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成本--论收入分配对消费的制约_购买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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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经济现象都不是简单的、直白的因果链条的单一结果,而是作为原因的结果和结果的原因同时展现。如果将扩大内需的一腔热望仅仅局限在如何把百姓口袋里的钱“说服”出来,那么未免有些浪漫、浮浅了。因为说到底,制约现今中国社会消费的主要还不是观念,而是有效需求能力,而有效需求能力又无疑取决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多寡。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经济低迷状态的出现,是分配制度弊端(不均)的必然结果和内在的经济表现,而非单纯的购买欲望之缺乏。消费问题的解决,总是超越消费问题本身。

正如金字塔有陡峭的尖顶和无限宽广的底层一样,广大的低收入者,构成了今天中国社会有等级的消费群体的广阔的底层。他们有消费欲望,但无支付能力,高恩格尔系数使他们的消费主要局限于生活必需品上,同时,由于政府转移支出力量的薄弱,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和传统消费心理的作用,又一反常态地使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MPC )偏低而边际储蓄倾向(MPS)相对偏高(从理论上说应该相反), 这不仅更加减弱了低收入群体的购买能力,而且加大了投资乘数负面作用的力度,由需求制约的供给曲线也愈加低平,低收入群体的普遍存在是制约消费的重要原因。

按照经济学的界定,若把收入群体从高到低进行排队,那么处于所有人群最末的20%的人口称为低收入者。除了用上述排队方法界定低收入外,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法就是恩格尔系数法:通过分析食物支出在生活费支出中的比重把家庭分为富裕、小康、温饱、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如果恩格尔系数在50%~60%称为相对贫困,而60%以上则为绝对贫困。据1996年的统计数字,我国有1200万城镇贫困人口,5800万农村贫困人口。而城镇低收入群体则主要由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和年收入在5000~10000元的温饱型家庭的近一半组成。 近几年来由于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在低收入人群中又独具中国特色地加进了日益膨胀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下岗群体和离退休人员。他们合计占城镇贫困家庭的86.9%。(注:参阅中国问题报告《公平与效率——当代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杨宣勇等著,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对于构成消费金字塔广阔底座的低收入人群来说,食物和衣着的消费支出占到全部消费支出的50%以上,恩格尔系数维持在60%左右,高于全国平均值近12个百分点。(注:参阅中国问题报告《公平与效率——当代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杨宣勇等著,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低收入阶层把原本不多的可支配收入主要用于维持生存的基本需要上。他们的节俭既不是为了昭示美德,更不是欲望已得到满足,而是收入低下的不得已的行为。按照恩格尔定律,随着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最初人们将把更多的钱用于提高生活的质量和档次上,从而导致边际消费倾向上升。然而那些低收入的消费者群却在增加或不增加可支配收入的情况下,为了购房、为了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为了在意外的情况下能支付日益昂贵的医疗费用,为了防止不幸和增加生存的安全感,甚至为了置办一件耐用消费品,不得不牺牲眼前的消费和享用而艰难地提高着边际储蓄倾向,从而使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同时,在边际储蓄倾向上升和边际消费倾向下降的共同作用下又使消费支出的绝对量在一定时期呈减少的趋势。

低收入群体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生活必需品方面。而生活必需品,又是缺乏需求价格弹性的。所以,近十几年来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对他们来说是无法逃避的灾难。这又在并未提高生活数量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了恩格尔系数,使原本不多的收入穷于应付生存。

对于低收入消费群体来说,他们需求的收入弹性小于1。 这意味着有限度增加的收入主要还不是在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间进行分配,而是适当增加生活必要支出后,尽量用于储蓄。因此,在需求的收入弹性系数总体小于1的情况下,增加的收入对需求的拉动是极其微弱的。

生活必需品是社会总需求中相对稳定的部分。尽管生活必需品的数量、范围有日渐扩展的趋势,但是在一定时期内它又是确定的,用于它的支出也是有限的。厂家的降价行为的确能吸引低收入的消费者,但他们并非是富有的购物狂,而是善于选择的节俭的消费者。耐用消费品对于他们来说,通常是减少目前消费的结果。而且他们要求的档次并不很高,只求拥有;更新的周期又很长,但求能用,并不追赶潮流。从需要讲,他们渴望消费信贷,但实际收入状况使他们由于根本无法支付几乎等于月收入甚至高于月收入的“月供”而“望洋兴叹”。对于他们来说,缺乏的绝不是消费意愿,而是作为消费资本的钱——有效需求能力。

