文明冲突与权力博弈--以多罗教廷制造的“中国礼仪纠纷”为中心_康熙论文

文明的冲突与权力的博弈——以教廷多罗使华的中国“礼仪之争”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廷论文,之争论文,中国论文,礼仪论文,多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21(2015)06-0111-09

       “中国礼仪之争”(Chinese Rites Controversy)是清朝康熙年间中西之间的一次重大冲突。事件的对立双方分别是北京紫禁城的康熙皇帝和罗马教廷的教皇克莱孟十一世(Clement IX)。表面看来这是一场皇权与教权的较量,实际上是自利玛窦入华以来传教的“适应策略”与教廷坚持原教旨路线论争从教内向外部的延伸,这场论争本质上是正在向东方拓展的西方天主教文明与中国的儒教文明之间的冲突。

       罗马教廷与中国的关系始自元朝。1294年,教廷派遣的使节蒙高维诺抵达元大都,随后他被任命为在华的第一位主教。1339年教廷派遣使节方济各会士马黎诺里赴大都。随着元朝的灭亡,教廷与中国的关系告一段落。

       16世纪中期,天主教重开中国传教事业。根据1452年教皇尼古拉五世(Nicholas V)颁发的“Dum Diversas”和“Divine Amore”,葡萄牙获得保教权。1576年教皇格里高里十三世(Gregary XIII)颁发大敕书,成立澳门葡萄牙主教区,管辖中国、日本、朝鲜和所有毗连岛屿[1]168。澳门教区隶属果阿总主教的管辖。传教士赴华时须从葡萄牙里斯本出发,乘坐葡萄牙船,先到澳门报到,然后进入中国,葡萄牙因此获得了在华传教的主导地位。由于葡萄牙在东方传教事业中的霸道和强势,招致其他国家传教士和教廷的不满。1622年,罗马教廷创设传信部,直接管理全世界的传教事业,其意在分割葡萄牙人手中掌握的在亚洲保教权。1689年11月,葡王彼得二世致信教皇,建议在中国增设南京、北京两教区。次年得到教皇亚历山大八世的认可。其中北京主教区兼辖山东、山西、蒙古、河南、四川。任命意大利籍的伊大仁(一作伊大任,Bemardirus della Chinesa)为北京教区主教。南京教区兼辖江南、浙江、江西、湖广、贵州、云南。任命中国籍罗文藻为主教。原有的澳门主教区兼辖广东、广西。教宗任命北京教区主教的昭书迟到1699年才寄达,故在昭书未达之前,伊大仁迄未上任。因伊大仁为方济各会士,而北京无会院,遂改为常驻山东临清[2]484。从1690年至1856年的166年中,教廷任命的北京教区主教共有8位(其中2位未到任)、代理主教4位。他们是:伊大仁(伊大任,Bishop Bernardinus della Chiese,O.S.F.1696-1721)、康和之(康和子,Carolus Orazi di Castorano,O.F.M.1721-1725,代理)、陶来斯(Francois de la Purification,O.S.F.1725-1734)、索智能(Bishop Polycarpe de Souza,S.J.1740-1757)、安德义(安泰,Bishop Damascenus Salutti,O.S.A.1778-1781)、汤士选(Bishop Alexander de Gouvea,O.S.F.1782-1808)、李拱臣(李拱辰,Jése Nunes Ribeiro,1808-1826,代理)、沙赖华(Bishop Joaquim da Souza Saraiva,C.M.1808-1818,未到任)、高守谦(Fr.Verissimo Monteiro da Serra,C.M.1818-1826,未到任)、毕学源(Bishop Cayetano Pires Pireira,C.M.1826-1838,南京教区主教、代理)、赵若望(Bishop Jean de Franca Castro e Moura,C.M.1838-1846,署理)、孟振生(BishopJoseph-Martial Mouly,C.M.1846-1856,代理)。

       康熙年间,罗马教廷两次遣使来京:第一次是1705年多罗(一作铎罗,Carlo Tommaso Maillard de Tournon)来华,第二次是1720年嘉乐(Carlo Ambrogio Mezzabarba)来华。“他们出使的使命,本来为解决教会内部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因为康熙皇帝自己要管教内的事,教廷特使便不得不直接和他周旋,造成教廷与中国朝廷的外交关系”[3]75。故康熙与教廷使节之争历来是学者们关注的焦点,而1980年代以来发掘、公布的相关档案,为我们了解这一历史过程的细节提供了更多的材料①。

