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支招银行业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银行业论文,支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股份制改革是国有银行的惟一选择
记者:多年以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谈如何改善经营管理问题,而没有涉及体制改革问题,直到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才提出,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请问经济学界对这一问题怎么看?
厉以宁:早在80年代内经济学界就已经出现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股份制银行的建议,但从未引起过重视,甚至还被认为是“误导”。一耽误,就是十多年。现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才提上了议事日程,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加入WTO以后国有独资银行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有关。除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以外,目前还找不到第二条可以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付中国加入WTO以后的银行业挑战的有效对策。
记者:4家国有商业银行占据82%的存款市场份额而资产质量堪忧,被称为“泥足巨人”,因此其股份制改革方案也备受关注,有人提出分拆上市或切块上市,有人说交叉持股,您似乎赞成整体改制、分步到位的方案,为什么?
厉以宁:我认为“整体改制、分步到位”方案的可行性最大,因为银行业不同于工矿业,工矿业的大型国有企业可以“挑选一个好儿子上市”,而一家银行的资产负债是整体核算的,不易挑选哪个儿子上市。再说,银行规模大,才有竞争力,“切块改制”、“好儿子上市”都会使银行削弱竞争优势。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方面采取整体改制,分三步到位:第一步是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步是改制为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步是改制为上市公司。这三步中,最难的是迈出第一步,即寻找合作投资者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投资者不应是其他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应是非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非银行的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包括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企业。这样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商业银行,相对于原有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言,将是一个实质性的进展。
走向混业经营的三个步骤
记者:混业经营是世界上大多数银行采取的办法,但在中国由于防范金融危机,严格限定了分业经营,这会对中资银行未来的竞争地位产生什么影响?
厉以宁:中国的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中国的商业银行依然是分业经营,那么在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优质客户将减少,利润率也会下降。如果中国的商业银行要同外资银行一样,也转为混业经营,那么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之际,商业银行一旦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银行面临的风险可能增加很多,从而使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同外资告急竞争时处于劣势。
记者: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也是形势所迫,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不可避免的,您认为中资银行怎么做才既能符合世界潮流,又不致产生新的金融风险呢?厉以宁:我想可以采取三个措施,一是先成立现行法律所允许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商业银行是这个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之下的独立法人,仍然以存贷业务为主。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之下还可以有其他的机构,它们也是独立法人,分别从事投资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证券业务等。由于每一个从事具体业务的公司都是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又是独立法人,因此在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依然存在“防火墙”,从而可以避免金融风险出发生与蔓延,“母公司混业,子公司分业”这一模式有利于使中国的商业银行适应于加入WTO后的新形势;二是商业银行所从事的存贷以外的业务应逐步放开,可以采取先放开投资业务,再放开其他业务;三是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重点之一应当放在金融创新的监管方面。
农村信用社不宜“一刀切”
记者: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扩大内需和发展农村经济都缺少不了农村金融的角色,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厉以宁:当前中国农村金融面临两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商业银行已经退出或正在退出广大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生产经营者难以从商业银行那里得到贷款,以致影响农副业生产和农民收入。二是农村信用社不少处于资不低债的状态,它们不仅解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问题,甚至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拖累。尽管影响中国金融大局的是城市金融而不是农村金融,但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却不能不令人担忧。
记者:中国农村金融已经到了相当危险的时候,而且时间拖得越久,积累的问题越多,越不易解决,必须对农村信用社体制进行改革。请问您有什么“良方”?
厉以宁:首先在于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革,基本上可以参考若干城市信用社通过股份制改革而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做法。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情况复杂,所以不宜“一刀切”,应当采取“成熟一批、改造一批”的方式,即把清理整顿后条件已经具备的农村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或命名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储蓄银行)。规模大一些的可以按县或县级市组建,条件不足的、可以几个县或县级市联合组成,也可以按地级市组建。组成农村商业银行的过程中必须有新的资本金投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城镇工商业个体户、农村专业户以及城乡居民个人,都可以作为新股东,注入资本。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依靠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是负担不了发展农村金融和活跃农村经济的任务的。当前引进人才和提高现有农村信用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当务之急。
民间资本大举进入银行业
记者:国有独资银行缺乏竞争力的根源在于银行的一元化,经济学界一直在呼吁引进非国有的投资主体,银行作为资本密集性的行业,民间资本能够担负这样的重任吗?
厉以宁:在现阶段的中国,民间资本是比较充裕的,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储藏存款大约8万多亿元;城乡居民手持现金大约1万多亿元;城乡居民手持股票、国债、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大约3万多亿元,以上这三项加在一起在12万亿元以上。如果再加上城乡个体工商户的资本、民营企业的资本、城乡居民手中可较快变现的财产,那么民间资本的潜力就更大了。只要上述这些现实的民间资本和潜在的民间资本中有八分之一或十分之一进入国内的银行业,少则1万多亿元,多则2万多亿元,这是一大笔有助于加快银行业改革和壮大中国的商业银行实力的资本投入,必将使银行业的面貌发生重大变化。
记者:我国目前只允许个人入股银行,还不允许个人开办银行。您认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途径都有哪些?
厉以宁:一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改制为股份制银行的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可以成为股东。已有的股份制银行在增资扩股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同样可以成为股东。二是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后,民间投资者通过购入股票而成为上市银行的股东。三是民间投资者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可以申请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商业银行,经金融主管机构批准后这样的商业银行就是民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四是农村金融上,由于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规模不大,资助不少县市的农村信用社因条件不成熟而未能改制,这样,在农村金融领域就留下了让民间资本进入的较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