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与重建--阿佩尔的先验解释学理论_逻各斯论文

批判与重建--阿佩尔的先验解释学理论_逻各斯论文

批判与重构——阿佩尔的先验诠释学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构论文,佩尔论文,学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6)03—0024—06

自康德至胡塞尔,先验哲学面对的主要问题是探究知识可能性的条件,其根本的研究进路是对先验意识的探究。阿佩尔试图通过追问有效理解的可能性条件,扩展康德的先验问题。他将诠释学、语言哲学、知识人类学和社会理论结合起来,在语言层面上寻求先验的维度,通过语言分析建构了以批判性和规范性为特征的先验诠释学,使哲学的主题从理性批判转向了作为第一哲学的语言批判。

一 超越相对主义:对伽达默尔诠释学的批判

阿佩尔之所以要提出先验诠释学,原因之一是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有堕入相对主义之嫌。美国学者维恩施默尔指出:“伽达默尔有关艺术、游戏和真理的三一性理论既可被理解为保守的,亦可被理解为后现代的。”① 这是因为伽达默尔对于诠释学的贡献在于他提出了有关理解的基础和真理的元批判问题,这一方面促成诠释学理论转向新的范式,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保守和激进之间的张力。在伽达默尔的诠释学中,不存在关于正确解释的确定的判定标准,甚至也不存在惟一的、正确的、规范的解释,这导致了一种相对主义——这算是对伽达默尔理论的一次报复——“尽管真理是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的基本概念,但在他的作品中这个概念也是最令人难以捉摸的……说‘真理’不是什么比给出一个肯定的回答更容易。”② 在阿佩尔看来,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魅力在于对客观的历史主义的方法论的批判,但当他把方法论的诠释学从真理问题中抽象出来,将判断的方式等同于解释的方式时,他似乎走得太远了。③ 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以诠释学的、历史的、语境的理解把任何超历史的理性主义观点相对化了。他强调了诠释学、传统和效果—历史的普遍性,凸显了共同体中的实践理性,而所有这些都为启蒙以来的理性主义传统所忽视或漠视。但另一方面,伽达默尔忽视了说明、断言或规范性在诠释学中的作用,除了文本本身的“运行”之外没有文本解释的标准,这似乎难以摆脱相对主义。

阿佩尔认为诠释学应该扩展对理性的理解,而不是将其相对化。因此,他试图避免伽达默尔理论中的历史主义所带来的相对主义问题。他一方面强调语言和效果—历史的普遍性,另一方面又强调文本理解中传统和历史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他提出了一种具有方法论意义的规范性的哲学诠释学。这种学说要重新强调解释的进步和不断完善的可能性,解释者对作者的理解可能比作者本人的自身理解更好。当然,建构这种诠释学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海德格尔之后的诠释学认为:首先,诠释学意义上的理解的达成要诉诸在对话中取得的前科学交流的一致性;其次,“意义发生”(meaning happening)是通过视域融合而被传统传达的,在此过程中无需假定一个达到更深层或更好的理解的规范原则,相反,由于决定理解的前结构的是对世界的前理解以及未曾得到解释者的批判意识审视的“偏见”,因此规定解释者的时间性存在比解释者的批判性意识更有力,“不同的理解”总是依赖于具体语境的。但这样一来,有效性理解的可能性条件究竟是什么呢?能否既接受语境是构成意义的条件,同时又承认达成规范性理解的可能性呢?阿佩尔认为,在回答理解的可能性条件问题上,有三种思路:第一,沿着黑格尔的路径,诉诸“绝对知识”而“悬置”知识的历史相对性;第二,沿着康德的路径,通过纯粹的形式反思寻求知识的有效性论断,根本不考虑“偏见”和“前理解”的历史性条件内容;第三,放弃自我一致的论证,放弃一切寻求普遍有效性的哲学论证,把理性本身视为存在的历史当中的偶然产物,这便是历史主义—相对主义的理论基点。④

阿佩尔认为上述三种立场并没有穷尽诠释学的所有可能性。相反,有可能既考虑理解的历史性同时不放弃知识的普遍有效性论断,在规范性的诠释学意义上寻求更好或更深层的理解。因此,只有建构一种规范性的诠释学,才能在超越相对主义的前提下探究有效理解的可能性条件,而不仅仅是理解的可能性条件。

