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经济伦理的分蘖--论近代地主阶级改良派的经济伦理_地主阶级论文

现代经济伦理的分蘖--论近代地主阶级改良派的经济伦理_地主阶级论文

近代经济伦理思想的萌蘖——论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经济伦理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近代论文,伦理论文,改革派论文,思想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04)04-0062-04

经济伦理思想的变化是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标记,也是社会伦理道德变迁的前哨阵地;就中国来说,由于财产占有制的合理性往往作为一种预设而“理所当然”地存在,经济伦理的变迁首要是义利观、财富观、本末观和消费观的转变。鸦片战争前后中华民族开始面临着千古未有的变局,这在进步思想家们心中会激起哪些经济伦理方面的反响和思考?这些反响和思考在中国近代经济伦理思想史上起什么地位和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探讨和回答的问题。

鸦片战争前后,一些具有经世致用思想的封建士大夫,从维护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批判现实,要求改革弊政,倡言经济改革;主张抵抗侵略,御侮图强;反对宋学和汉学空疏无用、厚古薄今、舍本逐末的学风,主张学术应解决实际社会问题;对士大夫阶层的道德堕落、士林风气的卑下深为痛恨,主张“明耻”、正人心、厉风俗、兴教化,呼吁整肃道德和社会风尚,呼唤“不拘一格降人才”。近代初期地主阶级改革派的经济伦理思潮,就是在此背景下形成的,其中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是“龚、魏”,此外还有包时臣、林则徐、吴铤和汤鹏等人。他们对中国传统经济伦理思想的各个范畴均有涉及,从其重视和着重论述的问题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义利观上对“私”、“利”一定的伦理肯定。龚自珍把“自私”看成是天经地义的,是人本身固有的;即使是圣帝、哲后、忠臣、孝子、贞妇也概莫能外,皆有“慈其亲”、“得财则勤于服役,失财则拂然愠”等等的私心(《论私》)[1](P41-42)。包世臣“好言利”,认为“夫维心以德,养尊以威,合众以财;财匮则威不行,威沮则德不立”(《答族子孟开书》、《说储》上篇前序)[1](P30、P4)。林则徐在他主张对外贸易的奏章中说:“利之所在,谁不争趋?……且闻华民惯见夷商获利之厚,莫不歆羡垂涎,以为内地人民格于定例,不准赴各国贸易,以致利薮转归外夷。”[2](P15)魏源则指出:“于百姓则开之于利而坊之于淫”,甚至认为“举天下是非、藏否、得失一决之于利不利,而后天与人合”,为普通民众的言利、逐利行为作出了伦理辩护。魏源论述了鲜明而强烈的“以实事程实功”的民族功利主义思想[3](P45、P20、P208),确立了“师夷长技以制夷”、“自修自强”的最高价值目标。

