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的地方因应:以东固根据地分田运动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土地革命论文,因应论文,根据地论文,地方论文,中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前言
20世纪上半叶,对于旨在取得政权的中国共产党来说,暴力革命是贯穿其历史的主轴,农村则是其革命成功的战略重心。学术界关于中共乡村革命已有较多研究,早期学者多从土地动员方面追溯中共革命成功的原因,尤其是分田运动引起较多关注。如萧作梁(Hsiao Tso-liang)、金一平(Ilpyong J.Kim)和徐金一(Hsu King-Yi)都认识到,中共在苏区的分田运动,无论在政治和经济层面,都对革命动员造成较大影响。①20世纪80年代以后,一些学者的研究更趋于精细,注意到土地动员的局限性。如古德曼(David S.G.Goodman)和吴应銧(Odoric Y.K.Wou)发现分田和减租减息等“社会平均(Social leveling)运动”并不一定能够动员农民参加革命,②黄金麟也认为中共土地动员预期目标的“应然”与执行过程的“实然”存在较大落差。③然这些观点多是从土地动员效果的宏观意义或地域差异进行解读,④那么,为何分田运动不能产生预期的动员效果呢?
中共能在乡村社会发动革命,在城市中求学的青年学生曾是重要推手之一。⑤最早进入乡村社会进行革命活动的往往是本地学生,他们利用自身人际网络在农村建立组织,为中共力量渗入乡村社会打下基础;⑥1927年后,随着农村暴动的兴起,青年学生也有可能被派到非本籍的乡村地区指导革命。这两大群体构成了中共乡村革命中所谓的“本地干部”和“外来干部”,⑦他们的共同合作推动了革命的发展,然而,他们之间的权力竞争也同时存在。⑧既有研究显示这点在土地革命问题上有所表现。黄宗智(Philip C.Huang)和韦思谛(Stephen C.Averill)对于江西苏区的研究都指出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在分田运动上有不同意见。本地干部有浓厚的地方观念,他们会抵制可能侵害到自身利益的政策,这就使得分田无法深入。而外来干部为了排除这种阻挠,则对本地干部采取激烈的政治整肃手段。⑨然而,外来干部的激进手段就能保证土地革命的成功吗?外来干部的分田政策及实践自身是否存在缺陷?尤其重要的是,这种强制推行的分田运动是否就能够更有效地将农民动员起来呢?农民对此又有何反应?整肃并不能完全消灭本地干部,他们又如何继续应对外来干部的动员呢?是否这些土地革命中的“地方因应”,才真正影响到中共苏区革命的深入进行呢?黄宗智和韦思谛对此没有再作进一步的论述。
以1927年后的中共苏区史来看,不同地区的革命情形亦有差异。陈耀煌就认为,“土地革命”在鄂豫皖苏区仅仅是流于口号,并无实际内容。⑩这与江西苏区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形成鲜明对比。即使在江西,区域差异仍存在。毛泽东曾将江西时期的割据区域分为四种类型,即朱毛式、贺龙式、李文林式及方志敏式。(11)其中李文林式的东固根据地囊括了赣西吉安、吉水、兴国等十余县,是由李文林等土生土长的地方干部经营而成。相比于井冈山等区域,吉安和吉水一带相对富庶,这也使得李文林等地方干部可以实现经济自给。(12)当朱毛等外来干部从井冈山进入到该区域时,两个群体之间的关系便开始紧张。外来干部要求以分田来调动农民革命的积极性,地方干部对此却显得十分消极。后来分田虽然实现,但动员效果却远远偏离了外来干部的预期目标,富田事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13)事变并未带来更为强大的动员效果,相反却使得驻东固的红二十军撤出此一地区,国民党军队的“围剿”亦使得中共在东固根据地的统治终结,外来干部在此地发动的分田运动也宣告失败。这段历史说明整肃并不能保证土地革命的有效动员,而中共在东固根据地的失败也正与上面所说的具体地方性因素有内在联系,而不仅仅是国民党军队的“围剿”所造成。(14)
本文以1927-1931年的东固根据地分田运动为考察重心,来探讨中共土地革命的“地方因应”问题。此前学者的探讨较流于宏观,可能与资料缺乏存在一定关系,未能利用到丰富的地方档案资料及地方革命史文件。本文以这些资料为基础,重构东固地区,尤其是其核心区域吉安与吉水两地的分田运动。文章将从地方干部形成和发展谈起,讨论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之间的微妙关系,及其在分田运动中的具体表现。同时,对地方农民的角色加以详细论述。也许只有对本地干部及农民的反应有足够的认识,我们才能加深对中共苏区革命的理解。
二、地方干部的形成与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
吉水和吉安两县相邻,皆位于赣西,与永丰、兴国、安福、峡江、分宜等县相邻,赣江横贯两县县境中部,为农民的土地耕作提供了良好的水利条件。(15)据1929年时任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长阮啸仙在省委会议上的报告,“江西的土地的关系(赣西自耕农多)半自耕农占多数”,另据同属吉安地区的万安县委在1928年的调查,赣西地区“土地非常零散,自耕农及半自耕农占农民百分之七十至八十”。(16)这与中共在上世纪50年代初对赣西土地关系的认识相去不远,且也大致可以反映当时吉安和吉水人地占有关系的一般状况。(17)仅仅从土地占用率和剥削率来说,很难想象革命会在这一地区发生。(18)研究显示,土客关系、宗族矛盾及反洋教运动等可能在革命爆发中起了相应的作用。(19)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关注到以青年学生为首的知识分子在地方革命中的重要作用。
(一)地方干部的形成
1925年8月间,吉安和吉水等地的青年学生先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以办学为掩护,宣传“穷苦人民闹革命”的激进思想。(20)一年后,北伐军进入江西境内,带动了中共组织在这两县的扩展。在此过程中,以青年学生为主的中共党员利用自己的家庭和社会网络控制了各县事务,他们成为中共地方干部的主要来源。一般说来,地方干部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地方武装干部,一是地方党部干部。(21)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爆发,这一暴动行为坚定了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在江西实行“分共”的决心。6日,朱培德部第八师师长朱世贵在吉安城开始“清党”,7日,吉水也陷入搜捕中共党员的喧嚣之中,曾在朱德部下任军事教官的中共党员李文林(吉水金滩区人,黄埔军校第四期)回到赣西并随即领导青年学生转入农村,等待上级党部的进一步指示。同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了八七会议,决定没收“土豪劣绅”和“反革命分子”的土地和财产,以红色恐怖和武装暴动来反击国民党的白色恐怖。
9月,八七会议的精神传到中共江西省委,省委制定了秋收暴动的计划,并要求有会匪的县份,立即联合会匪武装,准备武装暴动。(22)10月,中共赣西特委成立,吉安及吉水等地的中共组织也先后恢复。他们即开始做联合会匪的工作。当地会匪主要隐匿于吉安与吉水两县交界的两块山区。在李文林、赖经邦等人的策动下,中共地方干部与东固、水南及兴国等地“三点会”建立了密切联系,并于11月底成立了江西工农革命军第七纵队;水南区的会匪武装则被编为第八纵队;1928年初,路口山区的会匪分别被改编为油田游击队与吉水游击大队,稍后又被合编为第九纵队。7月,在武装暴动中,第八纵队哗变,(23)余下的七、九纵队主力被合编为江西红军独立第二团(简称“红二团”)。12月,红二团以一部分武装与原安吉边界游击队在延福合编为赣西游击第一大队(简称“一大队”),大队长周益棠,指导员罗万,秘书长郭士俊,(24)活动于吉安、吉水北部地区。次年4月,原国民党军第二十师骑兵连连长杨云清部被一大队打败,被收编为第二大队,杨云清任大队长。这两支部队成为后来红三团的骨干力量。(25)
在地方武装的形成过程中,青年学生党员、土匪武装及宗族势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6)青年学生党员在地方社会具有较大影响力,而以三点会为代表的土匪武装晚清以降即在赣西社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27)为武装反抗国民党“分共”行为,李文林等人与三点会化敌为友,并逐渐取得对这一武装的领导权。另外,地方武装干部的形成还得益于宗族力量的掩护,无论是接受新式教育的青年学生,还是以段月泉为代表的三点会首领,大多数出身于各地的名门望族,这为他们形成稳固的势力群体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尤其东固和延福,不仅是东固根据地的策源地,而且也是吉安地方武装干部的根基。(28)
地方党部干部的形成与青年学生的关系则更为紧密。晚清以降,乡村政权基本控制在地方精英手中。所以“分共”前,虽然中共提出了“有土皆豪、无绅不劣”的口号,但为了控制乡村政权,却不得不与地方精英合作,以致大部分农协组织被他们控制。(29)“分共”以后,青年学生将前述会匪武装引入乡村社会,发起暴动,直接导致“土豪劣绅”与中共决裂并逃往城市避难,乡村政权亦由青年学生们接管。这些知识分子多是中共党员,与地方社会关系密切,(30)他们利用亲戚、朋友,尤其是宗族的关系发展组织。(31)对于目不识丁的农民来说,这些知识青年就是权威。例如万安暴动即由几个老师发起领导,如谌光重、曾天宇等人,一般农民只认识他们,对中共则毫无认识,所以江西省委批评道,暴动并“不是党的领导”。这固然说明了知识分子在地方革命中的重要性,但与此同时也可能造成上级党组织所谓“知识分子专政”或“书记专政”的局面。(32)
具体而言,省委要求地方党部吸收工农干部参与实际的领导工作,知识分子却自认入党时间较长,更明了党内情形,又能说会写,具有工农党员所不具备的条件;省委要求他们发动日常生活斗争,知识分子却一心想着如何弄到武装,如何捉反动派筹款。(33)另外,生活浪漫腐化也是省委对地方党部干部不满的重要原因之一,恋爱、嫖姑娘和打麻将是此时各级党部的通病,(34)对于上级指示和政策,大多只是在党部机关中发命令、做计划,或者随便在工农分子中找几个投机分子做下级党部的领袖。上行下效,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特委还是县委,“对于下层工农群众的实际情形完全隔膜”。(35)
