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变更与场地签证_设计变更论文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变更与场地签证_设计变更论文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投资项目论文,签证论文,现场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的实行,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方式采用工程竣工结算价等于中标合同价加设计变更及签证增减费用及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有关费用。因此设计变更及签证已成为工程最终结算时增减工程造价的重要凭据。一些工程项目以低价中标后,施工企业要想获得较大利润,就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利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来增加施工量,往往会在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上用心思、做手脚,以赚取更多利润。为了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行为,笔者建议:

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参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相关主体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明确了责、权、利,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的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相关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明确变更及签证的审批程序,规范签证权力,健全相关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完善工程变更及签证的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涉及变更内容的相关单位应在变更签证中签字盖章,必要时要签署意见;三是对工程变更签证的内容严格把关。履行审核义务的单位在审查工程变更签证时应注意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准确,对隐蔽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简图作为签证的附件;四是明确工程变更签证时限。对工程变更签证应做到“随做随签、一项一签、一事一签,工完签完”的原则,杜绝先做后签的现象。

三、建设单位要配备专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实施有效控制和审查。现场签证内容要明确真实,实测实量,要素齐全,及时处理,防止遗漏。进一步增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实事求是地做好现场签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签证规范化。

四、严格推行勘察设计招标,严格控制勘察设计质量。政府投资项目设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同时将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单位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量与设计费紧密挂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责任,以促使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深度、改善设计质量,将设计变更降到最低。

五、严格控制招标质量和事中设计变更。加大招标项目的管理,提高招标质量,不给施工单位在招标环节上留有缺口,评标时注重对施工单位异常单价的审查,对发现的异常单价,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澄清理由。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确需变更的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分析变更后对投资的影响。对设计变更量较大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变更单价补充协议。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要抓住跟踪现场实施预算评审工作这个环节。对重大工程(如政府重点工程),政府财政评审中心可派员或者派遣中介机构跟踪落实预算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项目施工期间,应派专人跟踪施工现场,及时了解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对于真实、准确地核定工程造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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