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与拉丁美洲之间的对话_欧拉论文

欧洲联盟与拉丁美洲之间的对话_欧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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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言①

1999年,欧盟国家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首次峰会。在这次峰会上,两大地区的领导人决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加强合作并共同应对全球化的挑战。目前,欧拉峰会已形成固定的机制,表明欧盟与一个长期处于其对外政策边缘地带的地区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同时也表明历来被视为美国“后院”或“势力范围”的拉丁美洲有意在西半球之外结交盟友。

作为固定机制的欧拉峰会是两大地区对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对于欧洲和拉美作为地区整体而言,还是对于欧洲国家和拉美国家作为国际舞台上的单独角色而言,欧拉峰会的定期召开都发挥了强化各自国际地位的作用。但是,在欧拉峰会从酝酿到形成固定机制近10年的“进程”中,也伴随着来自参与各方的失望、疑虑和批评。在每次峰会的前夕,各方无不对峰会抱以巨大的期待;而每次峰会结束之时,具体成果的阙如又都会带来不绝于耳的抱怨。例如,除里约峰会外的历次峰会都为正在进行中的谈判进程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却未能以“具体的成果”和“可行的方案”实现人们普遍期待的目标。

欧拉峰会“进程”是欧洲和拉丁美洲之间复杂的关系“网络”的一种形式,由于令人瞩目的“峰会效应”,它已成为两大地区关系的橱窗和检验场。除峰会之外,两大地区间长期以来还存在着其他联系和纽带,包括区域和次区域集团之间的关系,以及大量的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关系。与此同时,各种形式的跨国交流还涉及众多的角色诸如政党、工会、教会、利益集团以及日益增多的各种非政府组织。欧洲与拉美这种地区间的多层次、多角色的关系发展状况一度成为国际关系领域中引人注目的新现象——“地区间和跨地区主义”(inter-and transregionalism)——的重要个案和标志之一。

欧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以及两大地区间关系或称“对话”的独特性不仅在于它们各自“建设”或“发展”进程的特殊性质和目前所处的特殊阶段,而且在于两大地区所选择的地区间互动的特定形式和制度安排,特别是欧洲联盟对这种选择的决定性影响。欧盟对外行为所“偏好”的形式是国家集团与国家集团之间的关系(group-to-group),而拉美国家的地区一体化努力和多边主义诉求正与这种偏好相契合。欧洲建设的历史经验以及欧洲对拉美政治、经济发展进程的直接介入,影响了并将继续影响着拉美的发展。与此同时,欧洲在拉美的政策实践本身也是欧洲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是有助于扩大其国际影响和增强其国际地位。因此,两大地区间关系的加强及其相互合作的具体形式将决定它们各自在国际舞台上如何定位,同时作为具备制度化程度最高的一体化集团的两个地区,欧拉对话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地区间主义”(Interregionalism)的形成和走向。鉴于地区因素已成为未来国际体系演变的重要内容,欧拉对话的发展也将对新的国际秩序的建构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探讨上述问题,本文将回顾这一被称为“对话”机制的欧拉两大地区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分析促成并影响这一进程的主要因素,考察欧拉关系的独特形式以及若干重要特征,并评估这一关系的发展对于两大地区和外部世界的影响与意义。

二 欧拉对话的含义

“对话”一词频繁用于国际关系领域,特别是在冷战趋于缓和与结束之后。对话意味着国际体系中的行为体通过接触、交流和谈判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避免相互隔绝、阻难和对抗。20世纪末,“对话”已成为欧洲联盟对外行为中一系列复杂而精致的工具和手段的称谓。与某些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不同的政府层次和政策领域展开定期的磋商是欧洲联盟对外战略和政策的一种主要途径,也是欧盟这一特殊的国际行为体所最“适用”的一种交往方式。对话作为固定的机制为国际行为体之间常常很不稳定的关系设置了若干“最低限度”的规则:依据这样一种机制,参与各方的定期会商构成了机制的“有形”、“可视”的部分,各行为体必须按某种“共同的”议程规划具体的行动。因此,有可能在某种最低限度的“制度框架”中达成协议。②

当定期会商机制被视为“对话”的时候,它也是在向对话者和观察者传递着某种特定的信息:虽然在现实中未必如此,但在正式和法律的意义上,这是平等伙伴间的一种互动互惠的渠道。在与第三世界国家特别是前殖民地国家建立对话联系时,欧洲联盟有意无意地塑造着自己的形象:来自欧洲的合作伙伴已经取代了历史上的前征服者。这充分反映了20世纪世界历史的变迁,特别是国际体系中行为体间关系的巨大变化。对于欧洲联盟的对话伙伴而言,这种变化无疑是积极的,而欧盟的姿态也是值得欢迎的。

