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国有化与非国有化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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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4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80(2001)09-0010-06

一、国有化

(一)西方国有化理论

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化(nationalization)是指资本主义国家将某些私人企业或私人部门转归国家所有。这是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形成的一个重要途径。早在19世纪后期,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就曾在一定范围内实行过国有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化有了重要发展。

现代西方经济学把国有化看作是矫正市场失灵的一种手段。按照现代西方经济理论,市场失灵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矫正市场失灵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国有化,由政府来配置资源。斯蒂格利茨说:“面对市场失灵,政府可以干脆由自己负起责任来。例如,如果政府认为,在提供医疗保健方面存在市场失灵,它可以对医疗部门实行国有化,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所做的那样。如果政府认为,在空运和铁路行业中存在市场失灵,它可以对这些行业实行国有化,或者,对这些行业中令人不满的部分实行国有化,由政府来经营。”(注:J.E.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49页。)

关于实行国有化的理由,西方经济学家的说法和推行国有化的政党的说法往往有很大的区别。

西方经济学家的说法通常是:自然垄断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自然垄断的存在导致市场配置资源的低效率。为了增进资源配置效率,政府可以考虑将自然垄断行业实行国有化。例如,政府可以考虑将电力公司、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实行国有化。

与西方经济学家的通常说法不同,西方左翼政党理论家和经济学家主张私有企业和私人部门国有化。他们认为,私有企业和私人部门在资源配置方面缺乏效率,私有企业和私人部门国有化可以增进效率。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欧洲社会主义运动发生分裂后,英国工党、法国社会党等仍然标榜社会主义,表示没有放弃工业国有化主张。例如,英国工党领袖C.R.艾德礼在1935年出版的《走向社会主义的意志和道路》一书中说:“工党的政府不仅要把为少数人赚取利润的工业转变成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工业,而且要用征税方法来降低较富裕的阶级的购买力,并且通过增加工资和建立社会事业,来扩大群众的购买力。”(注:C.R.艾德礼:《走向社会主义的意志和道路》,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26页。)在1937年出版的《工党的展望》一书中论述社会主义目标时,艾德礼在《公有制》的标题下写道:“土地将归社会所有,而不为私人所有,……所有较大的工业将由社会所有和管理,但是许多留给个人经营的较小的企业可以适宜地存在一个长时期。”(注:C.R.艾德礼:《工党的展望》,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83页。)

(二)西方国家国有化的历史背景

西方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推行国有化政策,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一些西方政治家和学者一方面看到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陷入极其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另一方面看到社会主义苏联经济欣欣向荣。他们意识到,不管理论上怎么说,西方国家的私有经济确实出了大问题,而苏联的国有经济确实显示出了巨大的生命力。但是,这些西方政治家和学者决不会主张用社会主义公有制来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而是希望在保存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对私有经济实行国有化,使重要的部门从私有经济改变为国有经济,通过这个途径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些西方政治家和学者看到苏联军队打败了法西斯军队,赢得了战争的胜利。他们意识到,军事仗的背后打的是经济仗。苏联强大的国有经济是取得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的重要经济保证。他们认为,西方国家也应该有强大的国有经济。

资本主义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有化就是在上述历史背景下展开的。

(三)西方国家国有化的途径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西方国家通过多种途径把一部分私有企业收归国有,掀起了国有化高潮。

依据西方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政府成为这些企业的所有者,享有重大决策权、收益权、经理人员任免权等权利。政府设立部、局等机构管理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经理人员是受政府委托的代理人。

国有化途径主要有:一、对在战争期间同敌人合作的私人资本家的企业实行无偿没收的政策,把这些私人企业改变成为国有企业;二、国家通过赎买政策,向一部分私人资本家支付高额赎金,把这些私人企业改变成为国有企业;三、国家实行参股政策,向一些私人企业参股,把私人企业改造成为国私混合所有的合营企业。

(四)西方国家国有化案例

1.奥地利。奥地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摆脱了德国法西斯统治,重新建立共和国。奥地利人民党和社会民主党联合执政。战后初期,奥地利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推行国有化。一方面,将战犯、通敌分子的企业和法西斯德国在奥地利的企业收归国有;另一方面,通过赎买或补偿政策将重要行业的私人企业国有化。到1978年,国有企业在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钢铁、汽车、铁路、航空、邮政、电信等行业中的比重全都高达100%。私人企业主要存在于农业、食品加工、林业、造纸、纺织和服装、饮料、批发和零售商业。在所有西方国家中,奥地利是国有化程度最高的国家。

