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论语”各章研究_论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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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论语》分章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定州论文,论语论文,分章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22X(2006)02-0020-04

1973年,河北定县八角廊40号汉墓出土一批竹简,其中有《论语》620多枚。关于此《论语》的性质,约有二说①。李学勤先生以其为《齐论》:

八角廊墓的墓主中山怀王卒于宣帝五凤三年(公元前55),而张禹对《易》及《论语》大义是在甘露中(公元前53—前50),因而怀王在世时张禹则以经学著称,他以《论语》授成帝是在元帝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开始的。张侯《论》在中山怀王时恐怕还没有形成,八角廊《论语》不可能是张禹的本子。整理组说,以八角廊《论语》与今传本比较,存在不少差异。“比如以分章来说,不仅尾题所记的章数很少有相符的,而且分章也不一样。简文分为两章,传本却成了一章,简文为一章的,传本又有分为两章或几章的。在文字上与传本不同的地方就更多了。”这也说明竹简本不会是《鲁论》系统的本子。考虑到《古论》流传不广,《齐论》的可能性更大一些。[1](P391)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州汉墓竹简整理小组认为是《鲁论》:

在简本中发现《鲁论》所具有的文字,则应当是《鲁论》的本来的东西。这是从今本《论语》中看不到的。在定州汉墓竹简中和《论语》一起出土的,还有萧望之的奏议。萧望之在当时是皇太子的老师,是传授《鲁论》的大师。刘修死后把《论语》同萧望之的奏议放在一起,应不是偶然的。[2](P4)

单承彬先生也力主“‘简本’乃《张侯论》之外的另一《鲁论》传本”。其根据是“‘简本’与《说文》所引《古论语》不同”,“‘简本’与郑玄所注《古论》不同,而与《鲁论》多同”。但“简本”又与汉熹平石经本《论语》有诸多差异,因此“简本”应是“《张侯论》之外的另一种《鲁论》传本”[3](P47-56)。实际上,早在单氏论文发表前,王素先生就以“用简本《论语》的存文,与今本亦即《集解》比较,并与郑本的‘从《古》改《鲁》’进行对照”,其结果是:

上列十四条,简本《论语》与郑玄所据《鲁论》以及《张侯论》同者仅五条,不同者达九条。此外,还有一条。即:简本《公冶长》:“可使治其赋也。”“赋”,今本同。《释文》引梁武云:“《鲁论》作‘傅’。”也不相同。显然,我们也不能据此认为简本《论语》就是《鲁论》。因此,我以为,由于郑氏注本以及传本或今本都是融合本,谁也没有见过真正的《齐论》和《鲁论》,根据这种比较是无法确定简本《论语》的性质的。[4](P462-463)

王素先生又以“简本”无《齐论》之《问王》、《知道》二篇,断《齐论》说非是[4](P460)。按,“《论语》简文约有传本《论语》文字的一半。其中有的篇,简文几达传本的百分之六、七十。《学而》篇只有一枚简,二十字,是最少的了”[5],这真是岌岌乎殆哉了。倘若再残损一点,岂不是连《学而篇》都没有了?那么,《问王》、《知道》二篇是否也残损了?王先生的说法说服力还不够。

王素先生在其文中进一步提出:

关于分章,我们已知简本《尧曰》从《鲁论》为二章,《齐论》有三章,《齐论》之章多于《鲁论》。整理者另外介绍:“《乡党》‘食不厌精’至‘乡人饮酒’,今本分为二、三、五章的都有,而简本只有一章;‘雷风烈必变’与‘升车’,今本分为二章,简本也是一章。《阳货》‘子贡曰:君子有恶乎’,今本别为一章,而简本则同上面‘子路曰’合为一章。”可见简本分章一般亦较今本为少。关于字句,情况亦同。譬如:简本《为政》:“先行其言从之。”今本作:“先行其言而后从之。”简本《乡党》:“怠若也。”今本作:“怡怡如也。”……还有很多,不赘举。可见简本字句一般亦较今本为少。按何晏《集解叙》说:“《齐论语》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于《鲁论》。”皇侃《义疏》解释为:“其二十篇虽与《鲁论》同,而偏重细章文句,亦多于《鲁论》也。”可见《鲁论》的特点是章句较少,《齐论》的特点是章句较多。据此,我们对简本《论语》及所谓《张侯论》,又有了新的认识。这就是:(一)简本《论语》确以《鲁论》为底本,并且以《鲁论》原本为主。因为,简本《论语》不仅只有二十篇,篇数与《鲁论》同,而且章句较少,正是《鲁论》的特点……(二)《张侯论》虽然也以《鲁论》为底本,但由于张禹本人是先传《齐论》,后转《鲁论》,其中章句应主要根据《齐论》。今本《论语》的主体……均由《张侯论》演变而成,章句均较简本《论语》为多,也正是《齐论》的特点……张禹的《张侯论》,实际上是:篇目完全根据《鲁论》,章句主要根据《齐论》。[4](P466-477)

