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下上若”祈祷占辞与天地相交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甲骨文论文,观念论文,天地论文,下上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77.1;B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82(2007)01-0007-07
在殷墟甲骨占辞中屡次出现“下上若”或“下上弗若”祈祷套语,均用于以下情形:
一、奏舞之礼(武丁时代):
己卯卜,贞:有奏(德),下上若?
己卯卜,贞;有奏德,下上弗若?二告。《合集》7239①
二、王求治病(武丁时代):
贞:不惟下上肇王疾?②
贞:惟帝肇王疾?
……帝肇王疾?
……曰:吉……肇余……《合集》14222
三、最常见的例子是商王出兵前祈求“下上”之赞许(武丁时代):
丙寅卜,亘贞:王③多屯,若于下上?《合集》808正
贞:王多屯不若,佐于下上?
贞:王多屯不佐,若于下上?《合集》809正
从望乘伐下危,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合集》6505、6506
贞:王惟望……下上若,受我佑?《合集》7533
己巳卜,贞:勿〔妇〕好呼,从沚戛伐□方,下上若,受我佑?④《合集》7502
贞:今季王惟戛从伐土方,下上若,受我佑?《合集》6418、6428
……沚戛称册删方……,其卒王从,下上若,受我佑?《合集》6161、6160、3958
贞:王勿逆伐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合集》6201、6202、6203、6204、6222
贞:王征方,下上若,受我佑?
贞:勿征方,弗下上若,不我其受佑?《合集》6317、6318、6319、6322
己卯卜,贞:方出王自征,下上若,受我佑?《合集》6098
贞:勿惟王往伐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合集》6220、6221
贞:勿惟王征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合集》6315、6316
庚申卜,贞:王勿征方,下上弗若,不我其受佑?二告。《合集》6320、6321
四、意思不详(廪辛或康丁时代):
癸亥卜,彭贞:其彡,王下上亡左。《合集》27107
本文的目的在于厘清“下上若,授我佑”祈祷套语的本旨。
一、卜辞中的字义训释
(一)“若”字的意义范围
在甲骨文中“若”字作为主动式动词乃指上面选定授权者,支持并赐予其和善及顺祥。陈梦家先生将“若”解释作“诺”和“允诺”,应也可用⑤。在卜辞中,能予“若”者乃为“祖”⑥、“王”⑦、“帝”⑧、“下上”。
除了作为主动式动词“若”字也能作为被动式动词,换言之,除了自上位者授权赐予和善之义外,甲骨文中也出现,下位者“若于”上位者的用例,这样的卜辞均表示王顺从上帝或祖先,如:“若于帝佑”(《合集》14199)、“若于下乙”(《合集》808、3255。)⑨。
总而言之,甲骨文中“若”字一定与帝、祖、王等三种崇高对象相关,不过,除了帝、祖、王之外,卜甲上也大量出现“下上若”或“若于下上”等禨告。由此可见,“下上若”或“若于下上”祈祷套辞乃为商代信仰中“下上”某种核心概念,且“下上”是与上帝、祖先同等主要的对象,但既非祖先,也非上帝。
(二)“授我佑”套语
在“下上若”套文之后均有随言“授我佑”。甲骨文之“我”字写作“”形容武器。依此可推知,商代“我”字不应理解为一般庶民之自谓,而是指掌有攻伐大权者之自谓。更进一步来说,在此一历史阶段中,人民的自我概念尚未形成。即使是当时所谓的“余一人”亦仅是指王的身份。或可说“余”和“我”用字的差异就在于强调“我”是掌有举戉攻伐者⑩。笔者特别指出这一点是想要强调,受到“下上”之佑者必定乃是高权位的人物;具体来说,只有商王才具有祈求,而且受“下上”护佑资格。由此可见,在商人信仰中,“下上”能够保证王事成功。甲骨文数据又显示出,除了“下上”之外,另有上帝和先王才能够“授我佑”。此亦能证明,商代信仰中,“下上”、祖先、上帝乃三种不同却等级接近之核心概念。