       当时教会内部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礼仪之争,二是来华传教士的从属关系。所谓“礼仪之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祭祀孔圣,二是祭拜祖先,三是God/Deus(神、上帝)采用中文如何翻译,是译成“天”、“上帝”,还是用“天主”[4]。其中第三个问题更能反映“礼仪之争”中的中西文化交接问题。围绕这三个问题,在华传教士曾展开过激烈讨论,问题之缘起是部分传教士反对采取利玛窦式入乡随俗的适应策略,罗马教廷对此论争颇为关注,并不得不做出最终裁决②。

       1700年11月30日,康熙皇帝应在京的耶稣会士闵明我、徐日昇、张诚等所请,作出关于祭祖祭孔只是爱敬先人和先师,而非宗教迷信的批示:

       康熙三十九年十月二十日。治理历法。远臣闵明我、徐日昇、安多、张诚等谨奏为恭请睿鉴,以求训诲事。窃远臣看得西洋学者,闻中国有拜孔子,及祭天地祖先之礼,必有其故,愿闻其详等语。臣等管见,以为拜孔子,敬其为人师范,并非祈福祐、聪明、爵禄而拜也。祭祀祖先,出于爱亲之义,依儒礼亦无求祐之说,惟尽孝思之念而已。虽设立祖先之牌,非谓祖先之魂,在木牌位之上,不过抒子孙报本追远,如在之意耳。至于效天之礼典,非祭苍苍有形之天,乃祭天地万物根源主宰,即孔子所云:“效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有时不称上帝而称天者,犹主上不曰主上,而曰陛下、曰朝廷之类,虽名称不同,其实一也。前蒙皇上所赐匾额,御书敬天二字,正是此意。远臣等鄙见,以此答之。但缘关系中国风俗,不敢私寄,恭请睿鉴训诲。远臣不胜惶悚待命之至。本日奉御批:“这所写甚好,有合大道。敬天及事君亲、敬师长者,系天下通义,这就是无可改处,钦此。”[5]555-556

       此段记载了康熙对“中国礼仪之争”作出的明确批示。罗马教廷获悉此决定,大为不满。1704年11月20日,教皇克莱孟第十一(Clement XI)批准“异教徒裁判所”关于礼仪的文件,规定:“禁止以‘天或上帝’称天主。禁止礼拜堂里悬挂有‘青天’字样的匾额。禁止基督徒祀孔与祭祖。禁止牌位上有灵魂等字样。”[6]前往中国视察教务的多罗负责执行教皇的这一指令。

       1702年7月4日,多罗使团从罗马出发,1704年9月20日抵达西班牙属地马尼拉。1705年4月2日到达澳门外一小岛。4月5日到达广州。北上前,多罗告知广东地方官员其来华之目的为“巡视”教务。对此,清廷因“不曾闻有如铎罗这般重臣赴如中国这般大国巡视。该铎罗原系从小出家修道之人”[7]284,专门召集在京耶稣会士,征询意见,传教士们表示“皆听皇上决定”[7]286。6月,康熙才做出批示:“铎罗为修道之人,是前来修彼之教,并非西洋王等所差进贡之人,因而着穿我此地衣服。尔等行文总督、巡抚等加以款待,并拨给船夫,派人照顾,从速进京。”[7]287又据广东地方当局报告,“铎罗专门带来选中内科医师一名,外科医师一名,并带有土产药物等项,准备进献皇上叩恩”[7]288。“于8月30日(七月十二日),铎罗在广东大臣处获知大皇帝所颁谕旨后,欢悦甚深,恨不能长出翅膀急飞至京师,以瞻仰圣颜为快”[7]290。

       1705年9月9日(七月二十二),多罗由广州北上,12月4日进入北京,住在北堂。多罗使团成员有:S.Giorgo(施体仁),Candela(使团秘书),Mariani(沙国安),de Mai,Maleotti,Mercado,Borghese,Sidotti,Nicolas de S.Jose,Sigotti(外科医生),Borghese(高廷玉、高庭永,内科医生),Marchini,Luigi Angelita,Hilarios Sala等[3]97。多罗使节来华时,毕天祥(Appiani)从四川赶往广州迎候,与多罗会面后,颇得多罗信任,被留下来作为使团翻译。毕天祥为最早来华的遣使会士,他于1699年入华,先在广东学习汉语两年,后入四川成都传教[2]491-492。