事实上,拉丁美洲在欧盟对外关系中显现重要意义始于1970年代。进入21世纪,欧洲联盟已经与拉丁美洲建立起包括各种政策领域和不同地域范围的联系,这些政策被欧盟委员会归入两大类别:“地区关系”和“专门对话”。前者主要指欧拉两大地区的对话机制,包括欧盟与里约集团③ 的对话和欧盟与拉美和加勒比地区④ 的对话。后者即“专门对话”指欧盟与拉美国家和国家集团间的联系,所谓“专门”系指对话最初专门针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迫切问题而设,其后逐步纳入了更为广泛的其他问题领域。

拉美参与这类对话的有5个实体:(1)中美洲国家集团;(2)安第斯共同体;(3)南方共同市场;(4)墨西哥;(5)智利⑤。在这5个实体中,欧盟已与墨西哥和智利两国签署联系协定,与南方共同市场的有关谈判自2000年起已进行多轮,2006年启动了与中美洲的有关谈判,并开始了与安第斯共同体“通向谈判”的进程。

历史上,欧洲和拉美都曾主动倡议建立紧密的双边联系。然而,这种欧拉两大地区间的对话直到冷战终结以后才真正步入正轨。这种状况不仅取决于两大地区的内部发展,它同时也是双方决策精英各自对外战略重点地区确定和选择的结果。但两大地区对双边关系的发展所施加的影响却迥然不同,因为无论从政治、经济还是社会文化方面来讲,欧拉对话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就是地区间关系的不对称性。欧洲和拉美的不对称首先体现在国际政治中的代表性和分量上,双方的偏好和政策目标不仅反映了各自的利益诉求,而且隐含着在国际体系中不同的权力地位。与此同时,大多数拉美国家被卷入所谓第三次民主化浪潮,步南欧西、葡等国后尘被视为政治发展进程中的后来者,其民主体制尚未完全巩固和成熟。就经济上的不对称而言,由于发展水平的不同,欧洲和拉美在贸易、投资、技术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交往都体现着“发达”和“发展中”世界的关系。在地区一体化实践中,两大地区内部整合的程度、范围特别是制度建设存在明显的差异。在社会文化领域,虽然欧拉双方均强调彼此间共同的文化和价值,拉丁美洲更多地表现为欧洲文化和价值的追随者。因此,拉美国家对欧拉关系的依赖程度远远大于欧洲国家,对双边关系的发展演变也更为敏感。欧洲联盟在欧拉对话中的优势地位既预示着欧洲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主导双边合作的政治条件、资源分配和价值规范,同时也意味着欧洲必须承担更大的责任并为双边关系的起伏和停滞招致更多的责难。

因此,以下的分析将以欧洲的拉美政策为焦点,关注其政策的形成及其后果以及对于两大地区的影响。本文的出发点是,欧拉对话是一种用来处理不对称的地区间关系的机制,是涵盖多层次、多领域的伙伴关系的一种独特的形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一种进程。

三 欧拉对话的分析层次

欧拉对话的发生、发展过程显示,至少可以从三个分析层次来认识这一“伙伴关系”的主要特征:全球结构层次、地区间层次以及地区内层次。在全球结构层次,欧拉关系是地缘政治、地缘经济博弈和国际秩序演变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美国因素”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西欧国家和拉美国家同属“西方”,并通过各种条约体系与美国结成盟友关系。但欧洲和拉丁美洲的利益和诉求与美国的利益和目标并非完全吻合,欧美关系和美拉关系既有互利、合作的一面,也有矛盾甚至冲突之处。特别是在冷战结束以后,由唯一的超级大国所主宰的国际秩序未必符合欧洲和拉美多数国家的利益;甚至恰恰相反,由于缺乏制衡的力量,一超独大很有可能导致忽视或危害盟友利益的单边行为。与此同时,全球化的趋势及各种国际行为主体相互依存关系的发展也为新的国际秩序的建构提供了多种可能。因此,欧拉关系的发展一方面有国际体系内力量分布的背景并遵循着势力均衡的逻辑,在美、欧、拉三边关系中相互借重以平衡美国的压力;另一方面则延续、更新了传统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思路,在战后欧洲以及拉丁美洲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强调地区建设和一体化、地区间合作、多边主义以及国际制度的地位和作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以新型的“全球治理”超越政治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

