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收入产值比对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的指导意义论文

论收入产值比对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的指导意义

于书美 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摘要: 建筑施工企业普遍执行建造合同,以已发生的成本占预算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进而计算确定项目的累计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工程部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出项目的累计产值来反映项目的施工进度。本文试图通过对收入产值比的分析来指导项目的生产。

关键词: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产值比;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现行建造合同的收入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来确定的,会计准则规定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有三种,由于受现实条件的限制,考虑到关键数据的可取得性和准确性因素,大部分施工企业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进而根据该完工百分比和项目预计总收入计算得出累计应确认收入。

累计应确认收入=工程项目预计总收入*完工进度

其中:完工进度=(累计已发生成本/项目预计总成本)*100%

施工项目工程部门负责统计项目的产值,施工产值是由工程部门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形象进度情况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基础,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各清单投入产出特点,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后,汇总得出累计已完成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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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产值比概念的提出

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收入产值比分成了三种不同的结果。

1.3.2 睑缘形态观察 裂隙灯显微镜下观察睑缘形态是否规整,有无睑缘充血,睑板腺开口有无阻塞或脂栓形成,内眼睑荧光染色线(Marx)线是否移位等4项内容,按照国际MGD工作小组标准[5],每项指标阳性记为1分,阴性则0分,满分为4分。

1.小于95%

B项目为四川省某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项目开工七个月,累计确认收入6295万元,累计完成产值(不含税)为11174万元,收入产值比为56%。通过调查发现,该项目劳务结算不及时,大量已发生劳务成本不能及时入账,导致成本收入确认不及时、不准确,影响财务信息质量。

2.大于等于95%且小于等于10 5%

收入产值比大于105%,说明确认的收入大于实际完成产值,且相对金额较大。此类情况应首先关注产值的统计是否准确,清单统计是否齐全,单价等要素是否正确,统计标准是否合适;其次要关注成本归集的准确性,成本是否已经实际发生,材料是否实际已经耗用,有无重复记账成本,成本统计口径与产值口径是否一致等;最后应该考虑预计毛利率是否正确,有无高估毛利的情况。

3.大于10 5%

属于比较正常的误差范围。因工程实体不同组成部位、不同清单项目的毛利率水平不均衡,产值确认的主观性较强,施工现场半成品计量标准的困难等原因,会导致收入产值比存在一定的误差区间。

由于养殖生产周期性决定,集中退养导致渔获物集中上市的销路不畅;大量网桩等养殖设施闲置、废弃,堆放处理困难等诸多问题错综复杂。

三、案例分析(见表1)

表1

C项目是山东省某新建高速公路大桥项目,项目开工11个月,累计已确认收入19141万元,累计完成产值(不含税)20826万元,收入产值比为92%。通过调查发现,该项目开工时间较早,但由于当地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工程进度一直不太理想,按照工期安排,业主和公司下达的年度指标较高,项目部为了完成节点指标任务,虚报产值1400多万元,引起收入产值比异常。

收入产值比小于95%,说明收入确认较实际产值偏小,且相对金额较大。出现此类情况,我们首先应该考虑成本反映是否准确、归集是否齐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因为成本结算或账务处理不及时,成本反映不准确等原因引起完工百分比偏低,滞后于工程实际进度;其次要考虑项目预计毛利率是否偏低,导致既定成本的情况下,收入不能完全反映工程的实际进度,引起收入确认滞后于工程产值。最后,应考虑产值的准确性,通过产值与收入、成本的明细对比,找出具体原因。

比较优化前后的运动参数曲线,速度曲线相近,优化后栽苗速度小于优化前的速度,更接近于0。加速度曲线有很大不同,相比较,优化后栽苗点处的加速度较小,不易伤苗,突变的幅度也较小,运动更稳定;但第二次突变的幅度较大,最大加速度大于优化前的加速度,可以通过改进推程段的运动规律来使机构运动更加稳定。

A项目为山东省某高速公路跨黄河新建大桥项目,累计已确认收入55646万元,完成产值(不含税)为53873万元,收入产值比为103%,虽未超过105%,但收入大于产值1773万元,金额比较大。经过详细了解,近半年来当地的砂石料和钢材单价波动比较大,项目毛利率已经近七个月未进行调整,因此要求项目对毛利率进行重新测算,发现其因为材料上涨已导致项目毛利率下降。

四、存在的问题

1.不均衡报价会使收入产值比产生异常波动。目前的建筑施工市场,有时为了投标或经营策略需要,会进行不均衡报价,即一项工程中的部分特殊清单会采用超低报价,这样就会导致整个工程的不同部位或不同施工阶段的毛利率波动较大,从而造成项目中期收入不能如实反应工程进度的情况,使收入产值比产生异常波动。

2.工程变更、索赔的不确定性对收入产值比的影响。工程变更的批复金额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按照目前建造合同准则应纳入预计总收入的范围,而变更、索赔往往都是在项目全部完工后统一审批。因此,项目中期变更、索赔金额的测算对项目收入产值比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3. 5%合理误差率的选择问题。合理误差率的选择与工程项目的体量、施工特点,企业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相关。因此不同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判断和选择合理误差率。

五、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收入产值比的分析,可以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可以用来辅助指导生产,但财务不能过度依赖收入产值比,重点在于应加强对差异的分析,查找具体原因,从而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

中图分类号: F426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2019)030-00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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