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三种价值要求(一)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三种价值要求(一)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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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9)03-0014-08

我们已经在很多时候、很多方面、很大程度上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了,为何又再一次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呢?这是一个很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本文在三个相对有别的意义上讨论这一问题,即政治诉求、学科要求和生活需求,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联。

作为政治诉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作为政治诉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由执政党提出的价值诉求。中国共产党为何重新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种价值诉求呢①?我们可以把这种价值诉求分成三个历史阶段:革命时期、建设时期和发展时期。与这三个阶段相对应有三个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革命时期的核心问题是夺取政权问题,这是有关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问题。用何种理论来指导中国革命实践呢?是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哲学,还是列宁的国家理论和革命理论?事实上,用什么理论来指导中国革命实践在当时是存在激烈争论的。针对党内的各种思想及各种行动策略,毛泽东于1930年5月写下了《反对本本主义》。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除了提出“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这个著名论断外,还对不切中国革命实际而照抄照搬本本的教条主义进行了深刻批判:“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对的,决不是因为马克思这个人是什么‘先哲’,而是因为他的理论,在我们的实践中,在我们的斗争中,证明了是对的。我们的斗争需要马克思主义。我们欢迎这个理论,丝毫不存什么‘先哲’一类的形式的甚至神秘的念头在里面。读过马克思主义‘本本’的许多人,成了革命叛徒,那些不识字的工人常常能够很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本本’是要学习的,但是必须同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我们需要‘本本’,但是一定要纠正脱离实际情况的本本主义。”[1](P111-112)毛泽东在1937年4月、5月又写下了著名的《实践论》和《矛盾论》,把马克思主义提高到了哲学的高度,并有了符合中国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哲学不是纯粹的理论,而是具有理论深度的实践哲学。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重要成果。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经典案例,在哲学上就是一般与个别相结合、普遍真理与相对真理相统一;在革命实践中就是井冈山精神和延安精神:“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是哲学命题,又是政治路线。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实践理性的井冈山精神和延安精神,曾指导和支撑了中国人民在艰苦卓绝的革命实践中,克服种种困难,从胜利走向胜利。

然而,在建国后近三十年的建设时期,执政党并没有很好地把“实事求是”的哲学观贯彻到底,在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上颠倒了逻辑和历史的关系。“两个凡是”的提出表明,我们确有把某个领袖人物的话语及指示绝对化和普遍化的做法,并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实践后果。建国后的复杂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使毛泽东产生了这样一种观念,只有彻底改变人们的观念,一个好的社会治理理念才能有效地贯彻下去。而事实上,人们的实践观念是来自社会实践活动的,人们不是预先准备好了各种正确的观念以备后来使用;相反,是因了复杂的社会活动才使与这种活动相适应的观念得以产生。毛泽东的观念优先论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极大的问题,这就是政治运动和文化革命几乎成为了社会活动的全部事项,而经济活动和精神活动从根本上被边缘化了,广大民众的生活陷入极度贫困的境地。这种极度贫困的社会事实促使人们去深刻地反思和批判以往的社会观念及社会治理模式。此种反思与批判的理论活动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是理论形态的,一是意识形态的。前者表现为“真理标准大讨论”,后者表现为对以往社会主义观念和实践的全面反思,其理论成果便是邓小平理论的产生、形成和发展。邓小平理论的核心是对社会主义的重新认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落后的生产力与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出路在于改变已有的社会运行模式,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治理上则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这些显然不同于革命时期的理念和实践。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经历了三十年发展实践之后,一些实践困境和理论难题全面爆发出来。究竟用什么理论来指导我们已经相对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用什么文化来支撑人们的生产、交往和生活呢?执政党在意识形态上面对着三个维度的思想资源:过去的理论、国外的理论和当下的理论。这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在面对我们的过去和我们的他者两条战线上展开。首先,推行市场经济,走现代化道路,必然会出现不同于前工业社会的社会问题:资本的运行逻辑所导致的经济主义、功利主义和消费主义;原子主义思维方式将私权置于公权之上,必然导致民众对民主制度的强烈吁求;民主实践的广泛开展削弱了执政党的话语权力,于是,市场经济本身所要求的社会结构以及与此种结构相匹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说、经济学理论、政治观念一并给执政党造成了压力。以集体形式出现的危机感,促使精英集团不得不反思当下意识形态的合法性问题。表现在实践上就是对已经译介进来和正在译介的国外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理论进行全面的省察。不可否认,这种省察无疑是一个重大进步,因为它不再是非理性地拒斥,而是理性地批判和借鉴。其次,我们除了要应对和解决市场经济本身带给我们的问题之外,还要应对和解决西方后现代社会所提出的更高要求,如环境污染和人权问题。之所以说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一个进步,乃是由于作为一种价值诉求,它已经超越了狭隘的仅仅维护执政党地位的要求,而是着眼于中国当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逻辑,着眼于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和幸福生活。以此观之,现代性语境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就不再仅仅是意识形态的价值诉求,它分明成为了全社会的事情。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即在进行意识形态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敢闯新路”的原则。当然,彻底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还需要一种理论上的支持,这便是作为学科要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作为学科要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作为学科要求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可能不止于哲学一种,还有经济学、政治学和政党学说。限于本文的主题,我们集中讨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问题。如果我们不拘泥于名称或称呼,而着眼于问题本身,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改称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现代化”或“现代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可能”或许更准确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包括发展已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创造性地介绍、研究、借鉴和改造西方哲学这两个主要方面。发展已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根据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形成的新认识,修正、完善、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包括基本理论、基本命题、基本概念和基本话语。