对于全社会来讲,一笔新增加的投资会带来国民收入大于这笔投资数倍的增长,这就是投资的乘数效应。如果投资乘数为2, 那么一笔新增加的1000万元投资,将会使国民收入增加2000万元。但是,投资乘数效应又是双向的,一笔减少的投资,也同样会使国民收入减少若干倍。另外,加速原理还告诉我们:资本存量的增加,即净投资,只有在产出增长时才会出现。繁荣时期的结束并不单纯由于销售量的下降,而且它还可以仅仅由于销售量停留在高水平这一事实所造成。为使投资保持不变,销售额必须以相同的速度持续增长。因为在加速原理作用下,产出的变化可能扩大为投资的更大变化。正是乘数与加速原理相互作用,导致社会经济周期的出现:投资的增加引起产量的更大增加,产量的更大增加又引起投资的更大增加,于是经济出现繁荣;然而,当产量达到一定水平后,由于社会需求与资源的限制无法再增加,在加速原理的作用下,产量的停滞或下降带来投资的减少,而投资的减少又会由于乘数的作用使产量更加减少,从而使国民收入继续减少,二者的相互作用共同把经济推落萧条。当然下一经济周期的复苏,必定从产量回升带动投资的增加,从而导致产量更大幅度的增加开始。其实经济学教给我们的常识是:有效需求是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的拉动力。低收入群体的普遍存在,在制约社会整体消费规模的同时,大大削弱了总需求对经济的拉动力。他们是社会消费的主体成分,但绝非主力。

伴随着“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脱颖而出的高收入群体,是现今中国社会人数不多但实力雄厚、能量惊人的消费群体。是他们引导着消费的潮流,提高着消费的整体档次,推动着饮食文化消费的迅猛增长,拓展着消费的新领域,并率先把汽车等高档耐用消费品带进了中国人的生活必需品的行列。他们不仅是国内市场高档消费品的消费主力,而且更是进口消费品的购买主体;他们不仅以消费的数量,尤其以消费的质量、品位、档次、时尚影响着社会的消费理念和方向。过去,他们曾经以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示范社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如今,他们又以较高的边际储蓄倾向使处于低迷的消费品需求市场雪上加霜。而且随着消费市场的萎缩,他们的消费重心却从生活消费转移到了资本消费上。然而个人这种理性、聪明的行为,对社会则是消费品市场需求锐减的经济代价。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缺少的绝不是支付能力,而是消费的意愿。

1995年,当中国人均创造国民生产总值仅479元, 被联合国及国际金融组织列为低收入国家,并排名第33位时,收入分配的差距却已拉开。1995年中国最贫困的20%家庭占全部收入的4.07%,而最富有的20%家庭占全部收入的50.20%,这意味着20%富有阶层的收入已超过60 %中等收入者的总和。这个差距已超过了同时期的美国。据美国《商业周刊》1995年的报道,最穷的20%家庭占全部收入的4.4%, 而最富有的20%家庭占全部收入的44.6%(注:《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04—29。)。如果以银行存款大体表示中国人财富分配状况,那么中国的贫富差距与美国相比亦毫不逊色。据美国官方1995年的统计,占全美1 %的富人拥有全部银行存款40%的财富。而在当今的中国,有100 万人左右的个人存款在100万元以上,以1995年末全国城乡存款总额3万亿元计算,仅占全国1‰的这部分人却占全国居民存款的1/3。(注:参阅中国问题报告《公平与效率——当代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杨宣勇等著,今日中国出版社,1997。)据估计目前全国已有3000多万人进入富有阶层,他们虽不到人口的3%,但私人存款却占全国居民储蓄总额的40 %。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衡量居民收入差异程度。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合理合理状态,而0.4以上则属于收入差距过大,如果达到0.6,即暴发户和赤贫阶层同时出现, 那么社会动乱随时可能发生,所以0.6被定为警戒线。 西方发达国家的基尼系数一般都在0.3~0.4之间。据世界银行的测算,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由于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盛行,我国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15 ,这个指标在当时几乎是世界最低的。而1995 年按家庭收入分组计算的基尼系数为0.445, 已超过发达国家的一般水平(注:《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07—26。)。基尼系数迅速变化表明,在短短的10多年间,中国已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

在衡量一个人的经济地位时,最经常使用的两个尺度是收入和财富。收入是指一定时期(通常一年)内赚得的或取得的货币总量;财富是一个家庭在一定时点上所占有的有形和金融的资产存量。劳动和财富是收入的两个重要来源,在前者的范畴内起作用的是能力、职业和教育,而后者则主要是继承、风险和运气等因素。