二、释“下上”
(一)商代“下上”概念与西周“上下帝”概念之区分
商殷“下上”信仰引起了学术界辩论,郭沫若先生推论,因古人有上下相对概念,故在商殷信仰中,可能不仅有上帝,并也有“下帝”(第31页)[1]。不过,到目前为止在考古文献中尚未发现任何针对“下帝”的记载。在此必须说明,商代的“帝”并非是“天地上下”之“上”。“帝”是独一无二之崇拜对象,商代上帝从不可升的独特高位来管理上与下、中与方之间的一切。因此只有“上帝”而没有与其相对之“下帝”,包括将君王开始称为“帝”的时候,以此表达,君王是上帝的派遣者和体现,但并没有将王当作相配上帝的下帝。即使后来在西周铭文中另出现“上下帝”,如康王时期的《周公彝》有记载:
上下帝无终,令于有周。(第8册,第4241号)[2]
但依笔者理解,此也不能解释为上下二帝。“上下帝”应用以揭示“帝”不仅治理天上,而完整地掌握天地一切,就是所谓天地之主、天地之始等。对商周人而言,帝旨无所不及,且无所不包;帝的身份不可分成上与下二帝,它为独一无二之崇高上神。至于五帝概念乃接近于汉代才形成。
尽管铭文提及“上下帝”,但笔者却不去推论,甲骨文的“下上”就是指上下帝。首先在甲骨文中只用“上帝”一词,而未见“上下帝”一词。其次在西周铭文中将“上下帝”记载也罕见,尤其是未见“下上帝”记载。故殷墟甲骨文上的“下上”一词亦不能解释为西周铭文上的“上下帝”。另外胡厚宣先生认为,“下上”之“上”指上帝,而“下”“或指地祇百神”(第一册,第295页)[3]。然而,此一假设也有若干弱点:上述言及的史料足以证明,“帝”与“下上”为不同的祈求保佑对象,因此“下上”不能涵括“帝”。
(二)“下上”与逆祀之礼
萧良琼先生推论,“下上”是指先王所进行的逆祀和顺祀,“只是下从哪位先王开始,上溯到哪位先王为止没有列出”[4]。萧君引用了甲骨中所载的逆祀记录为证,然而商代有逆祀情况却不足以证明“下上”即指逆祀和顺祀;特别是,大部分“下上若”占辞是武丁时代的,但目前所发现的逆祀记录之年代都是武丁之后,且在武丁时代的卜辞中,常见一套相反的文例,均描述自上至下的顺序:
……贞:御妇好于父〔乙〕鼓羊侑豕删……〔乙〕五牢
贞:勿删……乙五牢
己卯卜贞:御妇好于父〔乙〕鼓羊侑豕删十牢
贞:〔兴〕方以羌自上甲用至下乙
……用自〔上甲〕至下乙。《合集》271
壬寅卜贞:兴方以羌用自上甲至下乙。《合集》270
贞:勿自上甲至下乙《合集》419
在此父乙和下乙都指前王小乙(11),“自上甲至下乙”套语或者描述针对两位最先和最后的祖先之祭礼,或者形容自上至下祭拜所有的前王之礼。这里的次序都是根据顺祀(12),并且具体指出祖先之名号。因此,若说武丁时代大量出现的“下上”是指逆祀和顺祀两种祭祀,则不仅于现存武丁时代所见顺祀的记载不符;同时,不具体指出祭祀之祖号,反而用抽象的“下上”一词亦不尽合理。
从萧君所引证之殷墟末期的卜辞中,也可见其用法和意义与武丁时代的“下上”祈辞相当不同:
求其上
求其下
求其上自祖乙
求其下自小乙《合集》32616
上述引文中也有“祖乙”、“小乙”完整的祖号,且“上”、“下”没有连用。由此可见,萧氏所论仍有待商榷。
况且笔者拟强调,“下上若,授我佑”并非祭祀之记录。甲骨文资料描述许多贡祀祖先之祭法,但却未见贡牢于“下上”。商人仅追求下上护佑授权,但根本不进行祭养“下上”之礼。在上述的情况下,“下上”难以解释作祖先的统称。
(三)商代“下上”与秦汉“上下神祇”之异同
