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办学的多元化_民办高校论文

论高等教育办学的多元化_民办高校论文

试论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等教育论文,试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多元化:高等教育办学的现状

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是指举办高等教育的主体不是惟一的,可以是国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境外机构、个人等。这些办学主体隶属于不同的所有制关系。中国有源远流长的民办教育传统,但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原来国立、公立、私立多元并存的学校体制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公立学校一统天下。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完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以及人们教育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国家包办教育的局面逐渐被打破,出现了各级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目前,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国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多元化的高等教育办学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无论从哪方面说,我国公办高等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中都占主导地位,各种形式的民办高校相对公办高等学校数量少,层次低,规模小,力量弱。而且在这些高等教育机构中,90%是非学历的技术类教育,进行本科学历教育的很少,而且办学规模不大,在校生2000人以下的占多数,部分学校综合实力较弱,办学条件较差,教师队伍不强。同时,民办高等教育地区间、学校间发展很不平衡。浙江省、陕西西安、北京等地区民办高校发展较快,其他地区民办高校发展较慢[1]。

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多样。有关部门介绍,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主要有6种形式:普通民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职业资格考试、与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民办高等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近年呈现快速发展的势头。可以预料,民办高等教育在未来几年中将有更快的发展。

二、多元化:高等教育办学的现实选择

(一)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有利于满足人们对高等教育的不断需求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急剧膨胀,广大青年渴望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日益强烈。很多家长都希望孩子能接受高等教育,对子女教育的投资已成为很多家庭的首选。现有的公办高等学校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满足社会需求已刻不容缓。实行高等教育多元化办学,吸引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办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新格局,不失为一个重要的改革思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均可大胆试验。”

(二)多元化的经济格局使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成为必然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所有制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多元化经济格局已经形成。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仅在经济领域引发了一场伟大的变革,更重要的是它促进了社会各界思想的进一步解放,促进了社会各个领域改革思路的进一步开拓,带来了整个社会领域的一系列变革。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受其影响。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从来没有哪个国家是由政府一家办学的,即便是号称福利国家的发达国家也不例外。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必然导致办学主体的多样化,这是一个已被实践验证的规律。

(三)从教育经费筹集的角度讲,多元化办学也有其必要性

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教育经费都非常短缺,而且高等教育经费占全部教育经费的比例很不合理,世界其他国家把绝大部分教育经费都用到了基础教育上。我国中央政府的政策非常明确,以后再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不可能给高等教育更多的投入,高等教育要大发展,只有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走多元化办学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拓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多元化的办学格局,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另外,在财政渠道之外开辟新的教育经费来源具有现实的可能性。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全国人民得到的最大实惠就是生活水平的大提高,实际收入大大增加。调查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居民私人储蓄存款额已达到6万多亿元。经济收入的提高及基本生活消费满足后的结余增加,使人民对文化教育消费的追求成为可能[2]。

(四)高等教育多元化,是探索公立高校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

占高等教育绝大部分的公立高校的改革在取得相当大的成绩之后,进入了一个“高原状态”,表现为很多方面的改革难以深入。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运行模式给学校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弊端,如封闭办学、经费短缺、缺乏活力、缺乏个性、过于集中、千校一面等,都阻碍了学校的正常发展。改革现有的公立高校,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灵活的办学体制和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质量,意义深远。多元化的办学格局的出现,加剧了公立高校与民办高校之间的竞争,促使公立高校在其办学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因此,高等教育多元化对公立高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三、高等教育办学多元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

多元化办学是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现象,虽然多元化办学已成既定事实,但仍有一些人对此存有疑虑,甚至有的持反对态度。现在,民办高校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还很低,政府和社会还不能平等看待“公”、“民”两类高校。有些民办高校尽量给自己贴上姓“公”的标签。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民办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学校产权的归属、学校管理模式的探索、校长管理行为的选择、学校财务账目的监督等一系列问题。