在地区间关系的层次上,欧拉关系中存在着贯穿始终的三大领域或“主题”:文化的、政治的和经济的。随着欧拉对话的逐步展开,双方刻意强调两大地区间的历史文化纽带和共同的价值观念,从而开发出一种特定的“话语”,使双方易于接受并认同对方的“天然伙伴”地位,为地区间合作创造一种良好的氛围。但是,这种文化上的亲和力并不能完全取代甚至有时也无法掩饰各种国际行为主体(包括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欧洲和拉丁美洲正是带着自己的政治目标和经济利益走向对话的。欧拉间的政治对话已通过各种地区间的、次地区的和双边的机制形成一个复杂的网络,但经济关系仍在很大程度上维持着典型的南北关系的性质。拉美国家越来越无法接受欧盟“援助而非贸易”的政策,并越来越强烈地希望改变政治和经济关系严重失衡的状态。而一旦涉及具体的经济利益,由于受到个别国家或部门的掣肘,欧盟的政策便显得首鼠两端。

就地区内层次而言,地区或次地区集团成员国的个别立场和具体目标以及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平衡构成了共同的联盟或地区政策的最主要的原动力。但成员国本身事实上也不是单一的行为主体,而是涉及众多“次国家”行为主体的多元社会,其中文化、经济制度和政府体制也对国家偏好的形成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更为复杂的是,地区整合的结果是某种超国家或政府间机构的设置,而在这一层次的不同机构之间亦存在职责甚至利益诉求上的差异。上述情况在欧洲和拉丁美洲都有类似的表现,但在欧洲表现得更为明显。

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特别关注。首先,所谓“多层治理”的问题。欧盟研究中的“多层治理”概念涉及不同层次的政府机构的运行,也涉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相互依存。这一概念的“外溢”效应是多方面的,这里仅强调两点:其一,针对国际秩序的全球治理实际上延伸了许多欧盟治理的理念和机制,诸如多边主义和地区主义;其二,就拉丁美洲应对外部挑战的反应而言,鉴于欧拉对话的特殊形式,拉美国家在很多场合“不得不”在国家“之上”和“之下”组合相应的层次,以适应多层次、多领域的谈判结构。其次,治理的概念包含着一个“规范”的维度,即所谓“良治”问题。在欧盟研究中,有关“非军事强权”和“规范强权”的讨论已进行多年,欧洲建设进程中的基本规范被归结为和平、自由、民主、法治和人权,并进一步涵盖了社会团结、反对歧视、可持续发展和良治等概念。⑥ 上述欧洲建设的基本规范“原则上”也是拉美国家可以接受和尊崇的,但在实践中两大地区的表现又具有明显的差异,这种情况既体现为文化上的亲和力和共同的价值观,又反映了欧拉伙伴关系的不对称性。

上述分析层次和问题涉及决定和影响欧拉对话一系列因素,表明欧拉对话不能理解为一种清晰的“逻辑”过程,而是复杂多变因素交集互动的“历史”过程。下面两节将就欧拉对话的建立和发展展开论述,意在厘清欧拉对话的基本事实、背景及主要的影响因素。

四 欧拉对话的建立

欧洲联盟与拉丁美洲建立某种“制度化”的对话始于1980年代,即当时的欧共体对中美洲和平进程大规模的政治介入。而此前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欧洲对第三世界的关注主要集中于非洲。拉美主要国家被归为中等收入国家,似乎既不适合作为援助政策的对象,也不值得成为政治、经济上的盟友。但在1979年尼加拉瓜革命胜利以后,欧共体成为中美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个活跃的政治角色,并形成了一种针对拉丁美洲问题的“欧洲方式”。长达10年的中美洲动乱在欧洲激起了广泛的政治反响,欧共体的积极介入旨在帮助找到和平解决争端的途径。

1981年5月,密特朗成为法国总统以后改变了法国的中美洲政策,进而推动了欧洲中美洲政策的形成。在法国的推动下,欧洲理事会决定各成员国及委员会应协调行动,通过帮助中美洲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来促进地区的政治稳定。总体而言,共同体各国对中美洲左翼政治力量的态度相当温和,以避免将这些力量推入苏联的怀抱。⑦ 各成员国的共识是,中美洲应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自己解决本地区的问题。欧洲国家并不主动提出倡议,而是支持中美洲国家自己提出的和平方案。因此,当孔塔多拉集团⑧ 成立并提出有关和平计划时,得到了共同体及其成员国的有力支持并成为其后数年共同体政策的基础。