二 重构先验哲学:语言的先天性

阿佩尔哲学的旨归是“哲学的改造”。他先在知识人类学而后在“先验诠释学”的意义上改造先验哲学。最初他强调的是历史性,但在读了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之后,他认为伽达默尔矫枉过正,遂将研究兴趣渐渐转向先验哲学,他尤其不满于后现代主义者特别是罗蒂的“去先验化”(de-transcendentalization),而认为有必要强调“重新先验化”(re-transcendentalization)。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放弃海德格尔之后的诠释学思想,相反,要肯定“前理解”对于知识构成的预设作用,因为就诠释学的文本理解而言,历史的渗透和理解的“发生”特征是明显的。因此,必须要为具体的诠释比理解和一切经验知识在历史的境遇中寻求一种普遍的有效性论断。正如阿佩尔所言:“我之所以用‘先验诠释学’这个名称,目的是强调我要坚持康德式的基本问题。同时,我认为海德格尔的存在诠释学是康德先验哲学的必要而充分的改造。⑤

沿着海德格尔的进路,阿佩尔对笛卡尔以来在西方哲学中占主流的主体哲学进行了改造。他对有效性理解的可能性条件问题的回答,类似于康德对自然科学可能性问题的回答,但没有假设某种“主体”或“意识”,以此作为主体间有效知识的形而上学意义上的保障者,而是假定,我们注定拥有一种主体间交流和理解的先天性,因为没有人能够单独地遵守规则。在这种意义上,“语言转向”为阿佩尔改造先验哲学提供了基本范式,不再通过先于语言的范畴(如主体、意识、精神等),而是从语言维度出发,追问“普遍有效的理解如何可能”的问题,正如费拉里斯所言,“由于语言成为了不可动摇的根基,哲学的领域也开始变为语言分析。在此语言分析和人文科学诠释学是一致的”。⑥

具体地说,有三项原则为阿佩尔改造先验哲学提供了反思的终极基础,是避免相对主义—历史主义立场、建构先验诠释学的不可回避的理论根基。

原则1:在经符号学改造后的先验哲学限度之内的逻各斯, 不能被看做海德格尔或德里达式的“架构”(Gestell)的逻各斯,这就是说,它不再关注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主客体关系,而是强调在言语交流中达成一致的主体间有效性论断中的逻各斯。这种言语—逻各斯(speech-logos)不能被还原为时间性存在的偶然结果,从而还原为存在的历史。

原则2:除非陷入了实施的自我矛盾(performative self-contradictory),否则言语—逻各斯的预设不能受到驳斥,因此,论证性的话语在语用学意义上蕴含了这种逻各斯,这也就是原则上能够确立四个普遍有效性论断:(1)对于口头表达的论断,要求主体间可交流的意义;(2)对于命题陈述,要求在主体间达成一致的真理;(3)对于主体的意向状态的口头表达,要求真实性或忠实性;(4)对于作为交流行为的、具有以言行事效力的言语行为,要求规范性,并且最终在伦理学上被证明是正确的或正当的。

原则3:如果一切哲学论证的前提都要被承认为终极的先天逻各斯, 那么这就意味着,先天的逻各斯也要被认可为总已被预设的在世存在的实际性的先天逻各斯。这是批判诠释学的自我修复(self-recuperative)的原则,即要在先天性与历史性之间达成平衡。这就是说,我们把先天逻各斯理解为文化的、社会的和思想的历史演化的可能且实际的结果,这样,任何批判的诠释学重构这些历史演化的尝试,在它必须理解自身的预设这一范导性原则之下,都是先天的。⑦