按:王说可商。实际上,简本《论语》因多有残缺,各篇分章较难确定,刘来成先生也的确只举了简本分章少于今本的例子,但这并不能证明整个简本《论语》的分章都少于今本。《经典释文》卷二十四《论语音义》一“学而”下题曰“凡十六章”,清刘宝楠《论语正义》注曰:“《释文》旧有此题,其所据即《集解》本。今皇、邢《疏》无凡几章之题者,当由所见本已删之也。《汉石经》则每卷后有此题,盖昔章句家所记之数。”[6](P1)今考其各篇章数,三十章以上凡六篇,即:《雍也》三十章、《述而》三十八章②、《子罕》三十一章③、《子路》三十章、《宪问》四十四章、《卫灵公》四十三章④。简本《论语》另残存“章数简”十枚,因不能确定每简所记章数字数究属那篇,所以整理者将所有的“章数简”除可确定属《尧曰》之一简外,全部附在书后[2](P8)。检此数简所记,高于三十章者计有五简:第613简“凡卅七章”、第615简“凡[卅六]章”[2](P8)、第616简“凡卅章”、第617简“凡[卌]四章”、第618简“[凡卌七章]”[2](P100)⑤。由上举可知,简本章数最多的一篇有四十七章,而《集解》本最高仅四十四章,简本其次的四十四章也比《集解》本的四十三章多。考虑到简本“章数简。”还有十枚残损未见,简本的最多章数可能还会更多。但仅就已知章数可知,简本的最高分章要多于《集解》本。其实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就已经指出,简本分章与今本不同,固然有“简文为一章的,传本又有分为两章或几章的”,但也有“简文分为两章,传本却成了一章”的[2](P11)。因此,王素先生根据古书《齐论》章数多于《鲁论》的记载所判定的简本和今本《论语》归属,恰恰是南辕北辙⑥。

从西汉《论语》的传授与传本来说,王素先生已经指出,齐、鲁二《论》“呈现融合的趋势。而且,由于《鲁论》更具正宗意义,这种融合,实际上是以《鲁论》为主”。例如,“王吉既为齐人,又为《齐论》大家,其子王俊却传习《鲁论》,并颇有建树”。萧望之本为齐人,原治《齐诗》,后来从夏侯胜问《论语》,成为《鲁论》大家。张禹也是先学《齐论》,后改传《鲁论》。王先生还进一步推断:“王吉,萧望之均为宣帝时人,王骏、张禹均为宣帝末至成帝时人。据此,可以推测,这种‘由《齐》转《鲁》’的风气,应该在宣帝时已经形成。当然,从整个齐学、鲁学遁嬗演变的角度看,还可能更早。”例如武帝诏戾太子受《公羊春秋》,太子复私问《谷梁》而善之,“成为后来鲁学《谷梁》大盛,齐学《公羊》渐衰的一个预兆”⑦[4](P464-465)可见,刘修的卒年虽早于《张侯论》,但齐、鲁《论》的融合本却当早已产生。加之《古论》并非世间无传⑧,《论衡·正说篇》记《古论》传授,曰:“初,孔子孙孔安国以教鲁人扶卿,官至荆州刺史,始曰《论语》。”孙世扬先生曰:“据此,则扶卿之学,传自孔安国。而《艺文志》以为扶卿传《鲁论》,是《鲁论》本出于古文也。《艺文志》传《齐论》者,有王吉以下六人,皆后于孔安国。其胶东庸生,则孔之再传弟子也。”[7](P1)因此,定州《论语》确是古、齐、鲁三本《论语》并行时的本子。

那么,八角廊汉简《论语》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本子呢?实际上,从现有的诸家研究来看,简本文字与内容可考的各种本子都不相同,这迫使我们思考我们对于汉代《论语》流传的认识。其实,《汉书·艺文志》并未完全著录当时存世的书籍⑨。甚至六艺之籍亦然。胡子生、韩自强先生即曾指出:“《汉志》并没有将汉初治《诗经》各家囊括。”[8](P31)若然,八角廊《论语》也可能是西汉中期流传于世的古、齐、鲁三家之外的一种文本。

