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四大平衡”理论的再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再认论文,条件下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陈云在50年代提出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财政、信贷、外汇、与物资各自平衡和统一平衡(简称“四大平衡”)的理论,在我国过去长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曾经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实践证明它是符合当时客观经济规律的科学理论,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一理论是否仍然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而具有指导作用呢?探讨这一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九五”期间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抑制通货膨胀,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下面,提出我的一些看法。
一、“四大平衡”理论不是产品经济的产物,而是以商品生产的存
在为条件,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产生的科学理论
(一)“四大平衡”理论是在多种成份并存的情况下逐步形成的,
是在存在商品和货币的条件下继续发展的。
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于1950年实行“统一财经”,即统一财政收支管理,统一物资调度,统一现金管理,从而迅速制止了十几年战争中的严重通货膨胀,稳定了市场物价。在这一成功的实践中,孕育了财政、信贷、物资平衡思想的萌芽,但当时的重点是财政收支平衡。
1953年,动用30亿元财政结余作为建设资金,影响了信贷平衡,造成市场供求紧张。中央对这一“小失误”及时作了纠正,消除了紧张。这使人们认识到财政与信贷统一平衡的重要意义。
1956年因基建规模过大,职工工资增加过快,农贷发放过多而出现了“小冒进”。经过及时调整,使经济迅速回到协调发展的轨道。
陈云于1957年1月总结以上三次实践经验,发表了《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的报告,奠定了财政、信贷、物资平衡理论(以后加上外汇收支平衡)的基础。
从新中国建立到1956年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根本不是什么产品经济,而是五种经济成份——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并存的时期。在本文的开头重提这一段史实,探本溯源,对于研究“四大平衡”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是否适用的问题,是不无俾益的。
那么,自此以后,这一理论在国民经济巨大的波动中经受严峻考验并证明其正确性的二十多年中,是不是产品经济呢?我的回答是否定的。所谓产品经济,是指在商品和货币已经消亡的条件下,由国家或某个社会中心直接组织生产、分配和消费的一种经济模式,但当时我国仍然存在着商品和货币(虽然它的作用受到种种限制)。农村集体经济中,粮食的商品率约为四分之一,经济作物的商品率约为80%,城市集体经济的产品几乎全部进入市场。国有经济的产品大部分实行计划调拨,这种调拨实际是社会主义经济内部各系统、各企业之间的一种商品买卖活动,双方要签订合同,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支付货款。当然,当时国家对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多限制,对农产品统购统销价格和调拨商品价格的规定,往往不符合价值规律,因此,严重地束缚了商品生产的发展,但这并不能改变它的商品属性。
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财政、信贷、外汇这些经济范畴,如果离开商品经济,就根本无从谈起。从“四大平衡”的内容看,就是自觉地把资金与物资,即商品的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的矛盾统一起来——当然,这种统一或平衡,只能是相对的,动态的。
所有这些可以说明,认为“四大平衡”理论是产品经济的产物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
(二)“四大平衡”的基本理论,是反映社会主义有计划按比例发
展规律要求和我国的基本国情的,它的具体运用方法,则是同当时高度
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
“四大平衡”理论也像从实践中产生的其他理论一样,包括不同的层次。它的基本理论层次是反映客观规律的、长期起作用的(当然,基本理论也要随着情况的变化和主观认识的加深而发展);而它的具体运用方法的层次,则是反映某一时期具体条件下的实际要求的。
关于“四大平衡”的基本理论,陈云曾作过大量阐述,其要点大致如下:
第一,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和国家的财力物力相适应。适应还是不适应,这是经济稳定或不稳定的界限。建设规模超过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就是冒进,就会出现经济混乱。当然,如果保守了,妨碍了建设应有的速度也不好。但是,纠正保守比纠正冒进要容易些,损失也小一些。有必要寻找一些制约的方法,来防止建设规模超过国力的危险。
第二,首要的是资金的平衡。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都必须平衡,而且应该略有结余。只要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是平衡的,社会的购买力和物资供应之间,就全部来说,也是平衡的。
第三,资金的分配要与所需物资相平衡。物资要分别轻重缓急,排队使用。先生产,后基建,先技术改造,后新建。
第四,人民的购买力要有所提高,但提高的程度,必须同能够供应的消费物资相适应。从全局看,第一是吃饭,第二是建设。吃饭也不能吃的太好,吃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
第五,基本建设规模和财力物力之间的平衡,不单要看当年,而且要瞻前顾后,前后衔接,避免陡升陡降,造成损失。
第六,我国农业对经济建设的规模有很大的约束力,必须按农、轻、重顺序安排发展计划,这是最重要的比例关系。国民经济各部门内部的比例关系,也要符合客观要求。所谓综合平衡,就是按比例。
第七,一个国家应根据自己当时的经济状况,来规定计划中合理的比例。搞综合平衡,应当从开步走时的经济水平出发,经过切实的研究和计算,看远景规划能达到什么水平。绝不能“倒过来”,采取先规定几个远景指标,然后计算各种数字、制定各种方案的做法。
第八,要从短线出发搞综合平衡,不能按长线搞综合平衡。所谓短线平衡,就是当年能够生产的东西,加上动用必要的库存,再加上切实可靠的进口,使供求相适应。
第九,利用外资和引进新技术是一项重要措施,不过,头脑要清醒。要考虑国内有多少财政拨款可用于配套,可用于有关的基本建设(如交通和城市建设),还要充分考虑到对外债的还本付息能力。必须保持外汇支收平衡。
第十,按比例发展,从长期看,就是最快的速度。贪大求快,造成种种紧张和浪费,难免出现反复,结果反而会慢。按比例才能配套,配套才能提高经济效益。
上述基本理论,陈云是用通俗明白的语言表述的,看似平易寻常,却具有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深刻的科学内涵。它是马克思关于再生产中价值形态的c、v、m和实物形态的Ⅰ、Ⅱ两大部类内在联系原理的具体运用,是社会化大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在中国情况下的具体反映,是引导国民经济在协调发展中实现最快速度与最高效益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武器。
关于根据“四大平衡”基本理论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在改革开放前的年代,不可避免地是同当时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种特点,如经济成份和资金渠道的单一、决策权的高度集中、经济计划以指令性指标为主等等相联系的。
二、“四大平衡”的基本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具有
重要的作用,从一定意义上说具有更大的作用
(一)“四大平衡”理论有了更大的用武之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同过去相比较,商品经济发展了,货币化的程度提高了,各种比例关系也更加复杂了,这就使“四大平衡”的理论有了更广阔的用武之地。
有人说,在新的体制下,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价格机制发生变化,“四大平衡”失去了发挥作用的场所和条件。我认为,对于这一理论中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那些具体方法来说,这种观点是对的,而对它的基本理论来说,则是不对的。
今后应当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由于市场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一面,市场调节必须在宏观调控下进行。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均资源相对紧缺的大国,又处于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更需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四大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并没有失去它的重要性。这一理论所反映的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在旧体制与新体制下并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只是它的实现形式:过去基本上是通过计划这一种手段去实现的,而现在则是通过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去实现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下述两个方面看,“四大平衡”具有比过去更重要的作用。