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路径与意义--2010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状况的追踪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问题、路径与意义--2010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状况的追踪_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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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1)05-0017-07

近年来,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已经突破传统的体系化、教条化的解释框架,日益呈现出一种多元化、多问题跟进的研究生态。当然,在这种总体态势的背后,潜藏的是国内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自主性的普遍提高,以及对“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整体自觉。因此,在当代,无论是“深度犁耕”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还是“全面引进”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最新成果;无论是从整体反思、检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范式及其成果,还是从局部清理、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问题和原则,所有这些“理论举动”都值得及时梳理、认真总结,以期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从基础理论方面看,2010年度国内马哲研究主要针对的问题和展开的路径主要有两个。首先,在“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问题框架下,学界主要围绕“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形态”展开讨论。大体看,其展开路径主要有:有学者依然坚持用辩证唯物主义来定义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而相当多学者更倾向于用历史唯物主义定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其次,在“怎样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个问题框架下,学界已逐渐摆脱“领域哲学”的偏见,侧重从问题本身出发,既借助文本考证,又照应现实吁求,将思考和争辩的触角延伸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形态的各具体方面,如“历史科学”问题、“实证科学”问题、“辩证法”问题等等。我们不妨分别加以梳理,以求反映2010年度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的总体态势。

一、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形态”问题的讨论

根据传统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指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且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推广的产物。借助这一逻辑,我们往往从世界观、方法论层面用辩证唯物主义概括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而将历史唯物主义狭义地理解为一种社会历史观。可以说,这种理解和阐释模式曾长期主导国内马哲研究的框架和内容。2010年度,学界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代表人物是北京大学的黄楠森教授和西北大学的周树智教授。

在黄楠森教授看来,第一,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思想是其世界观,即辩证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部分;第二,马克思主义包括人道主义,但不等于人道主义,不能将以人为本视作马克思主义的核心[1]。对于黄教授的这种观点,西北大学的周树智教授始终持不同意见。2010年,他连发6篇文章与黄楠森教授进行商榷。在周教授看来,马克思创立的是以现实的个人为本的实践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新的现实世界观和新哲学,是本体论、自然观、历史观的有机统一。基于这一前提,黄教授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其实是斯大林的世界观(自然观),是被马克思批判过的旧哲学,这是其一;其二,唯物史观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核心和归宿,黄教授提出的“不能以人本主义来取代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仅没有文本依据,而且曲解了马克思的本意①。

此外,陕西师范大学的杨文极教授也指出,黄楠森教授观点既否定了改革开放30多年哲学教学与研究的成果,又否定了人、社会、自然三者统一的世界观;他否定了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倒退到费尔巴哈的水平上;这是一种主客对立的二元思维模式。从根本上讲,这仍然是一种解释世界、说明世界的旧哲学,它背离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2]。

与上述立场相关,吉林大学的孙正聿教授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理称谓应该是“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是以“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去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从而形成了以“历史”为解释原则、以“生活决定意识”为核心理念、以“历史的内涵逻辑”为基本内容、以“人类解放”为价值诉求、以“改变世界”为理论指向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这便是马克思哲学革命的真实意蕴[3]。

中央党校的毛卫平教授认为,学界之所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原因在于,大家并没有认识和处理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和时代形态之间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是指具有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独有而区别于其他哲学的基本特点的理论形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便是其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代形态,是指具有不同时代的不同特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斗争哲学”与“和谐哲学”便是其内容。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是基本形态与时代形态的统一[4](P173-182)。

众所周知,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形态问题的争论并不是到2010年度才出现。但是,在当前形势下,上述争论其实表达了学界同仁不再满足于将唯物史观与唯物辩证法等量齐观的集体性自觉,以及用历史唯物主义定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则性努力,它直接表现为学者们已经不约而同地从外部和内部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研究和探讨。

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讨论

(一)关于“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必要性问题

2010年1月5日,《光明日报》以“重解历史唯物主义”为主题,刊发了邹诗鹏、仰海峰、沈湘平三位学者的学术笔谈。在这组笔谈中,三位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和路径予以了揭示[5]。

邹诗鹏教授认为,近年来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复兴的根据有三:第一,用历史唯物主义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正名”,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基本的理论旨趣,又利于化解传统的“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难以深化的理论困境;第二,历史唯物主义自身许多问题依然没有被充分的关注和讨论;第三,历史唯物主义开启并深刻影响了现代人文社会科学,但是,当今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既没有在具体层面与各人文社会科学分支展开实质的对话,也没有在宏观层面与各人文社会科学形成总体的结合;第四,历史唯物主义需要消化和回应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以及左翼思想家的反思、批判和重构态势。

