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研究历史回顾与研究模式战略转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改革开放论文,福利论文,年来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中国儿童福利元年与儿童福利制度框架建设
2010年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和儿童福利元年,标志中国进入社会政策、社会立法、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的崭新时代。①2010年既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又是中国儿童福利元年,标志中国社会进入儿童福利时代。中国社会福利与儿童福利时代来临状况,呈现非常明显和典型的“井喷式突然爆发”状态②,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病人、家庭福利和整体性社会福利制度建设议题“不约而同”出现。概括来说,2010年成为中国儿童福利元年的主要和标志性事件主要有七,反映时代性特征。一是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向国人庄严承诺: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二是201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高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首次成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战略重点之一③。三是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政策措施,家庭福利应运而生。四是2010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拉开中国儿童福利时代序幕,成为中国儿童福利元年和儿童福利时代来临最主要标志,战略意义深远④。五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制定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首次增加“儿童福利”章节。尽管“儿童福利”概念是狭义的,反映儿童福利问题“浮出水面”⑤。六是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与理论界,尤其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的专家学者不懈努力,锲而不舍从事儿童福利研究,2010年涌现多部以“儿童福利”为题和奠基性的研究成果⑥。七是2000年以来,中国涌现多个国内和国际背景的儿童福利机构,包括专门服务某类困境儿童的民间性和非政府组织,如女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自闭症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孤残儿童、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农村贫困儿童,开始为广大儿童提供福利服务⑦。简言之,2010年国家、市民社会与市场共同行动,儿童福利政策首次成为国家级政策议题。
二、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历史回顾与理论框架
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实践早已有之,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但是,严格说来,有关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的专门研究与研究成果是当代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产物。鉴于改革开放前,中国学术界有关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的研究成果凤毛麟角,屈指可数⑧,本研究文献回顾将主要局限于改革开放30年来的研究状况,简要描述儿童福利的研究现状,以便为构建用于分析中国特色儿童福利制度框架建设的分析框架奠定知识基础和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家庭福利政策开发与研究活动以1990年为分界线,大体可以划分为三大历史发展阶段,清晰反映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变迁历史轨迹和方向。我们可将1978-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1年区分为三个阶段明显和特征鲜明时期,清晰纪录儿童福利政策议题逐渐演变为国家级、独立性、战略性和全局性议题的发展轨迹。
1978-1990年宏观国际环境是东西方冷战结束,西方福利国家改革和新右派盛行时期,其中最重要的国际事件是1990年召开的世界儿童首脑会议,通过《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为中国提供蓝本。中国国内环境与形势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政策标志中国进入崭新历史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恢复重建任务繁重,改革、开放和发展是当时最主要社会议题。儿童议题尚未成为国家改革开放发展政策的优先领域,“隐蔽”在婚姻家庭和妇女问题之中。1990年9月,联合国在纽约召开的世界首脑儿童会议极大促进和推动中国政府的儿童工作。1990年2月22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取代原来由全国妇联牵头的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国务院设立专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⑨。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分别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凸显时代主要关注点。总体来说,此时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成果主要是“法律法规”,儿童福利“政策”微乎其微。法律法规制度建设重点是儿童福利制度和相关领域,如婚姻家庭与继承、义务教育与学校。