由此可见,阿佩尔强调语言的优先性,将其看做知识建制中的元建制:“语言不仅是世界及其意义的先天且先验的前提,而且也是人自身与世界之间的诠释性中介的前提。”⑧ 当然,在阿佩尔的先验哲学中,不仅根据语言的逻辑分析来理解语言,而且要从语形、语义和语用三个维度相结合的角度更充分地理解语言。所谓从语言中寻求普遍知识的可能性条件,也就是说既不需要从先于语言的意识,也不需要从语言之外的世界和对象那里寻求有效理解的可能性条件。在这个基础上,阿佩尔引入了“理想的交往共同体”概念,任何交往行为都以此为前提和预设,因此实际的交往共同体的先天性就成为对先验哲学的诠释学改造的出发点。当然,我们必须从各种不同维度来认识交流共同体,它是解释的、批判的、希望的甚至记忆的共同体。孟迭塔评论道,“这种不确定的共同体是理性的具体化,因为它能够提供一种理想的范导原则,同时,也是理性的具体化,因为它不是一种普遍的意识,而是一个真实的交流共同体。在这个意义上,它既是一个真实的共同体,也是一个理想的、与事实相反的目标。”⑨

三 综合说明与理解之争:辩证的中介

在先验诠释学的意义上,阿佩尔认为,分析哲学与诠释学的对立将导致在三个方面对分析哲学进行历史性重构,即逻辑原子论、逻辑实证主义和语言分析哲学,而在第三个方面,“分析”和“诠释学”哲学之间呈现出明显的融合趋向。但同样明显的是,现在有必要借助语言的主体间“理解”和行为的客观“说明”之间达成的辩证中介,而超越这两种哲学。⑩ 这便是说明与理解的“互补性主题”。在阿佩尔看来,社会科学有两种不同而有效的“知识旨趣”:一是根据因果关系说明事件的旨趣,一是根据文化规范和主体意向理解行为意义的旨趣。我们必须将说明和理解这两种模式结合起来,坚持一种辩证的综合,在保持各自的基本张力的情况下强调其相互关联性。这一互补性主题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诠释学的发展需要引入分析哲学中的“科学逻辑”的方法。当交流被阻碍或不可能进行时,说明性理解(explanatory understanding )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就凸显出来。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精神分析领域和意识形态批判中,因为两者都试图克服理解的障碍,诉诸规范性理解,例如在神经质患者和具有错误意识的群体行动中就是这样。在此,“解释者”作为精神分析学家或批判社会学家,能够更好地理解被解释者,甚至超过后者对自己的理解,因为解释者能够根据个体和集体行为者的生活历史来观察被解释者的那些匪夷所思的自身理解。于是,阿佩尔第一次将原本适于研究自然过程的认识方法引入到主体间交流的诠释学领域当中,其目的便是解放(emancipation)的旨趣,也就是说,正是由于这种反思过程,使行为者所参与的个体的和社会的过程变得明晰起来,从而使之能够追求更高级的意识进步,而不仅仅是追求因果链条的最终结果,获得知识上的满足。具体说来,随着历史进程中人与自然的互动阶段的不同,作为原因的无意识的动机也在发生变化。例如,在物质匮乏的情况下,必需品比自由更加重要,人们更需要遵循经济规律而不是自我实现。而诠释学的理想主义预设忽略了历史进程中的物质条件,且错误地认为,人类已经超越了从“前历史”到历史的这一步,而人成了为其未来负责的有意识的、自我确定的创造者。但事实恰恰相反,人类行为既受制于自然,也受制于“第二自然”,即人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环境。这些物质条件是将因果性方法和统计方法引入社会科学的重要基础,而因果性方法要求我们既需要理解人类行为,也需要说明之,而行为的动机发挥作用的方式也依赖于因果性。因此,阿佩尔认为,先验诠释学的对象要求把说明方法和理解方法结合起来,并贯彻到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中。一般来说,社会科学的方法论特征体现了这样一种对立:既希望通过吸取自然科学中的方法,使社会科学达到自然科学标准的客观性和确定性,却又坚持社会生活具有人的维度,而这种维度是不可还原的、不可剥夺的,它拒绝普遍性、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事实上,在社会科学的进程中,说明和理解的旨趣分庭抗礼,此消彼长,而先验诠释学则力图超越这种对立。

