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业我国的第一产业,也是农村的产业基础,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可以说,农村水利建设是确保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本文论述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供给影响因素,对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需求因素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需求因素分析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在这种背景下研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需求,一方面真正揭示了农民的偏好,使得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到真正地用好财政资金。另一方面,市场需要供需平衡来达到最佳状态,只有准确认识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需求,才能更准确的确定投资方向,做到真正使农村集体及农户受益,调动好群众的建设积极性,提高民间资本的参与性。
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供给影响因素
1、需求对供给的影响。福利经济学派认为社会需求变化是影响政府支出的最基本因素。社会需求的差异性与动态性决定了社会供给的复杂多样性。随着农村经济水平与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农民的需求不断扩大,这又进一步拉动了供给的增加。当前,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数量与质量提出了新的需求,这必然要求供给有所变化。另外,农民由于受到自身文化教育、收入以及所处环境的制约,使得农民农户的经济行为符合有限理性的假设。即农民会优先选择与最有利于切身利益的设施,而这种选择不一定对农村区域发展是最优的。因此,在提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时候不仅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同时也不能放弃政府的引导。
2、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属性对供给的影响。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一类准公共产品,它具有竞用性与非排他性的特点。由于它的非排他性性使得市场供给缺乏激励,农民供给意愿不高,其他社会资本也不愿大规模进入其供给领域。这种情况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只能大部分依赖于政府,但政府的供给制度及财政约束可能会造成有效供给不足。但由于小型水利设施规模较小,技术要求不高等特点又决定了它可以由民间供给。因此,可以由民间资本投资,承担一定的排他成本,从而实现收益的排他性,实现一部分非政府供给。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一些准公共产品可以转化为私人产品或被私人产品代替,特别是现在在我国一些发达的农村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已经由私人或由各家各户经营管理。
3、制度对供给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化,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供给模式也随之不断变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的是一种政府供给模式,集体兴办、集体受益。这一阶段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是靠政府投资,农民投工投劳,而管理主要由村政府负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产权属于生产大队或生产小队。这一时期的所有制结构单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非常明确。在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后,政府积极鼓励支持民间提供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采取的是政府与民间共同供给的模式。政府鼓励农村集体、农户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希望能以统一规划、尊重民意为前提,以财政补助为引导,变农民被动建设为农民自主建设。通过借助市场力量建设小型农田水利,既用好财政资金,又调动好农民群众积极性。小型农田水利的产权也越来越明晰,水利设施的投资机制也越来越完善。同时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采用了“一事一议”的民主决策程序,尊重农民的意愿,激发农民参与的热情。
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需求分析
1、农民对农田水利设施的需求呈现出一种隐性状态。家庭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后,我国农村发展焕发出了巨大的生命力。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土地的准产权,解决了农村劳作的激励机制问题,农村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变得越来越富裕。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很多农民有兴修的想法,但是很少有人专门为这事去上级部门反映。原因有以下方面:主要原因还是受物质条件的制约,农田水利设施属于准公共产品,表达需求需要付出成本,在收入不高的情况下,农民不愿意拿自家钱办大家事。除非有人组织,并在成本分担上均衡,否则个人是不会为了公共产品浪费自己的资源。其次,农民缺乏表达需求的意识。政治资源一直被政府所垄断,受到受教育程度的制约,农民对政治运行的基本情况缺乏了解。大多数农民不清楚通过何种途径与方式表达自身的需求。
2、农民需求的变化需要供给模式与资金来源的改变。伴随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步的完善,现代农业不断发展,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需求变得多样化与异质性。如果不能及时辨认农民需求,仍沿袭固定的供给内容与方式,会造成可用资源的缺乏,制约农业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中资源和劳动力可以自由的流动,这为农民增收开拓了新的途径。农业生产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比例越来越低,这使许多农民减少或者放弃对农业生产的投资,专业从事非农生产。这对如何保持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又是一大挑战。
3、农民对政府供给的反应度低。虽然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对生产设施的需求越来越多,但对政府却并不信任。主要原因是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时缺乏制度上的保证,供给效率低下,致使农民所需分担费用较高。比较一下,政府供给的设施为农民带来的利益可能小于农民要承担的费用。另外,政府也经常无视农民需求,以个人偏好提供公共产品,并据此收取费用。实际上,政府所提供的并不是农民急需的东西。这些都使农民对政府供给反映冷淡,政府供给的反应度极低。
4、村民自治制度仍需继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结束了制度外筹资的渠道,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难以满足乡镇政府维持原有职能的需要。许多乡镇政府陷入了财政不足的状态,为了减少运行成本,不得不放弃许多以前的管理领域。为了填补乡镇政府退出时留下的治理空间,村民自治应运而生。村民自治在运行宗旨与模式等方面与以前乡镇直接治理下的村制模式有着很大的区别。首先,村委会主任候选人不再是由上级政府提名,而是由村民自愿选出,代表的是广大村民的声音。再次,村委会的运行经费不由上级政府下拨,而是由村民负担或纳入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一部分。最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政府不得随意撤换村委会组成人员。这样,村委会不再是完全的向上负责,而要向下负责。它必须满足村民的一些公共需求,否则有可能被村民罢免。因此,在当前农村治理制度下,包括农田水利设施一类的公共产品的需求实现有较大的限制。虽然村民自治制度极大的激发了农民参政议政的热情,但乡村权利结构的不平衡,加之村民自治缺乏相应的激励,使得由村民选出来的村委会实际运行远远达不到预期目标。例如在村支委占强势的宗存,村委会力量薄弱,得不到乡镇政府的实际支持,农村公共需求的表达仍由政府代表来完成。因此,还要完善对村委会工作的激励模式,落实村委会韵实际权力,才能高效地满足农村的公共需求。
当前,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需求变得差异性。虽然政府针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投资每年都在不断加大,但是实际上农民的需求仍未得到充分满足。农民自身缺乏表达需求的意识,并且对政府供给不信任,加之客观上需求表达渠道不畅,使得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需求偏好的表达呈现出一种缺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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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俞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6/19
标签:农田水利论文; 农民论文; 需求论文; 设施论文; 政府论文; 农村论文; 村委会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