(一)实践标准与实践论思维方式

实践标准问题既是一个政治命题,又是一个哲学问题。实践标准大讨论不仅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政治路线,而且确立了一种实践论的哲学思维方式。在与物质本体论的论争中,实践本体论似乎还具有一定优势,且产生了广泛影响。但无论是作为政治命题的实践标准,还是作为哲学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实践本身所包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都超出了人们所讨论的限度,其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伦理学视野中关于实践的不同理解作出适当说明,对现代性语境下的实践问题进行新的研究,也还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任务。

1.毫无疑问,三十年前那场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其政治意义远远大于它的哲学意义。其政治意义在于,我们要根据中国的实际来设计我们的政策和制度,而不是依据某些人的语录。一个语录、一个指示是否正确,要看它符合客观实际的程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解放了思想,把人们从以往的本本、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继而深入思考中国向何处发展的问题。但人们很快就发现,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实践标准问题绝非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首先,把谁的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首先需要回答的。是以个人、某些人还是最大多数人的实践作为标准,其后果是不一样的,这直接涉及实践标准的合理性或正当性问题。其次,把实践的什么作为真理标准,是以动机、手段还是后果作为标准,其效果是很不相同的,这直接涉及实践标准的有效性问题。为解答这两个问题,我们必须在前提的意义上区分两种性质的实践标准,亦即真理问题和价值问题,或者说是与善、是与应当的问题。对人而言,世界上的所有事物或现象无非有两种类型,即“是”的问题和“善”的问题。关于“是”的研究和追问构成“是”的逻辑或事实逻辑,它往往要通过科学和实验来证明。于是,证明一种理论、一个命题、一种说法是否正确主要看它与客观实际的符合程度;基于符合程度,不同的个体或群体之间容易就某个事实形成共识。而关于“价值”与“应当”的证明就不那么简单明了,这在本质上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同的个体或群体之间很难就某个“善”或“应当”取得共识。我们经常看到或听到“为真理而献身”的动人故事,这里的真理不是科学和实验意义上的真,而是“善”或“应当”意义上的最高形态,即信仰。以此看来,仅仅把实践确立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践本身所包含的实质性问题,确立一种实践论的政治路线和哲学思维方式只是改变了脱离实际的治国方略以及缺少内容的哲学研究方式,但还没有结合人们的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实践概念所包含的内部结构呈现出来。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心路历程呈现了实践范畴的复杂性,它突出地表现为实践的正当性和有效性问题。在人们对实践作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科学实验理解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但在“价值”和“应当”的意义上,这场伟大的社会实践带给不同阶层的人们的价值是不同的,那么,以谁的价值作为标准检验这场伟大实践的成败呢?不可否认,从总体性上加以考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相对为好的社会体制,它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但不同阶层的人们在生活质量提升的程度上是很不同的。一如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所指出的,中国的根本问题是农民问题,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问题。然而,在三十年的社会改革中,农民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这场全面的社会改革,但没有充分地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在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一个较为普遍的事实是,农民都不同程度地变成了廉价的劳动力,或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市场社会的建构,因为他们除了具有土地、农副产品和体力之外,别无他有,既无政治权力,又无经济权力。农民的历史地位和社会身份注定了他们后来的命运,并陷入一种悖论:愈是参与市场化就愈是边缘化,愈是失去话语权力。以此观之,只有把作为政治命题的实践标准转变成政治哲学,政治命题才有实质内容和社会意义。因为在实践标准问题上,谁能够把自己的实践作为检验真理与价值的标准比把谁的实践、把实践的什么作为标准更根本。农民在数量上占优,但在话语权力上却是弱势群体,在他们不能自觉地团结起来、采取集体行动,借以争取自己之实践标准的合法性的时候,那就只有指望他者,这个他者不是别的什么组织,而是国家和政府。国家或政府无论在操作伦理还是在信念伦理上,都有责任让绝大多数人而不是少数人在改革开放中受益,从而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与实践范畴相关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实践标准的有效性问题。我们可以在非常简约的意义上把实践分解为动机、手段和效果三个环节。以任一环节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都会有不同的效果。如果依照康德的善良意志来考察整个实践的正当性,其效果乃别有一番景象:“善良意志,并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而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它善于达到预期的目标而善,而仅仅是由于意愿而善,它是自在的善。并且就它自身来看,它自为地就是无比高贵。任何为了满足一切爱好而产生的东西,甚至所有爱好的总和,都不能望其项背。”[2](P43)康德反复强调,只有从善良意志出发,遵循先天的实践法则,其行动才是正当的,具有道德价值的,也才具有普遍有效性。善良意志虽不能保证每个行动都会产生善的效果,但它无疑从根本上保证了向善的方向,行动主体会穷尽各种善的方法而实现善良意志。康德的动机论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在具体的社会活动中,善良意志无法保证它的普遍有效性,进言之,行动主体会把对自身好的效果作为检验行动成败的根据或标准。功利主义为这种可能性提供了理论辩护。言说一个行动的成败不能靠行动者良好的愿望,而应以其能否产生预期效果而定。但极端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很容易受到攻击,因为一个行动是否算作成功,如果仅以对行动者本人有效而对他人无效甚至有害,它就缺少一个正当性证明,从而在观念上受到批判,在行动上受到限制。由极端的功利主义所引发的问题比康德着重动机而轻视效果的善良意志论还要严重。爱尔维修之后的功利主义修正了极端功利主义的缺陷,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表面上看来,这种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似乎不那么令人反感,但它由于涉及快乐与幸福的复杂性而难以找到一个类似于康德那样的普遍原则。但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原则还是在公共政策和制度安排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于是,以动机、手段还是以效果作为检验行动的成败与否,其核心问题就演变成了有没有一个让社会最大多数人获得福利的理念,以及为着实现这个理念而设定的政策和制度。可以说,这是一种从政治哲学的视角看待实践标准问题的方式。此外,在学理的层面上,关于实践本身的讨论还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伦理学之间的相互关系。