重视“末业”(“末富”)的本末观和宣扬富民福音的财富观。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财富概念虽然仍是狭隘的,受“重本抑末”和“尚农”思想的影响较深,局限于重视自然形态的财富,尤其是“食”之类的农产品。但与地主阶级保守派不同,他们在一定程度上都肯定货币经济和工商业的社会作用,体现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龚自珍从个人、城市和国家的角度考察了物质财富与货币财富的相对重要性,认为“匹妇之忧,货重于食,城市之忧,食货均;人主之忧,食重于货”[1](P40)。包世臣提出了“本末皆富”才是“千古治法之宗”的命题,后来又进一步认为“末富”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条件上高过“本富”[1](P8、P24)。魏源则说:“语今日缓本急标之法,则货又先于食”;他正确地认识到,在当时的形势下“标”或“末”却比“本”更急迫,“货”的问题应放在更优先的地位来考虑[3](P72)。在本富和末富的价值取向上,魏源提升了“末富”,把“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史记·货殖列传》)的顺序倒了过来,认为后者优于前者:“天下有本富,有末富,其别在有田无田。……是以有田之富可悯更甚于无田。”(《默觚下·治篇十四》)[3](P71)他们还从《易》的“德产”说中寻找理论依据,对财富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了哲学和伦理的论证。龚自珍就认为:“富殖德,故曰德产焉,传其术以德后生,富又殖寿。”[1](P51)魏源对财富的社会经济功能已经有了新的认识,并把它提升到一个重要的理论高度,认为财富(“食货”)是实现“道”的凭借或必要条件,财在“治天下之具”(即势、利、名)中起着关键作用。他说:“何谓道之器?曰:‘礼乐’;何谓道之断?曰‘兵刑’;何谓道之资?曰‘食货’。”[3](P23)魏源的“保富论”在地主阶级改革派中是最为突出的,体现了新兴资本主义萌芽因素的精神和要求,一心一意宣扬富人的福音。首先,他把富民,包括有田之富民和无田之富民,看成是维护封建统治的财政来源,是“一方之元气”;若无富民,国家便要发生统治危机,“故土无富户则国贫,土无中户则国危,至下户流亡而国非其国矣”[3](P72)。其次,他认为富人的奢侈消费将会促进“通工易事”(劳动分工和交换),有利于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为手工业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使贫民得到更多的收入。因此,魏源建议政府采取有利于保富和培源的赋税政策,坚决反对“专朘富民”的“贪人之政”[1](P87)。

消费思想上的等级消费观。这是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所共有的主张。其中汤鹏和魏源表现得最突出,只是前者的消费观更为传统和保守。他们都主张禁奢崇俭,劝告统治者应率先崇俭,对自己的穷奢极欲的生活稍作节制。这表达了中小地主对大地主权贵豪势地位的抗议,在客观上也多少反映了一般民众对上层统治阶级腐朽奢靡生活的不满。但他们从统治者的长远利益出发,只是反对上层统治者过度的奢侈,而不是根本反对剥削阶级的寄生生活;相反,却力图维护它,主张封建等级消费,即人们的生活标准必须与各自在封建社会中所处的地位相符,否则就是“僭越”,就是“奢”,应该严加抨击和禁止。吴铤把吏民商贾“与封君大僚争胜,仿效淫靡,用无常轨,上至僭拟于君长”称之为“用之者未得其道”(《因时论十·田制》)[1](P57)。汤鹏从“以义为利”、“以礼制欲”出发,极力强调禁奢崇俭,并把它说成是“医贫”的一个重要药方(《浮邱子·医贫》卷十)[1](P62)。“世之不古,奢坏之。”汤鹏说道:“今欲复古,则必去奢。”他要求破十美,发九召,禁七拟,秩五导,挈一要。所谓禁七拟指的是七种人消费上的“僭越”。他将其斥之为“逾等”、“陵节”、“滑心”、“丑状”、“持宠”、“丧实”和“傲命”,贬之为“僭”、“狂”、“贱”、“浇”、“妒”、“窃”和“蠢”。所谓“一要”,就是俭。他把俭抬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他说:“是故言乎君道,俭而神者帝,俭而理者王,俭而力者霸,俭而谋者强,不俭而骄者亡。言乎臣道,俭而泰者圣人,俭而祥者贤人,俭而勉强者豪杰,不俭而污者杂人。言乎国势民风,俭而敦庞者为太古,俭而洁白者为中古,俭不俭战胜于上下之交者为下古,废俭为奢者,濡染亡极者为不古。”(《浮邱子·刺奢》卷十)[1](P66-68)魏源的“等级”消费观则更多地站在工商业阶级的立场说话。他说“禁奢崇俭,美政也”,但他指出这“可以励上,不可以律下;可以训贫,不可以规富”。富人的奢侈消费将会促进“通工易事”(劳动分工和交换),有利于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为手工业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使贫民得到更多的收入,因而应该以俭“励上”、“训贫”,但不能以俭“规富”[1](P7l-73)。