中国似乎是一切常规的例外。首先知识和学历在工资收入中本应带来的附加值是不确定的,尤其在改革初期。1994年有人调查统计,中国30位亿万富翁中70%出身农民,而同样70%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注:转引自贺雄飞主编《儒商时代》,远方出版社,1996。)与知识和学历相比,胆量、运气、鲁莽、投机钻营的能力以及与旧体制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收入上更具有意义和效益。一方面不规范的市场运作使那些有职业素养的商人“秀才碰了兵”,有劲使不上,“江湖大盗”却如鱼得水;另一方面体制转轨的初期,体制内的有知识、有专业、有学历的人不愿冒风险,而体制外“下海”无保障,不“下海”亦无保障者则戏剧般地成为中国首先富裕的人。由历史背景决定,他们当中低文化素质的农民和其他从业者占多数。

其次,机会的不平等导致收入分配法则的畸型。改革初期,“机会”“本能”地或者说“物以类聚”地赐给了与旧体制联系紧密的人和善于投机钻营者,从而成为一部分人的“专利”。投资的“风险”,更多地表现为政治投机的代价;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空档,原体制暴露出来的弊端,都变成了发财的机遇。腐败伴随着某些人的财富一同增长,发“腐败”财成为部分人致富的捷径。有人比较准确地概括了体制转型为中国的暴发户提供的四次发财机遇:第一次机遇,价格双轨制。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员1991年的测算,仅价格双轨制形成的物资、资金和外汇的价格落差每年就高达4000亿元左右,这笔巨款的40%落入各种“寻租者”手中,假定其中20%落入以权谋私者手中,就会有320 亿元之巨。第二次机遇,利率差价。在通货膨胀明显高于银行利率的年份,企业很少有用真正的银行挂牌利率贷出款的。贷方只有用高于银行的挂牌利率才能得到贷款。于是一些与金融机构有密切关系的官员、国家干部开始吃银行利息与贷款利息的差额。1996年国家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而许多单位和个人在计划外得到的贷款要支付25%的利率,利率差达15%。假设一年内体制外循环贷款的规模为全部金融机构贷款规模的20%,则利率差可达2000 亿元左右, 相当于当年GNP的3.5%左右。第三次机遇,房地产批租。改革初期由于各级官员在决定批不批、批给谁、批什么价等问题上既有决定权又无统一的标准,于是有些人通过各种关系,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土地批租权。一旦时机成熟,再以更高的价格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取高额利润。1994年排出的30位亿万富翁中有近一半的人是从事房地产起家的。第四次机遇,炒股票。股票刚刚发行时,由于股份制改革尚处于试验阶段,企业股票上市需要严格的审批,供求极不平衡。于是一些人利用自己与股份公司的各种关系,特别是一些投机人士,利用各种手段,无偿或低价获得大量的原始股,转眼之间成了暴富者。也有一些人或钻政策的空子或凭借权力以非法的手段成为一夜的暴富。社会所支付的代价,成为个别人发财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这是制度的缺陷;由此带来的社会道德代价的巨大支付,又无疑提高了改革的成本。

另外,机会不均等还表现在不同所有制的从业人员在改革中所处的“天然”位置的不同。这种差异并非个人能力、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等因素所致,而是作为40年计划经济代价的继续支付。

个体的感受是对制度的最初批判,由于导致人们机会不均等的历史和制度因素的客观存在,所以,我们绝不能把今天分配领域中呼唤平等的声音,简单地视为平均主义文化传统的再现。

最后,财产及财产收入突出表现为暴富的结果。来自财产的收入在20年前的中国简直是不可能的事。而且由所有制特点决定,属于个人的有形资产的存量也是极其微小的。因此,改革以来,金融资产表现为个人财富最初的主要形式。今天的中国没有形成遗产继承的富贵世家,有的只是一夜暴富的新贵。在许多情况下,他们所创造的价值与所得到的收益不成比例,天文数字的收入不是对承担风险的回报与补偿,而是对投机的奖赏。他们中的许多人几乎没有漫长而艰辛的个人资产的创造与积累的过程,一切显得快而又容易,投机的能力等同于资本的生产力。

财富收入的不平等源于财产所有权的不平等。这虽不公平,但却合法。然而有一部分人凭借权力或利用历史的“失误”对本不属于自己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进行租凭并获取个人收入,这既不公平,更不合理。