2.正确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伦理学之间关于实践的不同理解,对于深化实践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有关实践问题的讨论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伦理学之间在理解方面的差异,是常常易被忽略的方面。就我们所接触和讨论的实践概念,主要来自马克思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马克思把传统哲学改造成了实践哲学。这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理上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争。其一,从根本上解决了从纯粹精神出发解释人类全部生活现象而陷入无法正确解释的难题,“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3](P18、16)。主体、主体性、客体、客体性、主观、主观性、客观、客观性,等等,都是哲学家用以把握现实世界的哲学范畴,这些范畴本身连同这些范畴所表象的原生对象,原本都生发于人的现实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而这些活动都以社会—历史的方式而展开着,表现为人们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舍弃这些活动本身而执著于概念游戏,其结果必然是脱离生活的形上之学。其二,用实践范畴解决唯心主义无法解决的问题,无疑使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区别开来,但仍旧没有从根本上说明人的生活本身,如果不对实践范畴做深入研究,便停留于旧唯物主义的水平而无实质性进步。深刻体会马克思学术研究的心路历程,马克思于1845年春天完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之后,并没有满足于“实践”这个范畴本身,而是进行了一个学术视界上的转向,即把实践范畴还原成更能够阐明人的生活实践本身的系列概念:劳动、资本、商品、货币、关系;以及与这些核心概念相一致的话语系列的转变:价值、使用价值、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剩余价值、原始积累,等等②。这样,马克思哲学便在实践概念的范围内与旧唯物主义区别开来:“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而是“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3](P17—18)。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内,实践被定义为“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从而也改造主观世界的客观而现实的活动”,而这种能动而现实地改造世界之活动的类型,主要有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产实践、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交往实践、证明理论是否正确的科学实验。在这样一种致思方式下,由于人们几乎忽略了在实践这个“元概念”之下所蕴涵的丰富内容,剩余下来的就只有这个定义和分类了。由于模糊了真与假、正当与非正当之间的边界,以至于实践成了一个无边界的范畴,它能够容得下任何一个与之有关的概念、命题和话语。