经济改革上的利商、用商、利民的伦理价值取向。包世臣“言利”以“利国”、“利民”,特别是“利商”的伦理价值取向贯穿于他的农业、南漕、盐、货币等具体经济改革主张和关于“本末”关系的观点中。包世臣的钞币论主张行钞的原则在于“损上以益下”,其道德立场在于解“小民重困”、“上利国而下便民”[1](P19、P22)。他还从利国、利民、利商和有利于吏治等方面论证了商人经营南漕海运的合理性,如可减少官员吏胥的中饱和借故勒索,既省公费,又少扰民。不仅如此,商运还比官运迅速,既可保证京师的粮食供应,又使“商船大利”[1](P7)。包世臣对两淮盐政改革的筹划更大程度上表现了他对私人商业活动的重视。他采取的主要办法:一是裁减盐吏;二是取消少数纲商的垄断,允许任何愿意经营食盐的商人领票办课,运销食盐。就是一些“担商”,也“听其肩挑售卖”;三是放宽对于运销地区、价格等限制,“票境之内,听其所之,不复问其卖价”(《上陶宫保书》)[1](P16)。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用自由的私人商业活动来顶替封建垄断商业的问题。魏源极力主张“变法”、除蔽(改革漕、盐、河政)、节用(免减赋费)、塞患(禁鸦片)和开源(屯垦、开银矿和更币),建船厂、火器局;这些经济生产改革举措无不洋溢着“师夷”、“利民”、“用商”、“利商”的价值取向。魏源关于漕运的改革主张是以海代河、改官运为商运。他认为将南漕改海运、商运,有六便(国便、民便、商便、官便、河便、漕便)、四利(利国、利民、利官、利商);毫不掩饰地把海商的利益与国计民生相提并论。在票盐问题上,他更是毫不讳言地表明:“夫行盐原欲使商获利”[3](P434),主张“裁费”以减轻票盐私商的商业成本。在货币问题上,魏源主张开矿禁和官铸银币以“利民用”和“便民”。魏源还提出了“官告竭,非商不为功也”的主张,把“利商”和“用商”结合起来,冲破了传统的封建经济政策和制度——抑商和禁榷。他主张私营的生产范围非常广泛,涉及采矿、屯垦、盐业、漕运、造船以及军用民用机械制造等,无不鼓励私人或私商经营[3](P411-482)。魏源和包世臣的“利商”和“用商”经济价值取向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商战”和“定为工国”主张的先行经济伦理思想资料。

“均田”和“限田”论所体现的“经济正义”观。地主阶级改革派把流民日增看成当时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认为富者阡陌相望而贫者无立锥之地是“分之者未得其道”;从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出发,他们主张用“均田”、“限田”和“授田”的办法,限制土地兼并。这实质上反映了中小地主想保持自己的经济地位、限制大地主豪强兼并土地的妄想,但在客观上也反映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合理要求。吴铤说:“一人而兼十数人之产,一家而兼十数家之田,……而无田者半天下。此分之者未得其道也。”他认为这种土地分配的不公正,加上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之”、“制之”、“取之”、“为之”、“用之”都“未得其道”而造成了“农病”,而“农病”则必然“十三民俱病”[1](P57)。因此他认为“为政之道,末先于定田制”,主张限田,把内地私人占田数额限为五十亩,边疆则限为三百亩[1](P58)。汤鹏的思想与吴铤比较接近,主要也是主张以“力农”来解决流民问题,并认为要使民“力农”必须“限田”,以此抑制土地兼并。“限民田,则均贫富;均贫富,则抑兼并;抑兼并,则鲜流亡。如是者国无贫”(《浮邱子·医贫》)[1](P61)。很显然,这种“经济正义”在封建地主经济制度下是不可能实现的。