六大以后,中共中央要求提拔工农干部,“增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将地方干部逐步纳入省委控制范围。然而,从整个江西党发展的趋势来看,此项举措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正如九江县委书记华鄂阳所说,各区党务,如秘书、宣传和组织及学生运动等,没有知识分子根本开展不了。(36)很长一段时间内,书记虽改由工农分子担任,却不得不以知识分子作秘书,从而又导致了“秘书专政”。甚至在德安县的某些地方,“书记形成秘书的勤务兵,开起会来区书(即区委书记——笔者注)在外放哨。”(37)吉安等地亦是如此,中央屡次强调重用工人干部,但遍查吉安各地,工人本身就少,要找出合适的工人干部就更困难了,无奈,赣西特委只有向省委要人。(38)然而,省委本身的领导群体就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39)故“知识分子专政”并非地方干部获罪的症结所在,是否听从省委指挥,才是问题的实质。
(二)地方党部与地方军队
八七会议上,中共中央提出了武装暴动和分配土地的口号。数月后,万安暴动建立了江西革命史上第一个苏维埃政权,从而使赣西掀起了一股暴动热潮。(40)在实现暴动的同时,地方干部是如何因应中共中央对于分配土地的指示呢?具体情形,或许我们可以通过吉水县略窥一二。
吉水县的宗族势力一向兴盛,尤其是同水地区。(41)1927年“分共”前,大姓宗族——陇洲村王以匡的排斥就使得中共农协组织难以在此渗透。朱培德宣布“礼送中共分子出境”以后,王以匡等人更是利用宗族力量捕杀中共农协干部。当中共暴动开始兴起,王以匡等人便组织红枪会以相抗,地方基础较厚。(42)在此情形下,同水区委找到赣西游击第一大队,要求惩处王以匡等人,以推行组织工作。在一大队进攻下,红枪会受到沉重打击,王以匡逃往吉安,一大队随即也回到了路口山内,这次行动被称为“阜田暴动”。细察这次暴动不难发现,这基本上只是一次单纯的军事行动,并未涉及发动群众和分配土地的内容。鉴于这一点,赣西特委和吉水县委对同水区委提出了严厉批评,县委认为,消灭红枪会固然无可厚非,但必须通过自下而上团结民众的方式去消灭它,区委的这种依赖红军发展基层组织的动机是典型的“军事投机”。(43)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赣西特委和吉水县委的指控呢?“分共”以后,虽然中共提出了“没收地主土地”的口号,但是政策标准及步骤均不明晰。(44)更重要的是分配土地时如何兼顾各个阶层的利益呢?在万安暴动中,地方干部确曾计划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佃雇农,然而,群众中不同的声音让地方干部陷入茫然:佃农、半佃农要求分好田地,这势必引起自耕农的反对,而豪绅地主、地痞、“富农”等更是直接反对解决土地问题。另外,赣西土地分散,地主少,仅没收地主土地实难满足农民的土地需求。种种因素使得整个暴动期间,除“间有焚烧田契者外”,各地并没有分配土地的迹象。(45)万安暴动可能反映了全国暴动区域的一般情况。在本文所关注的吉安、吉水等地,情况或许更不理想,据江西省委的报告显示,吉安县委除了联络东固会匪外,甚至从未有过分配土地的提议,红二、四团等除了频繁地进行武装暴动外,长期处于“只打土豪不分田地”的状态。(46)
当然,另一方面,我们还必须看到这一指控的合理性,即暴动脱离了农民群众。中共中央认为,要想夺取政权,必须得到农民的支持,“军事投机”却把整个基层革命引至了反方向,吉水县委不愿深入农村做细致的日常生活斗争工作,一味地宣传“朱毛就要来了”,实际却不见朱毛红军的踪影。(47)1929年初,一大队和二大队被合编为第三纵队,并在阜田和延福等地游击,国民党军队闻讯即赴“围剿”。在这次交战中,三纵死伤士兵6人,群众死亡更近40人。事件后,延福、儒行、阜田等地区委对三纵极度不满,甚至鼓动当地农民解散三纵,把武器分散到基层农协,分别组织自卫。(48)更让省委不满的是,地方武装在“打土豪”过程中经常报复式地大烧大杀,“土豪劣绅”往往利用这些做反面宣传,说“游击队是土匪”,导致赤白对立,(49)“吉安有些乡村农民抢亲也用C·P名义,土匪打家劫舍也冒用C·P头衔”,(50)故很长时间内群众看到东固的队伍就“望风而逃”。(51)
或许我们可以假设,赣西特委既然发现地方武装“军事投机”的问题所在,即有可能对此作出改变。然而,地方党部与地方武装之间的复杂关系让我们必须对这一估计重新考察。
“分共”前,中共地方组织是由上级党部物色合适人选筹建起来的,然而暴动后,建立组织的方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依赖红军的军事力量发展起来;另一种是由地方党部发展起来。(52)总体而言,前一种发展方式在暴动时期较为常见,如吉水区委就是红军攻城时建立起来的。(53)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形下,虽然中央和省委都极力强调对地方武装的政治领导,但地方党部却很难对地方武装形成领导关系,相反在许多方面还要受到诸多掣肘,经费就是其中之一。
一般说来,地方党部的经费来源有三:第一,向党员收取党费;第二,向上级党部即省委要钱;第三,从地方武装“打土豪”收入中支取。然而,前两种收入来源皆不乐观。按规定,党员必须按月缴纳党费,但多数地方却收不到党费,因为许多青年学生加入中共是迫于就业困难,(54)甚至是为了“吃党饭”。(55)向省委要钱更是一种奢望,因为省委本身向中央要钱也很困难,(56)所以只能告诉他们,下级党部的经费主要需要自给;(57)这种自给在许多情况下就是依靠地方武装接济。然而地方武装“打土豪”所得未必能按时按量“上缴”,地方党部断炊是经常的事。即便赣西特委亦如此,这就使得党组织与地方武装处于一种尴尬的关系:地方武装向特委等党部缴纳经费本是责任和义务,结果却变成地方武装向上级党部示威的一大资本,地方武装干部甚至根本就瞧不起上级党部的干部。(58)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地方党部和地方武装干部本身就很难分割,据笔者对东固根据地领导者的不完全统计,至少有11人曾为地方党部的负责人,后来又成为地方武装的重要首脑,其中包括李文林、段月泉、罗万、郭承禄、赖经邦及袁振亚等。(59)也就是说,地方党部足以形成自己的“独立王国”。是故,在“分共”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与其说地方干部是在奉行中共中央的土地政策,还不如说是处于自为发展的状态。这一状况极大地阻碍了中共土地革命的深入发展,当然,也为外来干部的介入埋下了伏笔。
(三)外来干部的介入与减租减息
东固根据地的日益扩大与发展,使它与省委及其他割据区域的联系日益频繁,同时也引起了这些外部势力对这一地区的更多关注,更有甚者,直接介入他们的革命活动。
1929年1月14日,红四军在国民党军队的“三县会剿”下离开井冈山,几经波折后于2月20日与李文林等在东固螺坑顺利会师。在东固山下,毛泽东以井冈山的经验极力动员李文林等地方干部“打土豪分田地、抗租、抗债、抗税”。考虑到闽西地区的白军势力较弱,稍作休整后,毛泽东即率红四军入闽游击。对江西省委而言,此时全省的革命形势并不乐观,各类反映下级党部官僚化、形式化(如虚报斗争成绩)及秘书专政的报告不绝如缕,这让他们忧心忡忡。(60)失望彷徨之际,东固会师的消息传到省委,这让他们认识到有必要进一步改善全省的组织工作。1929年4月,省委决定派出三位干部至赣西、九江和赣州指导革命,其中省委常委冯任被任命为赣西特委书记兼吉安县委书记,负责赣西工作。
上任伊始,冯任即对特委、各地组织及地方武装进行了调整和整顿。5月,冯任主持召开赣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特委,刘士奇、萧立、黄宜和曾山等人先后进入特委的权力核心,这意味着他对赣西地方组织的重新洗牌。(61)最为重要的是,冯任以减租减息等计划介入地方革命。1929年春夏之交,江西等地遭遇旱灾和虫灾,(62)以赣西吉安和吉水等地最为严重。(63)对此,省委认为是一次发动群众斗争的好机会,并且可以通过斗争将吉安各地的党务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故指示冯任以吉安、吉水一带为中心发动减租减息、抗租抗债等秋收斗争。(64)在吉水的同水区和水东区,中共地方支部动员农民实现了减租二至三成,个别村庄甚至减租至五至六成。(65)经过近数月的整顿,赣西的党务方面也取得较大进展,省委认为赣西特委“已彻底改变旧的组织路线”。(66)然而,冯任等赣西特委领导人也开始面临地方干部的挑战。
首先,特委难以控制地方武装的财税。1929年6月,冯任对红二、四团进行整编,增加了大批政治工作者。然而,彻底改造难以推行,二、四团对政工人员非常排斥,以致这些派去的人很快就要求调离,甚至以“自由行动”相要挟。(67)三纵队的问题更难处理,一方面体现在原一大队和二大队之间的矛盾;(68)另一方面,中央特派员汪克钧本是被派去做政治工作的,却很快与三纵队站在同一战线上,公然对抗特委,甚至扬言要枪毙特委巡视员。(69)为了不触动地方干部,冯任最后以处决杨云清和汪克钧草草了事。他原本以为以政工制度来改造地方武装即能实现对地方武装财税的掌控,然而笔者在现有的资料中尚未找到二、四团向特委缴纳经费的直接证据,只有红三团偶尔上缴50元、100元不等的数目。(70)
其次,特委的减租减息工作也阻力重重。如前所述,中共在吉安的割据区域,一是儒(行)延(福)坊(廓)地区(含阜田等区),二是纯化、儒林、东固一带的地区(含水南等区)。但需要注意的是,领导这些地区,尤其是延福、阜田、儒林等地暴动的地方干部多出自富裕家庭,(71)红军“打土豪”斗争使大地主都逃到城市中,导致减租减息和抗租抗债的斗争对象逐渐调整为小地主及富裕家庭,这势必侵犯到这些地方干部的利益。是故,到讨论减租问题时,吉水县委就曾明确规定,“党员的租不准减”、“同志的租债不准抗”!延福区委也抗议“革命革到自己身上来了”;外延区委则主张非党员的租减四成,党员的租只能减三成。(72)冯任作为外来的组织体系干部,并无强大的武力威慑,相反,地方干部由于有武力支持反能抵制外来干部的动员。
韦思谛认为,在外来干部到来以前,地方干部很好地利用了知识分子和流氓无产阶级等“底层精英”(lower elite)对地方社会的影响力,吸引了农民群众的追随者(peasant followers),并实现了对他们的改编。(73)然而,上述的内容告诉我们,赣西特委难以实现对地方武装的领导,即便是以冯任为首的外来干部到来后,亦无法对他们形成有效的领导。而韦氏在文中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细节,使得他对于地方干部势力,尤其是对地方干部抵制外来干部的行为似有低估,从而也影响了他对后来外来军事干部介入地方革命的判断。
三、红四军控制下的分田运动与攻打吉安
面对着各地对于土地革命的阻滞,中共中央再一次地提出分配土地的要求。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大会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和《农民问题决议案》,要求各地没收地主的一切土地。(74)是年底,中共江西省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并响应了这一决议,(75)然而此时省委的关注焦点在工人运动,对于农民运动和分配土地并无太大热情,我们从赣西特委此时正忙于减租减息和抗租抗债斗争便可看出这一点。不过这种情形很快被打破,1929年2月,朱毛红四军从井冈山区转移到东固地区,正是在这一外来军事力量的促动下,使得赣西革命形势发生了巨大转变,同时也使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矛盾进一步升级。
(一)外来军事干部的介入与“富农路线”的阻碍