在西方伦理学中,实践是一个边界清晰、内涵确定的范畴。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是与制作和理论沉思相区别的范畴。实践、制作和理论沉思是人的活动的三种主要形式。人的灵魂分为有逻各斯和没有逻各斯两个部分,而在有逻各斯的部分中又有两部分:一个部分思考其始因不变的那些事物;另一个部分思考可变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还把灵魂肯定和否定真的方式在数目上确立为五种,即技艺、科学、明智、智慧和努斯。“我们都认为,我们以科学的方式知道的事物不会变化,变化的事物不在处于观察的范围之外,我们无法知道它们是存在还是不存在。所以,科学的对象是由于必然性而存在的。因此,它是永恒的。因为,每种由于必然性而存在的事物都是永恒的。”[4](P170)理论沉思是一种自足的活动,思考可变事物的活动包括实践与制作两种方式,它们是人对可因自身努力而改变的事物和基于某种善的目的的行动的活动。所以,实践和制作面对的是我们能力之内的事情,即可能由于我们的原因而成为这种状态或那种状态的事物。但严格说来,在可变化的事物中,被制作的事物不同于被实践的事物。制作的活动包括技艺和修辞等方面。而无论是技艺还是修辞都以某种外在的善为追求目标,亦即追求某种结果或某种产品。而凡是以活动以外的善为目的,那目的就一定比活动本身更重要。从事修辞或技艺是为着它们之外的某个效果或有用物品,而不是它们自身,它们仅仅是取得某个外在善的手段,它们只有作为手段才有意义。与制作不同,实践尽管有时也以某种外在善,如财富、荣誉、取胜为目的,但实践本身也是目的。实践不是一个屈从于一个外在的善的活动,它自身的善也是目的。这种属于活动自身的善就是德性。在理论沉思、实践与制作的相互比较中,实践具有两个优点,一方面,实践的研究是对于变动的且与多数人相关的人类事务的善的研究,与它相联系的实践理性的活动是属人的,且多数人可以从事的活动;另一方面,实践理性是积极的,它把可实践的善作为目的,发布命令并最终引向这目的的行为。实践的研究,即关于可实践、可以获得善的研究,包括伦理学和政治学。如果在我们活动的目的中有的是因其自身之故而被当作目的,我们以别的事物为目的都是为了它,那显然就存在着善或最高善。政治学是关于最高善的研究,因而成为最权威的科学。“因为正是这门科学规定了在城邦中应当研究哪门科学,哪部分公民应当学习哪部分知识,以及学到何种程度。既然政治学使其他科学为自己服务,既然政治学制定着人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法律,它的目的就包含着其他学科的目的。所以这些目的必定是属人的善。尽管这种善于个人和于城邦是同样的,城邦的善却是所要获得和所要保持的更重要、更完满的善。因为,为一个人获得这种善诚然可喜,为一个城邦获得这种善更高尚[高贵],更神圣。”[4](P6)尽管亚里士多德后来没有专门讨论城邦之善及其来源问题,但他所强调的城邦之善较之于个体的德性之美具有逻辑上的优先性这一思想值得高度重视。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实践理性批判》以及《道德形而上学》中都充分地论述了实践问题。康德把规律分成两种:“质料哲学按所研究的对象及其所服从的规律,又分为两种。因为规律只有两种,或者是自然规律,或者是自由规律。关于自然规律的学问称为物理学,关于自由规律的学问称为伦理学。”[2](P35)只有自由规律才与实践相关,才是可实践的。因为只有在与人的意志相关的领域里,人类才可以通过其自身的行动而把可改变、可实现的事物变成现实。与此相适应,理论理性只处理单纯认识官能的对象,理性在实践上的运用,情形就完全两样了。在这种场合下,理性只处理意志的动机,而意志乃是能够产生与表象相照应的对象的一个官能,或者竟然是决定来实现这些对象的一个官能。实践理性不但表象着先天的实践法则,而且通过善良意志将那个法则充分地实现出来,这就是实践原理。“实践原理乃是包含着意志的一般规定的一些命题,这种一般规定之下有种种实践规则。如果主体认为这种制约只对他的意志有效,那么这些原理就是主观的,或者只是准则;如果他认识到这种制约是客观的,即对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都有效,那么它们就是客观的,或者就是实践的法则。”[2](P3)因此,就我们的理解而言,在康德的这三个命题中③,实践是关乎“我应当做什么”的问题。科学与实践、真理与价值是有相对边界的。当科学越过了它的边界,就会“迷失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对象之中,甚或迷失于相互矛盾的概念之中”[5](P13)。当实践超出它的边界,就会因为违背先天实践法则而伤害他人、社会和自己。