       使团抵京后,多罗及随团外科医生Sigotti患病。康熙“为其送去食物”,并“施恩赏赐适合于病情之名药,派出专治病疾之医师治疗”。据多罗言:“外科医师于途中患病数月,来此地后病情加重,我带来之内科医师亦不能治愈。”③12月11日,Sigotti因病去世。在京耶稣会士请求将其葬在耶稣会公墓,多罗未允。康熙皇帝闻此消息,特“钦赐葬地”,此地甚宽,可葬七人。传教士们按照他们例行的葬礼举行出殡仪式,孰不知康熙派人在旁观察。据报,“殡礼不合中国葬礼,与耶稣会士所习行者不同”。康熙对多罗之行的动机遂生疑心[3]107。

       1705年12月31日(康熙四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多罗第一次觐见康熙帝。多罗当时抱病卧床,不便行走,康熙特差官员到北堂用肩舆勾肩迎接入宫,随员均乘马扈从。肩舆抬入畅春园,多罗在觐见的殿前下肩舆,由两名随员扶着走近御座行礼。康熙见多罗病容,命免跪拜,并赐座。在接见中,康熙向多罗询问罗马教廷对他有关敬天法祖的批示,是否已收到。多罗不敢明白答复。多罗征询康熙在中国设立教务总管之意见,康熙明确表示总管应是在中国传教多年,为朝廷效劳之人。多罗则不希望由耶稣会士担任。故此事只好搁置。多罗请准在京建堂,康熙没有作答。为表达对罗马教化王(康熙不愿称教皇为皇,故以王称之)的谢意,康熙请特使指定一员,携带礼物往罗马答聘。整个会见的气氛比较和融,耶稣会士纪理安对康熙做了极高的评价,称康熙接见教皇特使的盛仪和欢洽,是中国历史上君主接见外国使节时所未曾有的④。随后,清廷命白晋、沙国安(沙国祥)作为使节前往罗马答谢教化王。所送礼物“不计小件,仅缎、锦即有三十匹”[7]293。

       黄伯禄所撰《正教奉褒》记载了多罗进京之初的大致过程:“康熙四十四年正月二十七日(1705年2月20日),闵明我、安多、徐日昇、张诚以教宗钦差大臣铎罗已抵广东,繕摺奏闻。上饬部行知广东督抚,优礼款待,派员伴送来京。又遣两广总督之子,同张诚、苏霖、雷孝思(法兰西国人)等,先期前往天津迎候。十月二十九日(12月14日),钦使抵京,驻西安门内天主堂。上遣内大臣到堂问好,颁赐珍馔⑤。十一月十六日(12月31日)钦使觐见,上赐坐,亲执金樽赐酒;并赐筵宴,计金盆珍馐三十六色,钦使驻京年余,觐见多次,频荷颁赐御馔果品。”[5]556-557文中所言“驻西安门内天主堂”系指多罗住进法国耶稣会士创设的北堂,显示出他与葡萄牙传教士的疏离。

       据康熙四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1706年7月7日)《赫世亨等奏为传旨铎罗、阎当、陈修等人事朱批奏折》所载,康熙一方面对多罗的病情和其去留之意给予了相当的体恤和包容,一方面再次解释中国祭祖敬祖之习俗。“朕念尔为病人,即依尔意,回去也好。朕并未言尔速回,亦未阻止尔巡察中国各省教徒、小西洋教徒,此次巡察教徒之事,皆为尔之职守,与朕何干?留一年或二年,皆由尔自便,朕无从阻止。”“自铎罗抵达之后,患病欠安,以至于今。铎罗服用医师高廷庸(永)之药,以及饮食起居等项,皆问于高廷庸,而高廷庸不分昼夜,一步不离铎罗身边守候治疗。朕知此情,因而所有考虑均依于其病,倘或没有高廷庸,朕岂不派此地医师去医治乎?若经此地医师治疗罔效,病情仍不痊愈,朕亦必派该医师随从治疗直至广东地界,待起赴西洋后,该医师方可返回,岂可中途撤回该了解病情之医师?伊若奏请带去以治其病,或派?或留?朕将如何降旨?如今铎罗奏请留用医师,甚好。高廷庸即留之。一二年治疗其病,若有好转,必长期留用,若病加重,必将遣回矣。再,中国供牌位者,并非求牌位施以福祉,而尽恭敬之意者矣。此乃中国之一大习俗,至关甚要。”[7]299