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儿童研究的专门机构开始出现,其中比较重要的是1981年成立的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1982年成立的北京大学青少年卫生研究所,1982年成立的中国儿童中心,1985年成立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990年成立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⑩。这些儿童机构的研究领域通常局限于某些专门领域,如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主要关注家庭教育和儿童发展研究议题,中国儿童中心主要关注校外教育、儿童活动娱乐和儿童发展,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关注如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政治目标清晰。研究方法主要以思想观点阐述、国外情况介绍、信息资料汇编为主,实证调查研究不多(11)。研究人员主要以研究机构批准招募的普通工作人员和党的高级领导人为主,专业人员较少。研究成果形式多样,主题分散,缺乏设计科学、方法严谨和有思想、有理论深度的研究成果。改革开放初期,儿童问题尚未成立“独立议题”,儿童问题“掩藏”在婚姻家庭妇女议题中。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儿童问题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有限,社会话语与声音微弱。
1991-2000年宏观国际背景是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儿童权利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为各国政府的行动提供理论基础。国内政策环境的最大变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首次成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战略重点,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最为典型。1990年最主要的社会议题是,如何深化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营企业改革,减员增效,提高经济效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最主要的政策取向(12)。1990年最主要儿童议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3)。
为全面推动中国儿童发展工作,加强政府机构间协调,国务院政府机构设置进行重大变革。1993年8月4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为国务院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奠定政府组织性基础。九十年代政府有关儿童福利的政策法规数量急剧增加,政策法规涉及范围与领域明显扩大,其中最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等。最主要的国务院行政法规是《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2年)、《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1995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年)等。最主要的部门规章是卫生部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教育部与公安部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1998年)、民政部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等,政策法规覆盖家庭、健康、收养、教育等所有的领域(14)。九十年代政策法规重点突出,关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收养与妇幼保健等。1990年新建儿童研究机构是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1991年),中国青少年发展中心(1991年),中国收养中心(1996年),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1998年),反映儿童问题演变趋势;研究范围广泛,研究议题多样,范围几乎覆盖儿童福利所有领域和所有议题(15)。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导致研究方法中增加国家发展规划和项目管理,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和中国青少年发展中心成立后,广泛开展与儿童发展有关的项目(16)。研究人员队伍构成同样发生结构变化,部分专职干部和专职研究人员参与到研究队伍之中。研究成果以国家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会议论文集等多种形式呈现。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议题首次成为国家专门性发展规划与国家政策议题,社会地位显著提升,但相应基础理论与学术研究滞后于儿童发展政策实践,尚未形成社会共识,社会影响有限。总体来说,九十年代儿童发展议题首次上升为国家发展规划与国家政策,国家专项规划、政策法规、行政管理、儿童发展服务实践等领域普遍“优先于”儿童福利基础理论政策研究,政府主导、政策法规发展、国家专项规划先行和儿童发展行政管理模式的时代特征格外明显。