其一,宏观调控要由直接调控为主转变为间接调控为主,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大大减少了,经济手段,特别是国家财政和国有银行两大手段的作用,自然就变得更加重要了。其二,宏观调控要由过去以实物形态的调控为主转变为以价值形态的调控为主,那么,在社会总资金中举足轻重的财政、信贷资金的平衡,也就居于更重要的地位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平衡的任务更加复杂。总需求之所以会超过总供给,就是货币流通量超过了商品供应量,而能够创造出超过商品供应量的过多货币的,只有两个手段,一个是财政赤字,一个是金融赤字(包括外汇占款过多)。反过来说,能够控制、紧缩货币,使总需求相当或小于总供给的,也只有这两个手段。所以,保持总供求的平衡,从直接意义上说,关键就在于管好这两个“闸门”。西方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两个主要手段,证明了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当然,除了把住这两个“闸门”之外,还需要一系列有关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与之相配套,解决好“源头”与“下游”的各种复杂问题,这两个“闸门”才能把得住。
(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的几次波动和调整,证明了“四大平
衡”基本理论在新形势下的正确性。
粉碎“四人帮”不久,“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比例失调问题尚未解决,就开始了脱离国情国力的“洋跃进”,加重了比例失调。针对这一情况,中央决定进行调整。1980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确定了调整经济的三条总要求:一是基本做到财政收支平衡;二是基本实现信贷收支平衡;三是把物价基本上稳定下来,即所谓“两平一稳”。在这次调整中,由于各项政策措施得当,国民经济保持了不断发展的良好势头,比例关系渐趋合理。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实现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任务,强调要巩固“两平一稳”的成果。
在国民经济发展取得新的成就面前,又有些人片面追求高速度。这次不仅基建规模过大,积累基金膨胀,还伴之以消费基金膨胀,导致比例失调,效益下降,流通秩序混乱,物价大幅度上涨。针对这种情况,1988年3月,中央决定进行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1989年11月,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治理整顿改革的六项目标:一是逐步把零售物价涨幅降低到10%以下;二是扭转货币超经济发行的状况;三是努力做到财政收支平衡;四是着力于提高经济效益;五是改善产业结构;六是深化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经济逐步趋于协调。
1991年3月李鹏总理在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指出:“今后十年,要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避免出现大的波折,最主要的仍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特别是财政、信贷、外汇收支和物资的各自平衡及它们之间的综合平衡”。
治理整顿结束后,经济加快了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重要成就。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了国力,财政赤字和举债规模迅速扩大,货币超量发行,物价上涨连续几年达到两位数字,1994年高达21.7%。经过采取多方措施,1995年零售物价指数可望控制在15%左右,但通货膨胀的压力仍然较大。
1995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九五”期间要以抑制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目前过高的通货膨胀率明显降下来,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基本消除财政赤字,控制债务规模;控制货币信用总量,使货币发行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并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这是在新形势下对“四大平衡”基本理论的进一步肯定,也是对“赤字无害论”、“通货膨胀有益论”等观点的进一步否定。
三、“四大平衡”理论的具体运用和实现方法,要根据我国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新情况,借鉴西方经验,加以发展和完善
(一)“四大平衡”具体内容要扩展和细化。
由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成份共同发展新格局的形成,由于财政、金融、外贸体制的改革及其他的原因,形成了财政、信贷、外汇与物资运行渠道和方式的多样化。