其次,阿佩尔反对以亨普尔为代表的“统一科学”论者。这些人认为,因果说明是说明人类行为的“惟一”科学的方法。而在阿佩尔看来,如果社会研究不包含理解,那么因果说明概念的先验基础本身就不稳固。以统计学为例,统计学通常被认为是以事实为基础的集精确观察和数学科学为一体的学科,但是一旦遇到“这些统计事实要说明什么?”等问题时,就不再是纯粹科学或技术的问题了,而成为诠释学的问题。因此,阿佩尔认为,自然科学家仅仅依靠自己不能独自说明某个东西。因为为了认识他要说明“什么”,他必须就此和其他科学家达成某种一致性;然而,客观科学可能性的前提恰恰是这种主体间的一致性,因此不能为科学的客观程序模式所代替。

第三,要综合说明和理解,还要借助一种先验论和辩证法之间的更基本的中介,这就是研究者共同体。阿佩尔认为,说明和理解的中介目标在于在历史—世界的视域中进行一种真正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具有修辞学的而且具有辩证的价值。语言分析哲学和诠释学都描述了一些真实的语言游戏。然而,对真实条件的描述只有借助于理想条件才得以可能。这就是说,如果要对语言和人进行分析,就必须假定“不确定的研究者共同体”,因为研究者共同体能够检验分析程序,确定研究视域,即使研究者是在进行纯粹独自的实践时亦复如此。真实的共同体是理想共同体的前提,理想共同体是开放社会的乌托邦,它是研究的视域和目标。在这种范式的转变中说明和理解才能融合,也就是达到了预期的蕴含在任何交往和经验研究中的交往理想。在此意义上,先天性思想的要点是它标志着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辩证原则。任何参与论证的人都自觉地假定了两个方面:首先是一个真实的交往共同体,在社会化过程中研究者本身就是其中的成员;其次是理想的交往共同体,它能够充分地理解论证的意义,以确定的方式判断论证的真理性。(11)

因此,诠释学传统中有关完满性的前概念被转变为理想的交往共同体的目的,分析哲学的说明和诠释学的理解在以解放为旨归的转变中融合起来,而通过这种转变,交往共同体的理想的完满性前概念就在真实的交往共同体中不断实现。

四 确立诠释学之“道”:一种规范性的诠释学

阿佩尔将符号学引入并改造了先验哲学,以此平衡了诠释学的历史主义和客观主义立场,以理解的历史性为出发点建构了一种规范性的诠释学。在这种诠释学中,对理解的前结构的分析不能抛开理解的有效性而只关注理解的可能性,在回答理解可能性问题之前需要一些区分理解和误解的标准。这是因为各种外在力量的干预往往会阻碍和扭曲实际的交流过程,这就有必要建立“规范性原则”,为更好的理解提供导引,而哲学的反思功能使得“更好的理解”成为可能。在这个意义上,阿佩尔认为先验诠释学最根本的优越性体现在:这种理论考虑到了蕴含在一切创造性理解和一切知识中的反思的因素,因此,不仅可以进行不同的理解,同时可以更好地、更深层地理解。

当然,阿佩尔认为,一切理解必然预设被解释者的“完满性的前概念”,但是,诠释学的理解不仅应当预设关于被解释者的更高级的有效性权威,同时也要保留对被理解的有效性论断的批判—反思性的批判。而这正是先验诠释学的出发点,由此进一步走向更加康德式的路径。先验诠释学不是在时间性的理解中力图解决理解的有效性问题,或者真理发生的问题,而是为规范性理解寻求范导性的思想。

不过,阿佩尔认为,虽然理解在先验诠释学中已具有反思特征,但不能被抬高为“绝对知识”,尽管反思性理解已达到形式化的自我反思层面,成为具有普遍有效性的论断。这意味着理解性话语,作为理解活动的要素,不能仅仅在时间之内被客观化为“意义发生”。因为,哲学话语的“自身反思”实现了论证中的不可规避的反思必然性,这种反思的必然性实际上体现在一切论证行为中。既然哲学话语总是已经蕴含着反思,如果这种反思将真理论断还原到历史的或时间性的维度上,则将陷入实施的自我矛盾。这就是说,对理解的哲学反思前提的反思能够揭示批判诠释学的主体间有效的规范。哲学话语能够独立地反思自身及其前提,这适用于一切有效的哲学论断,它是普遍的因而也是自身反思的。通过这种“自我反思”,哲学话语实现了对话语的反思性“自我提升”。