1984年9月,欧共体成员国外长与中美洲国家外长在哥斯达黎加首都圣何塞举行了会议,这是欧共体第一次与该地区国家正式磋商,标志着共同体拉美政策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欧洲方面,为了形成共同的立场,分别启用了“欧洲政治合作”和共同体框架两种途径。而为了形成自己的共同立场,中美洲国家不得不首次走到一起,在与欧洲伙伴举行会议之前进行了一系列的磋商。以此为开端的圣何塞“进程”日后显示出了十分重要的意义。1985年11月双方在卢森堡举行了第二次会议。欧共体和中美洲的外长们签署了经济合作协议和最后文件以及政治和经济公报。最后文件规定,欧共体、中美洲国家以及孔塔多拉集团将举行一年一度的部长级会议。这是欧共体首次与第三世界国家建立定期政治对话制度。欧共体的目标是“在孔塔多拉进程倡议的基础上”举行谈判,为该地区找到一种“来自该地区本身”并遵循独立、互不干涉、自决以及边界不可侵犯原则的全面的政治解决方案。据此,欧共体的立场与美国的中美洲政策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事实上,在中美洲和平问题上,美国最重要的盟友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不仅没有与美国站在一起,反而在很大程度上与美国唱了反调。这一点构成了所谓“欧洲方式”的实质。与美国关于中美洲动乱源自“莫斯科—哈瓦那轴心”和“共产主义煽动”的观点不同,欧洲人认为动乱的根源必须在地区内部寻找,主要是严重的贫困和社会经济问题。因此,欧共体倾向于将中美洲动乱作为南北问题而谋求一种“地区性”的政治解决方案,而不是作为东西方争夺的组成部分去寻求“全球性”的解决方案。根据这一逻辑,中美洲的变革是不可避免的,任何可行的促进地区稳定的解决方案都必须以中美洲国家内部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的改善为前提。⑨

上述立场在欧洲社会党和社会民主党人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基于1970年代西班牙和葡萄牙民主转型时期积极介入的经验,以及在全世界范围内拓展政治空间和联系的愿望,欧洲政党开始更多地关注拉丁美洲,目的不仅在于建立广泛的政治联系,而且还要“移植”一种“注重跨国和地区合作的政治风格”。社会党人的积极态度和作为符合欧洲人这一时期提高国际地位并在两个超级大国之间争取更多回旋余地的普遍愿望,同时将自己的国际主义和政治传统以及“第三条道路”的思想引入了拉丁美洲。⑩

这一时期,欧洲社会党人在中美洲的介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但其间社会党人的立场和态度发生了一些明显的转变。在第一阶段(1978—1981年),欧洲政党对中美洲的革命性变迁持积极支持的立场,德国社会民主党、法国社会党、西班牙工人社会党等与拉美左翼政党间的党际关系十分活跃。在第二阶段(1982—1986年),由于对中美洲革命力量的失望情绪日益强烈,欧洲社会党人的看法发生了变化,行动开始收敛。尼加拉瓜革命政府和反政府武装以及萨尔瓦多左翼游击队和政府都积极参与了大规模的暴力活动,这种情况使欧洲社会党人的政策重心转向和平谈判。在第三阶段(1986—1989年),社会党人开始强调自己作为“诚实的掮客”身份,积极寻求和促进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11)

欧洲社会党人看法和政策的转变实际上反映了整个欧洲态度的变化。这种变化与欧洲介入中美洲和平进程的另一个深层原因密切相关:发生在拉丁美洲的事件有可能从一个地区性问题升级为全球性问题。出于对与苏联发生全面对抗的深切担忧,特别是欧洲人冷战时期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苏联与美国驻欧部队之间的核交锋,欧洲无法对美国专注于美苏全球力量平衡的政策亦步亦趋。与此同时,假如冲突局限于中美洲范围之内,那么对欧洲的直接威胁就微乎其微,欧共体就可以针对该地区各种危机提出与美国截然不同的看法和方案并“担当”其后果。因此,所谓“欧洲方式”满足了欧洲人塑造特定国际形象的愿望,其动机和性质(关注合作、发展)与美国的政策(关注力量、安全)显然大相径庭。由此一来,欧洲既不必承担太多的代价或风险,同时却使欧共体“占据了所有的国际道义制高点”。(12)