从伦理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观点的相互关系中不难看出,它们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的是实践的动力、价值和类型,而伦理学则着眼于实践的正当性基础和实现正当性的人性基础,那就是明智和智慧。这两点对于研究人类当下的实践活动很有效用。

3.以实践的动力、价值和类型看待人类当下的实践活动,应该说,现代性语境下的实践,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过了任何一个阶段。资本的世界逻辑把不同个人、地区、民族和国家的人们联结在了一起,全球化的公共性实践造成了世界范围内的生产和消费。而且生产实践、交往实践和生活实践都具有了新的内容和类型。这些都为每一个追求快乐和幸福、求真向善趋美的人创造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和精神资源。但从正当性角度看待当下的实践,它却是一个充满悖论的实践类型。造成这种问题的根源在于:(1)欲望的神圣激发并导致了一系列无价值甚至反价值事实。(2)“商品的庞大堆积”和财富的快速积聚,并没有造成人们所期许的快乐、幸福和德性的提升,也没有实现进步主义者所承诺给人们的所谓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相反,现代性语境下的实践却引发了多方面的代价:第一,人与自然关系的疏离化。市场经济一方面是节约经济,另一方面则是浪费经济。诸多竞争性营利性组织的终极目标是收益最大化,为此就必须努力做到这样两点,一是降低成本,实现节约;二是把产品或服务快速消费掉以实现收益。因此,现代企业不但生产着庞大的商品,而且生产着庞大的消费者。于是,在生产与消费之间确立起了经济主义和消费主义价值观。在这种价值观的支配下,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开发和利用,与此相伴的是资源枯竭、空气污染、怪病丛生。第二,人与社会关系的疏离化。“商品的庞大堆积”和财富的快速积聚并没有使广大的社会成员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继环境公正之后,消费公正和社会公正问题愈来愈突出。(3)人与自身关系的疏离化。这主要表现在个体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分离。由于劳动已经失去了本体的意义,仅仅变成了生成经济价值的手段,于是,个体劳动、集体劳动的本原价值和美学意义已不再重要,更重要的是你对他人和社会的有用性。人的社会认同陷入危机,继而导致了自我认同危机。这两种认同危机结果是:人们由于无法从他人和社会那里得到肯定或赞美,便无法将占有的财富转换成自身快乐和幸福。人们殚精竭虑地创造了财富,却无从创造幸福本身。我认为,解决实践正当性和有效性的根本出路在于如下两点:(1)合理安排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经济学人性假设中关于人的理性的无限假设被证明是虚假的,因为无论是面向“物自体”的“纯粹理性”还是处理与自己的欲望有关事项的“实践理性”都是稀缺的,它们都有相对明晰的边界。市场社会以来,人们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投放到了对自然的改造和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上,而用于提升人的心智力量的精神生产和精神过程却被弱化了。财富的创造、积累和享用主要限于物质形态,欲望的神圣激发也主要是针对自身之外的自然和自身的自然。一方面人们在诅咒着身体,因为肉体是一切罪恶的渊薮;另一方面,人们又通过社会设置使物质欲望最大化并无限度地开发着身体。因此,合理地分配人的体力与智力、正确处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内在关系,是解决幸福问题的社会保障。(2)重建人文生态是通往幸福的根本道路。人文生态不仅是对人类各种文化现象的描述,更是用来指称人们借助于精神生产和精神活动所得到的愉悦及幸福的体验,是人的心智力量的提高和心灵境界的提升。从外部看,是社会和他人对主体的尊严、自由、个性和权利的尊重与确证;从内部看,是主体对终极价值的执著追求,对理智感、审美感、道德感、愉悦和幸福的体验,这种体验能让主体感受到生活本真意义的存在,超越了生产的疲惫和物欲的牵累,这是大象无形的一种心境、一种和谐。就此而言,人文生态是一个价值范畴,它指的是以具体的人为原点的与自然、他人和自我之间的和谐,是主体意义上的身体无纷扰和心灵宁静。