2.英国。英国战后的国有化是西方国家国有化的一个典型。在1945年的大选中,保守党大败于工党。1945~1951年艾德礼工党政府执政期间,英国掀起了第一次国有化高潮。艾德礼政府对英国大工业,包括钢铁、煤炭、铁路、航空、电信和英格兰银行,实行国有化。1974~76年威尔逊工党政府执政期间,英国又掀起了第二次国有化高潮。两次国有化高潮使国有工业在英国重要工业部门中的比重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据英国《经济学家》1978年12月30日一期的统计数字,国有经济在英国重要工业和交通部门中的比重是:石油25%,汽车50%,钢铁75%,航空75%,煤炭100%,电力100%,天然气100%,造船100%,铁路100%,邮政100%,电信100%。

3.法国。法国战后的国有化也具有典型意义。法国全国抗敌委员会的纲领规定:“大型国有化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注:弗朗索瓦·卡龙:《现代法国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63页。)1944~1946年戴高乐临时政府通过没收或赎买政策,将能源、银行、保险等行业的一些大型私人企业收归国有。1946年宪法宣布:“所有一切已经具有和将要具有为全民服务或事实上具有和将要具有垄断性质的财富和企业必须全部成为全社会的财产。”(注:弗朗索瓦·卡龙:《现代法国经济史》,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63页。)1946年底,法国国有企业在能源领域的比重高达90%,在金融领域的比重接近50%。1981年5月,密特朗击败了在职的法国总统德斯坦,成为法国第一任社会党人总统。同年6月,社会党又在议会选举中取得了绝对优势。密特朗上台后,立即着手推行大规模的国有化,在法国掀起了国有化高潮。密特朗政府1982年2月11日颁布《国有化法令》,决定在工业、金融等领域对大型私人企业实行国有化。在工业领域中,国家通过购买代表公司私人资本的全部股票所有权,使包括电力、汽车制造、天然气、铁路、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工业、化工、军工、原子能等在内的大型私人工业公司国有化。在银行业,凡在国家信贷委员会注册的拥有10亿法郎以上活期存款、现金证券投资或短期投资的私人银行都收归国有。金融公司也参照工业公司的做法实行国有化。除此之外,国家通过参股、债转股等办法,对本国一些大型私人公司实行绝对控股,还通过购买部分股权的办法对包括美国、联邦德国在内的外国设在法国的一些公司进行控制。这次大规模的国有化大大提高了国有经济在法国经济中的比重。据统计,到1982年,政府控制的家用和办公用电子工业、基础化工、有色金属工业、军火工业、航空工业、公用事业的比重分别为44%、54%、63%、75%、84%、100%。国有工业企业营业额在法国工业企业营业总额中的比重达到40%,国家控制的银行数在注册银行总数中的比重达到90%,存款额在全国银行存款总额中也达到90%。

4.意大利。意大利战后的私人企业国有化有自己的特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意大利法西斯政权接管了大批私人企业和重要的投资银行。战后,意大利政府除了接管前政府的国有企业之外,还将铁路、航空、天然气、电信和邮政全部收归国有。在其他行业,意大利政府则主要通过参与制向私人公司参股,以扩大国有经济成分。1956年,意大利政府成立国家参与部,负责管理国私混合所有的股份公司中的国有股,决定国家控股公司的经营方向,任免国家控股公司的领导人。国家参与部常务委员会由总理和各有关部长组成,决定国家控股公司的重大问题。政府经济计划委员会和产业政策委员会配合参与部管理国家参与制企业。意大利国家参与制的特点是,几家大型国家控股公司各自控制一批二级控股公司,每个二级控股公司又各自控制一批企业,形成一个层层控制的系统。伊利集团和埃尼集团是意大利国家参与制的两个典型的巨型控股公司。伊利集团控制的有银行、钢铁、机械、造船、基础设施工程、电子、电信、宇航、军工、运输、食品、超级市场等部门的企业。据统计,在50年代,意大利国有企业大约控制了全国20%的机械产品,40%的发电量,50%的钢产量,75%的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品,100%的天然气和煤炭。1962年,意大利政府通过高价赎买政策,将私人电力公司国有化。到70年代,意大利的煤气、铁路、航空、邮政、电信等全部都是国有经济,钢铁、造船和金融业大部分是国有经济。国有大公司通过参股控制许多公司,进一步扩大了国有经济的力量。