2001-2010年宏观国际背景发生两个重大历史变化,一是200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如消除极度贫困和饥饿,普及全球初等教育,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和提高妇女权力,降低婴儿死亡率,改善孕产妇保健,与艾滋病、疟疾和其他疾病作斗争,使儿童健康、教育、保护和平等权利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儿童处于全人类千年发展目标和千年议程中心位置(17)。二是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世界金融危机,中国综合国力显著提高,成为世界经济大国。中国全球发展战略、国家形象建构、创建和谐世界、外交模式战略转型等议题日趋重要(18)。国内环境最主要的变化是由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转变为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21世纪中国发展核心目标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国版福利社会应运而生(19)。伴随中国社会兴起,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主要的社会议题。儿童议题首次由政府行政管理问题转为具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特征的“社会性问题”。2008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民政部社会福利司首次设置“儿童福利处”,具有重大战略意义(20)。2000年以来,政府有关儿童福利的国际公约、权利宣言、婚姻家庭、妇幼保健、免疫接种、食品营养、收养寄养、义务教育、司法保护、学校保护、社区保护、职业教育等所有领域政策法规框架基本形成,如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1)。2000年以来,国家有关儿童福利政策法规战略重点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社会性保护服务。新增主要儿童研究机构是浙江师范大学儿童文化研究院(2005年),民政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建的中国儿童社会工作研究中心(2009年),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2010年)(22)。2000年以来,中国儿童研究进入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医学、心理学、教育学、人口学、社会学、发展学、经济学和所有学科学者均参与儿童问题研究,研究范围覆盖所有领域(23)。2000年以来,研究方法上最显著的特点是实证研究、田野调查和比较政策研究大幅度增加,改变以往空泛议论、政府行政管理主导型政策法规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式描绘”模式(24)。儿童研究工作人员队伍构成也发生重大变革,越来越多学者从学术角度研究儿童问题(25)。2000年以来,儿童问题研究成果“突然间”急剧增加,儿童问题首次成为的独立研究问题(26)。
伴随儿童问题成为独立性、全国性重大政策议题,儿童研究及成果的国际影响日益凸显(27)。2000年以来是中国儿童研究量变到质变阶段,儿童研究首次成为国家独立性重大政策议题。最为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儿童福利、家庭福利体系历史变迁轨迹与理论政策学术研究活动文献回顾说明,宏观国际背景与国内政策环境,国家职能与政府角色,市场经济体制与机制,婚姻家庭与家庭生活,学校义务教育与社区生活,是最重要结构性影响因素。换言之,中国儿童的生存发展状况深受宏观社会环境、国家、家庭、学校、社区、市场六个社会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其中国家和家庭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直接影响儿童生存发展质量。这意味宏观社会环境、国家、家庭、学校、社区、市场是儿童福利政策研究的主要分析层面。宏观社会环境内涵外延丰富多彩,既包括国际和国内环境,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政策环境与法律环境,又包括适合儿童的宏观环境(如社会)、中观环境(如学校)和微观环境(如家庭)。国家是广义的概念,既包括中央政府,又包括地方政府,既包括党的领导,又包括政府机构,既包括立法机构、司法机关,又包括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核心是政府职能和所扮演角色(28)。婚姻关系、家庭生活是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基础和制度前提。不言而喻,中外历史经验证明:家庭结构功能角色、家庭关系与福利,家庭生活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儿童生存发展状况(29)。中国各类困境儿童和贫困儿童,如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破碎家庭和离异家庭子女、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留守儿童形成,均与家庭结构、生活质量密切相关(30)。学校在儿童少年的成长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儿童社会化重要场所。学校功能不仅是为儿童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塑造儿童的角色,培养德智体合格的未来公民(31)。社区泛指学校以外的功能社区和地理社区,社区是儿童生存发展中观和微观世界的结合体,是儿童日常生活、朋辈群体交往、社会互动关系所覆盖的社会活动场所和社会空间总称(32)。最后是市场、市场部门、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竞争机制,这是社会和家庭生活的经济基础。总体来说,市场体系主要通过适龄劳动者工资就业和货币收人间接满足人们各种需要(33)。