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经济伦理思想既是对传统德性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传承,又是对中国历史上墨家和两宋等功利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还是明清之际早期启蒙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经济伦理方面的直接延续。这在他们的义利观和本末论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在义利观上,包世臣“好言利”,魏源主张“于百姓则开之于利而坊之于淫”,地主阶级改革派的经济改革和生产经营观中的“利民”、“利国”、“利商”的价值取向,是两宋、明、清初“义利统一”的功利主义思想的延续。魏源“以实事程实功”的民族功利主义与陈亮的“实事实功”功利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魏源所说的“实事”和“实功”有了“师夷长技以制夷”新的时代内容。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义利观的一个新的变化和发展是:冲破“铁板一块”的传统德性主义的重义轻利和以义为利的道德教条,(包世臣)默认或(魏源)承认了庶民(包括商人)阶层逐利行为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无可否认的是,近代初期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义利观总体上仍是德性主义的。因为中世纪或前资本主义社会与近现代社会在经济伦理上的显要分水岭就是营利观念的改变,营利观念“作为一种社会的普遍化特质,它的现代性几乎跟印刷术的发明一样新颖”[4]。每个人不仅可以、而且应该不断努力地挣钱,以改善他的物资生活的营利观念,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被认为是亵渎神明和大逆不道,如果整个社会里的人都竞相求利的话,那无疑是世界末日的来临。只有在近现代社会,理性的以市场交换为媒介的营利才成为社会的普遍风气和主流活动,并成为思想家的哲学思考内容。

包世臣自称“好言利”,但他辩解自己言的是“公利”,并认为“义与利对待而交胜,征利自上行下,则大夫士庶皆争利而不事事”(《庚辰杂著二》)[1](P12)。魏源主张“于百姓则开之利而坊之于淫”,为普通民众的言利、逐利行为作出了伦理辩护,但他还是为之设定了一道栏栅(“坊之于淫”)。这个“淫”是什么?并不仅仅是损人以利己或违法的底线标准,而且是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基本规范。他说:“仁义之外无功利”,“世之极盛也,使天下以义为利,其次以民为利”,“是以圣王之治,以事功销祸乱,以道德销事功”[1](P20、P45、P72),亦即“经济”仍然应“匍伏”于“仁义”之下。如果再联系同时代地主阶级顽固派也就是主流思想意识形态对言利和理财(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的)的敌视和鄙夷[5],就更能体会到他们当时称之为“蛮夷”的17、18世纪的西欧进行着怎样的经济伦理思想的变迁。那个曾说同情心是人类本性的亚当·斯密,审察了他的社会中的残酷现实,却独具慧眼地为世人描绘了一个美妙新世界的经济及伦理的构架。后人将其形象为:社会分工和市场机制就像一台复杂而神奇的自动机器,个人的自利行为从一头进去,社会福利(包括资本家的利润)就会从另一头跑出来[4](P52)。即使在西欧,营利观念和近代的义利观进入社会主流意识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因而对于近代初期地主阶级改革派持有狭隘的财富观(如龚自珍),主要仍在中世纪德性主义的义利观里兜圈子,不必惊奇;倒是包世臣几十年坚持“好言利”的勇气和魏源“于百姓则开之利而坊之于淫”的主张更让人觉得难能可贵,也更能让人领悟到其中的启蒙思想价值。

