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与制裁夹击下的南斯拉夫经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南斯拉夫论文,危机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2年4月27 日由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组成的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成立,前南斯拉夫联邦完全解体。在美国和欧共体的倡议下,联合国安理会于1992年5月30 日通过了对南联盟实行经济和外交全面制裁的第757号决议,制裁的理由是,南联盟对波黑内战负有主要责任, 并对波黑和克罗地亚进行了干涉。到现在对南联盟制裁已整整3年。
制裁使南联盟经济遭到严重损害,但经济并未崩溃
在实施制裁的最初6个月与1991年同期相比, 南联盟的社会生产总值下降了近50%,工业生产下降了41%,下降最多的是旅游业和进出口贸易;月通货膨胀率平均在50%以上;失业人数达100万, 失业率为25%以上;另外,还有退休人员120万,难民85万; 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月平均工资仅20马克,大多数居民生活极其困苦。到1993年底,社会生产总值比1992年又下降了38%左右,生产部门仅有30%的工厂开工,其他工厂对职工实行强制性休假。最为严重的是持续的超高通货膨胀,月通胀率超过了300000000%,属于世界经济史上通胀率最高纪录。 物价一日三涨,商店更换商品价格标签的速度还不及物价的涨势,银行最后发行的面值为5000亿第纳尔的大钞很快变成了废纸。居民生活极度贫困,月平均工资最低时只合7个马克。与此同时, 生产厂家和商人则囤积货物。伺机而售,造成市场紧张。1993年年底,南联盟的经济生活极其混乱,整个经济有完全崩溃之势。
1994年1月24日开始实施《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复苏纲领》。 改革的实质是:实现价格和汇率的稳定;废除所有已经过时了的价格、生产、投资、个人收入和利率的行政管理措施;恢复中央银行在维持金融稳定中的关键作用。通过有效的税收制度改组财政工作,包括治理“灰色经济”,减轻企业负担以刺激生产、减少国家行政开支等。促进私人企业、合作企业、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要求在税收、贷款和贷款条件以及提供优惠或承担责任方面三者没有任何区别。政府保证劳动者对经济增长成果的公正分配,在从通胀财政向健康财政过渡的时期,政府应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根据政府和工会协商后确定的数额和时间,向失业者提供补助,以食品补助方式帮助最穷的社会阶层。继续维持主要农产品价格,在使用新第纳尔时保证所有这些产品价格的实际价值。鼓励引进直接的外国投资,加强资本市场。以国库仅有的全部外汇和黄金共计3.3亿马克作为新币制的基础, 发行名称为“新第纳尔”的货币(与德国马克的汇率为1:1),按储备严格控制发行量。对新第纳尔实行6%的存款年利率。实行新第纳尔以后,很快地实施了新的税收政策,即所有税款须以第纳尔支付。新货币是以公益支出拨款而不是以银行贷款的方式通过国家银行进行流通的。这样改革的结果到1994年底,外汇储备有所增加。
南斯拉夫政府在危机与西方经济制裁并存的形势下,采取从稳定物价入手,以复苏经济为目标的新的改革措施已初见成效。其具体表现是:
1.制止了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猛涨的势头。自发行可兑换的新第纳尔以后,一方面商店不再因怕涨价而惜售,市场供应情况开始好转,另一方面居民也不再怕物价上涨而急于将收入花光。这种状况为稳定物价创造了有利条件。1994年全年物价比较稳定。
2.第纳尔币值基本稳定。1994年1月19 日确定的第纳尔与德国马克1:1的比价,在前三个季度中未发生大的变化。 为保持第纳尔汇率的稳定,1994年10月24日南政府又采取新的措施,其主要内容是南人民银行暂停向其他银行贷款,并减少流通中的第纳尔数量,这一紧缩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
3.工农业生产回升。1994年全年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7%。 农业生产去年大体上达到前年的收成。小麦大丰收,增产40万吨。南有余粮160万吨,它承诺向前苏联地区出口100多万吨小麦。
4.职工个人收入有所增加。由于持续多年的经济危机,南斯拉夫人均社会产值由原来的3000美元降为目前的1000美元以下,随着生产的回升,自去年下半年起,职工月平均个人收入逐月增加,每月250 第纳尔(约合150美元)。
5.财政赤字减少,外汇储备增加。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回升,财政收入来源增多,出口和旅游收入有所增加,1994年底外汇储备比年初增加了3亿马克。
对“灰色经济”进行治理
所谓灰色经济是指:“所有以个人的名义从事的、旨在获得经济利益但却有损于他人和其他经济主体及国家的违法的经济活动”。南经济学家认为,灰色经济问题不仅仅是南斯拉夫经济中的阴暗面,也是所有国家经济中的消极面。灰色经济的表现形式多样,其中一种纯属有组织的犯罪、走私贩毒等活动,另一种较为普遍的表现形式是小规模的非法生产和经营活动。从事这种经济活动的人以逃税漏税为手段,主要是想赚取“外快”,这种经济泛滥的结果不仅使国家大量财政收入流失,而且也对正常的生产和商品流通造成严重危害。国家法律不健全和政治不稳定以及因长期经济危机而造成的经济不稳定,使公民和法人的经营道德和纳税意识逐渐淡漠,进而产生了从事灰色经济的倾向;而战争和难民、国际经济制裁和恶性通货膨胀,则是南近4 年来灰色经济得以泛滥的主要原因。
