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效率评价——以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迁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中国农村论文,经济制度论文,效率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制度变迁能调整人们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重新确定和限制人们的选择集合,故可用来增进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使绩效迎合偏好。从制度变迁供给者角度,将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林毅夫,1994),更增强了制度经济学分析和解释各类经济问题的能力,国内学者已较多地将其用于经济分析特别是农村经济制度变迁分析中(陈剑波,1994;骆友生和张红宇,1995)。问题是,迄今尚无评价制度变迁效率的标准,研究者往往未加考察就依感觉对两类制度变迁赋予了效率评价,例如,颇为流行的观点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富有效率而强制性制度变迁缺乏效率。
已有的研究表明,同意一致性是交易的效率评价最终的和唯一的指标,一切非一致同意的决策规则均会产生以帕累托标准衡量的非最优决策(布坎南,1959;布坎南和托洛克,1962);“供给—需求”经典理论构架仍可用于分析制度变迁和制度选择(菲尼, 1988 ; 林毅夫, 1994)。本文将制度变迁过程视为交易过程,通过中国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个案示意分析,支持并扩展制度变迁供需双方的“同意一致性”在制度变迁效率评价中的意义。
一、同意一致性程度
政府与一群(个)人在制度变迁中作为参与交易的双方,交易着制度变迁这一特殊商品。交易的达成与否,取决于基于各自标准的对预期绩效作出损益评判后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响应。若人们一致同意对规则作某种变动,就可肯定:交易的结果必好于先前,新规则比旧规则更有效率(布坎南,1989)。
制度能提供服务。制度在变迁过程中,改变利益主体的激励结构和相关生产要素的结合组织方式,与生产要素状况共同决定绩效选择。绩效表现在诸多方面,有些能用可测的经济技术指标衡量,如产量、收益、技术进步等;有些则只能进行主观评价,如公平、尊重、宗教意义等。各项绩效均位于生产可能性界面内,生产可能性界面由资本,自然资源禀赋和受知识积累约束的劳动力决定。〔1 〕政府与一群(个)人对任一绩效的偏好并不必然一致,〔2〕效用是绩效与偏好的迭合, 它们的效用无差异曲面也就不必然一致。效用无差异曲面与生产可能性界面相切,由此决定政府与一群(个)人各自最优绩效选择。同意一致性程度即指政府与一群(个)人间的最优绩效选择的相似程度。制度变迁的效率改变取决于制度变迁究竟是增进还是恶化了同意一致性程度。同意一致性程度增进,则制度变迁效率增进,反之反是。
制度变迁具有过程性,政府与一群(个)人的偏好结构(从而效用无差异曲面)与生产可能性界面都可能发生相应改变,同意一致性程度从而制度变迁效率也必具有过程性。
生产可能性界面的方程为:
二、个案示意分析
(一)人民公社制度
1.静态分析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供给者,试图藉该制度取得“一大二公”和改善人民生活等绩效。为使分析简便,本文只做客观经济绩效和主观意识形态〔3〕绩效归类(后例亦然)。人民公社制度期内, 政府偏好主观意识形态绩效甚于农户,农户偏好客观经济绩效甚于政府,效用无差异曲线上,政府对客观经济绩效的偏好和农户对主观意识形态绩效偏好具有一定程度的中性趋势(图1)。ACDB 是给定时点上生产客观经济绩效和主观意识形态绩效的可能性曲线,C和D分别是政府与农户的最优绩效选择,EF和GH分别是政府与农户最优意识形态绩效选择和最优经济绩效选择的差距。
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空间分散性和活动多样性特点,且受自然条件约束,农业集体生产的统一指挥者与农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马歇尔,1985)。政府与农户最优绩效选择不一致时,农户(甚至集体)则将利用其信息和行动的不可观察性和不可证实性。因此,政府要使农户达到最优绩效选择C,需付巨额劝说、监督等交易成本: 农户完全追求自己最优绩效选择D, 则要远远偏离政府敏感的最优意识形态绩效,农户可能因此遭致巨大损失。故最终的均衡绩效选择将是介于C与D之间的J点。J点上,虽然政府获得较D 为高的效用和节省了大量交易成本,农户获得较C为高的效用和安全, 但其绩效评价均差于各自最优点,故人民公社制度变迁是低效率的。
图1 政府与农户最优绩效选择示意图(人民公社制度)
2.制度低效率与农业生产增长并行不悖