仰海峰教授指出,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必要性基于两个方面:第一,我们必须回到当时的社会历史生活之中去领会马克思对资本逻辑的批判和分析,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问题;第二,我们既要批判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变化,又要批判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理念变迁,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视野。

沈湘平教授指出,将“历史科学”作为唯物史观的前提使马克思主义哲学革命变得可能,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都从属于这个前提,必须从“历史科学”这个前提出发来解释历史唯物主义。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的段忠桥教授也曾指出,今天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因是: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个现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第二,国内外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不能使我们感到满意。他认为,要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必须重视分析哲学的语义分析法和语境分析法[6]。

2010年是恩格斯诞辰190周年,中国哲学界开展了一系列纪念和研讨活动。依托这个背景,许多学者还对马克思和恩格斯二人的学术思想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当然,这种探讨也同时指向了历史唯物主义本身。中央党校侯才教授指出,要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必须省察恩格斯的作用。在唯物史观问题上,马克思创生和坚持的是一种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相统一的一元论历史观,但恩格斯将“唯物主义历史观”界定为仅仅是关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学说,把马克思历史观的对象仅仅限定在人类历史领域,其结果是将马克思的一元论历史观二重化了[7]。

上述可见,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为后人提供完备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而且恩格斯将历史唯物主义做了狭义的阐释;第二,历史唯物主义本身许多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讨论。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唯物主义在当代当然无法赢得应有的话语权。于是,从重释历史唯物主义的必要性出发,学界将目光集聚在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问题上。

(二)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问题

2010年度,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问题,学界展开的理论研讨大致有五个路向。

1.立足现代社会的生产逻辑,从资本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入手来理解和诠释历史唯物主义。

有学者认为,要化解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思潮这三条线索的内在关系,必须深入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规定性维度之中去领会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本质意蕴,必须注意政治经济学批判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内在关系。与此相关,必须重视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具有的双重逻辑,即传统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的“生产逻辑”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逻辑”。此外,要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必须重视海德格尔、鲍德里亚等人对“生产逻辑”的批评。借由这种批评以及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出发,方能领会马克思批判和超越资本逻辑的理论指向,以及在资本逻辑下生产逻辑所具有的新意义②。

2.立足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从“真正的实证科学”入手来界说历史唯物主义。

2010年度,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问题上,一个引人关注的现象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和实证主义的争论。

2007年,俞吾金教授出版了自己的学术专著——《问题域的转换——对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的当代解读》。在这部著作中,俞教授认为,在“实践唯物主义者”字眼的背后,包含着“实践唯物主义”创生的可能性,实践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8]。

对于俞教授的观点,中国人民大学的段忠桥教授随即提出了质疑:实践唯物主义不能被理解为历史唯物主义,俞教授曲解了“实践唯物主义者”一词的含义和语境。在此基础上,他并不赞同俞教授把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本体论哲学,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哲学而是真正的实证科学”[9]。

对于段教授的质疑,俞吾金教授撰文回应。他认为,第一,马克思恩格斯所谓的“实证科学”指以“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为出发点的历史学;第二,历史唯物主义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一个综合”,是新的历史学的理论基础。段教授依据一个不十分准确的文本,将历史唯物主义定位在俞教授所谓的“历史学”层面的同时,把历史唯物主义与“真正的实证科学”等同起来;第三,在方法论层面,历史唯物主义与实证科学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侧重批判性,后者侧重描述性(非批判性)[10]。

对于俞教授的批判,段忠桥教授进行了反驳。他指出:第一,他并没有否定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性质,而是倾向于将历史唯物主义视为历史哲学;第二,俞吾金教授对“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而不是实证科学”的论证存在着偷换概念的问题;第三,俞教授对中央编译局的译文的改译要么画蛇添足,要么是错误的[11]。

应该说,这两位教授之间的争论关系到近年马哲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即历史唯物主义与“真正的实证科学”的关系问题。对于他们的争论以及争论所涉及的问题,学界其他同仁也积极参与其中,并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华中科技大学的张廷国教授认为,俞、段二人的讨论存在误读和过度诠释之处。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并没有在哲学和实证科学之间形成二元对立,而是在哲学的“逻辑前提”和实证科学的“事实前提”的互动中关注着现代人的生存境况及其历史性命运[12]。