1929年8月,鲁涤平接替朱培德为江西省政府主席,同时带来了湖南“剿匪”的经验,他极力推行分区清剿的政策,同时拉拢地方民团,在各乡镇建立守望队和铲共义勇队。(76)在战略上,他准备从赣西入手分为三步进行:第一,消灭中共在吉安城的组织;第二,镇压北路行委,即延福为中心的区域;第三,进攻东固。是月底,前两步即已实现,东固危在旦夕。在这一打击下,中共赣西党内弥漫着悲观的情绪,农民协会等群众组织相继坍台和反水,党员意志无法统一,外来干部纷纷向省委要求调离。10月,江西省委改组,并计划对各地的军事工作进行重新布置,冯任调回省委,赣西特委被迫重新改组。15日,特委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王伯元当选特委书记,然实权掌握在湘籍干部刘士奇手中。恰在此时,省委特派员江汉波和省军委书记蔡升熙到达吉安,他们向赣西特委传达了中央49号通告,要求地方党部以攻打城市来“武装拥护苏联”和“反军阀混战”,为了响应这一号召,省委作出了“攻打吉安”的决定。然而,吉安城防森严,要攻下必须要大量的人力。显然,仅仅依靠红二团、三纵(即红三团)及红四团是不够的,惟有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暴动。为此,赣西特委除了需要党政军权力统一外,还必须给农民“分配土地”。(77)然而,面对着强大的地方干部群体,无论是分田,还是集中地方武装的兵力,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好,将会使外来干部彻底走向本地干部的对立面。
该如何分田呢?事实上,红二、四团等地方武装一直处于打土豪的游击状态,并无分田的打算,而以刘士奇为首的赣西特委对此更是毫无经验可言。而此时东固区委书记毛泽覃却为他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朱毛红军入闽游击时在东固根据地留下了一批伤员干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毛泽东的三弟毛泽覃。1929年2月底,毛泽覃在东固建立区委,自任区委书记,并于是年8月按照毛泽东在井冈山的经验筹划分田,其具体办法是:以乡为单位,“抽肥补瘦,分甲乙丙三等扯平”均分。(78)所谓“抽肥补瘦”,即没收土地后,以原耕为基础,让肥田多的人抽出一部分给瘦田多的农民,以便肥瘦均衡。
需要澄清的是,刘士奇掌控赣西特委前,东固并未与赣西特委建立密切的联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们实行的农运政策看出。东固会师以后,朱毛红军的嫡系势力控制了东固区委,并以他们在井冈山的模式进行分田,然而以冯任为首的赣西特委似乎并未受到这一政策的影响,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不得而知,也许与特委对东固区委控制力薄弱存在直接关系。(79)但当刘士奇执掌赣西特委以后,即以东固的范例筹划在赣西展开大规模的分田运动。所以,这就为我们呈现了一幅较为清晰的图像:1929年上半年,赣西突然挤入了两股外来干部的势力,即省委组织体系的外来干部和朱毛军事体系的外来干部,省委干部自然不愿意与客籍军队分享资源,然而刘士奇突然倒向朱毛红军使得省委干部惊慌失措并表达了极度的不满。当分田计划提出以后,立刻遭到了省委干部江汉波和黄宜等人的强烈反对。这种反对意见在特委破获事件以后尤为强烈。(80)
与此同时,从井冈山败退下来的红五军到达遂川县,人员的大量伤亡使彭德怀亟需兵力补充。在随军中央特派员彭清泉的组织下,1930年1月18日,红五军召集赣西特委、湘赣边特委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决定,把红二、三、四、五团(新策反的罗炳辉部)及各地的游击队合编为红六军,由黄公略任军长,刘士奇任政委,毛泽覃任政治部主任。会上,省委干部江汉波和黄宜再一次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基于目前敌强我弱的情形,不应该扩大红军,而应分开游击,即便是要合编,也需要得到中央、省委乃至下级党部的同意。但他们无力阻挡合编实现。(81)
然而,对于地方干部来说,强行分他们的田和改编地方武装显然要遭到抵制。是故当这两项的决议下达到基层,地方干部反应极为强烈。大多数地方根本不同意分田,有些党部则提出“好的土地要分配(给)党员”,没收土地只能没收豪绅反动派的,不没收地主的;兴国县土地部长钟祥元更以环境动荡、“群众害怕分田”等理由抵制特委的动员;(82)反抗最烈的要属延福区委,罗万、郭士俊、郭象贤、刘秀启等所谓“四大党官”倚仗红三团的武装力量,拒绝服从命令。因为两年来的秘密割据状态让他们非但不用向国民党缴税,反而可以继续向农民收租。(83)数月前的减租减息和抗租抗债已经让他们作出了极大让步。然而分田却等于要把自己的土地分给那些向他们交租的农民,这让他们无法接受。当然,刘士奇对这点亦默然于心,他采取调罗万等人来特委训练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以逼他们就范;如若不从,就对他们进行人身控制。然而,这些地方干部并不屈从,他们一方面利用宗族势力向群众极力渲染外来干部想对本地人痛下杀手,(84)另一方面秘密购枪,怂恿农民进行武装自卫,甚至派人捣毁传达分田指示的革委会。(85)
本地干部能够接受的“革命”,首先需要建立在地方利益和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基础上,(86)一旦有违于这一点,本地干部可能会退而选择较为温和的方式,甚至抵制外来干部的动员。(87)而外来干部则不同,中共中央暴动的命令以及整体的革命生存战略对他们来说更为重要,如何最大程度地实现群众动员才是他们所关心的,所以他们会倾向选择激进的方法来应付前者的反抗。当然,从本质上说,所谓的“糜烂地方”,用江西省委的话来说,不过是地方干部“企图排除外来的知识分子,由他们自己起来干”的借口罢了。(88)
(二)“二七会议”与红四军强势主导下的分田
面对地方干部的抵制,刘士奇决定请由闽返赣的红四军来解决难题。时任红四军前委书记的毛泽东与刘有姻亲关系,很快,刘的请求得到了毛泽东的积极回应。(89)1930年2月2日,刘士奇指示吉水白沙和水南游击队到永丰县荇田迎接毛泽东到吉安县参加联席会议。(90)
2月6~10日,由红四军前委召集的“二七会议”在陂头召开,与会的包括红五军、六军、赣西和赣南特委。刘士奇在报告中指出所谓“党官”正在“排斥外地工作同志,拒绝党组织的改造”。(91)
此时的红二、四团皆已编入红六军,变成了红军的正规部队,(92)省委干部和地方党部的干部很难有实力与外来干部形成武力上的对峙,这也是二七会议后的一段时间内外来干部从表面上能够推动分田的根本原因。随后,联席会议提出了党目前的三大重要任务,即扩大苏维埃区域、深入土地革命及扩大工农武装。在分田问题上,毛又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具体表现在对如何组织分田的争论。当时在会上有两种代表意见,其中毛泽东、刘士奇及曾山等人主张“没收一切,平均分配”;而另一派以省委特派员江汉波、特委委员李文林为代表,他们主张没收豪绅地主反动派、富农剩余土地、祠庙土地,依照耕作能力进行分配。(93)
在毛泽东等人看来,当时赣西党的最重要任务是争取广大农民群众起来革命,时间宝贵,所以平分一切土地,即以乡为单位,把各乡所有田地的总数除以该乡人口总数,就是每人应得的田亩数,这样做可以节省动员的时间成本。但江汉波和李文林等人认为:自耕农占赣西农民的大多数,分田地、烧田契将使他们的土地所有权丧失,由此产生的恐惧感会让他们反对分田,加重农民的不安心理;(94)另外,平分土地过分强调平均,会造成有劳动力的家庭无田可耕,有田的却缺少劳动力,导致生产率下降;如果以劳动力为单位,可以发展生产,增加总产量。(95)毛泽东认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争取群众,而不是发展生产,如果以劳动力分配土地,有农具、有劳动力耕种的多半是富农和中农阶层,广大的贫农则将会是受害者,这样我们也就很难争取到群众。(96)最后,会议通过“平分一切土地”的提议。对分田持反对意见的江汉波被开除党籍,李文林被排挤出权力核心。(97)对各级党部在分田上的延宕,毛也提出了严厉批评。(98)
“二七会议”后,吉水和吉安的各地党部开始组织分田。最早分田的是水南区第九乡的木口村,他们先划分阶级,然后以原耕为基础,“抽肥补瘦”,按人口平分土地。随后,水南、白沙、折桂、中鹄、仁寿等区的大部分村庄亦按此原则进行了土地再分配。(99)吉安县的西区也开始分田,纯化、儒延等区则进行第二次分田。在初次分田的地区,如水南进展非常快,三天就已经分好了。(100)贫农为了捍卫分田的利益,纷纷加入红军,2月26日,在水南区游击队、赤卫军、少先队的配合下,红四军很快将来袭的刘峙部唐云山旅击溃。(101)
虽然“围剿”东固、水南的国民党军队被击退,但北路地区兵力单薄。4月6日(农历三月初八),国民党军金汉鼎师接防吉安,成光耀旅的两个营进驻吉水阜田市。原来逃到南昌、吉安等地的地主士绅返回阜田,组织成立了“六县清乡剿匪办事处”,逐村建立守望队,配合国民党军队的军事行动。北路行委急忙向在北路游击的六军第一纵队长李韶九求援,李以经费和子弹不足为由逃往湘南。(102)北路行委只有率延福区委、吉水县委转往路口山避难。(103)当地农民先后纷纷反水,吉安县儒行、坊廓全部沦为白区,安福、新喻、峡江等县的乡村苏维埃政权也为守望队所取代,吉水的“仁寿、同登两区组织完全消灭”。(104)此事件被称为“三八反水”。
6月2日,成光耀部撤出阜田。北路行委便于次日率领吉水县委及延福区委的地方干部回到阜田市。6月中旬,阜田、同水召开了近六千人的群众大会,追悼“三八反水”中的死难农民,并决定要以“打土豪分田地”来反击劣绅的白色恐怖。自中下旬起,吉水县阜田、同水、金滩等地及峡江县各区的农民被动员起来分田。本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两抽”原则,每人平均分田一亩多,如阜田区第一乡每人分田一亩;同水区第十五乡东塘村每人分田一亩三分,有些村则人均分到一亩五分;金滩区第九乡大桥村和神江圩每人分田二亩。(105)吉安县儒坊区据毛泽东的调查显示要稍多一些,每家能分田二亩半左右。(106)
(三)攻城动员与分田的关系分析
至1930年5月,赣西21县基本上完成了第一次分田,(107)外来干部以分田来动员农民攻打城市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从1929年10月第一次攻打吉安起,到1930年10月4日攻下吉安,历时一年,前后九次,史称“九打吉安”。外来干部何以使农民保持如此稳定的战斗力呢?攻下吉安城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总结道:凡是彻底平分了田地的地区,如吉水、永新、兴国等地,便能发动广大群众,完成地方暴动,甚至参与攻打吉安的行动,然而不分田或者分田不彻底的地方,效果就不容乐观,如安福县由于在分田问题上的延宕,导致这一区域在国民党军队“围剿”下迅速反水。(108)而刘士奇和刘作抚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109)从总前委及刘士奇等外来干部向中共中央论证分田合法性的角度来说,这本无可厚非,但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分田果真能在攻打城市中产生如此巨大的动员效应吗?