除上述国家之外,不同程度地实行国有化的还有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瑞典、加拿大、联邦德国、日本等国家。美国很少实行国有化,但也把私营铁路公司收归国有,在1976年成立了美国国营统一铁路公司。美国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主要是用国家预算建立的。

(五)西方国家国有化的实际原因和理论原因不一致

西方国家实行国有化的原因在实践上和在理论上是不一样的。

在实践上,除了由于政治上的原因没收敌产之外,往往是政府通过高价赎买或提供补偿的政策,将亏损严重、技术落后、濒临破产的私人垄断企业转变为国家所有。这是垄断资本掠夺国库的重要手段。此外,为了控制资源消耗率,对资源消耗型的私人企业也广泛地实行了国有化。

在理论上,一方面,工党、社会党、社会民主党等西方国家左翼政党的领导人和理论家总是以社会主义相标榜,把资本主义国有化说成是“社会主义”。例如,英国工党领袖艾德礼在《工党的展望》中就把“公有制”列入工党的“社会主义目标”。(注:C.R.艾德礼:《工党的展望》,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83页。)法国社会党1971年纲领规定:“我们坚决而明确地接受生产资料社会化,否则我们就不是社会主义者。”另一方面,这些政党的理论家、特别是经济学家则往往从效率和公平的原则来论证国有化,认为国有经济比私有经济有效率,也比私有经济公平;再就是从反垄断的原则来论证国有化,认为国有化是防止私人垄断的最好办法。英国工党的经济学家、前工党政府的经济大臣和财政大臣H.盖茨克尔在《社会主义与国有化》一书中对国有化的理论说明有一定的代表性。关于效率,他说:“效率是赞成国有化的论证的核心。”关于公平,他说:社会主义的第一个目标是“求社会平等”。他批评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分配不公平,说:“今天私有财产的分配还很不公平——人口中的百分之三左右占有财产的三分之二。”为了公平,实现“公有财产的高比率”是重要措施之一。关于反垄断,他说:“为了维护公众使其不受私人垄断权的侵害,把企业收归公有是必要的。”总之,“国有化是能达到更高生产力和更大效益以及防止垄断的最好的或唯一的方法。”(注:H.盖茨克尔:《社会主义与国有化》,商务印书馆,1962年,第28、3、44、48、25页。)

(六)西方国家国有化值得注意之点

西方国家战后的国有化有几点很值得注意。

第一,按照西方经济学的市场失灵理论,国有化只是矫正市场失灵的一项措施。然而,许多实行国有化的西方国家政府都大大突破了西方经济学的这个框框,不是只把国有化当作矫正市场失灵的一项措施,而是把国有化同他们所说的“社会主义”联系在一起,认为国有化是他们的“社会主义目标”,并说不实行国有化就不是社会主义者。

第二,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国有企业的活动范围应限于基础设施等所谓自然垄断领域,而不应进入竞争性领域。然而,许多实行国有化的西方国家的政府都大大突破了西方经济学的这个框框,不仅在自然垄断和垄断领域推行国有化,而且在重要的竞争性领域推行国有化。一位研究国有化的西方学者说:“这样就有了一系列国有企业,从一个极端的高度垄断和高度管理的供水系统,到另一个极端的高度竞争的意大利国有机械公司或法国银行。”这位学者还说:“国有‘自然垄断’和国有‘竞争性企业’的区别,在许多方面是虚假的。”(注:M.V.波斯纳:《国有化》,《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3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638页。)越来越广泛的竞争使原先的垄断企业也变成竞争性企业。例如,铁路运输曾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然而,现在铁路运输普遍地直接同汽车运输、航空运输相竞争。电力公司和煤气公司也曾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然而,现在在许多国家,不仅电力公司和煤气公司之间在供热市场相互竞争,而且电力公司和煤气公司还同石油公司在供热市场展开激烈的竞争。

第三,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国有化的目的只在于增进效率。然而,西方国有化理论家也大大突破了西方经济学的这个框框,认为国有化有助于消除不公平,实现平等。这就是说,国有化既有利于增进效率,又有利于促进公平。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正当英国保守党撒切尔政府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大力推行私有化时,正当西方私有化思潮广为传播的时候,具有反潮流精神的法国社会党密特朗政府逆对私有化浪潮,大力推行国有化,进一步掀起了国有化浪潮。