陈梦家先生对“下上”没有提出较明确的解释,但他的理解接近“上下神祇”的统称(13)。以笔者考证,“地祇”以及“上下神祇”词汇至战国晚期或汉代才形成(14),而且秦汉“神祇”的用义与商代“下上”的用义万万不同。由商代“下上”记载与秦汉“神祇”记载的比较可见:商代并没有用牢或它种方法来祭祀“下上”;至于秦汉“神祇”反而是人们所祭祀而奉献之对象。如《尚书·汤诰》:“告无辜于上下神祗。”《国语·周语中》:“外官不过九品,足以供给神祇而已。”《逸周书·克殷》:“侮灭神祇不祀。”《尚书·微子》:“今殷民,乃攘窃神祇之牺栓牲用,以容将食无灾。”汉代考古文献亦可证明此义,例如《三公之碑》:“恭肃神祇,敬而不怠。”(第一册,第120号)[5],由此可知,秦汉“上下神祇”是指必须由人们祭养的上下众神,商人将“下上”只是当作祈祷对象,而非当作祭养对象。因此甲骨文的“下上”与秦汉“上下神祇”之间不能划等号。尽管如此,却能推论,甲骨文的“下上”为秦汉“上下神祇”之源流,也就是说,“下上”之“上”接近“天上百神”信仰,而“下上”之“下”接近“地祇”信仰,只不过对商人而言,这不是某具体的崇拜对象的统称,而仅表达上下天地有灵性的观念。古人认为,自然世界中所有的现象都有灵性,有些可被指名,如独一的帝、河,或群体的社、神、岳、凤、云等,但此外也有许多不可被指名的上下众神。换言之,商人相信,除了他们所知道的崇拜对象之外,天地间崇满无数神祇;至于“下上”应非限指某具体的可被指名的神灵,而是笼罗描述天地有灵性,“下上”囊括所被认的和未认的一切上下神力。有鉴于此,卜辞中显然不会出现供牢于“上下”的记载;“下上若授我佑”,乃商王祈祷上下一切神力的顺祥保佑。进一步来说,卜辞中“上下”应与《楚辞·天问》中“上下未形,何由考之”意思相近,既指有灵性的“天地”本身,亦指上下神力。(15)
三、“下上”之发展
(一)早期的“下上”与后续的“上下”
由于上述的分析,视“下上”为上下神力应较合理,但此种理解仍然无法解释,何以古人都用“下上”而不用“上下”呀?在古人信仰中最高的上神都居于天上,因此“上”应在“下”之前。其实在商代末期之后的发展中,未见“下上”等写法!帝乙和帝辛时代甲骨文上,已不续用“下上”套文,而用“上下”套文:
自上下(祭)示,余授有佑。《合集》36181、36344、36507、36511、36747、36966
这些商代晚期的占辞的意思与上述的希求“下上”若佑的占辞不同,且已用“上下”顺序。
铜器铭文中也仅发现“上下”一词,例如恭王时期的史墙盘:
古文王,初盭(戾)龢于政,上帝降懿德大甹,匍有上下,(合)受万邦。
或宣王时期的毛公鼎;
甹朕立(位)许(赫戏)上下若否?(于)四方。(第16册,第10175号;第5册,第2841号)[2]虽然毛公鼎铭文中“上下若”的意义与希求“下上”若佑的占辞应基本相同,但也放弃用“下上”一词(16)。
在观察历代演化之下,我们能够确认:商代早、中期未见“上下”,而通用“下上”复合词(均于“下上若”祈祷套文中);商末以降,反而未见“下上”,而通用“上下”复合词。换言之,在“天地”观念传衍中,先有“下上”,而后变为“上下”。
(二)字形演化
虽然在古人信仰中,上者总是在前,但是在早期的“下上若,授我佑”套文上,古代巫师确实一定用“下上”,而没有作“上下”之文例。不过商末以降都用“上下”一词。在此种演变的同时也发生了字形演变:早期的“下”、“上”字都有稍微圆形的写法:其中最圆形的为,最平直的也为(17)。直至商代晚期“上下”字形的四画都写得很直:(18)。
以笔者浅见,复合词中的字序以及字形与此两种变化有相关性,但非表达意思转折,而仅仅揭示文字的发展。在汉字早期的发展过程中,除了字义之外象形意义也颇为重要,在巫觋(或谓萨满)文化所用占卜的记载中,字形含有古人深层的观念,因此为了理解“下上”顺序,笔者建议细察其字形之形象。确实早期的“下上”二字都有相合的写法,而构成互相交接闭合的图案,不仅是最圆形的,甚至最平直的字形也有此种特质,包括如果在“下”与“上”二字之中有隔离,其形象还是保留上下闭合的空间意味(19)。假如我们换次序而写作“上下”:,则明显可见其形象表达上下分开矣。
至于晚期的(上下)字形,从此种写法已经看不出上下分开之象征,而且如果反过来写,(下上)也表现不出上下合同之象征。这就说明,商代末期文字系统已历经各方面的发展,同时巫觋文化逐渐变弱,因此古人用字大多单就文字本身字义作运用,而越来越少顾及字词在形体上意义的象征。
四、下者之在上,上者之在下
(一)象征意义
由上述推论,古人以互相交接闭合的写法,来强调天地的神力相辅交合的作用。也就是说,商代“上下”观念之重点恰恰在于其下者在上而其上者在下的排位,甲骨文上所用的“下上若,授我佑”祈祷套语之意义乃是在追求上下相交之目的。