然而,随着中美洲冲突越来越多地带有影响国际关系全局的色彩并开始触及欧美关系中更为重要的内容,欧洲社会党人开始向更为“现实”的方向转变。特别是在法国和西班牙,由于社会党人已“担负政府责任”,两国始能较早地认识到与美国的中美洲政策相对抗弊多利少,因为两国外交政策议程上包含着其他更为重要的议题,为此与美国的合作必不可少。与此同时,上世纪80年代后期中美洲形势的发展也为欧洲重新介入创造了条件。尼加拉瓜和萨尔瓦多政府与反政府武装的冲突已陷入胶着状态,而孔塔多拉协议也已为新的地区性倡议(阿里亚斯计划以及第二个埃斯奇普拉斯协议)所取代。欧洲抓住了这一机会力促冲突各方举行谈判,但同时既软化了对美国中美洲政策的批评,又努力保持了在中美洲各国政府和反政府派别之间不偏不倚的立场。

1980年代欧洲的“内部”状况也构成了“欧洲方式”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伴随着上世纪70年代的经济困难,欧洲建设也遭遇了一系列挫折。“欧洲硬化症”和“欧洲悲观论”是这一时期出现的用以概括欧洲人心态的典型词汇。当欧洲建设在欧洲内部显得日益乏力的时候,中美洲局势却提供了采取政治行动、塑造政治形象的良机:一个“负担得起的、及时的而且相对而言不那么复杂的”途径,可以使欧洲作为国际舞台上行为主体的形象得以展现。作为一个“问题领域”,中美洲既没有与哪一个成员国的特殊利益直接相关,也不存在单个成员国相对于其他成员国居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具备采取共同政策的更大可能性。(13)

1980年代后期,欧洲“内部”的两件事情则进一步推动了欧洲在中美洲和拉丁美洲的介入,即共同体新一轮的扩大纳入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以及以欧洲单一法令的形式完成的对罗马条约的一系列修订。伊比利亚新成员国的入盟意味着这些国家的前殖民地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而欧洲单一法令的实施则预示着欧共体的国际地位将发生重大变化。

毋庸置疑,与安全考虑和其他政治偏好平行或交结,欧共体及其成员国存在着对民主和发展的普遍诉求。比政府层次的诉求更加直接而且广泛,欧洲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以社会公正和人权为主要内容,与欧洲政党的议程成相辅相成之势。就“欧洲方式”的接受方拉丁美洲国家而言,许多政治领袖期待欧洲发挥更大的作用,这种作用可以体现为地区冲突各方之间的斡旋者,或者是作为拉美国家与美国之间的缓冲,甚至成为美国军事干涉中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约束力量。

欧洲与中美洲国家之间的圣何塞进程所涉及的经济和政治对话均以促进地区的和平、民主和一体化为主要目标。虽然欧洲人刻意避免主动提出倡议,但其所表现出来的政治诉求仍为中美洲国家提供了有别于美苏两霸的另一种选择,并给予饱受美国压制的孔塔多拉进程以十分宝贵的外部支持。就共同体成员国而言,虽然存在意见分歧,但仍形成并维持了一种共同的立场。就此而言,以及将政治与经济关系一并处理的实践,标志着“欧洲政治合作”的进一步发展。(14)

1990年代初期,长达10余年的中美洲战乱终于画上了句号。1990年12月,欧共体国家外长与里约集团国家外长签署了罗马宣言,通过定期会议制度设立了固定的政治联系。在大规模介入拉美事务的第一个10年里,欧共体及其成员国所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为拉丁美洲的各种倡议、计划、方案提供了国际合法性,帮助和推动了拉美国家的努力最终为国际社会所接受。由于介入中美洲和平进程而建立起来的制度化联系,诸如圣何塞进程和与里约集团的对话,为重新界定欧拉关系奠定了基础。

五 欧拉对话的发展及其意义

1990年代初期,欧洲联盟的拉丁美洲政策日益明朗、系统。这一政策的发端是上世纪80年代对中美洲动乱积极而系统地介入。这种介入的后果之一是双方确立的相对固定的对话机制,成为冷战结束以后欧拉关系发展的基础和主要运作方式。1990年,欧共体成员国与里约集团国家外长年度会议机制正式确定。1991年,南方共同市场(由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和巴拉圭组成)成立,其后数年一直被认为是最接近欧盟模式的一体化实践;1992年5月与欧盟签署“机构间合作协议”,1995年12月签署“地区间合作协议”,建立了部长级定期会议制度。与此同时,欧盟与中美洲国家的圣何塞对话进程仍在继续并被注入了新的内容,欧盟与安第斯共同体也于1996年正式确立了政治对话制度。此外,欧盟还分别与智利(1996年)和墨西哥(1997年)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和“经济联系、政治协调与合作协议”。鉴于圭亚那、苏里南和伯利兹通过洛美协定与欧洲联系,上述情况意味着1990年代除古巴外的所有拉美国家均与欧盟建立了正式的工作关系。