       清廷在接待多罗使团中,有两个人物最为关键:赫世亨和赵昌。他俩为武英殿总监造,是康熙最为信任的内侍。其中赵昌因与西洋传教士相处较多,对天主教渐有了解,曾动念入教。因有妾未能领洗[8]。刘准《天主教传行中国考》载其事迹曰:“又有赵昌其人,为康熙最亲信之内大臣,随侍康熙五十余年,未尝有失;凡关西洋之事,多托赵昌为之。又常使赵昌侦探西士之起居,屡次来天主堂与西士晤谈,久留不去。如此年久,于圣教道理及西士秘密心事,知之甚悉,深服西士之为人,不愧慎独之君子。赵昌在朝廷,盖屡屡称道及之,由是敛怨于教仇。迨雍正即位,遂藉端去之,下狱论死。赵昌久愿进教,因有阻碍,未得领洗。至是,在患难中,抚今追昔,颇多感触,由是进教之愿益切;欲见神父不得,幸守监之武员徐某奉教,为之代洗,圣名若瑟,时赵昌年已七十五矣。领洗后不久,瘐毙狱中,此亦赵昌不幸中之至幸也。”[5]200

       在多罗携赠的物品中,巧克力值得一记。据康熙四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1706年7月4日)《赫世亨为从铎罗处取回巧克力并打听其八种配料饮用方法事朱批奏折》载:“铎罗送与我两只锡制小盒子deriyaga,计有四两五钱。又送与cokola(巧克力)有一百五十块。”“又向鲍仲义询问制作配方,据言性温和而味甘苦,出产于ameriga(美洲)、吕宋等地。共用八种原料配制而成,其中肉桂、秦艽、沙糖三种原料,中国亦有,而gagao(可可)、wanilya、anis、ajuete、megajuoce,此五种原料,此地不产。我仅各此八种原料,而不知八种原料之配量,调制配方。饮用cokola时,将cokola放入铜制罐子或银制罐子煮开之糖水中,以黄杨木捻子搅匀之后,可以饮用。此种搅匀后饮用方法,徐日昇等人亦知晓。”康熙阅此奏折后批示:“知道了。鲍仲义言味甘而性温,但未言益于何种身体治何种病,甚为欠妥。着再问。至于cokola,毋庸寄来。”[7]297可见,康熙对此物之浓厚兴趣。这可能是巧克力在中国的最早记载。

       1706年6月29日,康熙第二次接见多罗。此前,双方已发生了一些嫌隙,毕天祥在四川曾被官府驱逐,因令康熙生疑。多罗指定使团内的沙国安为赴罗马报聘的正使,因其不通中文,无法解释所送礼物含义,康熙遂改命在朝廷服务多年、为其信任的白晋为正使,沙国安为副使,此事颇令多罗不快。最重要的是,多罗获悉教廷于1704年11月20日对中国礼仪之争已作出决议,遂决意禁止中国各地修会传教士再加讨论。6月22日康熙对多罗不满命白晋作为正使之事,作出御批:“览多罗奏,朕知道了,无用再谕。但白晋已与沙国安不和,叫回白晋何如?还有不尽之谕,等多罗好了,陛见之际再谕。传与多罗宽心养病,不必为愁。”[9]7[10]116月24日康熙再次作出御批:

       前日曾有上谕,多罗好了陛见之际再谕。今闻多罗言,我未必等得皇上回来之话,朕甚怜悯,所以将欲下之旨晓谕。朕所欲发旨意者,近日自西洋所来者甚杂,亦有行道者,亦有白人借名为行道,难以分辨是非。如今尔来之际,若不定一规矩,惟恐后来惹出是非,也觉得教化王处有关系。只得将定例,先明白晓谕,命后来之人谨守法度,不能少违方好。以后凡自西洋来者,再不回去的人,许他内地居住。若近[今]年来明年去的人,不可叫他许[居]住。此等人譬如立于大门之前,论人屋内之事,众人何以服之,况且多事。更有做生意、跕买卖等人,益[亦]不可留住。凡各国各会皆以敬天主者,何得论彼此,一概同居同住,则永无争竞矣。为此晓谕。[9]9-10[10]11

       康熙第二次召见多罗,态度明显变化。除了继续追问多罗来华的使命,正告多罗转达教化王,中国人不能改变祖传的礼仪,中国礼仪并不反对天主教的教理。多罗不敢当庭声辩,只答说是向皇帝问安。次日,康熙邀多罗游畅春园,再次追问多罗对他1700年就中国礼仪之争做出批示的态度,并请多罗回奏教化王,中国两千年来奉行孔孟之道。西洋人来中国者,自利玛窦以来,常受皇帝的保护,为其遵守中国法律和礼俗;如若反对敬孔祭祖,西洋人就很难再留在中国居住。多罗不敢正面回答康熙的问题,推说自己没有中国的语言知识,不能回答康熙的问题,可以让即将到来的通晓中国问题的颜当(又译作严璫、阎璫、严当)⑥代他解答。