1962—1978年,我国农业产出总量和人均量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5.0%和2.6%,粮食产出总量和人均量的年增长率分别为4.4%和2.2%。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人民公社制度期内,政府绩效偏好虽呈刚性,但政府对客观经济绩效的偏好并非绝对中性,这就使得政府在不损害主观意识形态绩效的前提下,采取某些提高客观经济绩效的措施。事实上,人民公社制度期内,作物品种得到改良,取得60年代初稻谷和小麦矮种替代成功及70 年代水稻杂交育种成功的两度突破; 化肥使用快速增长,1962—1978年年均增长率达16.5%;机械与灌溉技术也得到改进。由此造成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右移(J'B'),使均衡绩效选择也随之右移了(J')。J'点上,政府与农户的效用评价均优于J点。 这是政府与农户绩效偏好各不相同、制度效率没有增进、制度瓶颈始终存在的前提下,右移生产可能性曲线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的例子。
(二)家庭承包责任制度
家庭承包责任制被认为是诱致性制度变迁(骆友生和张红宇,1995)。该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绩效偏好逐渐趋同农户绩效偏好,从而政府无差异曲线逐渐转向农户无差异曲线;制度瓶颈逐渐消除,农户投资热情高涨,生产可能性曲线右移(图2)。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清算了“左”倾错误对农业的破坏,提倡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政府对意识形态的态度开始变动,使诸如1977年春安徽刘台出现的包产到户制度变迁得以成活并传扬开去,1979年春凤阳县83.5%的生产队大包干到组,年底安徽全省包产到户的生产队达10%(杨勋和刘家瑞,1987),政府无差异曲线由O[政]变为I[政],生产可能性边界由ACDB右移到C[,I]D[I]B[I];1980年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讲话,认为没有必要担心“包产到户”对集体经济的影响,同年中央75号文件也指出: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可包产到组、包干到户,其它地区亦可由农民自己选择合适的生产组织方式。到年底,全国双包到户的生产队已达30%(黄希源,1986),政府无差异曲线进一步转向农户(Ⅱ[政]Ⅱ[农]、分别与Ⅰ[政]、Ⅰ[农]比较),生产可能性曲线进一步右移到C[Ⅱ]D[Ⅱ]B[Ⅱ];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包产包干到户到组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政府完全认同农户偏好,无差异曲线重合于Ⅲ[政、农],生产可能性边界达到C[Ⅱ](D[Ⅱ])B[Ⅱ]。上述过程,政府与农户对制度的“同意一致性”程度逐渐提高,效率也随之增进了。这是政府与农户偏好逐渐趋同、制度变迁效率增进、生产可能性曲线右移从而实现经济增长的例子。
(三)50年代初期的互助组和初级社制度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小农改造的理论及根据地和解放区积累的经验,50年代初期,在已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农村,中央主张发扬个体经济和互助合作两个积极性,按照自愿和互利原则,通过示范,在农村推行劳动互助、生产资料和土地合作制度。“互助组”由关系密切的4—5个农户组成,农户间结成劳动、农具和耕畜等生产资料互助关系,但生产决策由农户独立做出;“初级社”规模大其5—6倍,生产要素均采取组合形式,土地入股得息,农具和耕畜等生产资料参与分红,剩余部分则按劳分配,生产和投资计划及分配方案由社员民主商定。它们是由政府发起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但自愿和互利原则使农户有进入和退出等响应制度安排的充分自由,农户进行的是重复性博弈(林毅夫,1994a,1994b),政府不需付大量强制成本,少量0 组织成本由政府与农户共担,政府偏好与农户偏好从而最优绩效选择具有高度同意一致性(图3)。实践证明,经济绩效持续增长,1950—1955年, 全国粮食生产增长39.2%,农业产出增长44.6%;同时,政府也获得对制度变迁的全面支持。这是政府与农户偏好相同、制度变迁高效率、由生产可能曲线右移实现经济增长的例子。
图3 政府与农户最优绩效示意图(互助组与初级社)
(四)60年代初期的安徽“责任田”制度〔4〕