在本末观上,重本抑末是古代社会的普遍观念。春秋以前的文献中很少出现轻贱工商的观点,倒是重视工商和要求农工商各安其业的记载不少。战国的孟子首先骂商人为“贱丈夫”,道家老、庄特别憎恶工艺技巧,法家商鞅更是把抑制工商、驱之为农定为基本经济政策。战国末年,荀子认为工商业不生产财富,要求减少其从业人数。韩非承商、荀之说,称农为“本”,称工商为“末”,形成重本轻末的口号。自西汉“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和盐铁论上贤良文学派使用重本轻末观点打击桑弘羊后,重本轻末终于成为一个广为散布的传统经济教条和主要的封建经济政策。其实,继司马迁和桑弘羊之后,就不断有人对“轻末”观提出异议。唐朝财政家刘宴“将商业经营原则作为改革财政的指导原则,认为‘商贾往来’能促进社会经济的恢复和繁荣,并非常重视各地的商情动态”(注:典型的有:“有言利者,显罪一、二人示海内。”(管同:《拟言风俗书》,《因寄轩文初集》卷四);“其始言利之计,始于一、二书生,久之浸淫幕府。为大僚者,染功利之近习,昧经世之远图,误信而强行之,务隳旧章,破败决裂,已成不可收拾之势,而国用民生,交受其困。及乎贼氛既张,民之伤残至酷,岂非人事使之然哉?”(丁晏:《书包倦翁安吴四种后》)。即使是地主阶级改革派的一些人也反对言利,如汤鹏:“侠少言利利常竭,老成不言利利常存;计臣言利利常短,大臣不言利利常广。”(《医贫》))。南宋叶适从历史(“圣人之言”)、经济和伦理三个方面指出“厚本抑末,非正论也”,并进一步要求工商人也能参加封建政权。特别是关于“利商”和“用商”这一近代新的经济伦理倾向,(明)丘濬就主张废除“禁榷”制度,让商人自由经营,认为“人君而争商贾之利,可丑之甚也”。(明)张居正提出了“厚商利农”的思想。这些都是包世臣和魏源的本末论和“利商”、“用商”思想的先行思想资料。

同一般的古代思想家一样,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重要代表人物莫不首先肯定农业的首要地位(重本),再反对“抑末”的。龚自珍的“食固第一,货即第二”思想受“崇本抑末”的影响较深。包世臣起初认为“天下之富在农而已”以及农工商三者缺一不可,后来进一步提出了“本末皆富”才是“千古治法之宗”和“子孙万世之计”的新主张。魏源对“有田之富”和“无田之富”的比较和他的“缓本急标”论对“重本抑末”的传统价值取向做了修正,认为“无田之富”优于“有田之富”,并且从当时的社会经济形势来看,“标”却比“本”更急迫,“货”的问题应放在更优先于“食”的地位来考虑。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对本末观的发展,还在于包世臣和魏源最早系统地阐发了“利商”、“用商”的经济伦理思想。包世臣和魏源宣扬的用商救弊、商业富国的新的时代精神,给传统的轻商抑商观敲响了丧钟,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早期改良派全面否定“重本抑末”论作了思想铺垫(注:胡寄窗先生认为明清之际的黄宗羲高唱工、商皆本说,对传统的轻末抑末说作了根本的否定(见《中国经济思想史》,上诲人民出版社1981年,P707-708)。黄宗羲是这么说的:“今夫通都之市肆,十室而九,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倡忧而货者,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一概禁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出于途者,盖皆本也。”(《明夷待访录.财计三》)黄宗羲对工商皆本的论证既苍白无力,也是自相矛盾的。既然大多数都市商业是不切民用、宜禁绝的,古圣王又主张崇本抑末(就当时中国人的思维定势来说,圣王之事就是绝对真理),商业就该总是受到抑制,处于“末”的地位,它如何升到“本”的神坛?何况商仅仅是使“圣王所欲”之“工”的产品“出于途”。而且黄宗羲主张“工商皆本”的同时,又反对奇技淫巧和“倡优也,酒肆也,机坊也”之类的高消费、大谈特谈地极力主张废银、使民难去他乡等等(《明夷待访录.财计一、三》),这实是给商业“削足断臂”,与商品经济的发展趋势背道而弛。刘志琴认为黄宗羲的工商皆本说“是不成体系的,含混不清,自相矛盾的思想,没有多少实际价值”(刘志琴:《商人资本与晚明社会》;中国史研究编辑部编《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P323)。但胡寄窗先生只是高估了黄宗羲的“工商皆本”论的历史地位而已,黄宗羲的矛盾的“工商皆本”论恰恰是他那个历史时代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的反映。到了近代初期,包世臣的“本末皆富”观、魏源的“有田之富可悯更甚于无田”和“缓本急标”论以及两者的“利商”、“用商”经济伦理观才算得上根本地否定了轻末抑末说;而王韬的“恃商为国本”论、薛福成的商“握四民之纲”论、郑观应的“商战论”论才是对“重本抑末”论彻底的理论清算。)。