正如人们对不平等的感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采取步骤来减少不平等的政治态度一样。人们获得财富的途径和难易程度同样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们的消费方式和理念。各种途径的暴富,是改革初期中国社会分部富裕阶层形成的特点。暴发户心态和行为,使他们钱来得容易花得也大方。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富裕之前曾经贫困,甚至连“大锅饭”的好处也不曾捞到,一下子有了许多钱,无论现实物质需要还是心理需求上都在如饥似渴地进行着“补偿消费”;许多暴富者或许为了排遣攒钱的紧张心情,或许为了释放被姓“资”姓“社”的阶级斗争原则和空泛虚无的道德教育压抑了多年的欲望,他们又阔绰地进行着“宣泄式消费”;另外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富”之先并没有“贵”,而富且贵又是富裕后的人的正常渴望。因此,免不了以物质上的富有来弥补精神上的贫乏,一切“炫耀式消费”都成为他们保住已有身份的必要投资。所以我们看到,在前十几年,这部分富有的高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是极高的,以致在某些时候边际储蓄倾向为负(动用储蓄消费)。

收入状况决定着人们的消费结构和水平。高收入迅速改变着高收入阶层的消费理念、结构和重心,从而影响着社会总需求。当低收入群为温饱而忙碌时,高收入阶层正脚踏实地提高着生活质量;当低收入群扩大生活必需品的数量时,高收入阶层已在提升着生活必需品的档次;当低收入群选择物美价廉的国货时,高收入阶层已徜徉在进口消费品市场上。当高收入阶层曾经以极高的边际消费倾向展示自己的实力,从而强有力地拉动社会总需求时,低收入群只是低档消费品的有限购买者;当高收入阶层今天又以较高的储蓄倾向代替较高的边际消费倾向,从而改变消费重心进行资本消费时,低收入群依旧是缺乏生力的生活必需品的购买者。在政府转移支出薄弱的条件下,低收入人群的普遍存在,几乎成了制约社会总需求稳定的变量。所以,当占全国家庭总数的20%,却拥有全部家庭收入50%以上的高收入者进入成熟、理性消费阶段时,由收入不均带来的消费结构变化的差距是遥远的。这不仅加剧了商品需求市场的动荡与萎缩,而且形成了社会总需求结构上的断档。即当普遍存在的低收入人群还依旧处在需求量相对稳定,需求的价格弹性与收入弹性均较低的生活必需品消费层面上时,高收入阶层或由于欲望已得到满足,高档耐用消费正处于使用的回报期;或由于富裕之初的暴发心态已得到矫正,消费行为已趋于成熟稳重;或由于以公款的方式进行私人消费正逐渐受到制度和法律的制约,生活必需品(包括高档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已大幅度减少。因此,需求收入弹性较高的消费品,也就是与收入多寡密切相联的,旨在提高并反映人们生活状况的消费品和高档耐用消费品市场因无主体补充而出现萎缩——有钱的人和没有钱的人都不花钱。但前者缺少的是意愿消费,而后者缺少的则是支付能力。换句话说,前者作为储蓄增加的,正是后者用于有效需求所不足的。

富人比穷人更多的储蓄,不但在绝对量上是这样,在相对量上也是如此。储蓄永远是一切开支中最大的奢侈品。社会总需求包括消费和投资两个方面,储蓄是可以转化为投资需求的,因此简单地说,富人减少消费而增加储蓄并不影响社会总需求的规模。在这里,关键的是有多少储蓄能够现实地转化为投资。只有在储蓄总量与投资总量相等时,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才能相等。在凯恩斯的固定投资模型中,储蓄曲线的上移(储蓄增加)会降低GNP的均衡水平。因为, 如果人们只消费他们收入中的一个较小的部分,如果厂商不愿购买更多的投资品,销售量将下降,从而生产必然很快被削减,削减到国民产出的减少使人们感到如此贫困,以致于人们将不再试图储蓄大于厂商所投资的数量,新的意愿储蓄再度与投资量相等为止。在边际储蓄倾向为1/3时,投资乘数为3(投资乘数=1/MPS),这意味着储蓄曲线每上升1元,将减少3 元的国民收入。相反,储蓄曲线每下降1元,消费曲线将上升1元,在乘数效应下国民收入也将增加3元。在失业大量存在的情况下, 任何理由的储蓄增加都会降低消费曲线,减少社会需求总量,从而减少国民收入。事实告诉我们,对个人有利的事,不一定因而就对全社会有益。个人的精明可以是社会愚笨。