       颜当在福建力主禁止中国礼仪,可谓天主教内强硬派的代表。多罗想借颜当进京之机,与在京耶稣会士就礼仪问题进行辩论,以达成其使命。而在京的耶稣会士以纪理安为代表则欲凭借康熙1700年的批示,逼迫多罗妥协就范。

       康熙命颜当就天主教与儒教之异撰文阐述。颜当请随从教徒陈修代笔陈述。康熙阅览颜文后大怒,降旨曰:“尔被此地所学浅薄之人蒙骗矣,错将儒教之人视为尔教之人,而在中国异于尔教,或不识尔教之人甚多,怎可斥责为异于尔教?”赫世亨将圣旨传达给颜当,颜当惊恐叩称:“阎当聆听圣旨之后,方悟得圣人之言无不包揽,万物之理尽在其知。皇上洞悉阎当学问浅薄,不通中国礼仪。阎当委实无言可答。惟谨遵圣旨,叩请圣训。”[7]300赫世亨再问陈修:“西洋人乃为外国人,故而不知中国礼仪。尔身为中国人,又读过孔子书,却写不出孔子之道有违于教义者何耶?”陈修叩称:“我从十岁起依靠天主堂西洋人长大,于去年随同铎罗来至京城。我不懂写文之理,仅识几字。因阎当不会写字,即令陈修写。陈修不知文内详情,只抄写阎当之文。至孔子之道与天主教义不相符等情事,陈修确实不知晓。并无他情。”颜当倒是主动承担责任:“陈修乃无知糊涂人。我不知文理,又不会写字,故令陈修代笔,此均阎当之过,与陈修无涉。”[7]300陈修系浙江衢州西安县民,时年49岁。

       7月16日(六月初七)康熙作出御批,对颜当低劣的中文程度和为人之狭隘表达强烈不满:“半半落落,无头无尾。止以略知之非是,与天主教比较而已。何无一言赞扬五伦仁义为何耶?此人心浅窄……此辈小气之处,书之未尽。”[11]422并命武英殿总监造赫世亨、赵昌探听其他在京西洋人及毕天祥之反应,赫、赵等因具奏:“时张诚等不胜叹赏,言皇上览严璫之书数行字,即洞悉严璫肺腑,臣等称颂皇上圣德,而严璫自作自受,臣等亦为之惋惜,对于严璫,犹如迷途知返。严璫前曾以为其学问强于举人、进士,今谕令其将孔子之道与天主教不符之处,解说具奏,彼果不能写,故既愧且惊,希图无罪了结。”[11]4227月22日(六月十三),康熙再次作出御批,一方面对多罗离京事宜妥加安排,“传谕多罗,尔若七月去,则雨水大,且值米船驶来之际,故尔坐船前行亦难且可畏。尔抑皇上回銮后九月去,或八月去,方为妥当。再留高庭永于此处,或带之去治尔病?”一方面指出严璫文书暴露其不通中国文史之弱点,“再览严璫之文书,严璫绝不能讲解明白中国文史,即在此居住之众旧洋人,亦不能全解释明白。告诉多罗,凡西洋人,朕皆一视同仁,并无辱严璫之处。”[11]423-424从康熙的这两道御批中可以看出,他对多罗之体恤与对颜当之轻蔑,都表现了其柔软与原则的两面。

       8月初康熙在热河召见颜当,亲自考核颜当对儒家经典四书的熟悉程度。没想到颜当根本不具备解读四书的能力,连认读汉字的基本能力也不具备。康熙考问的儒家与天主教的不同之点究竟何在,颜当也不能应对。康熙见此勃然大怒。8月2日作御批:“愚不识字,擅敢妄论中国之道。”8月3日再作御批:“颜当既不识字,又不善中国语言,对话须用翻译。这等人敢谈中国经书之道,像站在门外,从未进屋的人,讨论屋中之事,说话没有一点根据。”[3]117本来康熙对多罗以其体弱患病,颇为优待,多次派人探询多罗病情[11]426、43-437,自颜当觐见以后,对多罗渐生厌恶之感。

       8月17日(七月初十),康熙对多罗使华之事作出御批,明显表达对多罗的不满,声明对来华西洋教士拥有管理之权,严令地方官查问西洋教士:

       朕以尔为教化王所遣之人,来自远方,体恤优待。尔于朕前屡次奏称并无他事,而今频频首告他人,以是为非,以非为是,随意偏袒,以此观之,甚为卑贱无理。尔自称教化王所遣之臣,又无教化王表文。或系教化王所遣,抑或冒充。相隔数万里,虚实亦难断。今博津[白晋]、沙国安将赏物全行带回。嗣后不但教化王所遣之人,即使来中国修道之人,俱止于边境,地方官员查问明白,方准入境耳。先来中国之旧西洋人等,除其修道,计算天文、律吕等事项外,多年并未生事,安静度日,朕亦优恤,所有自西洋地方来中国之教徒,未曾查一次。由于尔来如此生事作乱,嗣后不可不查,此皆由尔所致者。再者,尔若自谓不偏不倚,先后奏言毫无违悖,则敢起誓于天主之前乎?朕所颁谕旨,及尔所奏行诸事,尔虽隐匿不告知教化王,然朕务使此处西洋人,赍书尔西洋各国,详加晓谕……我等本以为教化王谅能调和统辖尔等教徒,原来不能管理。尔等西洋之人,如来我中国,即为我人也。若尔等不能管束,则我等管束何难之有。[11]435

       康熙这道谕旨,无异暗示逐客。多罗自感不便留京,请准离京。康熙立即照准。8月20日多罗离京南下。

       12月17日多罗到达南京。康熙下令驱逐颜当、何纳笃(浙江代牧),并将毕天祥遣发四川拘禁。12月18日,康熙召见在京耶稣会士,谕旨领取发票,不领票者不得留在中国:“朕念你们,欲给你等敕文,尔等得有凭据,地方官晓得你们来历,百姓自然喜欢进教。遂谕内务府,凡不回去的西洋人等,写票用内务府印发。票上写西洋某国人,年若干,在某会,来中国若干年,永不复回西洋,已经来京朝觐陛见。为此给票兼满汉字,将千字文编成号数,挨次存记。将票书成款式进呈。钦此。”[5]557面对康熙颁发的领票谕旨,多罗欲加抗拒,1707年1月25日在南京向所有在华传教士发出公函,传达罗马教廷有关禁止中国祭祖祭孔礼仪的决定[12]。

       1707年4月18日(三月十六日)《康熙著闵明我等带信给罗马教王特使多罗谕》:“奉旨教西洋人带信与多罗,说你起初来时曾面奏过,谢恩之外,并没有甚么事。如今只管生事不已,我们在中国也不多,不在中国也不少,我们甚是无关。你当仰体皇上优待远臣恩典,自今以后再不可听颜珰等的言语生事,万一皇上有怒,将我们尽行逐去,那时如何好?你以后悔也迟了。不如听我们的话,悄悄回去罢。”[11]10明确警告多罗不要再惹事,以免触犯皇怒。

       4月19日(三月十七日),康熙在苏州向西洋传教士再下谕旨,解释他的“领票”政策:

       谕众西洋人,自今以后,若不遵利玛窦的规矩,断不准在中国住,必逐回去。若教化王因此不准尔等传教,尔等既是出家人,就在中国住着修道。教化王若要怪你们遵利玛窦,不依教化王的话,教你们回西洋去,朕不教你们回去。倘教化王听了多罗的话,说你们不遵教化王的话,得罪天主,必定教你们回去,那时朕自然有话说。说你们在中国年久,服朕水土,就如中国人一样,必不肯打发回去。教化王若说你们有罪,必定教你们回去,朕带信与他说,徐日昇等在中国服朕水土,出力年久,你必定教他们回去,朕断不肯将他们活打发回去,将西洋人等头割回去。朕如此带信去,尔教化王万一再说,尔等得罪天主,杀了罢。朕就将中国所有西洋人等都查出来,尽行将头带与西洋去。设是如此,你们的教化王也就成个教化王了。你们领过票的就如中国人一样,尔等放心,不要害怕领票。俟朕回銮时在宝塔湾同江宁府方西满等十一人一同赐票,钦此。[9]13-14[10]12

       5月24日,多罗被押抵广州。康熙遣人传令叫多罗交出教廷遣他使华的委任书,多罗未予理会。康熙只得命白晋、沙国安折回,将原定赠送教廷的礼物带回。6月25日(康熙四十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康熙一方面“传旨与广东督抚,且将多罗不必回西洋去,在澳门住着等旨”。一方面要求“有新到西洋人,无学问只能传教者,暂留广东,不必往别省去,许他去的时节,另有旨意。若西洋人内有技艺巧思或系内外科大夫者,急速着督抚差家人送来”[13]显示了康熙对多罗网开一面和对传教士限制传教、重其技艺的政策。广东地方官遂将多罗押往澳门。在澳门期间,多罗再因不愿出示其教廷委任状,又被澳门葡萄牙当局怀疑,致遭软禁⑦。