其实在中国传统中,上下交通为一核心观念。古人通过观察大自然的现象而获得上下相辅的概念。在自然世界中,上赐雨露,下出生物。上下不交,万事不通,万物灭亡,也就是说,在商代人眼中,上下之交才保证王事顺祥,而能授佑。因此,商代并不是以牺牲等方式来祭贡“上下”,礼仪的重点根本不在于祭拜上下众神,而在追求天地相合。中国先民很早发现:独天不生,独地不长,下上相辅而保持生机。传世文献明显表达此一观念,如《谷梁传·庄公三年》曰:“独阴不生,独阳不生,独天不生。”(第239页)[6]二字的写法结构正好象征上下相交之义,因而卜辞中的“下上”一词让我们推论下上相交观念滥觞于商代前哲学观念中。在占卜仪式中,以“下上”次序,商王追求获得“上下交,而其志同”的状态,上下志同而若王授佑,被视为事物成功之唯一条件。换言之,虽然古人之宇宙观其始为“天地上下”观,而不为“地天下上”观,然而巫师把“下上”写法当作上下相交之符号。在文化经历各方面的演变之中,古人不续用此种以字汇构成的符号,而到处用“上下”复合词,与此同时,商代文化步入暮年时,而商帝更强调所上之前位。尽管商末之后所强调的是“上”,但“上下”合同观念永远不可能消逝。商代末期以后的文化并没有失去“上下相交”概念,只是不以字形之安排来表达此意义。
(二)与“”
笔者此种的推论法好像太大胆,难道有客观的依据吗?实际上,在中国核心传统中,有一些以“下上”顺序表达“天地交”的例子,其中《周易》泰卦恰恰用“下上”结构,以描述“天地交”之吉亨。
卦之乾天系“上”,但位在下;卦之坤地系“下”,但位在上,恰恰与甲骨文的相同焉。由《易》传统得知,此种“下上”的结构象征“泰”的状态,在“泰”的象征中,天在上而交于下,地在下而交于上下上升降,上下交通。对此《易经》曰:
泰小往大来,吉亨。《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第136-143页)[7]
《易》的传统揭示“下上”顺序当作“吉亨”。而“上下”即为否卦。
卦之乾天系“上”,而位在上;卦之坤地系“下”,而位在下,恰恰与甲骨文所不用的相同。否卦的上者在上,而下者在下,故无以交而散离。《易经》曰: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象》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第143-148页)[7]
由此可知,巫师不用“上下”的写法,是因为的象征意义为“不利君子贞”。
显然这会引起学者疑问:以《周易》思想来解释甲骨文的内容,难道有根据吗?当然这只是鄙陋推测,但此种推测既有合理性,亦有不少衔接的证据:
(1)首先说,《易》的观念非常古老,并不是周时代才出现。传世的记载也说明《易》的古老性,如《周礼·大卜》曰:“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郑玄注云:“夏曰连山,殷曰归藏,周曰周易。”(第1023-1025页)[8]无论何名,都是“易法”矣。
(2)在殷墟所发掘的龟甲上有数字卦。虽然数字卦与爻卦不同,但却又相关。
(3)学者经常提出,在商代卜辞和《易》的爻辞中可以发现相关之处。
(4)鄙见,虽然古代占卜方法以及所用的象征多元,但相关的观念是一致的。例如《易》未成经前,在龟甲上和有些青铜器上刻数字卦(20),青铜器上另有四、五爻的卦等等(21),不过无论用何种象征,上下天地神力相配的信仰永远都是古人宇宙观的重点。
(5)汉字起源是象形文字,因此在早期时,除了字面的用义之外另有深入的象形意义;况且甲骨文系占辞,在巫觋仪式中,占辞的象征作用会有很浓厚的涵义。鄙见,“下上若”卜辞能够显示,除了数字与爻卦之外,古人也曾用字形来表达“上下交,而其志同”的意义。换话说,商王祈求“下上若,授我佑”时,就是企望获得“泰”状态。因此绝对不刻互相分隔的“上下”符号。因后来文字的世俗化,其用处颇为广,故不再作神秘的占卜象征;但用爻卦等专门符号来代替以前所用的象征。换言之,随着文字遂渐脱离了符号作用,古人不继续用字体,而用泰卦来象征此一观点。透过《易》卦,中国后期文明继承了,以上者在下、下者在上的结构,来象征上下交易观念。