二、非国有化、私有化、民营化

(一)西方国家私有化的历史背景

西方国家在国有化问题上一直存在尖锐的意见分歧。左翼政党及其理论家一般都主张国有化,右翼政党及其理论家一般都反对国有化。战后,由于国有化理论已经成为国有化实践,所以在国有化问题上的意见分歧更为尖锐。

战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开始时运行良好。战后的第一个十年被认为是国有企业运行最佳时期。在许多西欧国家,以国有企业为基础的公共部门成为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力量。一些西欧国家的公共部门在就业、产量、资本投资方面的比重最高时达到25%。第二个十年运行欠佳,引起很大争议。消费者抱怨大型国有企业在规模、权力、趋势、对顾客态度等方面同私营大公司并没有什么两样。国有企业的工会批评国有企业只是国家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和右翼政党的政治家则攻击国有企业,说国有企业壮大了工会力量,形成了国有企业和工会的双边垄断,侵犯了消费者和公众的利益。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西方的社会舆论反对私人部门大企业的过度集中,要求私人部门的大企业分散化。右翼政党利用这一舆论,乘机要求公共部门的国有企业非国有化或私有化。这就在西方国家掀起了私有化浪潮。

(二)非国有化(denationalization)和私有化(privatization)的含义

“非国有化”和“私有化”在西方国家有确定的内容。这两个词的含义相同,都是指将已经国有化的企业恢复为私人所有的企业。开始时非国有化一词用的较多,后来则广泛使用私有化一词。

现在,西方国家出版的词典一般都已经收入“非国有化”和“私有化”两个词,而且在释文中明确指出这两个词的词义相同。例如,在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Fourth edition)(《牛津高级现代英语词典》第四版)中“非国有化(denationlization,denationalisation)”一词的释文是:“通常用出售股权的办法将已经国有化的部门恢复为私人所有,即私有化。”该词典中“私有化(privatization,privatisation)”一词的释文是:“将某物从国家所有转为私人所有,即非国有化。”

西方国家现在有大量的研究私有化的论著,对私有化下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其中较为广泛使用的有以下两种定义。

定义1. 私有化是指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和收益权从公共部门到私人部门的转移。属于定义1的有代表性的说法是:“我们认为,分析性的正确的私有化定义包括所有权和(或)生产性资产及其配置和定价的控制权以及由其产生的剩余利润流量的收益权从公共部门到私人部门的转移。”(注:Adam,C.Cavendish,W.and Mistry,P.S.1992.Adjusting Privatization.London:James Currey.p.6.)

定义2. 私有化是指将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并将50%以上的股权出售给私人部门。属于定义2的有代表性的说法是:“‘私有化’通常用来指依照公司法组建公司,该公司至少将50%的股票卖给私人持股者。”(注:Johnson.C.(ed) 1988.Privatization and Ownership.London:Pinter Publishers.P.11)

按照定义1,如果将国有企业出售给私人,实现了企业所有权、控制权、收益权从国家手中到私人手中的转移,那就是私有化。按照西方学者的解释,国有企业出售全部资产是私有化,出售部分资产也是私有化。较为标准的说法是:“私有化的相对标准的定义,主要包含出售资产,其中包括出售部分资产。”(注:Adam,C.Cavendish,W.and Mistry,P.S.1992.Ajusting Privatization.London:James Currey.P.227.)

按照定义2,如果将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并将50%以上的股权出售给私人(包括外国人),那就是私有化。如果出售的股权低于50%,比方说出售的股权为5%,30%,或49%,这在西方国家被称为部分私有化。

(三)民营化的含义

欧洲国家的国有企业私有化很快影响到日本。“国有企业私有化”在日语中被迻译为“公营企业民营化”。现在,很多日语经济词典对日语中的“民营化”用西语作了解释。

例如,在日本岩波书店1992年出版的《经济词典》(第三版)中,日语“民营化”一词分别用英语、德语、法语作了解释。日语“民营化”,对应英语的privatization(私有化),对应德语的privatisierung(私有化),对应法语的denationalisation(非国有化)。(注:大阪市立大学经济研究所编:《经济辞典(第三版)》,岩波书店,1992年,第1256页。)