1994年10月,欧盟理事会批准了“关于欧洲联盟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关系的基本文件”,就欧洲与拉美地区、次地区和国家之间的一系列新型关系规定了方向和目标,其基本精神在于将经济目标与政治目标结合起来,并根据拉美不同国家和国家集团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状况区别对待,运用不同的政策工具以满足不同的政策要求。这份基本文件成为其后10多年来欧盟一直遵循的拉丁美洲战略。

总体而言,欧盟的政策是遵循着一种“三分法”的途径展开的,对于较为贫困的国家如中美洲和玻利维亚等,关系的重点是援助和经济发展;对于中等收入国家如安第斯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等国则缔结范围广泛的合作协议;而对于墨西哥、智利和南方共同市场等所谓“新兴市场”国家,关系更进一步:逐步给予原本局限于欧盟周边和洛美国家之间的联系国地位。(15) 因此,1990年代,除建立一系列政治对话机制外,欧盟在拉美的活动和援助也明显增加。

1999年的欧拉里约峰会是近10年两大地区间迅速发展的关系的最高潮。在所谓的里约议程中,两大地区强调了共同应对全球挑战的意愿,以及追求多边合作和建立共识的信念。在政治领域,两大地区承诺加强现存对话机制,捍卫民主、人权、法治,保证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包容,并维护文化遗产和建立公民社会。在经济领域,双方宣布将在世界贸易组织内加强合作以促进全面、互惠的贸易自由化并将地区一体化作为纳入全球化进程的一个有效途径。在文化、教育、科技、社会和人文领域的合作包括了地区间交流、技术转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等。里约峰会的一个具体成果是欧洲联盟和南方共同市场以及欧盟和智利决定启动谈判,以达成“双边的、逐步的和互惠的贸易自由化”,从而走向第一个地区性一体化集团间的政治和经济联系协定。里约峰会所设想的战略伙伴关系带有某种理想主义的色彩,其目标被设定为通过合作应对全球挑战,以共同的立场、共同的政策来促进更好的全球治理。欧拉伙伴关系的战略性在于双方有意通过合作和建立共识来塑造国际秩序。显而易见,要达到里约宣言所宣示的目标不仅需要欧拉双方强烈的政治意愿,而且要求相应的大量资源投入。(16)

从现实政治和外交博弈的角度出发,1990年代欧盟在拉美的所作所为不过是一种结盟的实践,意在使变动不居的国际体系最终走向某种有利于实现欧洲“地区利益”的状态。虽然欧美之间建立在“西方价值”基础上的共识和盟友关系犹存;但对于欧洲而言,国际政治秩序的重塑仍表现出“欧洲价值”与美国模式的分野。因此,促使世界其他地区接受欧洲的一套观念和模式意义重大。欧拉里约峰会宣布双方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结盟意图显而易见。拉美固然需要借重欧洲之力平衡美国,但作为主导方的欧盟能够积极促成这种伙伴关系也是对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变迁的一种理性回应,其主要考虑既包括欧洲在全球范围内强化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影响力的一般意愿,又是遏止欧洲在拉美日益丧失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地势头的一种具体努力。(17)

在欧拉战略伙伴关系的建立过程中,地区一体化和民主政治被视为双边关系的两块基石。前者强化了欧盟作为地区和次地区整合模式的地位和作用,后者则为欧盟通过发展援助等手段树立政治形象、积累政治资本提供了得心应手的渠道。与此同时,在欧拉对话建立和发展的20多年中,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是强调两大地区的文化亲和力和共同的价值观。然而,在欧拉地区间关系这一层次上,共同的价值、慷慨的援助甚至固定的对话机制是否足以构成并维系紧密的战略伙伴关系还需要考虑一项基本的现实因素,即1990年代以来拉美国家最重要的政策目标就是在摒弃多年实施的进口替代模式以后重新融入全球经济的主流。而正是由于欧盟对农业部门的高度保护,拉美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受到了严重的阻碍乃至伤害,这是欧拉两大地区在全球多边贸易谈判中争执不休的最主要的问题,也是横亘在双方关系中的最难逾越的障碍。