从以上对地主阶级改革派的经济伦理思想及其思想渊源的概述中可以看出,其思想虽然部分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中新兴生产因素的时代要求。但由于在鸦片战争前后,我国资本主义萌芽依然很微弱,主要存在于东南沿海地区的若干经济部门;从整个社会来说,封建地主经济仍处于支配地位;经济的世界仍然在封建政治和道德的牢牢控制之下。这种社会经济条件决定了那些进步思想家们的经济伦理思想虽然反映了一些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时代要求,具有一定资本主义性质的伦理价值倾向,但从总体上看,它仍属于中世纪传统德性主义经济伦理思想的范畴,这就使他们的一些观点常常处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的经济伦理思想在总体上有着一些值得注意的新的理论特征。一是继承和发展了古代德性主义和功利主义的经济伦理思想,重义不轻利,尚本(农)不抑商;包世臣、特别是魏源的“利商”、“用商”的经济伦理思想成为其中新的亮点,他把发展商业资本的思想贯彻到所分析的各种经济问题上,形成中国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以来最全面的重商经济伦理思想。二是有了新的经济伦理思想内容,“师夷长技以制夷”的观点提出,表明那个沉浸在“天朝上国”梦呓中封闭没落的近代社会从内部萌蘖了新的东西,代表着整个近代社会的社会价值导向的转变(落后挨打——革弊、自修自强——引进西方式军事工业……);魏源对西方公司这一经济组织私人合资经营的优势的羡慕和肯定,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商业自由经营的向往,这在中国近代初期却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伦理思想(《默觚下·治篇三》、《默觚上·学篇八》、《海国图志》叙)[3](P883)。三是方法论上,除了传统的形而上思辨/考据学或公羊春秋的“微言大义”等,他们采用了实证的方法,用第一手的实际而不是臆测的数据来论述自己的观点,如林则徐和魏源对“银荒”的根源和主张严禁鸦片分析即如此。

近代地主阶级改革派所作的经济伦理的思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修正和发展了中国古代丰富的经济伦理思想,而且拉开了近代经济伦理思想变迁的序幕,为这一变迁播下了种子、提供了酵母、指示了方向,成为近代启蒙思潮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这个序幕、方向就是中国传统与近代西方的、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地主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经济伦理思想的矛盾、交锋、变化、发展和衍变。沿着地主阶级改革派、洋务自强派、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之间及它们与封建顽固保守派的经济伦理思想交锋的足迹——针锋相对的历史文本,如丁晏的《书包倦翁〈安吴四种〉后》与包世臣的《安吴四种》,曾廉的《应诏上封事》和张之洞的《劝学篇》与康有为的《公车上书》等等——可以清晰听到这一序幕展开的锣声。他们所宣扬的“自私”的观念,富民的福音此后不断得到重唱,特别是魏源的民族功利主义思想不断激励着19世纪下半叶先进人士。包世臣的“本末皆富”论和魏源的“缓本急标”的本末观以及两人的“利商”、“用商”的价值取向,无疑为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彻底抛弃“重本抑末”的经济伦理教条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思想发展阶梯(“重本抑末”——“本末皆富”、“缓本急标”——“商战”、“以工商为国本”——“定为工国”)。而且魏源在消费伦理的价值导向上明确地站在商人阶级利益的立场,他的俭“不可以规富”的主张已经不自觉地在中世纪封建消费伦理思想的围墙上扒开了一个缺口。中国19世纪末的一些资产阶级改良派思想家如谭嗣同、梁启超等正是沿着魏源开辟的方向前行,从工商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出发攻击“黜奢崇俭”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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