中央党校的边立新教授主张,不能证实化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原因是,第一,马克思是在批判唯心主义的过程中,直接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第二,马克思恩格斯所谓的“真正的实证科学”不是具体科学意义上的实证科学,而是哲学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第三,虽然恩格斯多次将历史唯物主义称为“新世界观”,但它并不意味着完全取消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性质,而是对“旧哲学”的超越[13]。

需要补充的是,在此问题上,复旦大学的邹诗鹏教授也指出,必须回到西方近代思想史中来辨析历史唯物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关系,尤其要重视经典社会理论对唯物史观的影响。如果没有实证科学,马克思难以真正展开实践批判,但这里的实证科学不能还原为实证主义。实证主义的社会理论延续的是法国唯物主义的自然主义及其环境决定论。对马克思而言,从实证科学向社会主义的转变首先必定是制度改造。不触及制度变革而展开的人性改造活动,只能导致空想社会主义;而通过制度改造进而带动人性的可能的新的启蒙,方使得社会主义真正进入实践环节,并使科学社会主义得以可能。这是两种根本不同的路向[14]。

3.从哲学变革的角度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和意义。

有学者认为,要从马克思对黑格尔历史哲学的超越性意义上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无论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宏观角度来理解人类历史的进程,还是从个人的劳动、劳动异化和扬弃异化的微观思路来理解人类历史的进程,所有这些做法都不能使马克思完全跳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必须重视和研究社会历史过程之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这个中心环节。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基础和目标[15]。

4.从传统的理论视域出发,为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真理性进行辩护。

北京大学的赵家祥教授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具体历史过程的研究具有恒久的指导意义,它只能随着时代的变化、实践的拓展、科学的进步不断充实自己的内容和自己理论的新境界,这是我们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把坚持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有机统一起来的根本原因[16]。

中国人民大学的陈先达教授主张,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许多基本理论、原理、内容并未过时,只是需要我们结合时代条件作深入理解。以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为例,在历史唯物主义与经济决定论的关系问题上,我们要承认生产力对社会发展具有决定作用,但要看到这种作用的发生离不开一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共同参与。另外,陈教授认为,“和为贵”思想只是一种价值追求,不是历史和现实的真实状态,对社会矛盾的分析和解决必须借助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此外,陈教授认为,从历史唯物主义与思辨历史哲学的区别来说,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实证科学、是历史科学是有道理的,超出这一点容易发生误导[17]。

5.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一种担当未来的历史理性信念。

由于种种原因,历史唯物主义经常遇到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消解。对此,有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应被理解为一种立足实践的可能性思想,它意味着一种走向未来、担当历史的历史理性信念。这可以从“历史唯物主义的阐释史”、“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逻辑”、“现当代思想形态特征的转移”和“当代中国的实践”四个角度得到阐明。经由这种可能性历史意识的引进,我们或许能够将对马克思主义的阐释带进一个新的思想境域[18]。

由上述五种研讨及致思路向可见,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问题上,尽管已有诸多学界同仁愿意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但受各自的问题意识、解释视角和理解框架的影响,对于历史唯物主义本身似乎暂时还难以达成某种一致性主张。

(三)关于“历史科学”问题的研究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历史观问题”是一个无法绕过的问题。如果说前文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讨表达了学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形态的整体自觉,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必须立足经典文本为这种自觉做出准确地厘定和原则性辩护。于是,我们有必要提及马克思恩格斯说过的一句话:“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19](P516)。2010年度国内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争论与这段文字直接相关。

关于“历史科学”这一称谓的合法性问题。北京师范大学的沈湘平教授指出,唯一的、“历史科学”是马克思对自己学说的称谓,这是我们研讨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研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前提[10]。此外,中国人民大学的张文喜教授也指出,将历史唯物主义理解为历史科学,不仅有利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具体化,而且有利于撬动历史哲学和历史学之间的壁垒,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当代史学(尤其是历史理论)展开对话,这是彰显马克思哲学当代意义的重要路径[21]。

关于“历史科学”的含义。南开大学的王南湜教授认为,马克思所谓的历史科学介于思辨的历史哲学与经验主义所理解的实证科学之间,既不能被归结为思辨的历史哲学,也不能被归结为经验论的实证科学。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批判的历史科学,是一种从“下层”出发说明“上层”的方法,既不是思辨的历史哲学,也不是一般的实证科学,它蕴含着改变世界的理论兴趣和实践要求[22]。邹诗鹏教授指出,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科学”概念有两个指涉,一是指当时科学化背景下广义的“历史科学”,它有直接的实证主义背景,相应于“自然科学”而言,也相对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以及历史主义(历史学派)而言,是指关于历史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二是特指历史唯物主义[23]。