从前文阮啸仙、李文林及江汉波等人对赣西土地关系的认识中不难发现,自耕农与半自耕农占了近70%,(110)另据上世纪50年代的官方数据统计,江西地主和富农的比重约占8%(其中地主3%,富农5%),(111)这一数据近年来也得到了相关学者的证实。(112)也就是说,对土地进行平分,最终只有约20%的农民(大部分是贫农和佃农)能够分到土地,而近70%的自耕农却要分出自己的一部分土地。如果不考虑分田中的其他因素,(113)仅仅就理想状态的分田来说,得到实际利益的只有少数农民。如何让这部分农民跟随中共去攻打城市是外来干部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现有史料看来,利用土地与农民的天然关系,是刘士奇等人成功实现动员的重要原因。因为对于分得田的贫农来说,地始终是从地主手中抢来的,诸如王以匡等地主却并没有被铲除,他们在吉安等城市避难,一有机会他们便会反攻,最安全的办法是把他们捉回来直接杀掉。(114)
然而,随着攻打吉安逐渐陷入攻坚战和持久战,外来干部逐渐意识到,分田对于攻城动员所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有限,那么,那些并没有在分田中受益的农民(即自耕农和半自耕农)何以加入到攻打城市中来呢?或许我们需要从当时苏区的环境中寻找答案。
首先,繁重的放哨任务使得农民也希望通过打下吉安来减轻负担。苏区建立以后,为了不让白区侦探混入苏区搜集情报和搞破坏,苏维埃政府安排了赤卫队等日夜轮值放哨。其中尤以夜哨任务最为繁重,每晚需要四个人轮值上、下半夜,如遇有国民党军队进剿,至少要十人以上轮哨,甚至有时需要二十多人。(115)其次,中共为参与攻城的农民提供较好的生活保障,这为农闲时期的农民提供了另外一条生财之道。据毛泽东在吉安县东塘等地的调研显示,“赤卫队、少先队每次出发要草鞋费、剃头费、吃烟费,五百钱的也有,一串钱的也有”,实报实销,多退少补,每月还有三元零用钱,(116)对于青壮年农民来说,这一待遇确实较为优渥。(117)第三,经济封锁之后,苏区内工业品奇缺,其中盐为之最,这对于整天劳碌在农田中的农民来说,可谓是致命的。所有这些都给外来干部的动员提供了便利条件。赣西特委在攻打吉安时,除了制定“要巩固和扩大苏维埃,就要打到吉安去”之类的宣传口号外,更多地提出了一些鼓动口号,如“要争取分田胜利,就要打到吉安去”、“要消灭豪绅地主反动派,就要打到吉安去”、“要盐吃,只要打到吉安去,要不放哨,只有打到吉安去”。(118)
更为重要的是,外来干部与农民此时都对城市中的财富有着共同的渴望。对外来干部来说,虽说攻打吉安是贯彻“立三路线”的安排,但更重要的是为了要消除党内的悲观情绪,具体来说,到1929年底,无论是各级党部,还是地方红军皆已陷入了生存困境。早在万安暴动时,江西省委即已发现,“聪明的土豪劣绅已将家产全盘搬在城市中去了”,致使“不但各地津贴无法供给”,地方党部和武装也无法发展游击战争。(119)另一方面,苏维埃区域割据的形成依旧没能缓解国民党对苏区进行严密经济封锁所产生的压力,农产品不能流通,而“土豪劣绅”早已将现金转走,造成红军在苏区腹地无土劣可打,各项耗费却比较大,以致各级苏维埃政府感到维持起码的办公都很困难,(120)所以赣西特委向中央请示道,“非拿下吉安、赣州不能解决这一财政恐慌”。(121)
而对于农民来说,到城市中“发洋财”比分田具有更大的诱惑力,据刘士奇分析,农民之所以迫切要求打城市,其主要原因包括:“(1)进城去杀反动派;(2)城市有工业品;(3)农民欢喜毁城墙”。(122)三者之中,抢夺城市中的工业品和“发洋财”的心态占了更大的比重。且让外来干部越发苦恼的是,农民这一“发洋财”行为经常难以控制,他们经常在“进城后则把全城不问贫富先抢劫一空,有时还乱杀乱烧”。(123)刘作抚在攻吉前向中央请示,“在攻打某一城市,在这一城市的附近数十里的农民我们没有领导的力量,在攻打城市时即自动的起来无组织的参加。想进城市去发洋财,是不是准他们进城?”(124)中共中央后来作何回复,我们不得而知。但后来红四军攻占吉安后的混乱场景证明,刘作抚的担心绝非多余。(125)
1930年9月30日,红四军抵达吉水阜田区,准备第九次攻打吉安。中共吉水县委、延福区委在北路行委的领导下,组织了赤卫队、冲锋队及运输队等数万人随军攻吉。(126)10月4日夜,红四军攻克吉安城。10月5日,吉州十属各县苏维埃政府的裁判部,纷纷组织专人到吉安捉拿藏匿在城里的地主。以吉水县为例,阜田、同水及金滩等区的赤卫军和少先队,则将该县最大的豪绅王以匡抓住并就地处死。另据载,阜田区从吉安城共捉回三百多名反动派,先罚款后将他们处死,“有一个晚上就杀了五十多个”;其他地方,如金滩、中鹄、水南、水东等区亦是如此,“罚款的罚款,杀的杀”。(127)
东固根据地分田的个案表明,外来军事干部介入赣西地区的革命活动并不顺利。一方面,由于分田侵蚀了地方干部赖以生存的基础,故而遭到了他们的强烈抵制;另一方面,分田只使少部分农民得到了实际利益,由此产生的攻城动员效应并不理想。这也构成了外来干部分田运动的两大难题,它们将持续地影响中共的群众动员。
四、土地动员的困境:吉安、吉水分田运动之解析
对于以毛泽东为首的外来军事干部来说,攻占吉安并不能满足他们持续革命的诉求。为了解决庞大的军队组织所带来的财政困难,他们需要更深入地通过土地革命来进行更大规模的群众动员,从而建立更为广阔的苏维埃政权。然而,分田政策的内在缺陷、地方干部在分田中的上下其手以及农民的消极表现左右着外来干部的分田动员,继而影响着中共苏区革命的深入发展。
(一)分田政策的误区与反复
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强调,当土地革命的“红旗子一打起”,就代表要没收一切土地,故而“没收标准问题简直不消讨论”,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分配。以毛在井冈山和闽西的经验看来,平田是“最直捷了当,最得多数群众拥护的”。(128)相比于地方干部所主张的只没收地主阶级、祠堂庙产及公堂会社的土地,它可以使原本复杂的分配程序变得简明而迅速。(129)这样的策略确实为革命动员带来了显著的成效,但却由于损害了中农的利益而产生了一系列后遗症。(130)
应以何种地域单位来平分土地呢?《二七土地法》规定以乡为单位,其优点在于可以调剂有无:因为一乡之内,有些村庄根本就没有地主,缺少耕地,而另一些村庄有地主,耕地较多,以乡为单位将满足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最初,毛确实想以此来控制分田。但后来他惊讶地发现实际情形完全两样,各地“普遍的是以村为单位去分配,乡为单位分配的很少”。(131)其原因是:第一,大村庄不肯拨田给小村庄;(132)第二,农民对于“摸熟了的田头”,都舍不得抛弃。他们“宁愿在本村分田少一点,不愿离了本村迁往别村”。(133)这种分田的方式显然影响到农民的军事动员效率。
平分土地并未充分考虑到农民尤其是贫雇农的困难。一方面,雇农没有钱,基本上讨不到老婆。(134)相对于农村社会中的富有阶层,“按人口平分土地”必然使贫雇农吃亏;另一方面,贫雇农缺乏生产工具。(135)虽然土地法规定,苏维埃政府应该把地主农具全部没收并分配给贫雇农使用,但实际上区乡干部却“把它们出卖了”;(136)另外,战争对农具的破坏,更降低了贫雇农对农具的占有率,纵然分得田地,他们的产量也远不及“富农”。(137)鳏寡孤独的生存困境是外来干部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这一弱势群体“没有生产能力又没有亲属代耕”,只能“请人代耕”,按照租田制的规则“酌量分些生产品”,一般只能得到出产品的三分之一,这样的话,他们虽然“分得到几亩田,仍是得不到利益”。(138)即使是生产能力较高的农户,由于经济封锁造成农产品过剩,交易缺乏,他们也只愿意耕自己的口粮田,故出现“有田无人耕”的现象。(139)
但更严重的问题却是与分田运动的仓促有关。正如前文所述,江西苏区基本上是靠红军发展起来的,分田运动也是循着这一轨迹发展,即红军打下一个地方,便开始分配土地。然而,此时的外来干部并未像延安时期通过发动阶级斗争(如批斗大会)的方式来进行土地斗争,(140)而是“限制三天至五天就要把土地分好”。(141)这就导致分田方式的单一化,具体说来,红军初到一地,多是在地方苏维埃政府和党部干部的协助下对农民进行派田。问题同时伴生,地方干部在分田中的上下其手及富裕农民隐瞒肥田等现象阻碍了分田动员的顺利进行,最终招致了农民对此普通的心怀怨念,“未革命以前佃田还可以勉强敷衍生活,现在得的田不好,本来分得的田作来就不够吃,还没有不分田以前好”。另外,分田本为进一步的战斗动员做准备,然而,利益不均却招致动员受挫,如纯化区的农民就说,“不革命的也分得田地,我们革命的也是得同样的田地”,那我们为什么要革命?(142)派田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争议,究其根源是由于调查时间太仓促,以致无法明确一个乡有多少田、多少人、哪些人该分田、哪些人不该分田。所以毛泽东自己也承认,“这样的时间太短促了”。(143)
面对农民要求重分的呼声,外来干部只好命令各级党部进行重分。一般来说,重分主要有如下四种方式:第一,按人口一切平分,如安福与吉安、分宜交界的边界区及吉安之延福乡;(144)第二,在“抽多补少”的基础上,增加了“抽肥补瘦”,如吉水县水南区和吉安县的纯化区等;(145)第三,“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第四,改按人口均分,后又改为“以人口与劳动力混合为标准”平分。(146)考虑到大多数地区都分过两、三次以上的田,故而重分的形式可能还有更多。
反复的重分很快导致了农民思想的混乱。频繁地重分甚至让农民感到绝望,“分来分去,到底分到那年那月止?我不要了!”(147)如“固江、安福因分得次数太多,农民又没有取得土地所有权,因此农民纷纷表示不要土地,或不愿多耕土地”。(148)吉安县的西区“以乡为单位”在1930年8月进行第二次分田,但由于“乡太大了,田远的隔六七里”,导致此次分田之后农民也不要田,该区被迫又组织了第三次分田。吉水也经历了几次分田,如水东区仅1930年就先后分了三次,第一次是农历正月犁田前,第二次是6月收割时,第三次是秋收时,且规定分田分青。(149)农民不要田导致荒田现象日渐严重。在东固,虽然每人最低能分到16石谷田,但“许多田无人耕”;在水东,频繁的分田,加上地处赤白交界处,靖卫团时常骚扰,荒地现象更为严重;在水南,为了给参军的农民免去后顾之忧,留了许多公田,可农民任其荒芜,他们说,“我分了几担谷田,够得吃了”,为什么还要公田?所以“荒了几百担谷田”。(150)
但是从当时战争动员的角度来说,重分又是必须的。攻打吉安的动员能力表明,外来干部要动员农民参军,就必须更深入地进行土地革命,只要效果不好,就必须重分,这也是他们最后的选择。然而,苏区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重分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意味着对之前分田过程中“富农”和地方干部的清算,以便动员农民再次起来革命,但同时也意味着农村社会必将陷入混乱的境地,这就是重分与动员之间的悖论。
(二)谁是分田运动中的受益者?