三、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结构性与理论性缺陷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历史回顾表明,儿童福利制度与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状况深受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尤其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积极影响和有力推动,《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与中国儿童福利制度框架与服务体系建设内在联系清晰可见,儿童福利制度化创新与制度化建设成就显著。与此同时,一方面,中国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似乎“追随”行政管理推动型制度化建设,另一方面,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严重滞后于实践,儿童福利理论研究长期无人问津(34),凸显中国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理论政策研究的结构性缺陷和文化障碍。一方面,许多研究缺乏社会关怀,尤其是对中国现实发展问题与现实生活状况的应有关注,反倒热衷于介绍国外情况,炒作西方的理论概念,盲目崇拜西方发展模式,脱离中国实际。另一方面,现有传统研究风格是跟风、随大流、官方政策的注释解释和行政管理式研究模式,缺乏独立性、批判性、学术性和基础理论研究,热衷于某些所谓社会热点问题的轻描淡写,丧失基础理论研究的超前性和指导性,理论研究成为某些研究人员“自娱自乐”的谋生手段。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与社会政策、社会立法和社会福利时代,这种状况亟待改变。中国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结构性缺陷和文化性障碍体现在诸多领域,表现形式多样。
首先,价值理念、价值目标、价值基础和福利服务的愿景在中国儿童福利制度与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似乎微不足道,并不占据核心与关键性地位,价值理念制度化灵魂作用不明显,难以体现理念先行、理念领导、理念现代、理念为本的社会功能角色,在价值理念上滞后。例如,儿童权利和儿童优先原则是现代文明的精髓和体现文明程度,但停留在口头和标语中。
其次,儿童福利、儿童发展等核心概念混用,儿童福利概念的内涵外延与社会边界界定不清。目前,中国学术界与决策部门流行多种多样的核心概念,儿童福利概念并不占主导地位,各种核心概念内涵外延界定不清,相互混淆和交替使用,极大妨碍儿童福利制度的健康建设。总体来说,目前中国多种不同性质的儿童服务并存,非常混乱,极易引起人们思想理论混乱。例如,目前中国流行的儿童救助、儿童保险、儿童保障、儿童发展、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服务中,各类服务的适用范围、价值基础、服务性质、服务目标、服务原则、服务主体、服务范围、服务重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方式和资金来源等都有所不同,甚至存在本质差异,最关键是政府责任承担的范围、内容、程度和方式截然不同,反映制度的发展阶段(35)。
第三,国务院妇儿工作委及其成员单位缺乏统一权威、内涵外延清楚和普遍认同接纳的儿童福利概念,各职能部门依据自身职能选取自身理论取向、核心概念和工作定义。例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主要使用儿童权利理论取向,国务院妇儿工委主要选择儿童发展理论取向,民政部主要使用儿童福利与孤残儿童的理论取向,教育部主要流行义务教育概念,卫生部主要流行儿童少年体质发育、食品营养、免疫接种与母婴保健等儿童健康概念理论,共青团中央主要使用少先队工作、青少年工作和青少年权益保障等道德化色彩浓厚的概念,公安部主要从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打拐取向明显,司法部主要职能是少年司法保护。显而易见,目前中国既缺乏统一的官方理论视角,又缺乏统一、主流和现代的儿童福利理论,各种取向的儿童理论视角同时并存,彼此之间缺乏有机联系的状况反映部门化分隔的现状。
第四,中国儿童福利理论研究基本是个尚未开发的领域,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是个边缘化议题,相关基础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凤毛麟角,这种落后、边缘的研究状况与中国亿万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头等大事和国家的最高利益相比极不相称,亟待改善、加强儿童福利研究。根据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查询结果,截至2007年10月1日,有关儿童福利文章信息仅有280条,最早的记录是《财经科学》杂志1959年第1期有关人民公社兴办幼儿园专门报道。第二篇文章是1980年第4期《福建师范大学学报》上刊登有关儿童早期教育与四个现代化文章,两篇文章之间相隔竟长达21年之久,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长时间处于沉寂和无人问津的悲惨状况。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国内有关儿童福利政策与理论研究文章才逐渐出现增多。首篇公开发表的有关儿童福利政策与儿童保护服务体系的实证研究报告出现在1985年5月,有关中国儿童福利研究的综述只有一篇,刊登儿童福利政策与理论研究的文章主要集中在民政系统所属的《民政论坛》、《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等极少数非核心期刊类的一般杂志上。全国尚无一个权威性、综合性和有影响的儿童福利政策与理论研究机构,专门性研究人才更是严重匮乏。这种状况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日趋繁荣,公共政策研究和应用研究日趋流行,基础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逐渐受到国家重视并且呈现出日趋兴旺发达趋势的当代中国社会,实属罕见,凸显儿童福利政策与理论研究极端落后状况,凸现儿童群体声音、话语微弱(36)。
第五,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设计与服务体系建设实践取得显著的成绩,积累丰富的经验,创造诸多宝贵模式,但是理论总结提炼、理论概括抽象和理论创新匮乏,一方面中国人创造的成功经验停留在经验层面上,另一方面中国成功经验无法与世人分享,结果形成恶性循环;一方面理论工作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理论无法指导实践。例如河南省在艾滋病致孤儿童综合性社会保护,流浪儿童街头外展社会工作、类家庭治疗和流浪儿童全天候救助保护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创造全国闻名“郑州模式”,意义重大(37)。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迄今为止,郑州模式既未上升为理论模式,又未传播到其他发展中国家。