南斯拉夫经济学家们认为在某种程度上,灰色经济对加速经济活动和改善、保持居民生活水平也产生了某些积极的作用。它提高了生产资源的利用率,补充了居民收入,可使一部分人重新就业,还能满足部分社会需要,调节市场供求。南治理整顿灰色经济的目的,就是要在现有条件下将大部分非正常的经济活动纳入正常的经济轨道。
南政府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加强银行体制的管理,在不改变双重汇率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现汇流通量。修改计税基准,在降低税额的同时扩大纳税者范围。据估计,只要有一半的灰色经济能纳入合法经济范围,依法纳税,就可以使南的财政税收增加14亿美元。对国内产品从生产者开始征收流通税,例如目前市场紧缺的香烟、酒类和炒咖啡等产品在进入市场销售之前必须纳税;对进口产品特别是石油和石油产品,在海关申报的同时缴纳流通税。整顿市场,加强监督,对违法者处以重罚,直至没收财产和注销营业执照。
西方对南实行制裁不成功的原因
联合国安理会多次通过对南联盟实行全面制裁的决议,中国代表在安理会对这类决议都投了弃权票,认为制裁可能导致前南地区局势进一步恶化,并给当地人民的生活及邻国的经济带来严重后果。西方国家之所以坚持并不断强化对南联盟的制裁,是试图通过制裁达到两个主要目的:第一,以制裁作为手段,从经济上使它无力或难以支援境外塞族,从而迫使波黑塞族听从国际安排;第二,以经济和外交制裁作为手段,置南联盟于经济崩溃和外交孤立的困境,以摧毁西方所认为的“欧洲最后一个共产主义堡垒”。
全面经济制裁给南联盟造成了严重损害和困难,据1994年6 月份公布的材料,经济制裁给南联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50亿美元, 而间接经济损失超过千亿美元。此外, 南联盟每年要拿出国家财政收入的9%给予境外200万塞族以经济援助和人道主义援助。同时, 南联盟立足于国内,依靠自己的人力和物力,采取了一些紧迫的、必要的经济措施,消除了超高通胀,稳定了新币和汇率,平抑了物价,生产出现复苏迹象。制裁并未能从经济上压垮南联盟。而波黑内战也未因制裁而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三年来对南联盟的全面制裁,除了给该国的平民百姓带来困难和痛苦,给周边国家的经济造成损失外,并未实现西方制裁的初衷。制裁所以失败或收效甚微,是有其更深刻的原因的。
第一,南各界人士普遍认为,对南联盟制裁的理由站不住脚。因为,在前南斯拉夫正式解体之前,前南联邦人民军的活动纯属前南内政;而在波黑宣布独立、南联盟共和国成立时,前南人民军即已撤出波黑。因此,对南联盟实行制裁,以南联盟干涉波黑内政并发动波黑内战作为理由是站不住脚的,把南联盟当作“侵略者”更是不公正的。
第二,“捍卫民族利益”是反制裁的精神支柱。西方对南联盟实行制裁的目的是从经济上压垮南联盟并切断南联盟对境外塞族援助的财路,从政治上推翻塞尔维亚社会党执政地位。然而,西方忽略并低估了塞尔维亚民族特性。塞尔维亚人中虽存在着民族主义倾向,但他们还具有反抗外来压力的历史传统,而以米洛舍维奇为首的社会党正是抓住了捍卫民族利益的旗帜,赢得了塞尔维亚人的普遍支持。塞国内其他反对派与社会党虽有种种分歧,但在捍卫民族利益这一点上则是一致的。因此,在反对制裁,同舟共济,克服困难,维持生存等方面,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
第三,塞尔维亚有反制裁的物质基础。塞尔维亚属前南斯拉夫境内中等发展水平国家,其中有原料丰富而经济发展最落后的科索沃,也有农业和加工业较发达的伏伊伏丁那。塞尔维亚的有利条件是,资源丰富,可提供各种必要的原料;农业发达,连年粮食丰收,去年仅小麦收成就达350万吨,而全国全年用量为220万吨,现储存的粮食可供四五年之用;工业部类较齐全,能解决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和供应;煤炭和水力发电也较充裕,用电有保障。目前,塞尔维亚唯一缺乏的是石油,对此采取的措施一是私人用车少开或不开;二是用高价从周边国家采购石油用于必需项目。
第四,周边国家对制裁采取“阳奉阴违”的策略。对南联盟的经济制裁不仅给业已独立的前南联盟的共和国如马其顿、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造成了一些经济损失,而且给其周边国家如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以及经济关系密切的希腊、乌克兰等也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据初步估计,由于对南联盟制裁,这些国家因向南出口产品的企业停产,河海航运、公路和铁路运输停业以及对难民的接待、安置等导致的经济损失已高达400亿美元。其中,罗马尼亚损失70亿美元, 保加利亚损失30亿美元,匈牙利为安置来自南境内的难民每天所需费用达200 万美元。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周边国家为了避免减少进一步的经济损失,采取“阳奉阴违”的策略,对“民间的”各种方式的“偷运”,持“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
南联盟因受制裁遭到的损失是严重的,而平民百姓遭受的苦难尤为深重。制裁以及随之而来的军事干预和威胁,从来都不可能解决国家之间的冲突,尤其是不可能解决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民族冲突问题。所有这类问题,只有通过斡旋、对话、谈判、协商等方式,才能真正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