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看,分田的受害者非地主和“富农”莫属。地主是这场分田运动中最大的斗争对象,他们所有的财产和田地都被没收。在初次分田中,他们得到了坏田,然而,随着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被贯彻到地方,地主便完全不分田了。所以,大部分地主都被强大的革命动员排斥到了农村社会的边缘。(151)从现有史料来看,无论是中共中央还是赣西南特委都认为富农在分田中占有天然的优势,人口多,农具多,“什么都超人一等,收获十足,生活当然较为富裕”;(152)另外,富农还经常采用非正当的手段,如多娶一个老婆或娶童养媳,以便多分些田地。(153)为此,中共中央制订土地法,划分阶级,以便限制富农,使贫农得益,可对于广大的基层苏维埃干部来说,最大的困扰是该如何划分村民的阶级,其中尤以谁是“富农”最为突出。因为“富农”与“富裕中农”之间本身就没有很明晰的界限。(154)据张国焘回忆,苏区对这两个阶级的划分基本上就靠主观判断,(155)甚至后来“有二十块钱”和“养得起老母猪的”的农民也被当成了“反富农”的阶级对象。
地主和富农的边缘化,并不代表广大的贫农、雇农或佃农一定会是这场分田运动的受益者。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说,“没有贫农,便没有革命。若否认他们,便是否认革命,若打击他们,便是打击革命。”(156)历次出台的土地法也确实规定要给贫雇农分好田,可实践表明,贫农在分田后,一些本应获得的利益却基本流失,(157)这也无怪乎他们抱怨革命前与革命后并无差别。尤有进者,有些地方甚至取消了代表贫雇农利益的雇农工会。但是他们的义务与责任却加重了,如被迫应征当伙夫、交通员、赤卫队等。(158)农民开始在中共的动员工作中愈发懈怠,如吉安县西区政府开会或搞运动时,农民基本不到会,多半是儿童团在凑数,以致到后来,永阳乡苏要找个伙夫也只能用捆绑的强制手段。(159)
从赣西地区的分田实践看来,“党官”才是最大的受益者。具体到分田实践,这一地方主义则表现为把持分田、“发洋财”和“分假田”。把持分田指红军和临时苏维埃政府在执行分田时采取特殊化政策。对政府负责人、苏维埃委员、红军干部要求分给好田、多田,为此,外来干部批评他们是“脱离群众的露骨表现”。(160)动员分田之前,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都会先没收“土豪劣绅”的财产,然后分给农民群众。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并非如此,干部们大都认为“打土豪是解决个人问题”,金戒指、金圈子都收归己有,甚至“藉党招摇,向乡人讹索钱财酒食”。(161)
在许多地方,党官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根本就不曾分田,而他们在给特委的报告中却说已经分了田,故曰“分假田”。如遂川、安福、泰和及吉安县西区都出现分田造假名册,当被发现时,干部们则辩解称“自耕农多,农民不要分田”。安福县的一支部书记在支部会议上更是强调,禁止任何党员向上级党部反映他们分假田的状况,否则即加以整肃。(162)当然分假田与下级党部无法及时完成上级限时任务也有关系。如赣西特委限期纯化区一个星期分完土地,三周后检查发现五十余个乡村只有9个村分了田。(163)
从外来干部动员的预期目标来说,“革命”应该是这场分田运动的最大受益者。通过分田动员打吉安虽然在短时间内解决了一些财政困难,但持续性地解决红军以及各级指导机关的日用开支,仍需要继续依靠分田运动来实现,这个过程包括几个阶段,一开始红军是以分田中“打土豪”的收入来建立自己的财政来源,然而随着土豪越打越少,“最后就靠打富农”,但是即便如此,狭小的空间和贫瘠的乡村让土豪富农很快被打尽。(164)为维持革命的持续进行,征税就显得尤为关键了。赣西南特委以累进制为原则,即按照农民分田每年收谷数量,对其分等征税。(165)但征税必然会引起农民的反感,(166)甚至一般的党员也无法理解。(167)荒田现象造成农民收入降低,农民也不愿意拿谷子来缴税。加上征税过程自身存在的问题,所以征税效率就不是很高。(168)
应该清楚的是,外来干部分田的初衷是为了打破“党官”们,即韦思谛所说的“地方精英”对于农村社会资源的控制,继而纳入自己的统筹范围,从而使苏区社会成为自己发展革命和建立政权的财税补给站。然而,地方干部却在分田过程中对这些社会财富加以截留或挥霍,使外来干部的这一计划基本落空。不能不说,这已经触犯了外来干部的根本利益。
(三)分田后的农民动员:地方干部与红军的矛盾
吉安的占领,对于群众来说意味着革命的胜利。农民中间普遍存在着“安居乐业,永久太平”心态。(169)但是随着国民党的“围剿”和地主武装的反攻,基层苏维埃政权又重新陷入紧张状态。因为他们不但要完成上级安排的重分和扩红的动员任务,更重要的是应付眼前的危机,保障刚分到手的土地。尽管地方上有一些群众武装,如赤卫队、游击队及少先队,但省苏维埃政府要求农民配合整体作战计划,甚至离开自己的村庄去外地作战,省委与农民、与地方干部之间的分歧亦随之产生。
早在1930年5月,赣西特委组织第五次攻打吉安时,原本计划准备分西、北、中三路进攻。但西路却并未进行战争动员,最终只有中路参与了行动,西路的“取消主义”在这次行动中表露无遗。(170)东固区委在分田以后,便进行大规模的规划建设,(171)不愿意将地方干部派出去,(172)地方武装也被看作是区政府的守卫。(173)这应该说反映了地方干部的一般心态,在他们看来,扩大苏维埃,向外发展是红军的任务,与地方政府无关。(174)
水南区的扯皮作风则表现在对红军的给养上。1930年11月21日,正值红军反“围剿”时期,毛泽东到水南区木口村调查分田情形,经过水南街时,看到“上房内房外都写满了标语、宣言和歌谣,又组织白军士兵运动委员会”,(175)但实际情形则要糟糕得多。据1931年2月水南区一次联席会议的记录,各乡虽已彻底平分了土地,但对于与红军配合作战方面,各乡却显得参差不齐,只有11.7%的乡有坚壁清野工作,41.1%的乡有红军给养工作。(176)同时,地方主义还表现在对红军救护的问题上,如江西省委要求吉安县纯化区和兴国县第八区帮助红军医院组建担架队,区委的负责人却说,医院不是我们的,是省苏区的。(177)
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由于他们并没有从这场分田运动中获得多少实际利益,导致他们根本就不愿当红军,况且要动员他们背井离乡到外地去作战就更难了。即便最终以各种手段,如强捆、欺骗、拈阄等实现了扩红动员,但开小差的比例却非常高。以公略县1932年7~9月的扩红为例,共征兵两千四百余人,然中途发生开小差的人数竟达千人以上,占总征兵人数的41%。(178)
面对动员困难,赣西特委和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并非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来扭转局面,但落实困难。比如规定优待红军家属来吸引地方武装参军,可执行效果却非常不理想,“很少看见有地方按条例去实施”,即使有执行的地方,也出现了许多光怪陆离的现象:如“政府工作人员实行礼拜六或工作日多半是徒有一个形式,上工迟,下工早,中间又吃红军家属的酒茶”,导致红军家属极度不满,甚至写信到红军中要求自己的亲属回来耕田。(179)
综上所述,由于分田政策内在的缺陷,导致土地需要多次重分,进而使得到后来农民不要田、荒田的现象相继出现,土地动员的效果消减殆尽;同时,地方干部在分田中一方面操控分田,要好田、要多田、“发洋财”及“分假田”等,无奇不有,致使贫雇农等阶层的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分田运动中的打土豪收入及分田后的税收也为地方干部所截留。更有甚者,地方干部的“取消主义”、“建设主义”的观念在分田后表露无遗,这就极大地违背了外来干部以分田动员农民的预期目标。外来干部为了使自己的想法贯彻到乡村社会中去,选择了激烈的整肃来消弭这场动员危机,这就是富田事变发生的一个重要背景。(180)
五、结论
土地与农民生计最密切相关,能否妥善解决农民的土地需求,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是政党革命最关键的一环,事实上“清党”后国共两党的争夺很大程度上就是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然而,要解决这一问题,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是两党都无法回避的。对于国民党来说,基层社会的“党棍、军阀、官僚、土劣”是困扰其政权稳定的一大问题,(181)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人就试图解决土地问题,如他在江浙一带相继推行“二五减租”制就是明证,但在地方官僚和土劣的强力抵制下,这一努力最终没有成功。(182)对于中共来说,暴动时期土生土长的地方干部则是外来“指导革命”的干部所要解决的难题之一。与国民党不同的是,中共通过“土地动员”的方式来吸引农民参加革命,某种程度上说,中共的这一策略在特定时期内对农民动员确有裨益。也许正因为此,韦思谛才提出,即便是本地干部反对分田,外来干部同样可以控制他们,使分田政策有效地实施下去。但这些外来干部果真能成功控制地方干部吗?笔者通过对东固根据地的考察发现,外来干部在最后仍很难完全达到这一目标。
国民党“清党”后,由于处于秘密割据的状态下,土生土长的中共地方干部形成了自己稳固的势力,外来干部想要介入这一区域,首先就必须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冯任在赣西减租减息和整顿地方武装的实践就告诉我们,对待地方干部,最妥善的办法就是与他们和平共处,共享资源,如果外来干部措施激进,无疑会引起本地干部的反抗,甚至令外来干部陷入生存困境。外来干部为了贯彻中央政策、缓解生存压力,必须打破这一和平共处格局。以本文为例,外来干部就选择了以分田的方式来直接吸引农民参加革命。但分田本身有时就会对本地干部利益形成冲击,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地方干部的抵制,两大群体之间的冲突已不可避免。本地干部虽然拥有地缘优势和武装,但当外来干部以更为强大的红军作依恃时,其优势便无法体现。不过,严厉的惩处并不能解决地方干部自肥的问题,而外来干部则只能以频繁的重分来消解地方干部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过多的重分又损害了农民的耕作利益,甚至导致普遍抛荒,当这些矛盾激化至极,外来干部可能又会使用整肃的手段。
在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内耗”中,农民最终也失去耐心,分田运动则陷入瓶颈。1933年,中央苏区不得不以“查田”的方式来替代简单的“肃杀”,然而在查田过程中所遇到的阻力,与分田并无二致。尤有进者,肃杀几乎使维系外来干部与农民之间联系的地方干部被捕杀殆尽,导致地方社会人人自危,社会凝聚力大大降低。在这种情形下,外来干部必须独自且直接面对“麻袋中一个个的马铃薯”。(183)种种事实表明,相比于那些被肃杀的地方干部来说,外来干部对于地方社会的影响力毕竟有限,而且农民的“发洋财”心理及浓厚乡土观念经常让他们手足无措。无奈之下,外来者不得不再次依赖那些在肃杀中残存的地方干部,所以在中央苏区的群众动员工作中,地方党员干部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分田的个案告诉我们,外来干部对本地干部与农民的动员、本地干部与农民对外来干部的回应构成东固根据地的两条主线。从1927年12月朱毛红军在井冈山的会师,到1934年10月主力红军的西走,在这7年中,以毛泽东为首的外来干部先后经历了三次重大战略转移,这当然与国民党的“围剿”存在必然联系,但是否也与地方资源的残酷争夺,尤其本文所谈的“地方性回应”有关呢?(184)具体来说,矛盾与冲突构成了江西时期本地干部因应外来干部革命动员的主旋律,同时这也成为中共土地革命深入的主要障碍,可以说江西苏维埃的最终失败与这一点存在密切的关联。循着这一思路,我们也许可以继续追问,延安时期的情况又何如呢?不可否认,这两个时期存在着相同之处,即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矛盾始终贯穿着陕甘边区的历史,然而,与江西时期不同的是,外来干部能在陕北割据达十数年之久,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何在?除了外在环境的变化,是否也得益于外来干部自身对社会动员机制的改善呢?(185)这些问题都有待研究者们进一步来探讨。
*在拙文写作和修改的过程中,笔者得到复旦大学历史系冯筱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曹树基教授的精心指导和帮助,在此,笔者致以诚挚的谢意。
注释:
①Hsiao Tso-liang,Power Relations within the Chinese Communist Movement,1930-1934:A Study of Documents,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1; King-yi Hsu,Political Mobilization and Economic Extraction:Chinese Communist Agrarian Policies during the Kiangsi Period,New York:Garland Pub.,1980; Ilpyong J.Kim,The Politics of Chinese Communism:Kiangsi under the Soviet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3.
