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用电检查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论文_段佳琪,安叶,安晓明

论用电检查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论文_段佳琪,安叶,安晓明

(国网左云县供电公司 山西大同 037100)

摘要:用电检查是供电企业在对用电用户在用电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一种及时分析与解决。从营销学的角度而言,用电检查又是用电营销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于提升企业自身的业务与服务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是关系供电企业自身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本文在写作过程中主要从管理的角度分析了当前用电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旨在能够更好的提升供电企业的服务。

关键词:供电企业 用电检查 对策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对电力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电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电力企业逐渐进行市场化的改革,进行良好的用电检查的工作,能够很好的降低供电和用电过程中产生危险的几率。对违约用电和窃电现象进行查处,于供电企业来说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对于提高服务的质量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就目前的用电检查情况来看,窃电和违约用电的现象时常发生,不仅对供电的安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也损害了其他的用户以及电力企业的利益。对于这样的现象,在用电检查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该方面的管理,促进在用电检查方面的工作成效的提升。工作人员也必须结合现实出现的问题,对问题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优化以及改善,对用电检查的工作成效的提升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能不断对电力企业的电力服务质量进行优化和完善。

一、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用电检查工作是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供电企业营销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指导客户安全用电的服务窗口,具有相当的重要地位。其主要作用:

(1)对用户用电设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指导客户做好客户设备季节性安全运行工作,并督促用户限期整改,保证电网和电力客户用电的安全。

(2)依法检查客户《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和其他协议执行情况,维护电力企业和电力客户双方的合法权益。

(3)通过用电检查人员对客户的上门服务,为用户提供电力法律法规、安全用电、电力技术咨询等服务指导、协助客户安全、规范、合理用电树立供电企业的良好形象。

(4)通过用电检查来,发现和查处违约用电及窃电的电力用户,维护供电企业的利益。

二、当前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用电检查主体不合格

供电企业到电力用户处开展用电检查工作是合同的当事人到合同履行现场进行观察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属于民事行为。法律规定供电企业无论行政或民事行为都必须以该企业的名义,而不得以内部职能部门的名义,但实际中有不少供电企业往往以用电检查班、供电所等一些不具备独立法人的部门或班组对外实施处理。一般来说,县级供电企业都具备独立的法人(代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在开展用电检查过程中,最好以供电企业的身份进行。在交给用户的各种书面材料中避免出现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语言。

2.用电检查工作人员资质不够

由于目前部分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人员配备较少,特别是一、二级用电检查员更少。在实际开展用电检查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无用电检查资质的人员参加用电检查工作,用电检查人员单独到用户处进行用电检查工作,三级用电检查员担任10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等情况。供电企业应加强用电检查人员的配备,以适应供区内用电客户快速增长的形势,另外还应加强用电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更多的人员具备开展检查10KV及以上的用户的资格。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3.用电检查执行、处理程序不合法

在日常的用电检查工作中,用电检查人员对用户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上判定较为准确,但往往会忽略用电检查执行程序和处理程序的合法性。例如,用电检查人员未按照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且不经领导审核批准,擅自到用户处进行用电检查工作;用电检查人员执行用电检查过程中不向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检查人员未经得电力用户同意擅自进入用户生产、办公场所进行用电检查、拍照、摄影取证;用电检查人员擅自操作用户的配电(用电)设备;用电检查人员对现场发现是仅是违约用电的用户进行武断停电处理。在供电企业败诉的许多案例中,有很大部分是由于工作程序不合法造成的,因此,在进行用户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查处的过程中,用电检查的工作程序和问题的处理程序非常重要,供电企业要从那些因程序不对而败诉的案例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5.取证困难,证据有效性被质疑

由于电能是生产、运输和销售同时完成,因而电能被盗不同于其他商品被盗,其特点是:①窃电现场几乎可以销毁,不留痕迹;②窃电工具小巧隐蔽,不易被发现;③窃得的电能不需要运输、储藏和销赃;④即使窃电者被现场抓获,有时也不能做到人赃并获,因为供电企业无法查证被盗电能的准确数额。由此造成供电企业一方面面临查证窃电证据难以取得的窘境,另一方面,已取得证据的可信度常在司法实践中又遭遇质疑,因为司法机关在证据的采用方面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受各种关系和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受偏向弱势群体和办案责任追究制的影响,使得供电企业千辛万苦得来的证据经常被轻易否决;导致供电企业的损失不能追回,窃电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且给全社会的用电秩序造成极坏的影响。

6.用电检查工作开展效率不高

目前由于部分供电企业存在电力用户多,用电检查人员数量少,用电检查必要的仪器设备配备不齐全等因素,致使在反违约用电和反窃电方面没有大的作为,用电检查工作开展效率不高。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的用户是安分守已的,违约用电和窃电的只是小部分的不法用户,而且手段是隐蔽的,故在成千上万的用户中,我们的用电检查如何做到有的放矢,快速准确地发现违约用电和窃电的行为,是很值得我们探讨的。

7.检查过程中的自身安全问题

窃电者因有明显的利益驱动,加上各种势力和因素的影响,往往态度极其蛮横,有的甚至大打出手。当用电检查人员发现用户存在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后,若遇到窃电者的武力阻扰,用电检查人员切勿强行对用户采取停电措施,防止窃电者采取过激的行为,危及自身身安全。应先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让其签字认可,事后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并请协助处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完善对电力的全面检查,并且严格打击窃电与违约用电现象是一项工程量巨大而且复杂的工作。在电力事业不断发展的时代,为了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需要,必须及时的分析总结在用电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对窃电与违约用电行为的处理。由于窃电的社会性和复杂性,使反窃电工作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供电企业除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给违法犯罪份子没有可乘之机外还应该在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窃电的社会危害性,弘扬正气,把反窃电工作由事后查处更好的转为事前预防,加强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的培训工作,以此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建军.浅析用电检查与反窃电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装备制造.2010

[2]许佳璇.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的相关措施[J].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2014,(23):98-99.

[3]孟东霞.浅析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存在的问题[J].通讯世界,2016,(3):160-160.

[4]刘楹钧.用电检查中窃电与违约用电管理的相关措施[J].硅谷,2015,(3):206-206,200.

论文作者:段佳琪,安叶,安晓明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7

标签:;  ;  ;  ;  ;  ;  ;  ;  

论用电检查的现实困境与应对策略论文_段佳琪,安叶,安晓明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