我国农村是一个广大的、有潜力但目前尚无实力的消费市场。农民的消费水平总体还处于数量增长大于质量提升的温饱型结构状态。占全国人口75%的8亿农民,从数量上看是中国最庞大的消费群体。 但改革对于物质起点较低的绝大多数中国农民来说,生活状况的改善只是从穷到不太穷,从坏到较为不坏,普遍的富足还远未到来。对于物质生活水平普遍很低的农民,任何收入的提高都会本能地撩拨起他们的需求欲望。所以,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和实际消费倾向都很高,工业品需求极富有弹性。另一方面,绝大多数农民手中的钱并没有按照收入增长的速度成比例地变为现实购买力,反而以比收入增加更快的速度凝固为储蓄,形成结余购买力。加之,在农村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体的生存型消费模式占主导地位,因此农村市场整体购买水平是低下的。农村结余购买力,不可一厢情愿地视为购买潜力。其中固然有为预期购买耐用消费品而积累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带有未来性和个人保障意义的“风险储备”。如果没有良好的增产增收的心理预期,如果没有收入的实际增长,“风险储备”是不可能顺利转变为预期或潜在购买力的。“二元经济结构”中的城乡差别是历史积淀的结果,因此,消除它也必然是一个过程。在广大农民的生产状况、生活水平、收入结构以及农业科技含量均未真正改善和提高的今天,指望农村市场来解内需不足的燃眉之急,恐怕有点力不从心。

从中国社会的改革历程来看,农民是最早获得富裕机遇的人。而且农民兄弟的钱包也的确鼓了起来。但是,中国的农民是在一个相当低的起点上开始实现富裕梦的。而富裕对大多数农民而言,最现实的含义就是实现温饱。 中国贫困人口的80 %在农村, 5800 万农村贫困人口与1200万城镇贫困人口一样,已成为制约消费市场的几乎不变的存量。同时城乡差别历史积淀的结果,使占全国人口75%的8 亿农民的普遍生活水平,远远落后于城镇,城乡之间收入差别的边界“不是海滩而是峭壁”(注:刘易斯:《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见《现代外国经济学论文选》第11辑,48~95页,商务印书馆,1984。)。90年代以来,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0.55~0.56之间,1997年农村居民的恩格尔数为0.55,仅相当于城镇居民80年代初的水平。这说明农村居民整体消费水平比城镇至少落后了15年,而按恩格尔系数划分,广大农村居民普遍还处在贫困状态。生活消费仍未摆脱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整体上说,我国的农村是一个广大的蕴含了强烈的需求欲望,但却极其缺乏支付能力的低消费水平的市场。

改革把中国8 亿农村居民从自给自足为主导的自然经济的消费环境带进了商品经济的消费领域。与旧体制相比,迅速增长的收入,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满足温饱,而不是变成富裕。不仅支付能力无法支持日益增长的购买欲望的实现,面且由于农民几乎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的关怀,加之“备战备荒”的传统文化心理,增加的收入没有按照理论的预期顺理成章地转为现实购买力,而是凝固为带有预防和积累意义的结余购买力。1997年末农民人均结余购买力1534元,由于农民的结余储蓄具有长期性和未来目的性,所以,尽管农村居民的结余购买力并非欲望满足后的结果,但凭借动员和说服是无法将其变成有效需求能力的。使结余购买力得以释放的惟一因素,就是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因为只有农民收入持续提高,才能稳定增收的心理预期,从而刺激即期消费的增长。

虽然农村市场空间很大,但是,从购买力的分布和农民的消费行为分析,真正既有消费欲望又有购买能力的,即能形成有效需求的仍是少数,绝大部分农村居民购买能力较低, 难以形成对市场的旺盛需求。 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90元,从纯收入的分布看,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组人口比重占58%,可以估计有60%左右的农村人口其收入水平低于平均水平。这一大部分人口仅拥有全部2.55万亿元购买力的34.6%。虽然边际消费倾向和实际消费倾向都较强,工业品需求富有弹性,但由于购买力水平偏低,所形成的对工业品的有效需求只相当于全部工业品有效需求的37.9%,购买潜力相当有限。

2000~3000元中等收入水平组的人口比重为1/4, 购买力比重为27%,表现出一定的购买能力。但是,这部分农民整体生活水平正由温饱向小康过渡,基本生活消费品已有保障,对消费品的需求已由数量增长型扩张过渡到质量提高阶段,处在消费结构升级的积聚的能量时期。由于这部分居民的收入仍主要来源于第一产业,在目前收入预期不高的情况下,即期消费自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其边际消费和实际消费倾向以及购买力弹性都表现得比较低。