例如,在日本东洋经济新报社1993年出版的《经济协力用语辞典》中,日语“民营化”一词用英语作了解释:privatization of public enterprise(公有企业私有化)。(注:海外经济协力开发援助研究会编:《经济协力用语辞典》,东洋经济新报社,1997年,第180页。)

例如,在日本有斐阁1998年出版的《经济词典》(第三版)中,日语的“民营化”一词用英语译为privatization(私有化)。(注:金森久雄、荒宪治郎、森口亲司编:《经济辞典(第三版)》,有斐阁,1998年,第1159页。)

由上述可见,日语的“民营化”与西语的“私有化”和“非国有化”是同义语。

(四)西方国家私有化案例

1.英国。英国保守党维护现行制度,相信私人企业制度,反对工党政府的国有化,竭力主张并积极推行非国有化即私有化。因此,工党和保守党之间经常发生国有化和非国有化之争,即国有化和私有化之争。

20世纪50年代,工党内部也在国有化问题上发生分歧,分裂为两派:一派要求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坚持国有化,这一派被称为“比万派”(比万是矿工之子,工党左派领袖);另一派要求不再主张国有化,这一派被称为“修正主义派”。

1951年以后,重新执政的保守党政府提出并着手在钢铁工业实行非国有化即私有化。

保守党的非国有化即私有化政策遭到工党的反对。1960年10月的工党年会决定将钢铁工业的再国有化作为下届大选的竞选纲领的一项重要内容。所谓再国有化,是指将已经被非国有化即被私有化的原国有企业重新收归国有。1964年大选,工党获胜,威尔逊政府实行钢铁工业等再国有化。可是,保守党执政时,又实行非国有化即私有化。工党在1974年大选中提出再国有化的竞选纲领,大败保守党。但是,工党威尔逊政府在1974~1976年用高价赎买的办法实行再国有化,引起选民的不满。

保守党在1974年大选中失败后,撒切尔于次年被选为保守党领袖。1979年5月,保守党在大选中获胜,撒切尔出任首相。撒切尔政府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大规模推行私有化。撒切尔在出任首相的当年10月,就首先选择英国石油公司作为私有化的对象,这是一个有子公司和联号达650家的大型石油化工公司。撒切尔政府最初只将该公司5%的股权出售给私人。这是英国大规模私有化开始的标志。按照西方私有化的分类,这属于部分私有化。后来,该公司股权出售给私人的比例逐步增大,英国政府和英格兰银行持股比例下降到51%。继英国石油公司之后,撒切尔政府还向私人出售了多家国有企业的股权。其中,1984年秋,英国电信公司50.2%的股权被卖给私人。按照西方私有化的分类,这就不再是部分私有化,而是属于私有化。

从1979年到1988年,英国国有经济已有40%实行了私有化,国有经济在GNP中的比重从11.1%下降到6.5%。大型国有企业被私有化的有英国钢铁公司、英国天然气公司、罗尔斯—罗伊斯公司、英国航空公司、希思罗机场以及一批大型军工企业。

面对保守党的大规模私有化,工党在1997年竞选中提出停止私有化的政策主张,并允诺对在私有化过程中暴富起来的人征收重税,以补偿在私有化过程中蒙受损失的人,特别是青年人。停止私有化的新提法为连续在野18年的工党重新上台赢得了不少选票。

英国右翼政党的私有化主张和实践在西方产生了巨大影响,私有化浪潮很快波及许多西方国家。

2.法国。法国右翼政党在1986年议会大选中获胜,希拉克政府实行经济自由主义政策,大力推行私有化。从1986年11月到1988年3月,将一批经营良好的国有银行和国有工业公司私有化。法国国有企业私有化常常被叫做“资本开放”。例如,1997年法国电信公司私有化就被叫做“法国电信公司向私人资本开放”。该公司私有化的方式是,向机构投资者、私人、本单位职工以及一些合作单位出售股票。法国政府将法国电信公司总资本的22.5%进入股市。

1988年3月,希拉克政府下台。密特朗在1988年大选中再次当选总统,新的左翼政府上台,宣布停止私有化。

3.意大利。意大利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也推行私有化。如前所说,意大利国有化有自己的特点。除了完全的国有企业之外,主要是通过国家参与制达到国家控制企业的目的。这一阶段的意大利私有化主要不是在完全的国有企业中进行,而是在实行层层控制的参与系统中进行。几家大型控股公司实行私有化的办法主要是出售国有股:或者将所持的股份公司的国有股全部卖掉,或者卖掉一部分国有股。购买国有股的是私人企业和公众。意大利实行部分私有化的较多,完全私有化的较少。每次私有化行动都要经过辩论才能作出抉择。

