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利益集团与青少年发展_主体性论文

网络利益集团与青少年发展_主体性论文

网络趣缘群体与青少年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青少年论文,群体论文,网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网络趣缘群体是网络上最多的群体群,它是社会群体在网络领域的一种表现形式,因而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青少年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他们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广泛的兴趣和积极的参与意识、探险意识,因而很容易因为相近的兴趣结成或参与到某一趣缘群体中,尤其在网络平台上结成或参与某一网络趣缘群体。显然,青少年置身于网络趣缘群体中必然接受来自群体的社会功能的作用,进而对青少年的发展造成这样或那样的影响。

网络趣缘群体的含义解析

何谓网络趣缘群体?简而言之,网络趣缘群体就是由不同的上网者以网络为平台,以各种相近的兴趣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并在网络上频繁互动形成网络互动关系的群体。网络趣缘群体数目庞大、种类繁多、各具特色,它们的共同的根本性特征就是以兴趣为纽带形成频繁的网络互动关系。举例而言,有以网络游戏为兴趣结成的“网络游戏团队”,再往下因对不同游戏感兴趣结成的“CS战队”、“星际战队”或某游戏的论坛等;也有因对某事物感兴趣结成的“手机族”、“跑车族”、“卡漫族”等;当然也有对人物感兴趣结成的群体,以“超女”李宇春为例,在网上有“李宇春吧”、“李宇春fans家园”、“★最爱李宇春”等趣缘群体。

兴趣具有非凡的广泛性,没有边界,因此可以说只要兴趣触及到的地方就有趣缘群体存在的可能。尤其是网络趣缘群体,它较之现实社会的群体有很大的不同,比如网络的超时空性、便捷性带来的网络趣缘群体互动的便捷与自由,是现实中群体交往所无法企及的。笔者认为,最大的不同在于网络趣缘群体突破了现实社会群体分类构架中“身份”、“地位”、“外貌”的限制,而仅仅以“兴趣”为根本条件和构架基础。这赋予了网络趣缘群体成员空前的自由度、自主性甚至是随意性,他们可以在群体中不必顾忌自己的“身份”、“地位”、“外貌”,自由地表达自己,尽情地享受群体带来的快乐,从而形成并强化了网络趣缘群体的独特魅力和吸引力。

一般来说,网络趣缘群体属于非正式网络群体,有的网络趣缘群体是初级群体性质,有的是次级群体性质。通常较大的趣缘群体为次级群体;较小的有可能形成初级群体[1]。所谓初级群体,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美国社会学家C.H.库利认为,初级群体是指具有亲密的、面对面交往与合作特征的群体。称之为初级是因为它在形成个体的社会性和思想观念等方面起着初始作用。比如说家庭、邻里和儿童游戏群伙,这些群体在人的早期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网络社会中,人际亲密的网络社会群体则可称为网络初级群体,而网络初级群体之外的都可以称为网络次级群体。在此,笔者认为,青少年的不成熟性决定他们结成或参与的网络趣缘群体都将对他们发生或多或少、或强或弱的“初始化”作用。因而我们可以把青少年所在的网络趣缘群体视作网络初级群体,并给它们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予以更多的关注。

网络趣缘群体的社会功能初探

网络趣缘群体作为一种社会群体,不管从何角度划分成何种类型,都将发挥较强的社会功能,并对其成员造成一定的影响。

1.社会化功能

社会化就是社会将一个“自然人”塑造成“社会人”的过程,也是自然人在一定社会环境中通过与他人的接触和互动,逐渐认识自我,接受社会文化、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规范,进而适应社会环境,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社会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人格形成、发展,形成自我观念;内化价值观念,传递社会文化;掌握社会技能,培养社会角色[2]。在网络趣缘群体中,成员间的接触和互动较之现实社会更加频繁,因而频繁的长时间的成员间的交往,势必引起成员对自我在网络趣缘群体中的重新认识,进行价值观念的交流和不同思想文化及信息的传递,社会技能的比较、借鉴和学习等,从而对成员的自我观念、价值观念、社会技能等造成影响甚至是改变,进而达到社会化的效果。