人文生态在样态上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精神活动的丰富性、多样性,多种样式的精神产品和精神活动之间保持最大程度的相融性;在主体间的关系上是信任、确证、倾听、呵护、支撑;在行为方式上是从容,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在心态上是自信而不自傲、尊重而不献媚、学习而不媚俗。人文生态所表达的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谐社会与人文生态在实质上是一种状态的两个角度和两种提法。

(二)关于劳动价值论

1.劳动价值论开始边缘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劳动概念的核心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劳动价值论不只是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哲学问题。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中,关键词可能很多,但有三个范畴无论如何都是最关键的:劳动、资本、价值。在当代西方主流形态的经济学中,资本和价值仍然是关键词,但劳动概念却被边缘化了。其实,这不是经济学家的根本偏好和主要观点所致,而是市场经济本身使劳动完全淹没在资本之下,劳动仅仅是资本运行逻辑中的一个要素而已。于是,在当代政治经济学和政治哲学中,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受到挑战,历史唯物主义中劳动范畴的核心地位也受到冲击。劳动本体地位的消失和资本运行逻辑的张显,使得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价值观受到冲击,代之而起的是财富观和消费观。劳动似乎不再是决定价值的关键因素,在此种语境下,商品的价值很难由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来衡量了,如此一来,那些主要依靠自然力量、消耗传统劳动的产品就不能很好地体现劳动价值论,劳动补偿问题日益突出。