(6)天地神力相配的观念中,泰卦的意义颇为关键,而在表达“上下交”的状态恰恰采用“下上”的象征,而千万不要发生“上下”,也就是“否”的情况。
(三)殷墟卜辞中的“下上”与“殷道”的《坤乾》
此外,在《易》的古老传统中,《归藏》的卦序也即是“下上”序,“坤”(也就是“下”)位在前,故《坤乾易》即可谓“下上易”,而且《归藏》正好属于殷人的易法。《礼记·礼运》曰:“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我欲观殷道,是故之宋,而不足征也,吾得坤乾焉。坤乾之义,夏时之等,吾以是观之。”孔颖达正义:“殷易以坤为首,故先坤后乾。”(中册,第1035-1037页)[9]此即是说殷人的《归藏》以《坤》为首。如果我们相信《礼记》所言,则可以进一步推论,泰与否所保留的“下上”为吉,而“上下”为祸的象征就溯于前商巫觋文化中。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或许“下上若,授我佑”不仅为常见的卜辞,而且是商代主流观念的表现之一。像在《易》的传统传衍中,先有“坤乾”而后变为“乾坤”一样,在“天地”观念传衍中,先有“下上”,而后变为“上下”。
结语
甲骨文所用的(“下上”)与所不用的(“上下”)的差异,不仅可使我们了解古代占卜深意,并可以看出,在殷墟时期《易》思想的滥觞。虽然当时《易》尚未成书,但在观念方面,商王所追求的即是卦所象征的状态,他祈求“上下交,而其志同”;在这样吉祥的条件之下,上下一切和顺,王事受到天地之佑护,万事成功。下上交通是华夏原初文明的重要观念,上述的卜辞就在表达出此一核心概念。卜辞中的“下上”与传世当作殷人的“坤乾”易法也会有关联。
收稿日期:2006-08-31
注释:
①郭沫若《甲骨文合集》(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7239片。以下凡引该书,皆于引文后注明出处,不另加注释。
②关于“”字的解释有二:胡厚宣先生将此字隶定作“戎”而解释为相助的意思如《诗·小雅·常棣》:“每有良朋,烝也无戎。”朱熹集传:“戎,助也。”其义为相助治病。参见氏著:《甲骨文合集释文》,(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第二册,第14222片。另丁山先生则认为该字是从“户”从“戈”,即是“”字,金文写作“”,“肇”字的古代异体字。多数学者如李孝定、于省吾先生均同样释作“肇”,参见《甲骨文字诂林》(北京:中华书局,1999),第三册,第2312-2314页。本文采丁山先生之说。
③“”以钺斩首,由此可见“”字的象形意义恰如“伐”字,其用义也相同。
④另于《合集》中7428、14261、14262、14266与于《英国所藏甲骨集》第553片等也有相似之记载。参见艾兰、李学勤、齐文心 (Sarah Allan,Li Xueqin,Qi Wenxin):《英国所藏甲骨集》(《Oracle Bone Collections in Great Britain》)(北京市:中华书局,1985)。
⑤参见陈梦家:《卜辞综述》。先秦两汉文献也保留此种“若”字的用义。如《国语·晋语二》:“夫晋国之乱,吾谁使先若二公子而立之,以为朝夕之急。”就用指选择授权之意义。而《左传·宣公三年》:“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罔两,莫能逢之。”《商君书·慎法》:“外不能战,内不能守,虽尧为主不能以不臣谐所谓不若之国。”则指和善而顺祥。《楚辞·天问》:“何献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和《汉书·礼乐志》:“神若宥之,传世无疆。”最接近于卜辞中所用的“若”义。
⑥如“祖乙若王”、“祖丁若小子”等,参见《合集》151、6653、13603等。
⑦如“王若授佑”等,参见《合集》30326等。