②David S.G.Goodman,Social and Political Change in Revolutionary China:The Taihang Base Area in the War of Resistance to Japan,1937-1945,Lanham,Md.: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2000; Odoric Y.K.Wou,Mobilizing the masses:Building Revolution in Henan,Stanford,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
③黄金麟:《政权与身体:苏维埃的革命与身体,1928-1937》,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5年版,第166~180页。
④如黄金麟的著作虽出版于2000年以后,但史料较为缺乏,导致他对许多问题没有深入研究,故而对这些问题亦缺乏准确的评析,当然这可能与作者试图论证身体理论适用于近代中国社会的主旨紧密相关。
⑤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8年版,第182~213页。
⑥Stephen C.Averill,"Local Elites and Communists Revolution in the Jiangxi Hill County," in Joseph W.Esherick and Backus Rankins (eds.),Chinese Local Elites and Patterns of Dominance,Taipei:SMC Publishing Inc.1990,pp.282-304.
⑦James M.Polachek,"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Kiangsi Soviet(1928-1934),"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2,No.4(1983),pp.822-825;杨奎松:《建国初期中共干部任用政策考察——兼谈1950年代反“地方主义”的由来》,载《中国当代史研究》第1辑,北京:九州岛出版社2009年版,第18~39页。
⑧陈耀煌:《共产党·地方精英·农民——鄂豫皖苏区的共产革命(1922-1932)》,台北:政治大学历史系2002年版,第319~415页。
⑨Philip C.Huang,"Intellectuals,Lumpenproletarians,Workers and Peasants in the Communist Movement:the Case of Xingguo County,1927-1934," in Philip C.Huang et al.(eds.),Chinese Communists and Rural Society,1927-1934,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8,p.89; Stephen C.Averill,"Party,Society,and Local Elite in the Jiangxi Communist Movement,"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6,No.3(1987),pp.279-303。最近何友良的研究也提出了相似的看法。参见何友良:《农村革命展开中的地方革命领导群体》,载《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2期,第100~117页。
⑩参见陈耀煌:《共产党·地方精英·农民——鄂豫皖苏区的共产革命(1922-1932)》,第22页。
(11)参见《毛泽东给林彪的信》(1930年1月5日),载《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554页。
(12)作为东固根据地的中心,吉安、吉水所在的吉泰盆地无论从气候、土壤及水利等方面都要优于井冈山这一贫瘠的山区,且吉安自宋明以来在粮食产量和科举文化方面都位列全省乃至全国前茅。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毛泽东后来一直让其胞弟毛泽覃控制着这一重要的财税补给地。李梦星:《庐陵文化纵横谈》,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年版;秦福铨:《博古和毛泽东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领袖们》,香港:大风出版社2009年版。
(13)韦思谛最早提出应该从社会政经环境的背景去追溯富田事变的根源。Stephen C.Averill,"The Origins of the Futian Incident," in Tony Saich and Hans van de Ven (eds.),New Perspectives on the Chinese Communist Revolution,Armonk,NY:M.E.Sharpe,1995,p.80。
(14)Ilpyong J.Kim,The Politics of Chinese Communism:Kiangsi under the Soviets,p.201; 杨炳章:《从革命到政治:长征与毛泽东的崛起》,郭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15)吉水共有同水、金滩、仁寿、阜田、中鹄、水南、折桂、白沙等八个行政区,而吉安共有儒行、延福、坊廓、纯化、儒林、东固、安永、横江等行政区。
(16)《中共江西省委会议记录》(1929年11月2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1987年,第245页;《江西工农革命的记录——江西第一个苏维埃——万安暴动的胜利》(1928年1月到3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1986年,第198页。
(17)据50年代初期的中南局的统计,地主约占人口的3%,约占有土地15%(包括公田、学田、族田及会社田等),富农占人口的5%,土地的15%左右,中农、贫农、雇农及其他阶级成分人口占92%,约占土地的60%。参见张根生:《从中南区农村看土地改革法》,载《人民日报》1950年9月6日。
(18)参见郭德宏:《中国近现代农民土地问题研究》,青岛出版社1993年版;高王凌:《租佃关系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亦可参见杨奎松对于新中国成立后土地问题的研究,以便回溯思考新中国成立前的农村社会的状况,杨奎松:《新中国土改背景下的地主问题》,载《史林》2008年第6期。
(19)根据波拉切克对赣南社会环境的研究,土客及宗族矛盾为后来中共发动革命提供了天然的条件,饶伟新通过对赣南数百年的长时段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我们需要清楚的是,赣南的经验并不一定能完全适用于赣西,游海华认为,阶级矛盾、经济不平等、市场竞争、宗族矛盾及反洋教运动等因素在赣西革命中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参见:James M.Polachek,"The Moral Economy of the Kiangsi Soviet (1928-1934),"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2,No.4(1983),pp.809-822;饶伟新:《生态、族群与阶级——赣南土地革命的历史背景分析》,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第114~192页;游海华:《吉泰盆地的生态环境与东固革命的兴起》,载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东固根据地与中国革命道路的开辟——纪念东固革命根据地创建80周年学术讨论会汇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523~546页。
(20)关于青年学生在东固根据地干部中所占的分量,可参见周谷生、陆云龙、王勤:《吉安英烈》,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何友良:《革命源起:农村革命中的早期领导群体》,载《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第89~96页。
(21)笔者并不否认存在某一地方革命的领导者同时兼具两种身份的可能性,但从总体划分上说来,“地方武装干部”和“地方党部干部”的区隔是可以成立的。
(22)《中共江西省委秋收暴动计划》(1927年9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1928年,第23页。
(23)1928年7月间,三支纵队在吉水阜田、水南、白沙及吉安县的东固、延福等地武装暴动,由于遭到了地主武装的反击,第九纵队中一些官兵开始动摇,他们预谋杀害队伍中的中共党员,重新到路口山落草,后计划败露。李文林当即下令处决这些谋叛首领,不料中有一人逃脱,并往第八纵队怂恿纵队长何金标转投国民党地主武装,向东固山区进攻。参见《中共江西省委关于目前政治状况及各地工作情形给中央的报告》(1928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333~334页。
(24)罗万、郭士俊、周益棠等都是延福地区人,还有一重要信息需要提及,即罗、郭是延福地区最大的两个姓。罗发桂先生采访记录,2010年2月27日。
(25)《吉安县党史资料》第1辑,1987年,第458页。
(26)有学者把这些掌握地方武装的土匪势力也称为“地方精英”(local elite),参见Joseph W.Esherick and Mary B.Rankin,Chinese Local Elites and Patterns of Dominance,Berkeley and Los Angeles,Californi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0,pp.9-13。
(27)据传兴国的三点会是由太平军的一个下层军官“洪老板”所传入的,并组织农民抵抗曾国藩的镇压,到民国初年,三点会与段月泉等人合作,并参与李烈钧等人的讨袁行动,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奠定了段月泉在三点会中的首领地位。在大革命时期,永丰、兴国一带农协“打土豪”使各地大地主倍感威胁,于是他们收买段月泉,要求三点会向农协组织进攻。参见《陈奇涵传》编写组:《陈奇涵传》,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6~67页。
(28)笔者曾统计吉安县32个地方武装干部的籍贯,其中17人来自东固,9人来自延福。另据国民党吉水县党部的负责人周秉渊报告,延福和东固的地方干部同时又利用他们在地方上的影响力,把与之交界的吉水县阜田和水南区“全行赤化”,更加巩固了地方武装干部的根基。参见《第五区(阜田)匪情之经过》(1932年11月22日),载《国民党吉水县党部特务调查处有关特务周秉渊、毛文龙的训令、通知、通令等》,吉水县史志档案局藏,旧-1-67。
(29)据中央农民部派出的各农运特派员报告,各级农会较为松散,容易为“土豪劣绅”所控制,导致中共无法将农民组织起来,进行大规模的群众斗争。参见郑建生:《国民革命中的农民运动——以武汉政权为中心的探讨》,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博士论文,2007年,第232~237页。
(30)《中共吉水县委书记刘作抚关于赣西情形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29年9月6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155页。
(31)如李文林、陈政策等人在吉水即是通过秘密的在大村庄找兄弟多的或者在大房大支(同姓同村直系亲属人多的叫大房大支)中找忠实可靠的农民和工人,凭借着这些接受新式教育的知识分子对农民的影响力,中共组织逐渐扩展到其他村庄并逐渐壮大。参见吉水革命斗争史编撰委员会(编):《吉水革命斗争史》,1959年,第22页。
(32)如吉安县北区区委书记就不服从指挥,“处处反动”。《中共江西省委致赣西特委信——对政变后吉安、万安县委工作的批评和指示》(1927年12月4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107~110页。
(33)《甚么是机会主义与怎样铲除机会主义》(1927年12月19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129页。
(34)《红刃:三个时代的江西省委》(1929年3月3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1987年,第60~67页。
(35)《中共、团江西省委合字通告(第三号)——恢复发展各级农协,领导实行土地革命》(1927年12月3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105页。
(36)《中共九江县委书记华鄂阳给中央的报告——对省委处分的申辩》(1929年8月1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57页。
(37)《中共德安县委关于第一次扩大会议情形给江西省委的报告》(1929年7月27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36页。
(38)《中共江西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组织问题决议案》(1929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298页。
(39)以省二大的执委和候补执委为例,执委13人中有8人是知识分子,候补执委7人中知识分子也占5人。《关于中共江西省第二次代表大会情况的报告》(1928年12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320~321页。
(40)据不完全统计,1927年8月至1928年8月,赣西至少发生了9起暴动。江西省军区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编):《江西革命暴动》,1988年。
(41)汪泰荣:《江西谷村》,载《寻根》2004年第2期,第85页;张艺曦:《社群、家族与王学的乡里实践——以明中晚期江西吉水、安福两县为例》,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06年版。
(42)红枪会本是河南、山东一带的组织,由于惧怕中共暴力革命的冲击,同水区花园村率先组织了红枪会,并且逐步向天井、佑善庵及阜田等处蔓延。参见《中共江西省委转录赣西各县及二团给赣西特委的报告》(1929年6月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15页。
(43)《中共江西省委转录赣西各县及二团给赣西特委的报告》(1929年6月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16页。
(44)如南昌起义中曾决定两百亩以上开始没收,然而通过对士兵调查才发现,农村中200亩以上的地主极少,土地没收无从做起,所以直到最后起义部队也没有土地革命的表示;即便是中共中央也是一样,八七会议上,中央提出,50亩以上才开始没收。参见《甚么是机会主义与怎样铲除机会主义》(1927年12月19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125页。
(45)《张世熙:万安工农斗争及1927年10月至1928年3月大暴动经过情形》(1928年7月1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278页。
(46)《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1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1988年,第264页。
(47)《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各地党的工作状况给中央的报告》(1929年7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47页。
(48)《中共赣西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第十六号)——目前赣西政局,秋收减租抗租斗争与特委改组问题》(1929年5月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124页。
(49)《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1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268页。
(50)《中共江西省委给中央的报告(第三号)——关于党务、宣传、职运、农运和军事工作等问题》(1929年6月10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53页。
(51)《中共江西省委致赣西特委信——对政变后吉安、万安县委工作的批评和指示》(1927年12月4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109页。
(52)《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1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1988年,第264页。
(53)《中共江西省委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28年4月15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224页。
(54)《中共德安县委关于第一次扩大会议情形给江西省委的报告——对过去工作的估量和今后工作的布置》(1929年7月27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35页。
(55)《中共江西省委给中央的报告(第三号)——关于党务、宣传、职运、农运和军事工作等问题》(1929年6月10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53页。
(56)据1928年12月间江西省委对中央的信中指出,周恩来不重视江西工作,要钱要人的请求均遭到冷落。参见《中共江西省委致中央信——对中央忽视江西工作的意见》(1928年12月1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314页。
(57)1927-1929年间,在各类报告中,均频繁地出现下级党部要钱要人的请求,然而,江西省委都提出了批评,“各县每个同志仰给中央,中央支部仰给县委,县委仰给省委,省委仰给中央,中央又仰给谁呢?”参见《中共江西省委赤字通告(第五号)——关于党的经费、人才问题》(1929年1月19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19页。
(58)《中共吉水县委书记刘作抚关于赣西情形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29年9月6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157页。
(59)这也可以成为进一步解释地方党部为何不能改变地方武装“军事投机”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参见周谷生、陆云龙、王勤:《吉安英烈》,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
(60)《红刃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和中央工作致中央的意见书》(1929年2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58页。
(61)参见邵天柱:《冯任》,载朱祥清(编):《江西近现代人物传稿》第2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4页;《中共赣西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关于近周工农斗争与军事斗争的情形,特委组织状况》(1929年7月1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29页。
(62)邓拓:《中国救荒史》,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第47页。
(63)参见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重大自然灾害与社会图集》,广州:广东科技出版社2004年版,第114页。
(64)《中共江西省委通告(第二十五号)——为什么要发动秋收斗争和如何发动秋收斗争》(1929年7月1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16页。
(65)《中共赣西特委给江西省委的综合报告(第十三号)》(1929年8月13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80页。
(66)《中共江西省委给赣西特委的指示信——关于特委本身和反军阀战争工作以及职工运动等问题》(1929年6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91~292页。
(67)《中共赣西特委给江西省委的综合报告(第十三号)》(1929年8月13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81~82页。
(68)以杨云清为首的二大队并非本地人,是被一大队收编而来,这促使地方观念浓厚的罗万想进一步包办二大队,如发放月饷时故意降低二大队的待遇,激起了杨云清的不满,杨以“军中生活受限制”煽动士兵反水,引发了两支队伍的冲突,死伤80余人。
(69)汪克钧本为中共中央派到红四军中的特派员,在井冈山转移东固途中受伤,东固会师后,他与毛泽覃、陈东日等人一同留在了东固,随后他被派往三纵队做政治工作。
(70)《中共赣西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关于近周工农斗争与军事斗争的情形,特委组织状况》(1929年7月1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30页。
(71)这一点我们也可以从曾山的回忆中得到证实。据他回忆,“延福地区参加革命的多是青年学生,有不少的青年知识分子党员家里有钱、有很多土地。”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载《江西苏区革命的旗帜——曾山苏区革命史料汇编》,2006年,第2页。
(72)《中共赣西特委关于赣西游击战争与减租抗租斗争等情况给江西省委的报告》(1929年9月26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185~196页。
(73)Stephen C.Averill,"Party,Society,and Local Elite in the Jiangxi Communist Movement,"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6,No.3(1987),pp.289-293.