除此之外,儿童福利基础理论研究的理论性与结构性缺陷还体现在诸多方面和领域中,一是行政管理型制度发展模式的问题是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先行,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滞后。二是由于缺乏主流和现代的儿童福利理念,导致普遍缺乏全国性、综合性和专题性调查数据。三是缺乏大量全面、深入、系统和优秀的实证研究成果,儿童福利制度发展规律遥遥无期。四是缺乏大量和优秀儿童福利比较政策研究成果,尤其是横向的国际比较和纵向历史比较。五是缺乏核心性儿童福利理论与政策争论议题,儿童福利理论政策议题无法进入主流话语。
中国儿童福利时代国家行动计划与行动议程的重要工作是大力加强儿童福利基础理论与政策研究,改变传统的决策模式、立法模式和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以超前理论研究、证据为本、实证研究、行动研究、比较儿童福利政策研究和参与式决策的新型战略决策模式,在探寻人类社会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普遍规律的同时,结合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建立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服务体系,确保所有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我们将加强儿童福利基础理论与政策研究放在如此优先战略地位,主要理由和基本考虑是:首先,任何事物发展都有规律,基础理论政策研究基本任务就是发现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律;其次,国家行动计划和行动议程的首要条件是科学民主决策,科学民主决策前提是基础研究;第三,国家行动计划和行动议程的质量至关重要,决策质量和政策质量源于扎实科学研究;第四,基础理论与政策研究是学术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政府吸收社会智慧的最佳途径;第五,中国社会和儿童福利发展的最大历史经验教训是权力垄断和决策失误,社会成本高昂。
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实践从反面说明,儿童福利基础理论研究的先导性地位和决定性作用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扎实和超前的儿童福利基础理论研究,那么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困难重重。十二五期间,中国儿童福利基础理论与政策研究战略项目有五,一是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儿童福利行政管理模式比较研究。二是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家庭津贴、家庭福利与儿童福利制度比较研究。三是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儿童健康与妇幼保健比较研究。四是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儿童福利政策与服务体系比较研究。五是世界主要国家社会福利与公共福利财政比较研究(38)。
四、简要讨论与基本结论
2010年既是中国社会,又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年份,中国的总体社会福利元年,儿童福利元年、家庭福利元年,残障福利元年和老年福利元年,标志中国进入社会政策、社会立法、社会服务、社会福利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社会建设时代,中国版“福利国家和福利社会”开始登上世界历史舞台,儿童福利制度与服务体系是核心。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历史回顾清晰表明: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议题逐渐由幕后走到台前,由“隐蔽”在婚姻家庭和妇女工作之中到成为独立性、国家级战略议题,中国特色儿童福利制度框架与福利服务体系,儿童福利政策法规与行政管理体制初具规模。换言之,改革开放政策实践、中国社会结构转型实践和儿童福利问题研究的文献回顾表明:社会环境、国家、家庭、学校、社区、市场六个社会结构性因素深刻影响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实际是六个社会结构性因素社会互动、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社会结果。儿童生存发展状况永远处于社会互动、社会制度框架设计与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中心位置。而且,中国儿童福利制度框架设计与福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与前提是儿童福利理论研究。
总体来说,像其他领域一样,中国儿童福利制度框架设计与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活动中的现代价值理念基础、儿童福利基础理论支撑、超前的理论指导、反思性理论分析框架、独立性的理论研究、服务实践的理论概括和理论升华、可概推和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创新均比较缺乏,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存在诸多理论性和结构性缺陷,直接影响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质量,进而影响社会发展质量、制度建设质量、社会结构质量、公民生活质量和总体性社会福利。无疑,在中国和平崛起和成为经济大国的同时,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模式也面临结构转型,传统经验主义盛行、行政管理式制度建设和各个社会服务领域中“实践独大”的畸形状况,迫切需要现代社会福利价值理念,迫切需要社会福利基础理论研究,迫切需要社会福利理论的超前指导,迫切需要全面、系统、深入、实证、专题和比较视野的社会福利理论政策研究。中国社会已到由社会服务实践为先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后为辅,转变为基础理论研究为先为主,社会服务实践为后为辅的新时代,因为价值观念、理论研究状况最能体现现代化程度。简言之,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传统研究典范战略转型时机已经成熟,理论与思想将是决定因素。
注释:
①刘继同:《中国特色“社会政策框架”与“社会立法”时代的来临》,载《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2期。