2.劳动与幸福日益出现分离。幸福作为一种知足或满足状态以及对这种状态的感悟和体验,并不总是伴随着对财富的占有和对财富的享用,一种仪式、一次交流、一个关怀,总之,与人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有关的事项都可能使人产生满足感或知足感。幸福起于需要、中介于欲望、通过财富或仪式而达于满足或知足,幸福的获得与体悟是一个包含诸多环节的复杂的心理过程和精神现象。任意一个环节被省略或被过分地突出,都会使得幸福这种合于德性的实现活动变形或变弱。市场社会恰恰把其中的一个环节强调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就是欲望的神圣激发和无限膨胀。如果说古希腊哲学确立了物质本体论,近代哲学确立了认识本体论,那么,市场哲学则确立了欲望本体论。市场社会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设置,从认识与实践上把欲望置于公共政策和企业哲学的核心地位,其结果便是确立了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理念:创造物质财富是获得幸福的根本道路,占有财富就是获得幸福。经济学中人性假设的第一个命题是,任意一个经济主体都是利己的,其经济活动甚至全部活动都在于追求个人收益最大化;近代的主体主义哲学主张,人作为灵长类中的优秀者,是通过改造自然而完成自己的,这种哲学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日常观念,而是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作为类,就是对整个自然的改造和占有;作为个体,就是对社会财富的最大占有;而且占有本身就是目的、就是幸福。我们可以把占有财富就是获得幸福这种实践逻辑简约地表述如下:财富与幸福是一种函数关系。两个变量x、y,对于某一范围内的x的每一个值,y都有一个或几个值和它相应,y就是x的函数。这种关系一般用y=f(x)来表示,x就是自变量,y就是因变量。为着表述的便利,我们用价值表示财富,用意义表示幸福。我们可以把附着在价值物之上的某种功能、效用称之为自变量,因为只要有某种价值存在就有可能产生某种意义。要言之,意义不是价值的函数,对于某一范围内的价值的每一个值,意义不一定都有一个或几个值和它相应。这是由于价值是单项事实,而意义则是两项或多项事实。然而,无论在理论推理和实践推理中,人们总是这样设想:创造价值的过程就是创造意义的过程,价值愈丰富,意义也就愈饱满,其实不尽然。作为功效、效用、功用之体现的价值只是产生某种意义的前提和条件,由价值进到意义需经主体进行意义构造。意义的构造与意义的体悟是价值能否实现以及实现到何种程度的关键,意义的构造和体悟低于价值总量,就会产生意义小于价值甚至没有意义的后果,有价值没意义的现象并不少见;意义的构造与体悟大于价值总量,有可能从少量的价值中创造出饱满的意义来。然而,在实际的生产、交往和生活实践中,人们常常忽略了意义的构造和体悟,而专注于价值的创造活动,而在人们的日常意识中,创造价值就等于创造意义;积累财富就等于追求和获得幸福。依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和戈森的边际效用理论,随着同类物品的供给,物品对享用者的效用会降低,以致趋于零。于是,戈森非常自信地认为,随着异类物品的供给,需求者会发生需要迁移,比如由物质需要向精神需要迁移。事实证明,人的享受的迁移是可能的。需要或享受的迁移可以有两个方向:同质迁移和异质迁移。同质迁移是指享受的类型未变,而满足享受的物品发生了变化,如食物、衣装、住所,等等。异质迁移是指享受由低级向高一级享受的升迁,不仅享受类型发生了变化,满足享受的物品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在实际生活中,享受的两种迁移都有可能发生。相对而言,同质迁移更容易发生,因为保持一种类型的享受是容易的,不用投入成本即可延续下去,如衣、食、住、行、用等,而且如黑格尔所说,社会可以把同类享受细致化,市场经济恰是这样一种经济类型,它可以不断地变换满足同一类型享受的物品,但却没有把人的享受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正是同类享受的细致化才使得奢侈和浪费成为可能。然而,就人作为人来说,是不能仅仅停留于对物质需要的满足上,它们是必要的需要,而非充足的需要。充足的需要是指社会需要(归属:爱/友爱/被人接受、自我尊重和他人尊重)和精神需要(爱、真理、正义、完美、充实),它们表现为非物质化的过程:满足享受的对象是非物质化的存在,满足的方式是非物质化的过程,不像物质需要的满足那样,是一定物质的占有和消耗。