(74)参见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土地革命纪事(1927-1937)》,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版,第11页。
(75)《中共江西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农民问题决议案》(1929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316页。
(76)1928年4月,湖南省在乡镇基层建立了“挨户团”的武装。按照章程规定,挨户团分为两种:一种是守望队,一种是清乡常备队。凡18~40岁之壮丁,每户3人抽1,5人抽2,无一定的编制定额。按牌、甲、保编组,由牌长、甲长、保董率领。守望队主要负责调查“匪情”,瞭望放哨,维持治安。而参见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军事志》,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630页。
(77)《中共赣西南特委给江西省委的报告——1929年8月以后的赣西南》(1930年3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1988年,第58~59页。
(78)毛泽东:《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形》(1930年11月),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66页。
(79)这一点或许我们能从东固区委对待赣西特委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据1929年6月的省委通告中指出,东固作为下级支部,竟然公然宣布赣西特委的11条罪状。参见《中共江西省委通告——关于过去江西党组织的缺点及今后组织工作的主要路线》(1929年6月17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70页。
(80)1929年11月8日,国民党侦探破获赣西特委在吉安城中的组织,同时延福区的中共组织也遭到重创,赣西特委被迫迁至吉安县陂头,由刘士奇代理特委书记。在这种情况下,江汉波、黄宜等人更为消极,他们认为,国民党“围剿”势力日益强大,而中共组织却有日益缩小之势,并不具备实行分田的条件。
(81)《中共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给曾觉非同志的信》(1930年2月2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55~57页。
(82)《陈奇涵传》编写组:《陈奇涵传》,第99~105页。
(83)《中共吉水县委书记刘作抚关于赣西情形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29年9月6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155~156页。
(84)罗万所在的大安村为延福区较大的村庄,共有近两千户人口,罗发桂先生采访记录,2010年2月27日。
(85)《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巡视赣西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4月5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83~84页。
(86)面对外来湘籍军事干部的强制动员,与本地干部一样,省委干部对赣西资源控制权受到了严峻挑战,故而他们采取了抵制的态度,这无形中使省委干部与本地干部站在了同一战线上。所以,当外来军事干部介入时,我们可以把省委干部也当作是本地干部的重要部分。
(87)事实上,这在过去中共各类暴动中都能体现出来。如万安暴动中外来干部提出要攻占万安县城,而本地干部却坚决反对,他们认为县城的反动势力小,且如果攻占县城,必肆烧杀,这样会“糜烂地方,失去本地人的同情”。另外这种情况在鄱阳等地的暴动也出现过。参见《中共江西省委致赣西特委信——对政变后吉安、万安县委工作的批评和指示》(1927年12月4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111页;《中共江西省委给长江局的报告——关于民众斗争情形与党的近况》(1927年11月3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57页。
(88)《中共江西省委通告——关于过去江西党组织的缺点及今后组织工作的主要路线》(1929年6月17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70页。
(89)毛泽东愿意帮助刘士奇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分田动员农民是他在井冈山以来的一贯做法;其次,也可能是同样重要的,毛泽东与刘士奇存在姻亲关系,据李立回忆,刘士奇的爱人贺怡是贺子珍的妹妹,也就是说,刘士奇时乃毛泽东的连襟。而刘士奇死后,贺怡又嫁给了毛泽覃。参见李立:《吉安地下党和吉安解放的情况》,载《中共吉安市党史资料汇编》,1997年,第149页。
(90)中共吉水县委党史办公室(编印):《中国共产党在吉水革命活动大事记》第1册,1985年,第17页。
(91)《中共赣西特委给江西省委的综合报告(第十三号)》(1929年8月13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2册,第81页。
(92)不久,毛泽东又进一步对自己能够控制的武装进行了改编,其中红六军被编成了红三军,隶属于毛泽东所领导的红一方面军,这样红二、四团完全为毛泽东的政工体系所收编。
(93)《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巡视赣西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4月5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91页;曾山:《赣西南苏维埃时期革命斗争历史的回忆》,载《江西苏区革命的旗帜——曾山苏区革命史料汇编》,第3页。
(94)《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1930年11月),载《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444页。
(95)《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张怀万巡视赣西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4月5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91~92页。
(96)《赣西南的报告》(1930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1988年,第189页。
(97)江汉波则由于“机会主义”、“取消主义”的错误,于1930年4月4日被红四军前委开除党籍。参见《中共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给曾觉非同志的信》(1930年2月2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55页。
(98)如“吉安北路外内延等处割据了三年不分田还要账,宁都一年也是未解决”。《赣西南的报告》(1930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188页。
(99)中共吉水县委党史办公室(编印):《中国共产党在吉水革命活动大事记》第1册,第18、20页。
(100)《赣西南的报告》(1930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188页。
(101)中共吉水县委党史办公室(编印):《中国共产党在吉水革命活动大事记》第1册,第19页。
(102)笔者认为,李韶九(后来专门负责对赣西地区的整肃,酿成了“富田事变”)的这种搪塞与北路行委在攻打吉安问题上有直接关系,因为到1930年5月第6次攻打吉安为止,只有中路群众参加了,西、北两路行委根本就没有参加过。且李韶九个人品性又不好,他“只于未出发前的训话非常的勇敢,作战则畏惧怕死”,联想到他在富田事变中的卑劣行径,难免这里他有对地方干部报私之嫌。参见《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7月2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228、234页。
(103)吉水革命斗争史编撰委员会(编):《吉水革命斗争史》,第3页。
(104)《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7月2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219页。
(105)中共吉水县委党史办公室(编印):《中国共产党在吉水革命活动大事记》第1册,第22页。
(106)毛泽东:《东塘等处调查》(1930年11月),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57~263页。
(107)《中共赣西南特委给红四军前委的信——关于夺取吉安与攻取赣河流域等问题》(1930年5月2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156页。
(108)《总前委与江西省行委联席会议对于土地问题决议》(1930年10月19日),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编):《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54页。
(109)如刘士奇在报告中称,分田后,赣西特委“喊一声‘攻吉安’,农民把手里的农具丢掉,拿起武器就跑,无论男女老幼都兴高采烈地参加”。《中共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69页。
(110)这一数据与1933年国民政府南昌行营的调查基本吻合,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占60%~70%之间,参见《丰城等县之农村状况——视察员报告行营之原文》,载《江西民国日报》1933年12月23日。
(111)参见张根生:《从中南区农村看土地改革法》,载《人民日报》1950年9月6日。
(112)黄道炫:《1920-1940年代中国东南地区的土地占有——兼谈地主、农民与土地革命》,载《历史研究》2005年第1期。
(113)如外来干部分田政策的内在缺陷以及地方干部把持分田等,关于这些问题,本文的第四部分将重点论述,在此暂且搁置。
(114)江虞:《赣西南工农群众的斗争》,载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东固·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第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84页。
(115)毛泽东:《兴国调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47页。
(116)毛泽东:《东塘等处调查》(1930年11月),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58页。
(117)《革命生涯五八春——1928年以来的回忆》(王群回忆录油印本),第1~7页,吉水县史志档案局藏,B1。
(118)《中共赣西南特委致北路行委的信——不能轻易转变攻取吉安之政治主张》(1930年10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141页。
(119)《中共江西省委给中央的报告——要求召集二次党代会与经费、干部问题》(1928年1月1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7年-1928年卷,第162页。
(120)参见《中共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86页。
(121)《中共赣西南特委关于苏维埃工作的报告》(1930年10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147页。
(122)《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0年10月5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60页。
(123)彭德怀在攻打袁州(今宜春)时,就不让农民进城,可意想不到的是,仍有约一千多名农民进城抢劫了数十家店铺,烧毁了许多民房,“军部马上派人来制止无效,继派武装弹压无效,并枪弹压士兵的枪,士兵以正当的防卫向空中开枪示威,误打死一农民群众即镇压下去了,但引起了农民的反感。”《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7月2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261页。
(124)《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7月2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262页。
(125)据不完全统计,吉安城内被杀六千余人,绑缚乡间被杀者一万余人,绅、商、学界被掳去勒捐的有三千余人,商店勒捐、勒罚、封闭店房、没收货物价值约两千万元,居民损失财物价值亦达两千万左右,吉安及其附近村庄的房屋被烧数千栋。可参见《吉安县灾情调查表》、《吉安共祸详纪》,载江西旅杨同乡会:《赣灾汇刊》第1期(1930年),第21~25页。
(126)中共吉水县委党史办公室(编印):《中国共产党在吉水革命活动大事记》第1册,第23页。
(127)吉水革命斗争史编撰委员会(编):《吉水革命斗争史》,第44页。
(128)毛泽东:《寻乌调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171~173页。
(129)按照地方干部的分配方法,将会产生许多具有争议的问题,一方面,谁是地主?由于许多祠堂庙产、公堂会社的土地已划归私人耕种,属权问题很难界定;另一方面,地方干部往往把(家庭)成份、文化程度、民族、年龄、土地所有权属谁、土地界址、面积数目、每年收成等都要考虑在内,分田的复杂性不言而喻。然而“平分”却只需把家长姓名、人口数(包括能耕种的若干、不能耕种的若干及专做工商业的若干)及应分田亩数调查清楚即可。参见毛泽东:《寻乌调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171~173页。
(130)参见郭德宏:《“平分土地”论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3期,第53~61页。
(131)毛泽东:《东塘等处调查》(1930年11月),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54页。
(132)毛泽东:《分青和出租问题》(1930年11月15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76页。
(133)“双抽”、以乡为单位的分田原则必然使田亩分得七零八落,致使多数农民会分到离家很远的田,土地法还规定“移得动的移田,移不动的移民”,这更让“安土重迁”的农民无法接受。毛泽东:《兴国调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04页。
(134)毛泽东:《兴国调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22页。