2.情感功能

网络趣缘群体的成员因兴趣而走到一起,结成群体,显然他们之间有着很多的共同语言和良好的沟通基础,具有良好的情感交流的条件。而且群体的维系,在具备兴趣纽带的前提下还需要成员的情感投入,诚如埃瑟·戴森在《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一书中提到的,“社区不是被动的,社区成员需要投入以保证其存在……放进去的越多,得到的回报也越多”,可以说,在趣缘群体中情感放进去越多,得到的情感回报也越多。因此,网络趣缘群体在网络社会中成为了情感交流的重要平台,尤其在竞争激烈、生活节奏飞快、现实人际情感交流不足的情况下,网络趣缘群体可以提供现实社会组织所无法提供的情感满足,从而凸显出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如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及社会功能的完善等。

3.教育功能

互补原则是网络社会群体成员关系的重要原则。所谓“互补性”,是指群体成员在性别、年龄、性格、气质和能力等方面恰到好处地相互补偿,形成明显的互补关系。“互补”并不是先验地存在于网络趣缘群体中,而是通过成员的相互交流实现的,具体来说,是通过相互教育来实现取长补短的互补效应。比如群体中能力强的成员与拥有信息量大的成员实现互补,就可以使能力弱者提高能力,使信息少者增加信息量,从而实现相互教育、共同提高。教育功能在年长的成员与年幼的成员之间的互动中表现得尤其突出。

当然,除上述功能外,网络趣缘群体还具有社会群体的其他功能,如组织功能、宣传功能等等,在本文中不一一列举。

网络趣缘群体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

如前所述,数量极其庞大的网络趣缘群体具有社会化功能、情感功能、教育功能等社会功能,而且青少年结成或参与的网络趣缘群体大部分带有初级群体的性质和作用,因此,探讨网络趣缘群体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是个极其富有现实意义的课题。众所周知,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同理,网络趣缘群体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有正反两面。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青少年的全面发展。网络趣缘群体是对趣缘关系的一种表达,趣缘关系属于人际关系的一种,是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认为,“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3]”人的丰富性、全面性取决于社会关系的丰富性、全面性。只有当社会关系发展达到了某种丰富性即全面性,人才能在全面的社会关系中进行全面的活动,并通过全面的活动亦即通过人们之间普遍的相互交往而获得全面的发展,达到自身的全面性[4]。趣缘关系是人际关系的新发展,而网络趣缘关系又是趣缘关系在网络领域的发展,因此,青少年在网络趣缘群体中进行活动,是他们社会关系丰富性的表现,是对新的社会关系占有的表现,有利于他们自身的全面发展。

2.有利用青少年个性的发展和创造力的培养。个性与创造性具有直接互动的关系。个性特点鲜明、突出的人,一般富有创造性,而个性平淡、一般化的人则缺乏创造性。个性与创造性的这种内在联系性,实际上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智能发掘的关系。培养个性特点,能够激发创造性,增强创造性,并能促进个性特点的进一步发展[5]。网络趣缘群体中,成员间的平等关系、自由的氛围、规约的模糊,有利于青少年个性的保护、培养和发展,为创造性奠定基础。同时,网络趣缘群体是相似兴趣者的联盟,他们在其中围绕共同的兴趣进行交流、碰撞,有利于灵感的激发和创造力的开发及培养。

3.有利于青少年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团队精神的养成。网络趣缘组织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组织,具有自发性、松散性、弱规约性等特征,它主要依靠兴趣和情感来维系。因而,群体成员可以自由地参与到群体的各种活动中,并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看法,自由地表达自己的声音,从而吸引青少年形式上并事实上参与到群体的活动中去,提升他们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意识,并在群体的集体活动中为群体目标的实现同群体其他成员协作互动,达到培养团队精神的效果。