——财政资金,有预算内的资金,又有日益膨胀的、多种形式的预算外资金。
——信贷资金,有国有银行经营的资金,又有非国有银行经营的资金,还有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
——外汇资金,有国际收支中的经常性项目(贸易收支和非贸易收支),又有数量可观的资本项目(外债的借入和外商直接投资)。
——在市场上流通的物资,有全部生活消费资料,又有全部生产资料,还有日益增多的劳务商品。
针对上述情况,有必要根据“四大平衡”的基本理论,结合资金渠道和运行方式多样化的实际,对原来的具体内容和平衡表式加以扩展、细化和完善。我认为,可以考虑编制社会总资金平衡表,这个表也就是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表。它在整个国民经济计划中处于中心地位。围绕这个总表,编制财政收支平衡表、信货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重要商品供求平衡表,还可以按资金运用的不同性质(积累与消费、储蓄与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金)编制相应的平衡表。
在进行全社会资金平衡时,有必要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学的宏观均衡分析中有益的东西,但不能照搬。西方的宏观均衡分析方法,基本上是总量平衡的分析方法,很少涉及结构的平衡,而我国要在结构平衡的基础上建立总量平衡。对于西方的资金流量核算方法也要借鉴,但不能用它来代替我们的综合平衡方法。因为前者是事后的统计,后者是事先的计划,前者只能说明“是什么”,而后者还要提出“怎样办”。我们需要前者与后者兼而有之。
(二)“四大平衡”实现的手段和方法要加以改进。
由于宏观调控从直接调整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以“四大平衡”为基础编制的社会资金平衡表只能是指导性的,主要采取经济手段去实现。除了财政拨款和税收、贷款的优惠之外,应尽可能通过统一的税率变动、利率变动、汇率变动加以引导。西方发达国家在“三率”的运用上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应当吸收和借鉴。
(三)“四大平衡”理论在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要灵活运用。
陈云在开始提出“四大平衡”理论的时候,就指出要瞻前顾后,避免陡升陡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借鉴西方经验,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松紧的不同搭配,尽可能熨平经济波动周期,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须要注意的是:西方发达国家经常出现需求不足的问题,而我国一般是需求大于供给,因此,多数情况下只能保持陈云所说的“紧张的平衡”,在总体上采取不同程度的偏紧的政策,结构上可以有松有紧,而总体上的从紧程度又要根据不同情况适当掌握。
(四)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挑战。
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新旧体制转换期间的漏洞,由于种种难于避免和可以避免的原因,社会上出现了“官倒”、权钱交易等不正常现象,腐败和分配不公问题日益引起各方的关注和忧心。有些学者估计,因商品差价、贷款利率差价、汇率差价、税收的税差(偷漏税)以及在许可证发放、股份制改造、房地产开发、与外商合营等方面带来的“租金”,1988年共计4000多亿元,约占当年国民收入的40%;1992年“租金”共为6000多亿元,约占当年国民收入的30%。这些“租金”中有相当大的部分为“寻租者”所占有。另一种是地下经济,包括灰色型、黑色型、混合型等经济,估计其规模大约相当于公开经济的15%——20%。这些游离于法制和统计之外的大量资金,损坏了“四大平衡”乃至于整个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的基础,也给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造成一定的障碍,需要认真研究和对待。
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仍应坚持财政与信贷的科学分
工和统一平衡,不能混淆或割裂
(一)财政、信贷关系上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财政和信贷的统一平衡是“四大平衡”中的重点。改革开放以后,两者的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面对新的情况,在理论上出现了两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一个是,有人曾经提出:过去“大财政、小银行”错了,应该转变为“大银行,小财政”,甚至有人提出国家财政应当成为“吃饭财政”,即只管人头费,不参与经济建设。这样,“四大平衡”理论中关于财政、银行科学分工、分口管理的论点还能不能成立呢?第二,有人提出,过去财政发生赤字就向银行透支,现在已改为财政用发行公债的办法弥补赤字,因此,只要两者各自收支平衡,就可以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那么,财政与信贷要统一平衡的观点还有没有存在的根据呢?