关于马克思理解历史的方式问题。辽宁大学的陆杰荣教授认为,马克思是站在“历史”和“现实”的活动中去面对“历史”和“现实”本身,他既没有停留在纯然的知识论立场,也没有诉诸绝对的本体论,而是将形而下的感性活动与形而上的批判维度在现实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这就是马克思理解和思考历史的方式[24]。

纵观2010年度学界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讨论,既有立足传统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言说范式、解释框架、基本内容的恪守,也有侧重当代现实对历史唯物主义从问题导向、理论诉求上的突破。正是在这种双重的争鸣和辩解中,我们看到了国内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新气象。

三、关于社会形态理论的研究

一直以来,社会形态理论始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的热点。2010年度学界对此问题的关注和研讨依然热度不减。2010年6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报》开辟“社会形态理论与历史价值观”专栏,约请五位教授围绕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进行研讨[25]。

中国社科院王伟光教授认为,我们必须结合今天中国社会的现实历史进程来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要看到:第一,在承认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它是马克思对历史发展特殊规律的探索;第二,在充分估计具体历史条件的前提下,它是马克思对历史发展道路多样性的科学预测;第三,在肯定社会形态的演进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前提下,它体现了马克思对人的能动选择性的承认;第四,它尚需社会实践的验证。综合上述方面,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丰富和发展的希望就在于对中国发展模式、发展经验和发展道路的理论总结和学术构建。

中国社科院靳辉明教授认为,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把唯物主义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用唯物辩证的观点认识和说明社会历史现象,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揭示的结果,把人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它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它具有普适性。他并不赞同理论界有些学者对社会规律客观性的质疑,也不赞同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仅仅适合西方社会的观点。

复旦大学的吴晓明教授指出,受实证主义影响,我们原来对社会形态理论有一些误解。表现在:第一,力图否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客观性;第二,实证主义往往把这个概念量化,从而破坏了这个理论的客观性、科学性。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不仅强调了社会文明的多样性,而且强调了它们的历史性。

南京大学的张一兵教授指出,无论是“五形态论”,还是“三形态论”,都不代表马克思对人类社会进步性的否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把人类存在的真正价值等同于市场的、盲目的增长主义和经济的社会形态中特有的进步主义。科学发展观蕴含着对这种简单的进步主义倾向的纠正。

黑龙江大学的张政文教授主张,第一,人类历史是一个客观过程这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不能否定,但是,要注意其适用条件和限度;第二,在对历史规律及其显现——历史现实的理解中,我们往往重视空间维度,而轻视时间维度。我们可以通过社会时间量度和心灵时间量度来研究马克思的历史理论。

此外,在社会形态问题上,还有学者主张,“社会形态”对应“社会”,指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基础上形成的“人类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和特定发展阶段上的总体社会结构”,“经济的社会形态”对应“社会的经济结构”,指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生产方式。这是马克思制定历史分期理论的两个不同标准,这是其一;其二,对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要具体、历史的分析。我们需要重视马克思晚年提出的新的“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即原生类型(对应“原始社会”)——次生类型(对应“经济的社会形态”)——再次生类型(对应“共产主义”)[26]。

其实,社会形态理论也不是一个新问题,它之所以又一次引起诸多学者的关注,完全与目前中国社会的现实进程、未来走向直接相关,而在更深层次上,它其实代表了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者在历史唯物主义层面对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的理论省察。在此过程中,我们看到,既有诉诸一种客观的、进步的逻辑为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的辩护,也有力求从文本和现实出发用新的言辞为当代社会形态进行诊断和界说的努力。无论怎么讲,这些理论探索都需要我们及时消化和吸收。

四、关于辩证法问题的研究

按照既成的理解模式和解释逻辑,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主线和灵魂,因而自马克思主义哲学问世以来,关于辩证法的研究和讨论就从未中断过。2010年4月6日,《光明日报》开辟“辩证法研究的当代视野和发展趋势”专栏,约请了五位学者对马克思的辩证法进行研讨[27]。