⑧如“王作邑,帝若”之类的占辞,参见《合集》94、14200、14201、14202、14204、14206、14207等。“贞:王勿从戛,帝若”等表达出兵之事,参见《合集》7407等。以上皆常见占辞,另也出现不指称具体事情的“帝若”、“上帝若王”,参见《合集》7075、30388等套语。
⑨参见《合集》808、3255。在这里“若于下乙”或“若于父乙”应用指武丁顺从小乙。此种“若”字的用义也有在先秦两汉文献中被继承的,如《谷梁传·庄公元年》:“不若于道者,天绝之也。”范宁注云:“若,顺。”《书·说命中》:“明王奉若天道,建邦设都。”
⑩林澐先生在深入探讨“”字的象形当中,证明其应是商代戉之象征。参见林澐:《说戚、我》,载《古文字研究》第十七辑(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02-205页。同时考古数据很明显地彰显出,铜戉乃商王之标志物,“王”字也是从钺之型态。这些皆可以证明,商代之“我”均强调商王之伐权。甚至可以说,在占卜出兵之事问辞中,“”字并不一定需要释为“我”,而可以直接用作“戉”。
(11)胡厚宣和陈炜湛先生认为下乙非指小乙,而指祖乙,但武丁时代小乙的重要性毫无疑问,因此大多数学者均认为,当时“小乙”、“父乙”、“下乙”都用指小乙一人,而非祖乙。
(12)此外《合集》231,6947等卜甲上也描述上甲、成、大丁、大甲、大庚、下乙等祭祀之顺序。在后期占辞中,没有发现以“下”字特别指出最后一位祖先之文例;但在武丁时代小乙确实经常称之为下乙。然而,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以为这是武丁时期特定的小乙之名号;在《合集》383、2169、2170、2171等甲骨上同时也有将他称为小乙之例子。
(13)参见陈梦家:《卜辞综述》。
(14)《论语》有云:“祷尔于上下神祇。”《周礼》亦曰:“祷祠于上下神示。”针对汉代“神祇”概念起源,笔者将另文再进行考证。
(15)过去有学者讨论过商代未有抽象“天”概念,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在抽象概念中未用“天”字,而用“上”字;“天”字本身从“上”从“大”,而“上”义比“大”重要。况且,商代不只是有“上”的概念,而且有完整的“上下”宇宙观。过去冯时先生已把“下上”释做天地,参见氏著:《中国古代天文与人文》(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6),第67页。
(16)经典文献中,除了《诗·邶风·燕燕》“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外几乎未见“下上”之用例,且《诗》例子与“下上若”不相关。
(17)此以《合集》6201、6161写法用为例。其它卜骨上的写法毫无差别。
(18)此以《合集》36181写法用为例。其它卜骨或铜器上的写法毫无差别。
(19)《合集》808有一个特殊的例子,“下上”有分开写的,可是相对的卜辞根本不提及“下上”,而祈祷“下乙”,该卜甲可能不是在我们所谈的传统之内。至于其它几十个刻辞,都相对地记载“下上”卜问,而都有相合的写法。
(20)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西周早期的召卣上刻有618611数码,可能是“节”卦的符号。
(21)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西周早期的离鼎上有五爻的卦,应是“离”卦的符号,参见《故宫青铜器》(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9),第 126页。商末周初的双甗上也有同样的符号,参见《文物》1963年第3期。另外周初的罍与卣上刻的四爻的卦,应是颐卦的符号(参见《美帝》,A785R283;《博古图录》,9册,第16-17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