不仅如此,欧洲建设进程本身由于其特殊性不仅制约着欧拉关系的发展演变,也决定着欧拉关系的多面性和复杂性。欧洲联盟脱胎于二战结束后的特殊历史环境,这种环境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对造成欧洲长年战乱和种族屠戮的民族主义的否定。欧盟的发展是“国家间”与“超国家”治理的一种结合,这种结合是对威斯特伐利亚国际体系的一种超越。而欧盟本身作为一种政治实体的建构在很大程度上是“精英驱动的、以条约为基础的法律秩序”。(18) 因此,欧洲建设的后果之一就是与“现代”、“前现代”国家不同的所谓“后现代”国家的出现。而拉美大多数国家则可以被归为“现代”体系范畴。(19) 从这种观点出发,由历史文化联系所产生的亲和力仍无法掩盖不同发展进程和水平造成的偏好差异和诉求鸿沟。相对而言,拉美国家决策和政治行为的标准更为简明单一:虽然愿意诉诸多边主义、地区主义,但在全球层次上主要是借重欧洲之力平衡美国;虽然在地区间关系中强调共同文化和价值,但追求的重点是经济利益;虽然实行地区一体化和民主原则,但目的却在于维护国家主权等等。欧洲决策及行为却面临采取双重甚至多重标准的压力:内部发展的法治基础和协商努力,外部行为的力量诉求和现实政治;欧洲建设规范向外部世界的“投射”;欧洲内部成员国之间、联盟层次与国家和次国家层次之间以及联盟机构之间的博弈和平衡等等。显然,欧拉关系的内容和形式更多地取决于欧洲而不是拉美的行为和标准。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欧盟自身的扩大和欧洲一体化的深化“占据”了其主要的政治和经济资源,而南方共同市场亦陷于危机,欧拉地区间关系似乎已走入了低谷。欧拉第二次峰会并未如预期的两年间隔举行,而是推迟到了2002年5月,时值西班牙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第三和第四次峰会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举行。总体而言,这三次峰会均以一般性声明告终。欧拉对话势头的放缓,说明两大地区都已进入了一个新的调整时期,拉美国家未能就与欧洲更紧密的合作提出自己的议事日程,而欧盟也似乎已经到了更新其拉丁美洲战略的历史关头。

从上述对欧拉对话建立和发展进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欧拉关系首先涉及到全球结构和国际秩序:虽然拉美国家在欧盟对外战略中处于边缘地位,但在欧美之间既合作又竞争的状态中,以及大西洋三边关系乃至整个国际秩序的建构中,拉美仍不失为欧洲的一个重要对话者和伙伴,这既有力量平衡的考虑,又与塑造“正常”、“良好”的国际秩序有关。而拉美国家则不仅也有意借重欧洲力量平衡美国,而且积极追求多边主义、地区主义。双方合作及其方式是对“美国治下的和平”的一种挑战并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在这个过程中,多边合作的国际秩序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它将部分地再现欧洲建设中形成的规则、程序和制度,同时欧洲的一体化模式对于拉丁美洲不同文化和次地区的整合也具有极大的吸引力。正是由于其一体化实践以及具有发展中世界最接近欧洲的文化生活和政治运作,拉美才被视为欧洲的“天然伙伴”。

在地区间关系中,欧拉伙伴关系的主要基础是政治对话与合作。欧拉两大地区同属所谓西方文明,历史联系、文化纽带、共同价值和类似的政治传统构成了追求一体化和地区间合作关系的基础,而一体化和地区间合作又是双方回应全球性挑战的主要途径。欧拉对话还包括一个合作机制的建立或称制度化的维度,凭此欧方得以“投放”其软实力,而拉丁美洲则据此形成“在其他情况下难以形成”的共同立场。近年来,经济因素既是欧拉对话的主要驱动力,也是主要的障碍之一。由于极不对称的双边关系,以及欧盟内部经济政策特别是共同农业政策改革受阻,除个别国家外,欧盟与拉美次地区集团的联系协定久拖不决,极大地限制了地区间合作向纵深发展,同时也影响着拉美国家的“战略选择”:当美国一步步通过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将拉美国家逐个拉入一个新兴的泛美经济体系之际,欧拉联手平衡“盎格鲁—撒克逊”影响的宏愿却不得不大打折扣。