       从1708年5月29日(康熙四十七年四月初十日)《总管内务府为转行西洋传教士何人领取信票何人未领取信票事行文礼部》可知,“嗣后凡所有西洋人领取钤印信票者,可以留住任何一堂,不得驱逐至澳门。若有意来领取信票者,不得久留于该地,可速派往京城”。已给发钤印信票者有:高尚德、王以仁、康和子、鲁保禄、伊大仁、汤尚贤、方全纪、艾若瑟、艾斯玎、郭仲传、龚当信、郭纳壁、卞述济、景明亮、南怀德、巴琏仁、方西满、殷若绪、马若瑟、麦克修、戈维理、聂若翰、沙守信、赫仓壁、冯秉正、聂若望、林安年(音)⑧、孟由义、毕安、利国安、马安能、阳若望、隆盛、顾铎泽、彭觉世、张安多、金澄、德其善、梅述圣、叶崇贤、卜嘉年、孟正气、杨若翰、穆代来、傅圣泽、毕登庸、白维翰、德玛诺,共48人⑨。“康熙四十七年三月初一日(1708年3月22日)谕:西洋波尔托噶尔国人穆德我、南怀仁、李若瑟、瞿良士、苏诺五人,着住于广东一天主堂修道,俟龙安国、薄贤士返回之后,可以一同前来,时再拟定是否给发信票。在此期间,不得传教”⑩。“本月初八日谕:西洋法郎西亚国人孟尼、董莫爵,伊斯巴尼亚国人巴鲁茂、万多默、方济国、李国渊、罗森多、单若兰、艾正翰、单若谷此十人。着驱逐至澳门。伊斯巴尼亚国人郭多禄,着往于广东天主堂”(11)。“四月初八日谕:西洋法郎西亚国人何宣、意大利亚国人石提仁,着交与江宁总督、巡抚,限五天之内送往澳门,与铎罗一同回西洋。倘若伊等逾限不走,着总督、巡抚即行索解至广东之澳门”(12)。“五月十三日谕:西洋意大利亚国人老共纳,限五天内驱逐至澳门”。“以上西洋人,未给发信票”(13)。这是我们现见当时领票情形最权威的中文材料依据。西文材料与中文材料的记载可能有所差异,据耶稣会士副省会长穆若瑟的记录,1708年领票的情形是75位传教士领票,43位传教士被驱逐,5名耶稣会士和1名多明我会士被限定在广州活动,领票者大多数为耶稣会士,还有方济各会士和奥古斯丁会士。被驱逐者以外方传教会成员居多[14]。

       1710年6月8日,多罗病逝于澳门。死讯传到北京,康熙谕武英殿总监造处赵昌等传旨众西洋人,还念念不忘多罗提供的奏本之错误:“多罗所写奏本,抬头错处,字眼越分,奏折用五爪龙。着地方官查问。再新来之人,若叫他们来,他俱不会中国的话,仍着尔等做通事,他心理也不服。朕意且教他在澳门学中国话语,以待龙安国信来时再作定夺。尔等意思如何?”(14)表达了他对西洋人遵守天朝礼仪、学习“中国话语”的重视。

       通览多罗使华,他先不敢在康熙面前正面宣示他的使命,后又不愿出示其身份证明,整个过程可谓“不可告人”,他与康熙之间虽未明争,但不断暗斗,这就注定了他以不光彩的结局而落幕。

       通观康熙对多罗访华的处理,可以看出他表现出相当的大度和体恤。多罗到北京之初,即病倒卧床,康熙即派官员前往看望,多罗服药后病情好转,食欲渐佳。赫世亨与赵昌等随时探望奏报。考虑到多罗患病,康熙召见时,免其跪拜之礼。对于多罗的无礼抗拒,拒不交出教皇任命书一事,康熙也表现出了极度的容忍。在面对“中国礼仪之争”时,康熙充分了解罗马教廷方面的立场,正因为如此,他多次表明其对利玛窦的“适应策略”的赞赏,并向多罗耐心解释中国祭祖敬孔的传统礼俗。康熙考虑到教廷难以更改的立场,在款待来使和处理传教士时,做到了有理(如对颜当的处理)、有利(团结并保护在京耶稣会土)、有节(传令来华传教士“领票”而未禁教)。但罗马教廷方面并没有理解康熙当时所做的这些努力,坚持禁止中国天主教徒参与尊孔、祭祖的礼仪,这就预示着这场文明冲突有持续发展甚至向上升级的可能(15)。此后,罗马教皇禁止中国礼仪,中国则在雍正、乾隆、嘉庆三朝继续推行严厉的“禁教”政策。