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高收入组,其整体生活水平已步入小康。17.7%的人口拥有38.2%的购买力和51.7%的结余购买力,具有购置高档耐用消费品和大中型农机具的能力。该组农民购买能力最强,购买潜力很大。其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6.7%,与城镇居民基本一致。生活消费的商品化程度和质量均较高。随着一般用品的普及,对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日趋旺盛。近几年,农村高档耐用消费品需求呈旺盛增长之势,主要是由这一收入阶层拉动的。这一阶层消费结构的升级愿望强烈,既有较高的购买力弹性,也具有较强的购买能力和购买潜力,但这部分农民毕竟只是少数,在整个农村市场中所占份额有限。

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悬殊。以年人均纯收入在平均水平2000元以下的农户为主体的农村消费市场,毫无疑问地会由于购买主体群的低收入、低购买力,从数量和质量上拉低消费水平的平均值。因此,只有提高占全部农村人口60%以上的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才有可能现实地扩大有效需求。

作为“二元经济”特征的城乡间差距的存在,使城乡居民无论在平均收入水平、消费倾向、生活习惯,还是文化心理、生活背景方面均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城市与农村两个市场在相当程度上不具有互补性和承接性,也很难形成此消彼长的局面。

目前,城镇居民消费正进入一个新的升级准备阶段和消费结构的转型时期。这次消费升级的指向是以住宅、汽车等为代表的更高档次的耐用消费品,所以积聚“能量”的时间长。而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有的福利制度逐步过渡到社会保障制度,城市居民的购买力将越来越多地分流到子女教育、医疗保健和养老保险等方面,因此,城镇居民即期消费倾向减弱,投资和储蓄倾向提高。而农村居民整体上购买力比较弱,消费模式仍未摆脱以必需品为主的生存型消费模式,还要进行“风险储备”;虽然消费倾向明显,但由于购买力的不足而形成“不是有钱不想买,而是想买又买不起”的尴尬状况。城乡居民几乎处于消费层次的两端,宽阔的中间地带由于收入的桎梏,农村居民还没有普遍迈进,所以更不可能用有效需求去填补城镇居民由于消费升级而“让出来”的“空白”地带。由平均收入水平差距决定的城乡消费的断档,加剧了经济的萎缩。另外,目前农村消费环境比城市要落后得多,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差。因此,城乡居民对商品种类和性能的要求不一样,城市滞销的商品在农村也不一定有市场;城市热销的商品,到农村也不一定热得起来。同时,农民既要考虑生活消费,又要考虑生产投资,因此,农村既是消费品市场又是生产资料市场。农民为了生存必须把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购买生产资料,这就使农村居民不同于城镇居民,原本不多的收入用于消费市场的数量必将按一定比例减少。所以,即使能够吸纳城市居民由消费的升级而“淘汰”的消费品,其能力也是有限的。除非收入增长的速度大于收入中用于生产资料消费的比例。

另外,与城乡收入差距同时存在的地区间经济差距,也无法避免地成为拉低社会总需求曲线的重要因素。富裕与贫穷共存,低收入与高收入同生,曾经旺盛的市场背靠着落后与贫困,并把它远远地抛向西北部;如今低迷的市场面对无支付能力启动的充满欲望的消费群而求助无门。

现今中国的需求市场是由收入不均和上述两种差距导致的极不平衡的市场。它既没有普遍而持续的收入提高和城乡区域间经济差距的迅速缩小为基础,更没有较为广泛的收入心理预期乐观,并且具有一定购买潜力的消费者群来支撑。所以,随着改革初期由于收入骤然增加而释放出来的被压抑了几十年的购买欲望得到基本满足,从整体上说,需求的冲动已大大小于“释放”时所形成的购买能量而趋于平稳。并且与收入增长普遍缓慢相一致地表现为消费规模的停滞或缩小。少数高收入者在追赶财富和金钱的征途上,把广大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者远远地抛在了身后。高低收入间无法填平的沟壑,造成消费的断档和缺乏潜力;广大的中低收入消费群体的存在,又使相对保守的生存型消费成为主流消费方式;而消费信贷又不可能普遍适合于任何收入阶层。需求永远是收入的函数。没有收入普遍、持续的提高,就不会有需求市场的繁荣。当然,这样做会冒着通货膨胀的危险。但是,正如不打破鸡蛋就不能做蛋糕一样,某些时候,社会为自身发展所支付的代价,可谓为了前进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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