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三有限公司消防工程处 山西太原 030006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建筑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多数为人员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所以我们在建筑设计、施工、运维阶段,应当抓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源头管控,在建筑使用期间都应该加强对内部消防设施的管理,从而提高建筑的消防等级,给人们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生活、休闲环境。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现状;问题及对策
很多场所都存在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并且这种可能性还往往偏高,像:办公楼、文化娱乐场所、商场、生产厂房、车库、仓库、医院等,这些场所都具备自动消防设施。然而,在实际推广应用的过程中,一些对系统功能产生影响的关键环节,诸如: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消防产品质量和维护管理等,尚存在急需解决的问题,倘若不能妥善解决其所存在的问题,难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一旦发生火灾,必定会造成人员伤亡以及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1建筑消防设备的现状
随着群众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也逐渐受到了重视,特别是现在高层建筑的逐渐兴起,大型的商场、医院、学校都配置了相应的消防设备,主要是因为在以往的经验中多次产生火灾等事故,给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并且损失的财产也难以补救。建筑消防设备能够在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进行抢救,方便快捷,降低财产损失,但从现在来看,群众重视消防设备的程度与相关部门对消防设备的安装范围并不匹配,未能实现全面管理,再就是消防设备的安装依旧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在质量问题与便捷性方面,都有待于优化。另外,在建筑施工时安装完消防设备后,接下来的检修与保障还不够合理,老化的消防设备到处可见,已经成为了表面功夫,不能在火灾发生时真正发挥应有的功能,加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建筑消防的现状更加令人担忧。
2我国建筑所存在的主要消防防火安全隐患
2.1建筑消防设计不合理,安全通道不够通畅
由于当前阶段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阶段,大量的建筑在各个地区得到建设。但是,部分建筑、场所在设计阶段,由于设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对技术标准把握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建筑场所消防设计不合理,甚至存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严重问题,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例如,有的公共建筑,尤其是大型的商场,由于经营者过分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在设计初期,过分追求空间的利用率,从而压缩建筑消防逃生通道的设计空间,造成消防通道设计严重不足。建筑投入使用后,人流、物流集中,火灾负荷较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员无法快速疏散,引起恐慌,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2.2建筑建设装修过程中过多使用易燃性不合格材料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水平都得到了很大提高,人们对建筑空间的舒适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所以,在现在的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过程中,有的施工人员为了最大程度的节约材料成本,违规使用一些易燃材料进行建筑空间的装修,从而造成建筑空间消防危险源增多,增加建筑的消防危险系数,从而造成建筑的防火性能降低,对周围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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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建筑的消防设施存在严重缺失,从而大大增加了消防隐患
在我国一些大型的公共建筑、或者空间结构复杂的建筑,建设单位仅从经济利益出发,为了节约建设成本,往往会在建筑消防设施上做文章,从而在设计环节就对消防设施配备上进行一定的简配甚至不配,从而造成一些灭火性能较好的自动化消防设施未被采用,提高了建筑物的火灾隐患等级。
在对我国的公共建筑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仍然存在大量的建筑场所,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并未装备先进的自动化火灾预警系统以及消防灭火设备。并且还存在虽然在建设过程中装备了先进的自动化消防灭火系统,但是在建筑消防管理过程中,由于管理人员消防专业知识的欠缺,从而导致这部分先进的自动化消防防火设施不能够很好的发挥自自身的防火、灭火能力,从而导致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不足。
2.4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增加了火灾对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
对于建筑的防火而言,建筑的后期运维阶段的消防管理也至关重要,建筑物责任单位的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演练,提高管理人员的消防管理能力,从而提升建筑自身抵御火灾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对大型的公共建筑以及超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约有百分之八十的物业管理人员对建筑的消防灭火管理制度的执行上存在较大的差距。在建筑物责任单位的日常消防防火管理中,存在敷衍了事的心态,从而导致制定的建筑消防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从而导致建筑场所的消防防火管理水平低下,造成建筑消防防火隐患大,无法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督与管理对策
3.1强化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明确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强化建设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建筑消防设施。
3.2强化监管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贯彻并落实“政府领导、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始终坚持政府的统一领导,需要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分工,并承担相应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做好消防行政审批工作,与此同时确保工程建设监管工作的落实,正确处理好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检测、维护和等级管理工作。
3.3消防机构应加强监管力度
首先,为了提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可靠度和完好率,消防机构应该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存在违规设计、违规施工、生产、销售并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在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方面存在隐患而又拒绝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消防机构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消防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其次,消防监督部门应该做好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应该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要求执行工作,在监管的过程中,要拿捏好“速度”和“力度”的分寸,倘若一味追求办公速度,可能在审核的过程中有所疏漏,进行无责任盖章,从而为火灾的发生埋下隐患。最后,为更好地监管自动消防设施,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应该自觉更新自己的知识库,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3.4深化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单位的管理意识
对于在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应该加大处罚力度,此外,还应该建立健全社会维保质量信誉体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该及时将维保单位维保过的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上报给建设部门,并对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进行评价,与此同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还应该向社会公示维保质量差的企业,以此促使维保企业不断提高维保质量。
总之,我国在消防设备的管理程序上还有待进步,一些建筑企业的管理方式远远达不到国家的硬性标准,造成严重的混乱局面,对消防安全的开展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国家消防部门应该准确传达指令,加强下级各个部门的重视程度,在提升消防设备质量的同时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使火灾的发生率逐渐降低,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
参考文献:
[1]解英杰.浅析建筑消防设施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建筑知识,2016,(09).
论文作者:杜建平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4/5
标签:建筑论文; 消防设施论文; 火灾论文; 过程中论文; 消防设备论文; 单位论文; 场所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