       收稿日期:2015-08-20

       注释:

       ①有关多罗、嘉乐访华之代表性研究成果有: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3年再版,第75-186页。顾卫民:《中国与罗马教廷关系史》,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60-84页。冯明珠:《坚持与容忍——档案中所见康熙皇帝对中梵关系生变的因应》,收入《中梵外交关系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辅仁大学历史学系印行,2002年12月,第145-182页。罗光著主要在使用西文文献方面一展其长。顾卫民著发掘了部分新公布的中文档案。冯明珠文采用了1980年代以来中国公布的康熙朝汉、满文朱批奏折档案材料。这些档案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3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年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新近有关这一课题出版的档案材料有: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合编、安双成编译:《清初西洋传教士满文档案译本》,郑州:大象出版社,2015年。Macao Ricci Institute(澳门利氏学社):Acta Pekinensia:Western Historical Sources for the Kangxi Reign,Macao:Macao Ricci Institute,2013.

       ②有关“中国礼仪之争”的讨论,参见D.E.Mungello:The Rites Controversy:Its History and Meaning(Momumenta Serica Monograph Series 33),Nettetal:Steyler Verl.,1994.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历史、文献和意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12月版。

       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合编、安双成编译:《清初西洋传教士满文档案译本》,第291页。冯明珠文误作内科医生高庭永为康熙“御医”,参见冯明珠:《坚持与容忍——档案中所见康熙皇帝对中梵关系生变的因应》,收入《中梵外交关系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辅仁大学历史学系印行,2002年12月,第152页。

       ④Stumpf Killianus,Compendium actorum pekinensium,1705-1706,APF.SR.Cong.papragr.2.参见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110-111页。

       ⑤据康熙四十五年六月初一武英殿总监造赫世亨奏报进书并赐予西洋人克食折:“多罗感谢皇上屡赐诸色天厨美食。”可知康熙多次赐予多罗美食,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21页。

       ⑥有关颜当的生平事迹,参见方豪:《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第493-496页。

       ⑦有关多罗在澳门情形,参见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123-128页。

       ⑧译者标以音译。查(法)费赖之著、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11月版)、荣振华著、耿昇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补编》(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版)未见此人名。此人可能是林安言(廉)(Antonio de Silva),为南京宗座代牧。参见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120页。

       ⑨毕登庸、白维翰、德玛诺3人为康熙四十七年闰三月十六日领票。其他45人均为此前领票。过去有关领票的统计,均提为47人,参见Kenneth Scott Latourette,A 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in China,New York:The Maclillan Company,1929,p157.张泽:《清代禁教期的天主教》,台北:光启出版社,1992年,第21页。赖德烈(Kenneth Scott Latourette)一书引征此统计的原始依据是Mailla,From Peking(June 5,1717),经查《耶稣会士冯秉正神父的信》(1717年6月5日于北京)(收入《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上卷Ⅱ,郑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184-205页)并未出现此数据。

       ⑩罗光著中的译名与此小有差异。参见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120页。

       (11)罗光著称有十一人,多出“郭多禄(Pedro

)”,译名与此亦有差异。参见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122页。

       (12)罗光译作赫宣(Pierre Herve)、施体仁(Francesco San Giorgio di Biandrate),参见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120-121页。顾卫民:《中国与罗马教廷关系史》(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年9月版,第71-72页)称:“另一些传教士如巴黎外方传教士赫宣(Pierre Herve)和多罗使团成员施体仁(Francesco San Giorgio di Biandrate)等拒绝领票。康熙命地方官将他们押往广州居住。”显从罗说。

       (1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海外汉学研究中心合编、安双成编译:《清初西洋传教士满文档案译本》,第317-320页。又参见罗光:《教廷与中国使节史》,第118-122页。罗光著对领票细节据西文材料有更详细的叙述。

       (14)《康熙为罗马教王特使来华事致在华众西洋人谕》,收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中前期西洋天主教在华活动档案史料》第一册,第12页。又参见《两广总督赵弘烂等奏报查问西洋人多罗并进画像等情折》(康熙四十九年闰七月十四日),收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三册,北京:档案出版社,1984年版,第7-8页。

       (15)相关的讨论参见冯明珠:《坚持与容忍——档案中所见康熙皇帝对中梵关系生变的因应》,收入《中梵外交关系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辅仁大学历史学系印行,2002年12月,第145-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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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冲突与权力博弈--以多罗教廷制造的“中国礼仪纠纷”为中心_康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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