(二)消极影响

1.冲击现实关系,滋生网络问题。网络趣缘群体对网络趣缘关系的实现,是在虚拟空间中完成的,较之现实社会关系而言,网络趣缘群体的存在和活动都具有虚拟性。青少年在虚拟空间中进行活动,直接带来的是对现实活动的冲击。起初这种冲击表现为比较,比较虚拟活动与现实活动哪个更好;进而进行选择,选择的结果往往是重一方而轻另一方。每个人都喜欢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更何况是“贪玩”的青少年,因此他们很自然地会在选择中将砝码加在网络趣缘群体的一方。而且,他们在网络中寻找兴趣伙伴,愉悦自身,显然要比在父母监督之下规约重重的现实生活中要来得方便、自由。因此可以推断,一般情况下,参与网络趣缘群体的青少年更亲近虚拟而疏离现实,而在时间和精力既定的情况下,这必然导致对青少年现实社会关系的冲击,比如影响学习、厌倦父母的管教、疏远现实生活中的朋友等等。亲近虚拟则容易将青少年引向另一个极端,即滋生各种网络问题,如“网络成瘾”、“网络人”倾向、“网络沉迷”等。

2.危害青少年社会化。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外界环境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其中包括网络的影响。在网络趣缘群体中,成员间的关系、交流的信息、活动的方式、形成的评价等都将对青少年的社会化造成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其中负面的影响即危害表现在:

其一,网络人际关系具有虚拟性、不真实性,而且人际活动的行为和结果甚至是互相间的评价、认同都具有虚假性,因而,青少年在网络人际关系中很难准确地认识自我,也不利于健全人格的形成。

其二,网络社会很难形成现实社会那样强烈的社会规范,进而形成对现实规范的无意识甚至是无视,“对于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说,如果他们的社会化过程主要依赖网络而完成,那么危险是显然的:他们可能会把网络影响的消极部分,如随意、任意、放纵、撒谎、不负责任、不守规矩等习惯,也运用到现实社会中。长时间地接触网络,那么,他们的社会规范观念会出现新的内容,其中有些是我们目前很难预料得到的。[6]”

3.使青少年的主体性面临困境。判断一个人是否有主体性和主体性强弱的重要标准,是看个体能否理性地把握自己及把握的程度如何,而个体把握自我的干扰主要来自于内在自我、他人和实现与他人交往的介体。就网络趣缘群体对青少年主体性的影响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主体性为“中介”所俘虏,甚至滑向异化的极端。前文中提到,网络趣缘群体赋予其成员高度的自由,这有利于成员主体性的增强。但是,这种主体性是寄托在网络趣缘群体这一“中介”之上的,这种主体性越强,就表明主体对“中介”依赖的程度越高,甚至达到离开“中介”主体就无法活动的程度,即由主体利用“中介”变成了“中介”控制主体,也就是主体异化。这对主体本来就不成熟的青少年而言,他们的主体性更容易陷入为“中介”所俘虏甚至异化的困境。

其二,主体与他者交往的非理性,使主体性发生扭曲。网络趣缘群体是青少年交往的重要平台,期间青少年必然要面临种种人际关系的处理,即主体与他者交往关系的处理。当今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而且他们的主体性处于“自我的主体性[7]”的阶段,因而在交往过程中很容易表现得“自我”、“任性”、“目中无人”,即无视他者的存在、无视交往秩序的作用,表现出交往的唯我状态、非理性状态。在这种状态下,青少年的主体性是非理性的,是主体性的扭曲。

其三,青少年的自我认同危机。青少年在网络趣缘群体中,由于人际和交往的虚拟性,常常使他们难以准确认识自我,难以形成自我认同,进而无法自我接纳,甚至形成人格的分离。具体表现为“自我虚拟人格与现实人格的分离、自我和社会关系的分离、自我与人的本质的分离。[8]”

标签:;  ;  ;  ;  ;  ;  

网络利益集团与青少年发展_主体性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