由此出发,一切论证者,如果不想陷入实施的矛盾,就必须接受两种规范性前提。首先,在所有对话伙伴参与的话语中,哲学家们力图在原则上就他们的有效性论断达成一致,这里需要借助的是令人信服的论证而不是劝诱或各种语言暴力。其次,在论证时,哲学家们必须遵循以下四个有效性论断:(1)哲学家们必须要求将主体间共享的言语行为的意义作为一切有效性论断的前提条件;(2)在理论话语中真理论断或者一致性断言必然是最重要的,但真理论断不是必然性论断,它是可错的;(3)任何有效性论断和意义论断的前提都是与主观意向有关的真实性论断,如果它受到质疑,那就不能够通过论证来证明,而要通过言语行为来宣告或在实践中得到认识;(4)对真理论断进行说明的前提原则上只能在交流共同体中被接受或反驳,每个论证都在伦理学意义上与正确性论断有关。(12)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诠释学的理解具有了规范性的前提,构成了非形而上学的却是先验诠释学的理解基础。基于上述观点,阿佩尔阐发了先验诠释学的五个基本纲领。

第一,反对方法论的唯我论,肯定主体间性,且主体间性不能被还原为先验的主体性。

第二,驳斥抽象的和还原的错误。科学主义、唯我论、存在论语义学、行为主义等都犯了抽象的或还原的错误,他们都片面地强调了语言的一个或两个维度,而没有将对象、符号及其使用者结合起来考虑。

第三,语言具有不可还原的双重结构。在交流共同体中既不能将语言使用归结为纯粹的指称维度,也不能归结为实施的维度,相反,语言的主体间的实施维度和命题内容的维度要结合起来。

第四,规范的诠释学。海德格尔的哲学凸显了理解的“前结构”,伽达默尔沿着此路径将其发展到极致。在传统中对存在的“揭示”或者意义的发生都导致了对意义的有效性问题的“去先验化”,将意义的构成问题融入历史性当中,这就放弃了理解的有效性的可能性条件问题,使得理解的可能性问题无法回答了。而先验诠释学则要通过交流共同体概念寻求规范诠释学的原则,从而能够区分正确和错误的理解。

第五,哲学反思的复兴。阿佩尔认为哲学的反思性是先验哲学的重要特征,是思想论证的出发点,而反思的对象就是那些使反思得以可能的概念和原则,如亚里士多德的“存在”,笛卡尔和康德的意识统一性等等,但对阿佩尔来说,反思的对象却是我们参与其中的无法回避的话语。因为“如果否弃这种反思,那么哲学的特殊命运和哲学之为哲学的可能性就岌岌可危了。”(13) 对哲学反思的忽略、 否定和反对导致了阿佩尔所说的逻各斯的遗忘,而恢复或重视哲学的反思性则既不会导致哲学王的专制统治,也不会导致冒充无所不能的哲学家们的妄自尊大。由此,先验诠释学意味着哲学从对理性的自身反思转向了对理性的表达中介(即人类对话)的反思。

注释:

① Joel C.Weinsheimer,Gadamer's Hermeneutics.A Reading of “Truth and Method”,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5,p.102.

② Richard J.Bernstein,Beyond Objectivism and Relativism:Science,Hermeneutics and Praxis,Oxford:Blackwell,1983,pp.15~52.

③ Karl-Otto Apel,Towards a Transformation of Philosophy,Routledge and Kegan,1990,pp.62~63.

④⑤⑦(12) Karl-Otto Apel,From a Transcendental-Semiotic Point of View(ed.By Marianna Papastephanou),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8,p.166,p.183,pp.174~175,p.207.

⑥ Maurizio Ferraris,History of Hermeneutics,Trans.by Luca Somigli,New Jersey:Humanities Press,1996,p.219.

⑧⑨ Eduardo Mendieta,The Adventures of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Roman & Littlfield Publishers,2002,p.85,p.91.

⑩ Karl-Otto Apel,Analytic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nd The Geisteswissenschaften Translated.by Harald Holstelilie,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Dordrecht-Holland,1967,Summary.

(11) Karl-Otto Apel,Selected.Essays:Ethics and the Theory of Rationality,Vol.2,ed.Eduardo Mendieta,Humanities Press,1996,p.47.

(13) Eduardo Mendieta,The Adventures of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p.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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