收稿日期:2005-10-25

注释:

①竹简整理者最早提出这是一个古本《论语》:“这次发现的简本不仅是时代最早、保存文字最多的古本《论语》,而且还是《鲁论》、《齐论》、《古论》三论并行时的一个本子。”(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定县40号汉墓出土竹简简介》,《文物1981年第1期》)有学者遂误会其中“古本《论语》”为指《古论》,非是(陈金木:《唐写本论语郑氏注研究——以考据、复原、诠释为中心的考察》,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版,第61页)。王素先生认为不可能是《古论》,理由有二:一、“宣帝五凤三年(前55)前,《古论》实际上并没有流传”;二、“简本《论语》只有二十篇,《尧曰》‘子张问’章并未分出单独为篇”(王素:《河北定州出土西汉简本〈论语〉性质新探》,李学勤,谢桂华主编《简帛研究》第三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60页)。其前一理由不成立,后一理由成立。另,孙钦善先生认为“此本当保留了古文《论语》的一些面貌”,但未作论证(孙钦善:《四部要籍注疏丛刊·论语·前言》,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4页)。

②刘宝楠《论语正义》:“《释文》云:‘旧三十九章,今三十八章。’所云‘旧’,当谓六朝旧本。所多一章,疑分‘子路问三军’为一章也。《释文》又云:“‘子于是日”以下,旧别为章,今宜合前章。“亡而为有”以下,旧为别章,今宜与前章合。‘陆云’宜合’,但论其理,实未尝合并也。若已合并,则为三十六章。卢氏文弨《释文考证》以旧三十九章为《释文》本,今三十八章为朱子本,则误解卢氏原文为后人校语也。翟氏灏《考异》讥陆氏宜合者两条,总题但简其一,以为失于点对,则是旧为四十章,不合言三十九也。”(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251页)黄焯先生曰:“卢本无旧字,‘今三十八章’五字作小字注,宋本、蜀本与此本同。”(黄焯:《经典释文汇校》,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11页)

③《释文》:“皇三十章。”孔广森《经学卮言》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下注曰:“此当别为一章,《集注》本《子罕篇》三十章,《注疏》本‘棠棣之华’合于‘未可与权’而‘牢曰’自为章,故亦三十章,唯《释文》则云三十一章,窃疑陆所见古本多一章者,正分‘不忮不求’以下矣。”(阮元编:《清经解》第四册,上海书店1988年版,第836页)

④《释文》作“凡四十九章”,刘宝楠《正义》:“皇、邢本只四十二章,《释文》亦只四十三章。今云‘四十九章’,‘九’字误,当作‘三’。”(《论语正义》,第609页)

⑤曲阜师范大学陈东先生以为简本所记章数当与今本相同,如六一三简记“卅七章”,陈先生谓“传世本中只有《述而》篇有三十七章的记录,当为《述而》篇。”六一五简“凡[卅六]章·凡九百九十字”,陈先生曰:“查传世本各篇没有三十六章的,字数最为接近的是《阳货》篇(一千另二十字),‘卅’字当为‘廿’字之误。可能整理者误录。”(陈东:《关于定州汉墓竹简〈论语〉的几个问题》,《孔子研究》2003年第2期)其实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就已经指出,简本“尾题所记的章数很少有相符的”(《定县40号汉墓出土竹简简介》)。陈氏改文,实不可从。

⑥合计《释文》所记每篇章数,共得486章,除以20篇,平均1篇24.3章;简本,‘章数简”除1支残缺章数外,计有章数的9支简所记章数共计250章,平均1篇约27.78章。简本平均章数也远高于《集解》本。当然,简本残缺太甚,但即使作为一个抽样调查结果,也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的。

⑦关于汉代齐鲁之学的划分及其兴衰陵替,可参看蒙文通《经学导言》,见《经史抉原》,巴蜀出版社1995年版。

⑧王素先生以为《古论》直至成帝使刘向校书方为人所见,非是(王素:《河北定州出土西汉简本〈论语〉性质新探》,李学勤、谢桂华主编《简帛研究》第三辑第460、468页注)。

⑨参见余嘉锡:《古书通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5页;李零:《关于〈孙子兵法〉研究整理的新认识》,见李零《〈孙子〉古本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78页;廖名春《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的再认识》,载《汉学研究》第16卷第1期,1998版年6月,第355-3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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