欧拉战略伙伴关系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来自两大地区内部。欧洲建设不同历史阶段的要求和问题与拉丁美洲并无直接关联,但拉美却为欧洲解决自己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外部平台”;拉美的调整、改革和发展需要外部的支持和帮助,欧洲的实践和政策为拉美国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欧拉关系的“互惠”性质主要体现于此。对于欧洲而言,欧拉战略伙伴关系展示了欧盟协调成员国利益并形成共同立场的能力,从而强化了欧盟作为国际舞台上独特行为主体的地位。对于拉丁美洲来说,欧拉峰会的主要效应之一就是向发达世界发出讯息:拉美作为政治和经济伙伴拥有其他第三世界地区无法相比的优越条件和吸引力。(20) 但这种内部需求同时也可能成为战略伙伴关系深化的主要障碍,尤其是在内部共识无法达成的时候。进入21世纪以来的欧拉关系所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欧盟与拉美次地区集团间的联系协定与其说是“双边”关系问题,不如说是欧洲内部政策的改革问题。这是未来欧拉地区间关系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

注释:

① 感谢下列人士为本文撰写提供了帮助:Peter Birle,Guenther Maihold,Hans-Juergen Puhle,Wolfgang Wagner,and.Jonas Wolff。

② 参见Christian Freres and Jose Antonio Sanahuja,Study on Relations betwee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Latin America:New Strategies and Perspectives,Instituto Complutense de Estudios Inter nacionales,2005,p.56.

③ 里约集团成立于1986年,最初由8个国家(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巴拿马、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组成,1990年智利、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和巴拉圭加入,2000年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加入,同时接纳了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的代表,因此里约集团已包括所有的拉美国家并与加勒比共同体建立了联系。1990年,欧共体与里约集团开始政治对话,其后双方定期举行部长级会商。

④ 即欧拉峰会。1999年,欧盟与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里约热内卢举行首次峰会,建立了地区间“战略伙伴关系”。2006年维也纳峰会为欧拉第四次峰会。

⑤ 墨西哥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智利在退出安第斯共同体30年后于2006年重新加入。

⑥ Jan Manners,“Normative Power Europe:A Contradiction in Terms?”,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40,No.2(2002) ,p.235—258.

⑦ 英国反对将尼加拉瓜纳入援助计划。理事会决定在计划中避免提及尼加拉瓜的名字,但在实际运作中允许其受益。

⑧ 孔塔多拉集团成立于1983年1月,最初由哥伦比亚、墨西哥、巴拿马和委内瑞拉组成,1985年7月,阿根廷、巴西、秘鲁和乌拉圭以“支持集团”的名义加入。

⑨ Wolf Grabendorff,“West European Perceptions of the Crisis in Central America”,in Wolf Grabendorff,Heinrich-W.Krumwiede and Jorg Todt (eds.) ,Political Change in Central America:Internal and External Dimensions,Westview Press,1984,p.286—287.

⑩ Cf.Eusebio M.Mujal-Leon,European Socialism and the Conflict in Central America,Praeger,1989,p.92—98.

(11) Eusebio M.Mujal-Leon,European Socialism,p.92—98.

(12) Andrew Crawley,“Europe-Latin America (EU-LAC) Relations:Toward interregional coalition-building? ”in Heiner Hanggi et al.(eds.),Interreg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Routledge,2006,p.172.

(13) Cf.Andrew Crawley,“Europe- Latin America Relations”,p.172—173.

(14) Simon J.Nuttall,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Clarendon Press,1992,p.229—230.

(15) Hazel Smith,“Actually existing foreign policy-or not:the EU in Latin and Central America”,in John Peterson and Helene Sjursen(eds),A Common Foreign Policy for Europe:Competing Visions of the CFSP,Routledge,1998.p.161.

(16) Kirsten Westphal,“Biregionalism :Projecting a new pattern of governance? EU' s relations with Latin America”,in Wolf Grabendorff and Reimund Seideimam (eds),Relations between the European Union and Latin America,Nomos,2005,p.153—154.

(17) Cf.Andrew Crawley,“Europe-Latin America Relations”,p.175—176.

(18) Jan Manners,“Normative Power Europe”,p.540—541.

(19) Cf.Robert Cooper,“Why We still Need Empires”,The Observer,Sunday April 7,2002.

(20) Cf.Andrew Crawley,“Europe-Latin America Relations”,p,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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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与拉丁美洲之间的对话_欧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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