②刘继同、左芙蓉:《中国残障福利政策模式的战略转型与“积极性”残障福利政策框架》,载《人文杂志》2011年第3期。
③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载《人民日报》2010年6月7日。
④新华社:《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载《人民日报》2010年10月13日。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新办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发布实录》,参见国新办门户网站www.scio.gov.cn,2011年8月9日访问。
⑥刘继同:《国家责任与儿童福利》,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
⑦李敬、程为敏主编:《透视自闭症:本土家庭实证研究与海外经验》,研究出版社2011年版。
⑧刘继同:《生活质量与需要满足:五十年来中国社会福利研究概述》,载《云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
⑨有关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详细情况,参见其官方网站www.nwccw.gov.cn。
⑩有关这些研究机构的详细情况,可参见各自的官方网站。
(11)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青少年犯罪研究资料汇编”编辑组:《外国青少年犯罪资料(内部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1981年。
(12)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编:《当前几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3)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儿童组编:《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1992年版。
(14)刘继同:《当代中国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上)》,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8年第5期。
(15)中国福利会编:《宋庆龄论儿童教育和儿童工作》,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16)孙云晓主编:《独生子女与心理健康》,重庆出版社1995年版。
(17)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千年发展目标关注儿童问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3年版。
(18)赵启正:《向世界说明中国—赵启正演讲谈话录》,新世界出版社2005年版。
(19)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0)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司编:《中央政府组织机构2008》,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年版。
(21)姚建龙:《少年刑法与刑法变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2)方卫平、刘宣文主编:《2007中国儿童文化研究年度报告》,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08年。
(23)叶敬忠、潘璐:《别样童年—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24)关颖、鞠青:《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
(25)程福财:《流浪儿:基于上海火车站地区流浪儿的民族志调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
(26)俞贵麟主编:《21世纪儿童与社会可持续发展—首届儿童发展国际论坛论文集》,中国和平出版社2006年版。
(27)张明亮主编:《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郑州模式”》,河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28)Evens,P.B.,Rueschemeyer,D.& Skocpol,T.(eds.)(1985),Bringing the State Back In.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9)[英]迈克尔·米特罗尔等著:《欧洲家庭史—中世纪至今—父权制到伙伴关系》,赵世玲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30)宋馨:《播撒爱的种子—给“儿童村”孩子的一百封信》,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31)[美]埃里克松:《童年与社会》,罗一静等编译,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
(32)刘继同:《从身份社区到生活社区:中国社区福利模式的战略转变》,载《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
(33)Ramsay,M.(1992),Human Needs and the Market.Aldershot:Avebury.
(34)范英等:《中国儿童福利研究综述》,载《中国青年研究》2006年第1期。
(35)刘继同:《慈善、公益、保障、福利事业与国家职能角色战略定位》,载《南京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36)范英等:《中国儿童福利研究综述》,载《中国青年研究》2006年第1期。
(37)刘继同等:《“郑州模式”的制度创新、基本经验与未来发展方向》,载《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年第2期。
(38)[英]诺尔曼·金斯伯格:《福利分化:比较社会政策批判导论》,姚俊、张丽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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