(135)《中共赣西南特委工作报告——关于八次攻吉、五次攻赣、政权、组织、群众运动等问题》(1930年9月2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40~41页。
(136)毛泽东:《兴国调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21~222页。
(137)关于雇农没有生产工具,可参见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辑,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858页。
(138)《中共赣西南特委工作报告——关于八次攻吉、五次攻赣、政权、组织、群众运动等问题》(1930年9月2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41页。
(139)当然这一现象也与国民党“围剿”下不敢要田也存在着直接联系。参见《中共赣西南特委工作报告——关于八次攻吉、五次攻赣、政权、组织、群众运动等问题》(1930年9月2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41页;《兴国匪祸之惨状》,载《江西民国日报》1930年11月23日。
(140)关于这点,可参见Chen Yung-fa,Making Revolution,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86。
(141)《江西省工农兵第一次代表大会土地问题决议案》(1932年5月),载《江西苏区革命的旗帜——曾山苏区革命史料汇编》,第108页。
(142)《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7月2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239页。
(143)毛泽东:《兴国调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33页。
(144)毛泽东:《分青和出租问题》(1930年11月15日),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77页。
(145)《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1年),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265页。
(146)《中央为土地问题致中央苏区中央局信》(1931年11月10日),载《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601~602页。
(147)不断的重分使得各县农田支离破碎,“以前勤恳耐劳之农友,俱不愿上田,满目黄金之熟稻,亦无人收割,委弃于地”。《瑞金匪共猖獗,组织伪政府革命委员会等》,载《江西民国日报》1930年8月10日。
(148)成圣昌:《赤区土地问题》(1933年),载“中华民国开国文献编撰委员会”、台湾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编印):《“共匪祸国”史料汇编》第2册,1968年,第282~283页。
(149)毛泽东:《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形》(1930年11月),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65页。温锐在对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的研究中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参见温锐:《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0页。
(150)毛泽东:《赣西南土地分配情形》(1930年11月),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68页。
(151)当然,笔者这里所说“地主被排斥到社会的边缘”,并不代表地主在土地革命中完全无生存的空间,事实上,地主为求生存,时常能想出许多应对办法,如“用招郎的办法与工人、雇农、贫农、中农结婚”,以图保全他们的田产,这在一段时间内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掩饰作用,另外,地主还把财物埋藏在地窖里、床下、屋角檐上、墙壁内、竹筒罐子及烂絮内。另外,农村传统的“道义观”也可能让地主存活下来,如有些地方在对地主进行斗争时,农民对没收地主财产表示“怀疑”、“顾虑”,甚至还有些地方划阶级时还区分“好地主、坏地主、善富农、恶富农”。参见《湘赣省苏维埃财政部筹款工作大纲》(1933年10月15日),载江西省档案馆(编):《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29页;会文:《土地革命中的富农》(1932年3月23日),载《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675页。
(152)《中共赣西南特委工作报告——关于八次攻吉、五次攻赣、政权、组织、群众运动等问题》(1930年9月2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40~41页。
(153)《中央关于劳动妇女斗争的纲领》(1930年11月8日),载《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424~425页。
(154)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我们需要注意,即富农在中国这样一个小农社会,尤其是在像江西这样一个较为封闭的农业大省来说,到底占多大的比重,据江西省委1929年的估计,“以小农占大多数,最小农贫农次之,雇农又次之,富农最少”,这让我们不由得不怀疑,执行分田的干部对于富农划分有多大的可信度。参见《中共江西省委政治报告(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1929年5月31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00页。
(155)参见张国焘:《我的回忆》下册,北京: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第247页。
(156)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载《毛泽东选集》(合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2~13页。
(157)如贫农本应比“富农”、“党官”多分田,分好田,然而由于前述政策方面的原因,他们分得的田却少得多,同时,有些地区如吉安县的儒行、吉水北路的农民在分田前拥有土地少,但是拥有一部分茶山和木梓山,但分田以后,这些山大部分要被没收,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农民把树砍了,这样自己还可以得到一部分利益。耕牛也出现类似情形,农民鉴于党官们连耕牛也要没收重新分配,就“故意说牛有病,打死卖回点钱”,从而导致了苏区的耕牛荒。参见《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7月2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244页;《共犯左娜龙贻奎自首书》,载《江西民国日报》1932年2月24日。
(158)《黎日晖关于赣南工作的综合报告》(1931年10月6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179页。
(159)《张启龙关于赣西工作情形给中央局的报告》(1931年7月1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109页。
(160)《中共赣西南特委通告(列字第十三号)——当前政治形势的分析和党的中心策略》(1930年6月1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197页。
(161)《中共赣西南特委通告(列字第九号)——目前组织上的中心任务》(1930年5月1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133页。
(162)《张启龙关于赣西工作情形给中央局的报告》(1931年7月1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106页。
(163)成圣昌:《赤区土地问题》,载《“共匪祸国”史料汇编》第2册,第365~366页。
(164)《江西省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大会财政与经济问题的决议案》(1932年5月),载《江西苏区革命的旗帜——曾山苏区革命史料汇编》,第115页;《王首道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第120页。
(165)具体说来,每人分田收谷5担以下的,免收土地税;收谷6担的,收税1%;收谷7担的,收税1.5%;收谷8担的,收税2.5%;收谷9担的,收税4%;收谷10担的,收税5.5%;收谷11担的,收税7%;收谷12担的,收税8.5%,以此类推,每多收谷一担,加征1.5%。参见《苏维埃土地法——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1930年),载《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482页。
(166)《中共赣西南特委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7月2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239~240页。
(167)较为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兴国县召开各革命团体会议讨论税收问题时,有位青年党员就公然质问县政府主席,“为什么苏维埃政府要收土地税”?《反对对于收缴商业税的消极与破坏》(1932年7月24日),《红的江西》第6期社论,载《江西苏区革命的旗帜——曾山苏区革命史料汇编》,第157页。
(168)“党官”们明知道农民不愿意缴税,照样随意征税,甚至苛收。同时税收征收上来以后,地方政府并不做预算、决算和计划,更有甚者,从未缴呈上级政府,而是随意挥霍浪费,满足一己之私欲。如吉安县西区政府一个月就耗费13400元,而安福县的经费支出连账目都没有,基本上是“党员派分公家的款子”,以致开一个全县工人代表大会,花了几百大洋,却只产生了一张不满百字的决议案。参见《江西省第一次工农兵苏维埃大会财政与经济问题的决议案》(1932年5月),载《江西苏区革命的旗帜——曾山苏区革命史料汇编》,第115页;《张启龙关于赣西工作情形给中央局的报告》(1931年7月1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103~104页。
(169)《紧急通告(秘字第一号)——动员广大工农群众坚决实行阶级决战消灭敌人》(1930年11月20日),载《江西苏区革命的旗帜——曾山苏区革命史料汇编》,第61~62页。
(170)其实早在冯任任期内,他就对西区的地方主义就有所关注,他认为西区“外人不能立脚”。参见《中共江西省委转录赣西特委第七号报告与赣西特委执行省委指示的决定》(1929年6月20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29年卷第1册,第278页。
(171)袁振亚说“民权主义的阶段已经完成,应该走向社会主义的建设时期”。《中共赣西南特委刘士奇给中央的综合报告》(1930年10月7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2册,第65页。
(172)《丛允中致中共西南特委的信》(1930年5月24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164页。
(173)他们“只死死地保守着他们的衙门,走远了一步千求万恳的要调回”。参见《中共赣西南特委通告(列字第十三号)——当前政治形势的分析和党的中心策略》(1930年6月12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0年卷第1册,第198页。
(174)《中共江西省委通知(第十五号)——给永丰县委关于巩固苏区扩大革命战争的指示信》,(1931年2月3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7~8页。
(175)《毛泽东给江西省行委的一封信》,载魏宏运(主编):《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历史资料汇集(1930-1931)》,1982年,第204页。
(176)《水南区第三次各办事处主任、各乡政府委员长联席会议记录》(1931年2月21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15~26页。
(177)《江西省苏维埃政府通知(秘字第八号)——鼓动群众,组织经常的担架队运送伤兵及准备粮食供给医院》(1931年4月8日),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卷,第39页。
(178)《中共公略县委七、八、九三个月工作总报告》(1932年10月),载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卷第2册,1992年,第239页。关于逃兵现象,亦可参考黄道炫:《逃跑与回流:苏区群众对中共施政方针的回应》,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第6期,第124~132页。
(179)《江西省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对扩大红军的决议》(1932年5月),载《江西苏区革命的旗帜——曾山苏区革命史料汇编》,第128~129页。
(180)关于富田事变事实本身,陈永发和戴向青等人已有充分研究,笔者不再重复论述。参见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陈永发:《中共早期肃反的检讨:AB团案》,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7期(1988年),第193~276页。
(181)陈诚在江西“剿匪”时对此一问题看得较为清楚,他认为,就在他竭力“围剿”中共根据地的同时,党棍、军阀、土豪及官僚等地方势力却不断“造匪”,这也是他认为江西共党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症结所在。参见《陈诚先生书信集·家书》上册,台北:“国史馆”2006年版,第37~38页。
(182)陈淑铢:《浙江省土地问题与二五减租(1927-1937)》,台北:“国史馆”1996年版。
(18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8页。
(184)如井冈山地区有复杂的土客关系,东固地区有会党和民族问题,而赣南地区就更为复杂了,既有土客关系的存在,同时三点会等会党势力更为强大,另外赣南存在大量的“土围子”,如兴国的三尞、古龙岗、杰村,于都的七场、马安石,赣州的百鹭田村,寻乌的城冈等地,这些以宗族形式集合起来的组织,在抵制中共革命势力的渗透方面有过重要的一页,而这一面向也未见有扎实的研究。
(185)以群众逃跑为例,为了使逃跑群众回流,中共就在这一问题上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探索。可参见黄道炫:《逃跑与回流:苏区群众对中共施政方针的回应》,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第6期,第124~1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