中山大学的刘森林教授认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有天然的联系,近代的认识论哲学降低了这种联系,使其变成了靠(物质)力量支撑的真理及其实现过程。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置换”,并不是“形而上学的消解”。因此,辩证法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存在论,具有无法革除的“形而上”维度,这一点同样适合于马克思的辩证法。

吉林大学的贺来教授指出,马克思辩证法实现了从“理论理性”向“实践理性”的转向。它意味着辩证法的基本主题不再是认识如何把握终极存在这一理论理性问题,而是有限的理论理性与无限的生活实践之间的矛盾问题。由此,马克思不仅克服了传统思辨哲学的残余,使辩证法成为内在于生活实践并推动生活实践的现实的思想力量,而且为深入理解影响当代人类生活实践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供独特视角,为辩证法介入当代哲学与社会生活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最后,马克思也使辩证法的批判性与革命性得到了彻底贯彻。

黑龙江省社科院的高云涌教授认为,马克思所理解的辩证法不仅是规律和范畴的哲学理论体系,而且是一种以关系存在论为基础的哲学思维方式,这一点在马克思对资本关系和资本逻辑的批判中有充分的体现。这对于我们批判性地分析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社会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和“公有资本的逻辑”有现实的意义。

怀化学院的张绍宏教授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从其本质上说是揭示辩证运动的和谐趋势的和谐辩证法,它包括形而下的社会和谐辩证法与形而上的理论和谐辩证法两种形态。“社会和谐辩证法”表达了实践主体对社会和谐的价值诉求,它是马克思和谐辩证法的核心;“理论和谐辩证法”是科学探索活动与人文理论活动中思维主体克服逻辑矛盾实现理论和谐的辩证法。前者为人类创造未来世界提供科学的实践理念,后者是人类发现未知世界、再现本质世界的思维工具。

此外,近年来,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和讨论十分热烈。山东大学的付文忠教授还专门对此问题做了细致的梳理。他总结到,目前英美学界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有五种解释模式:奥尔曼的内在关系哲学解读模式、杰姆逊的历史叙述学解读模式、舍曼的新批判马克思主义解读模式、“体系学派”辩证法研究解读模式、批判实在论的辩证法解读模式。这种“辩证法研究热”出现的原因有:第一,与对马克思主义的命运、社会主义前途的反思有关;第二,为了重新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第三,为了批判分析学派的马克思主义;第四,为了对抗和批判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第五,为了回击后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解构。其争论的主要问题是:第一,什么是马克思的辩证法?第二,辩证法的本质是什么?第三,辩证法是否可以应用于自然与社会研究,或者仅仅限于社会领域?第四,马克思与恩格斯二人对辩证法的理解是否存在差异?第五,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还是体系辩证法?第六,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综合上述方面,付文忠认为,尽管争论激烈,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对辩证法的研究应该优先于对马克思其他理论的研究。

五、简评

结合2010年度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讨的总体状况可以看到两个方面。

一方面,学者们对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本身的研究和讨论依然热情不减,其中,既有对传统的理论内容、解释模式的辩护,又有对这种辩护的质疑和批判。但是,有一点必须承认,那就是,2010年度,国内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诸多讨论基本围绕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总问题展开。当然,我们同时看到,在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上,学界一时还难以达成共识。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形态究竟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主义”之间的关系、地位究竟如何摆放?此外,历史唯物主义与当代中西方社会的实际发展进程之间存在何种程度的关联?依循这一追问,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内容和时代范式究竟如何表征?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着力去思考和研究。

另一方面,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做的还原论解释中,国内学界不仅意识到了打破学科壁垒、开展学科间对话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从不同视角出发展开了有益尝试。这种尝试所激荡出来的是一种多元化讨论、多问题跟进的学术生态格局。但是,我们同时看到,受不同的研究领域、知识构成、话语范式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学者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讨的参与度很高,但能够真正形成规范性、实质性对话的著作、文章依然比较稀少。这也启示我们,要推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和建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注释:

①参见周树智:《论马克思的新世界观在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文化学刊》2010年第3期;《论马克思创立新世界观的艰辛历程》,《文化学刊》2010年第4期、第5期;《论马克思的以现实的个人为本的新世界观》,《文化学刊》2010年第6期;《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形态吗?》,《文化学刊》2011年第1期;《论马克思的现实自然唯物主义观》,《文化学刊》2011年第2期。

②参见仰海峰:《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历史唯物主义》,《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哲学研究》2010年第11期;《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的当代境遇》,《哲学动态》201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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