(二)财政与信贷的分工是客观规律的要求,违反规律就要受到惩罚。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财政和国有银行是国家聚集、分配、运用资金的两大渠道。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两者职能的具体内容都有了相应的变化,但两者按照客观要求科学分工,各尽其职,相互配合,统一平衡的原则仍然是适用的。那种谁大谁小的提法本身就是不科学的。
从世界各国的历史经验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国家财政占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整个财政中的比重都不断提高,这已成为一种规律性的现象。目前西方发达国家财政收入一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45%,发展中国家占25%——35%。但我国却走着一条相反的路子,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31.2%降到1994年的11.8%。“八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财政收入只增长0.63%,形成一种“累退机制”。据预测,如不采取重大措施加以扭转,继续发展下去,到2000年可能降到8%——9%。这种财政严重萎缩的现象,受到了客观规律的惩罚,主要表现在:
——不能发挥财政在分配中应有的重要作用,国家宏观调控的实力大大弱化。农业、交通、国防、科研、教育和重点产业的资金严重不足。1994年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3.2%,占国有经济投资的5.7%。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乏力,优化产业结构作用有限。许多县连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
——财政萎缩,必然挤了银行,使银行成了“第二财政”。除了公开的财政赤字之外,还有隐蔽的财政赤字占用银行贷款,包括国有企业亏损挂帐,新建国有企业的铺底流动资金,应由财政拨付的商品储备基金和风险基金,其他应由财政拨付的政策性资金。这些资金难以偿还,造成银行大量呆帐、坏帐。这就打乱了财政和信贷的科学分工,损坏了两者统一平衡的基础,助长了货币的过量发行。
——财政萎缩,助长预算外资金日益膨胀。其中有一部分弥补了财政开支的不足,但因为难以管理,致使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并成为公款吃喝、贪污腐化的温床。
——财政萎缩,不能保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常开支,让各单位去办“实体”,搞“创收”,虽然暂时缓解了一部分财政开支的困难,却造成分配秩序的混乱,出现了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的腐败现象,百弊丛生。
看来,严峻的现实正迫使我们根据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财政应有的职能,使国家财政达到应有的规模,使中央财政在国家财政中达到应有的比重。
(三)财政赤字债务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能取代财政与信贷
的统一平衡。
财政赤字由发行公债来弥补,是协调财政与银行关系的一种重要方式,较之向银行透支显然是一个进步。但是,如果认为这种方式可以完全避免赤字货币化,则是不合实际的。因为发行国债过多,就会对银行存款发生“排挤效应”,从而间接地引起通货膨胀。1995年我国中央财政每开支100元中,就有52.8元来自举债。目前已进入依靠“借新还旧”的非良性循环的境地。事实证明,规定财政举债额占国内生产总值和预算收入的最高比例,是完全必要的。
银行信贷的有偿资金,不能代替国家财政无偿拨款的作用。最近已有人指出:“社会资金分散超前形成的重货币、轻财政的调控方式,必然加重经济结构失调”,并成为“经济运行波动幅度大的体制上的原因”(见中国人民银行调统司副司长张新泽:《调整政策搭配,改善宏观调控》,载《人民日报》1995年7月7日)。
看来,要协调财政与信贷的关系,还是要在科学分工的基础上搞好两者的统一平衡。这就是说,要在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各自平衡的基础上,对两者相互交叉、相互影响的各个部分,认真地进行协调,最后达到货币发行量不超过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四)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量的关系,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
题。
外汇收支要保持平衡,并有相当的顺差和储备。近年来的新情况是:由于对外贸易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双重汇率在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下并轨和保持汇率基本稳定的需要,银行购买了大量外汇。有人估计,银行外汇占款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相当于贷款影响的三分之二。过去货币发行主要是两个因素,一是信贷的扩大,二是财政赤字(公开的和隐蔽的)。现在明显地增加了第三个因素:外汇占款。看来,外汇储备的界限应以多少为好,不仅要考虑它与对外贸易和外债规模的关系,而且要考虑它与国内总供求和货币发行的关系。
回顾“四大平衡”理论形成以来将近40年的历史,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多次往复循环的现象:当国民经济的平衡和比例关系遭到破坏而出现较大波动的时候,人们就肯定和重视这个理论,并据以进行经济调整;当经过调整恢复了平衡和比例关系,使经济协调发展并取得重要成就的时候,有些人就否定和抛弃了这个理论;当因此而使平衡和比例关系遭到破坏的时候,又开始了新的一轮循环。这种历史现象,一方面说明“四大平衡”理论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按比例发展的客观规律,显示出它的强大生命力;另一方面说明主观认识上的多次反复,招致国民经济多次过大的起伏,付出了过多的“学费”。如果能通过自由的讨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四大平衡”理论的科学内涵,并根据新的情况加以丰富发展,结束长期来认识上的反复,以利于今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那将是我国经济理论界的一个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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