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加强投标管理的对策论文_李洁

浅议加强投标管理的对策论文_李洁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二勘探队 241006

摘要:工程建设行业近年来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规模不断扩大,同时相关制度也在不断趋于完善。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管理制度是建筑工程进行承包和发包最主要的形式,已经在国际国内众多建设工程项目中得到了广泛的实施。由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出现很多问题。本文对现阶段工程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投标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制度;对策

招投标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建设单位必须公平、公正的进行招标,充分发挥评标委员会的功能,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出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的承包商;投标单位必须正确处理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工期的关系,提高经济管理人员的造价水平,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双方才能最终在控制工程造价上实现双赢。

一、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工程的招投标,是指项目在国家法律保护并监督下依据特定的程序,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从中评定出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也是对建设产品市场预价进行交易的采购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是业主项目管理的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实际是业主的项目管理过程,是一个短期决策分析、科学合理地选定最为满意的投标人的过程。

招投标工作分散在建设工程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中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既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是某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总之,招投标已经渗透于建设工程的整个管理过程中。

二、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为了杜绝基建工程腐败,各建筑工程招标方面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有效地防止了不正之风的发生,也确保了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而且为企业单位节约大量经费。但从总体上看,建设整体工程招标管理中,还存在着这样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虽然招投标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说,基本上可以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但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目前我国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都是由我国的政府各级人大、国家相关部委和全国人大等部门分别制定的,各部门在制定这些法律法规的时候都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够科学合理,不够全面,这大大削减了法律的约束力与执行力度。

2.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不达标

招标文件编写的质量不达标主要是因为招标人员没有实际参与造价的合同管理,在实际环境中招标文件的使用方式不明确。现阶段,由于制度方面存在不足,我国招标人员和项目合同管理人员之间是分开工作的,以至于招标人员在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缺乏和合同管理人员的沟通。另外,有很多业主对招标文件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时,没有结合实际情况,以至于合同条款的预见性不足,不能够应用到实际中来。所以,这些问题同样会给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还会对招标人的总体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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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委抽取与到场程序瑕疵

工程招标程序之一就是抽取评标专家,按规定,这些评标专家被抽取后应当立即到场,避免他们与投标单位进行商量与泄密,有效地杜绝造假事件的发生,让整个招投标环节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然而在实际情况下,有些建设单位在开标的前一天就完成了评委的抽取工作,同时又不立即对评委进行封闭,而是开标当天才让评委进评标室,这大大削减了招投标环节的封闭性与公平性;另外,对与评委进入评标室这一环节,并没有相应的验证与保密程序,并没有对所谓抽取专家的身份进行验证,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的风险与漏洞。

4.行政干预严重

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渗透,难以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表面上看好象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上好多工程项目的拍板定案,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自主,而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行政力量的制约。如有的主管部门滥用行政权利,限定所属单位的工程“内定”给某个施工单位,其他投标单位做个“陪衬”,使招投标走形式,出现规避招投标和假招标现象。

三、加强招标管理的对策

1、完善相关法规,规范招投标行为

由于我国在建筑市场中的法律界限一直比较模糊,加上市场经济的初步确立,很多方面都留有空白和缺陷,建筑市场发展并不成熟和稳定。特别是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和施工阶段,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在工程造价上计价模式的缺陷,导致工程造价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在工程建设上原本通过实行招投标引入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竞争机制,但是由于承包商个人受到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供需关系的极大影响,往往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工程造价决策,使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方与投标单位预算相脱节,归根到底,主要是由于建筑市场的不稳定所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强建筑市场和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招投标和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合理运作和落实,维护当前建筑市场中的公平竞争和市场竞争秩序,从根本上对工程招投标阶段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2.加强对以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依据的推行

施行工程量定单招标计价模式,招标者遵照国家统一标准的工程量计算准则提供工程量清单,同时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者则必须及时分析好单位工程成本、利润,大局考虑、精细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施工预算,制定合理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配置的使用,创优组合,合理控制建筑工程造价,最终确定出投标报价。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不仅避免了工程招投标中的鱼目混珠、黑箱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而且更有利于建设廉政明洁的建筑市场环境,使招标行为规范化,同时也能消除因工程量不统一而导致的标价误差,使评标更公正准确。

3.大力推行招标代理制度,规范招投标交易行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个系统工程,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每个环节都需要经过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科学决策。它是一项具有高度组织性、规范性、制度性及专业性的活动。要使招投标结果得到充分体现,就要求招标组织具有系统的信息、专业化的分析运作、精细快捷的策划设计、准确科学的决策、周到的服务以及良好的信誉,这些无疑是发展完善的招标代理机构所特有的优势。招标代理的施行,对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提高招标投标质量,扩大招标覆盖面,促进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我国招标代理机构发展尚处于实践阶段,相应的法律、法规都处在建设完善之中。选择招标代理,通过代理能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确立相应的违约惩罚措施,同时也能约束代理方和被代理方的不规范行为,实行规范操作。通过立法建制做到双方当事人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建立起通力合作、互惠互利的经济利益关系。

参考文献:

[1]潘康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建筑设计管理,2008.

[2]王晓彦.如何做好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J].中国经贸,2010,(16).

[3]姜继兴.如何加强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J].招投标研究,2012(1):49-50.

[4]刘尔烈,朱建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与投标[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

论文作者:李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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