进入90年代以来,意大利的私有化进入新的阶段。1992年6月,意大利政府开始将国有企业改组成股份公司,所有权归国库部。1993年9月,政府授权国库部经营所有权归国库部的股份公司的股票。这标志着意大利国有企业私有化计划正式开始实施。同年10月,政府成立私有化委员会,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出售股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或是按股票市场的最高价公开出售股票,或是公开拍卖。伊米银行、伊纳保险公司、圣保罗银行、意大利电信公司等采取的是前一种方式,那不勒斯银行、塞阿特出版公司等采取的是后一种方式。

除上述国家外,不同程度地推行私有化的还有奥地利、联邦德国、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瑞典、加拿大、日本、美国等国家。

(五)私有化的实际原因和理论原因不一致

西方国家推行私有化的原因,就像推行国有化的原因一样,在实践上和理论上是不一样的。

在实践上,西方国家往往把经过整顿和治理之后变成有利可图的国有企业重新改变成私人企业,让私人垄断资本获取高额利润,而投资多、风险大、周期长、利润低的国有企业,则仍实行国营。国有化时,国家用高价收买私人企业。与此相反,私有化时,国家按低价出卖国有企业。所以,国有化和私有化都是私人垄断资本对国库的掠夺。

在理论上,为私有化辩护的西方经济学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都用“效率”为口实。他们断言,国有经济无效率,私有经济才有效率。然而,这一断言并未被私有化的实践所证实。

一些对私有企业的效率和国有企业的效率作了比较研究的西方经济学家现在至少认为,私有经济有效率而国有经济无效率的说法难以成立。事实上,既存在有效率的私有企业,又存在有效率的国有企业。问题的关键在竞争化,而不在私有化。

(六)西方国家公众对私有化的不满

西方国家的私有化引起了公众的不满。这些国家的不少公众看出,私有化把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转移到私人垄断资本家的腰包,私有化是私人垄断资本对国库的掠夺。

英国公众对国有铁路私有化的不满具有典型意义。2000年末2001年初以来,英国公众对国有铁路私有化的后果表示强烈不满。这种不满情绪在英国的一些报刊得到了反映。例如,英国《观察家报》2001年2月4日发表署名文章,把欧洲的国有铁路与英国私有化后的铁路作了比较,认为“欧洲的铁路服务令英国相形见绌”。文章说:“欢迎体验欧洲的国有铁路服务。在这里,舒适、便宜、准时与安全是服务的四大宗旨。对于习惯了铁路部门平稳运行的乘客,误点是根本无法容忍的(每年英国铁路运送的10亿乘客大部分是乘火车上班的——引者)。私有化毫无意义,安全才是第一位的。”英国国有铁路实行私有化时,“铁路乘客曾经以为,铁路私有化可以带给他们新型的快速列车,以及准时、安全、便宜的旅行,实际上,他们不得不忍受陈旧、肮脏、拥挤不堪的车厢,加上全欧洲最昂贵的票价。”

更严重的是,英国铁路私有化之后的事故使乘客感到安全受到了威胁。(注:乔安娜·沃尔斯特:《便宜、可靠、安全——欧洲铁路服务令英国相形见绌》,〔英〕《观察家报》,2001年2月4日。)1997年9月19日,在伦敦西部,一列客车与一列货车相撞,造成7人死亡,39人受伤。1999年10月5日,一列特快列车与一列市郊往返列车在伦敦相撞,造成31人死亡,150人受伤。2000年10月17日,从伦敦开出的一列火车在哈特菲尔德出轨,造成4人死亡,35人受伤。2001年2月28日,英格兰塞尔比发生一起严重的火车相撞事故,至少13人死亡,75人受伤。《观察家报》的这篇文章说:“对于安全的担忧已使乘客人数受到影响。维尔京铁路公司承认,它每月减少的乘客达40万人,而全国乘客总人数下降20%。”(注:乔安娜·沃尔斯特:《便宜、可靠、安全——欧洲铁路服务令英国相形见绌》,〔英〕《观察家报》,200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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