针对50年代后期“一平二调”导致的农业产量锐减、农民生活艰难的情况,1960年安徽省委主要领导着手集体生产责任制研究,初步设想出“责任田”制。实践上,1960年宿县褚兰公社刘庆兰提供的类似“责任田”诱致性制度变迁事例,给予省委领导深刻启迪。1961年安徽制订“责任田”制具体施行办法,并起草《关于包产到户的责任到人问题(草案)》文件,呈中央同意后在全省推行,当年85%的生产队采用该制。(杨勋和刘家瑞,1987)年终36例典型调查,实行责任田制的队,粮食单产较上年增38.9%,其它生产资源条件相同但没有实行该制的队,只较上年增产12%。图4中C'(D')B'是“责任田”制度变迁拉动了农户投资热情后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制度变迁后政府与农户无差异曲线趋同(Ⅱ[政、农]),最优绩效选择C'和D'趋于重合,“责任田”制较原制度安排效率改进了。
“责任田”制旋即引起大争论,迫于主流意识形态偏好的压力,省委只得改组,1962年春“责任田”制被迫中止了。生产可能性曲线、效用无差异曲线与最优绩效选择均呈现回归(ACDB,Ⅰ[政],Ⅰ[农])运动。制度创新被扼杀,效率也得而复失。
三、结论与说明
从上面的分析至少可得出如下结论:
1.仅依制度变迁类型不能做出正确的效率评价。
2.制度变迁效率与制度交易双方的“同意一致性”程度正相关。“同意一致性”程度即制度供需双方最优绩效选择的相似程度,最优绩效选择取决于各方绩效偏好及资源禀赋。
3.政府意识形态偏好在我国农村经济的历史进程中所留下的痕迹尤其深刻,农村经济的衰兴无一不与政府与农户偏好的离合对应。
需做简要说明的问题尚有:
(1)尽管林毅夫关于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分类最近受到非议(黄少安和刘海英,1996),但笔者认为,此一分类仍具分析意义。因为制度变迁方式选择主要受制于一个社会的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结构和社会偏好结构(樊纲,1993);现实中,政府在制度变迁中大多采用上级对下级的命令方式,理论上,政府的强制性特征从平等人的同意中、使法律从契约中产生出来〔5〕(盛洪,1992)。 本文的分析只提示了:强制性制度变迁要使效率能够增进,须得充分顾及行为主体的绩效偏好;诱致性制度变迁要能获得推广并增进效率,须得政府的认同和鼓励。
(2)家庭承包责任制, 最初确实是由农户响应制度不均衡寻找新的获利机会时自发产生的,但政府后来在仍未得知该制度变迁信息的地区推广该制,则又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同一制度变迁在不同地区属不同类型而又都取得满意绩效,也说明与制度变迁效率相关的并不是制度变迁属何类型,而是制度供需双方对制度绩效的同意一致性程度。
(3)政府与一群(个)人绩效偏好存在很大偏差时, 政府在制度变迁交易中的强制地位会使制度瓶颈特征无法消除,生产性资源的利用受到限制。此时,制度效率虽低,但给制度变迁留下了巨大用武之地,只要政府绩效偏好逐渐认同一群(个)人绩效偏好,诱致性制度变迁便会喷涌而出。人民公社制度后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变迁堪称典型。
(4)政府与一群(个)人绩效偏好没有差别时, 则只要有改善制度瓶颈的制度变迁,就可使效率增进。50年代初期的互助组和初级社制度变迁即属此类。政府与一群(个)人的制度供给均可达同一目的,但政府有在制度的制订、解释和执行等方面的规模经济,该情况下,来自政府的制度供给尤具开发潜力。
注释:
〔1〕生产可能性界面描述了给定生产性资源和技术前提下, 生产不同产品之最大数量的各种可能组合,也体现产品间所可能的替代关系。产品可以是物质和劳务的,也可以是资源配置的客观绩效,如国内资源生产的“出口稳定性”和“经济增长”(格里尔斯、珀金斯等,1992),本文把产品概念扩大到主观绩效,如意识形态等。
〔2〕即使在民主社会, 为降低公共选择费用而采取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少数人仍要因偏好不合于选择结果而承受外部性成本(布坎南和托洛克,1962);而分散地看,政府与有关群体或个人的偏好是少有完全一致的时候的,以致竟有极端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
〔3〕意识形态是解释周围世界的主观观念、理论和模型, 它提供对过去和现在的整体性解释。个人意识形态带有规范色彩(诺斯,1994),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统治者的意识形态在执政期内具有刚性(林毅夫,1994)。
〔4〕“责任田”制较家庭承包责任制,更显迂回, 即尚按实产粮食记工分。该制度惠及民生,影响深远。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它在新形势下的继续和深化。
〔5〕林文中的“政府”,属于传统意义的。 把非正式规则上升为正式规则的个人、机构,在经济学上抽象为“政府”(宋光茂,1995),似乎更能拓广林毅夫分类的应用领域。本文虽在林毅夫分类基础上立论,其结论应也适于抽象“政府”的场合,因为这种“政府”亦具一定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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