(二)管理体制问题

多元化办学过程中管理是个关键问题,管理包括政府对高校的管理和高校内部管理两方面,其中更重要的是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管理。有些地区对民办高校的数量缺乏宏观管理,加剧了高校之间的无序竞争,这种竞争主要表现在生源的竞争上。为了争夺生源,各高校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给社会造成了很坏影响。有些民办高校质量上没有严格把关。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校仍然按以前公办高校的方式进行管理,从头到脚无所不管,除了收费与以前不同外,其他跟公办高校完全一样。有的教育行政部门则对民办高校撒手不管任其发展,导致学校无人监督。个别民办高校校长权力无限膨胀,无所限制,甚至将公开考核、定级定薪变为发红包的个人行为,一副老板派头;同时,有可能使一些业务上有水平,而为人处事正直的教师受到排挤,甚至无辜被辞退,最终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出现了一管就死,不管就乱的情况[3]。

学校内部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如资金使用问题、领导机构设置问题等,同时,教师的问题也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由于法制不健全等种种原因,一些民办高校教师的医疗保险、养老等问题得不到保证,不少人纷纷跳槽或人在曹营心在汉,工作不安心,致使教师结构不合理,兼职教师、老教师或退休教师居多。教师队伍不稳定,有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时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把这类学校当成歇脚之处或跳板。由于教师的流动机制没有形成,有些教师愿意到这类学校工作,但是原单位不放,给教师队伍建设带来了难题。

(三)办学经费问题

办学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资金问题也关系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公办高校的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和学费支撑,经费基本不存在问题。民办高校的教育经费基本靠学校自筹,政府很少或根本不拨款。学费是民办高校的主要经费来源,其收取的学费一般都较高,而民办高校的社会声誉一般不如公办高校,生源较差,很多学生是由于分数低没有办法才上民办高校。因此,大多数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紧张,有的甚至处于倒闭的边缘。收费过高,家长有意见,社会也有不良反映。收费偏低,就不能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民办高校经费上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上存在问题。有些学校的经费管理混乱,缺乏监督。

四、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长期以来,大家在凡事必分姓“资”姓“社”的走钢丝过程中小心翼翼,多元化办学实际上是为探索者提供了一种探索空间。发展教育,不应当在公立与私立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而应该在确认公立教育为主体的前提下,承认私立教育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然性。事实证明,多元化办学符合我国国情,也是可行的。那些拿个别民办高校失败例子以及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来否定多元化办学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站不住脚的。

多元化办学是新事物,应该允许有个探索的过程,在改革过程中出现问题是正常的,关键是要找出问题的原因。那种一取得成绩就乐不可支、忘乎所以,一遇到挫折就垂头丧气、悲观失望的态度是不可取的。任何以教育创新、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的教育改革,无论是属“公”还是属“民”,我们都应鼓励和支持。在多元化办学过程中,不管学校性质如何,只要有助于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有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教育的需求,我们对其就应该鼓励、支持。理论界可以继续探讨、争论,实践中要认准方向,大胆探索。

(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高校内部管理体制

转变政府职能是整个教育体制改革所要求的。政府要切实转变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来管理学校的做法,要综合运用立法、资助、监督评估、信息服务等手段管理高等院校。改变教育法规建设落后于教育发展的局面,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有关民办高校方面的法规政策,通过立法,鼓励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出资办学,保证举办者、学校教职工合法权益,使对民办高校的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政府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监督和评估,要保证民办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在多元化办学体制下,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估应该是多元的,不应用统一标准来衡量、评价不同类型、层次的高等学校[4]。为鼓励民办高校探索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政府应向其及时提供教育政策法规、实践操作、理论热点以及世界各个地区办学体制方面的信息等。

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也要改革高校内部管理体制。首先,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快由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积极推进以教师职务聘任制和分配制度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转变学校行政部门和后勤部门的职能,完善学校行政部门和后勤部门的服务机制,加强培训,提高行政人员和后勤人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在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真正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其次,要实行目标管理。校长不应把时间过多地花在处理一些具体事务上,不必事必躬亲,而应懂得分工和授权,充分释放层级管理能量。要使每位教职工都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再次,提倡科学化、民主化管理。学校管理应该建立在拥有一套科学的、规范的管理章程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基础之上,应该提倡一种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学校管理者要善于博采众长,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一切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并不断完善适合本校特点的一套管理制度。学校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应该是人人管理,而不是人管理人。

(三)政府应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收费的管理、监督

目前我国教育经费非常紧张,政府对民办高校很少或根本没有资助,使很多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处于尴尬境地。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然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政府就应该通过各种方式给予资助,如在办学初期无偿提供土地,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等。同时,要加强对收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学校的收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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