(三)关于需要、需求和欲望的关系问题

在近半个世纪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关于需要、需求和欲望的关系问题始终没有被高度重视过,也没有得到彻底的规定和说明。如果说人与社会是相互决定的关系,那么人的需要、需求和欲望与社会结构之间就是一个相互嵌入的过程。我们要在人类具体的历史活动中去认识、把握和规定人的需要和欲望。如果说,在某种意义上,前工业社会是社会存在优先于人的需要和欲望的话,那么在现代社会中,则是人的需要和欲望具有优先性。欲望本体论的确立使社会本体论的哲学理念受到挑战。如何看待需要和欲望在人类社会进步中的作用,如何给欲望确立一个正当性基础和确证一个合理边界,无疑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理论课题。在现代性语境下,研究这个课题的一个根本道路在于深入分析资本与欲望的关系。然而依照现有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不可能使这个问题得到令人信服的解释、论证和说明。市场社会或现代社会有三个必要性的支点:欲望的神圣激发和全面满足。资本作为一种社会设置,其逻辑起点是消费欲望的神圣激发,资本的使命是增值,而要实现增值就必须造成“庞大的商品堆积”。被堆积起来的商品必须被快速地消费掉,否则,商人和营利性组织就不能实现其赢利目的。资本的运行逻辑与人的欲望之间的相互构造,造成了个体主义和消费主义价值观,并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的消费伦理观。全面的消费引发的两个后果:一是稀缺性的自然资源快速消失。随着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快速消耗,自然环境日益恶化,沙漠化、干旱、洪水、冰雪等自然灾害接踵而至。二是财富与幸福的关系出现分离。人们并没有随着财富的积累和享用而使自己的生活质量提升到应有的程度,相反,随着欲望的神圣激发,人们的幸福感指数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有所下降,其根本原因在于欲望底线大大超过了以往。政府通过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为追求收益最大化的个人或组织提供着有利的环境,以使他们能够在自由、自愿交易的环境里互惠互利。而一旦当由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市场被创造和发展起来,一个遍及社会各个角落的用于推动全面消费的语境就被构造起来了。科学技术作为一种技术理性是为着创造财富和提高生活质量而蓬勃发展起来的,即是说,技术理性是为价值理性服务的。当人们把价值理性定位于人们的占有欲望和表现欲望时,技术理性也常常因为价值理性的方向性错误而被误用甚至被滥用。

于是,当我们把资本、财富和欲望三个关键词连接起来构成一个整体画面时,所看到的已经不是先前那个把人们固定在某个生存空间且欲望较为简单的农业社会,以及那个政治挂帅的计划经济时代了。相反,中国社会在当下已经被置于一个生产全球化和欲望全球化的时代。在此种背景下,如何用最接近于历史事实的哲学范畴、话语和逻辑去描述、论述和陈述我们的当下世界,无疑是历史唯物主义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核心问题。它需要概念的转变、话语的更新,更需要研究范式的转换。在这种转换中,建构起一种历史主义的立场则显得格外重要。所谓历史主义的立场,是指从人类历史活动与人类需要相互构造的内在逻辑中去认知人类需要、界定需要和限制需要。在工业社会来临之前的漫长岁月里,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下,由于“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6](P104),以及由此决定的交往范围的狭小,使得人们的需要在广度、深度和强度上受到严重限制,在此基础上便形成了节俭的、禁欲的伦理观。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欲望更是被视为一切罪恶的渊薮而受到贬斥。工业社会以来,市场社会的建立,使得消费成为了公共政策、制度安排和企业经营的核心要素,“需要”一词开始成为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关键词。然而,需要借助欲望的无限膨胀被扩展到了合理的边界以外。由欲望的神圣激发和需要的无限扩展所造成的诸多问题已经昭然若揭,人们开始反思和界定需要的合理边界。因此,人类需要直至今天的发展轨迹可以简约地概括为:前现代社会的相对简单及受到限制到现代社会的相当复杂和受到激发,再到后现代社会的合理发展和自我约束。对此,历史唯物主义理应给予深入研究,既要考察人类需要发展的内在逻辑,更要讨论需要满足的正当性基础。

(四)关于社会基本矛盾问题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野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是它的拱心石。直至今天,绝大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都不曾就这一基本理论的正当性问题提出质疑,不过这绝非意味着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一定要颠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概念、命题和理论。相反,我们要在现代性语境下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就包括历史唯物主义。

注释:

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是有区别的。按照一般的说法,马克思主义包括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政治经济学和哲学。如果将这种看法贯彻到中国化的价值诉求中,就出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中国化、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这三种中国化基本上对应着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基本的社会活动领域。由不同主体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其具体内容是很不同的。

②国内学术界关于“实践”的讨论与争论可谓“源远流长”,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到近年来“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之争,直至今天的不了了之,说明我们的研究方式是成问题的。我们实际上都没有很好地领会马克思当年从实践范畴走向生活实践的学术转向及其实质意义。今天,我们所需要的不再是空泛的概念,而是接近生活真谛的日常语义分析,用最接近于事物本质的概念和话语去言说事物才是最真切的。我们并不主张放弃实践范畴,而应放弃执著于空泛概念而远离事物本质的思考方式。

③康德的这三个命题分别是:“我所能知者为何?”“我所应为者为何?”“我所能期望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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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三种价值要求(一)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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