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特殊生活事件应对的多维度测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维论文,老年人论文,测量论文,事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 要 本文采用自编问卷对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这类特殊生活事件的应对进行多维度测量,研究结果鉴别出五种应对方式:直接应对、合理化、心理摆脱、自抑和情绪发泄,各应对方式的相关分析和二阶因素分析又区分出三类基本应对类型,即针对问题的应对、针对情绪的应对和欠适应性应对。总体而言,老年人对五种应对方式的使用程度高低不同,依次为合理化、心理摆脱、直接应对、自抑和情绪发泄,造成如此差异的因素涉及年龄、文化程度、事件遭遇与否以及对有关老年法规的了解程度,表现为相对低年龄、文化程度较高、未经历特殊生活事件,以及对法规了解较多的老年人采用针对问题的直接应对的倾向性较强;而年龄相对越高且遭遇事件者,采用欠适应性应对的可能性越大;对法规的了解程度越低,则越可能采用针对情绪的应对。
关键词 应对 老年人 特殊生活事件 多维度测量
关于人们如何应对或处理负性或应激性生活事件的行为反应过程的研究可回溯到精神分析学派对防御机制(defense mechanism)的阐述[1]。防御机制主要被认为是潜意识的心理过程。而在现今应对研究中,学者们着重揭示的是有意识的行为策略[2,3,4]。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诸多研究对应对行为的基本维度进行鉴别和测量,应对在机能上基本可区分出针对问题的应对和针对情绪的应对。另从社会适应性角度考察,应对被划分为适应性应对(adaptive coping)和机能失调性应对(dysfunctional coping)[5]。 有的学者从应对与健康的关系又将其区分为积极的应对和消极的应对[6]。 随着研究的进展,一些学者指出,将应对划分为针对问题、针对情绪的两类还不足以区分人们多元变异的行为反应方式。因而更趋向于进行多维度的应对测量和鉴别[5,7,8]。
本研究通过多维度测量对老年人特殊生活事件(合法权益受侵)的应对进行测评分析。由于身心机能的老龄化,老年人的应对行为模式会因此而受影响[9]。 了解老年人遭遇负性生活事件的应对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对于探索成功的应对模式,提高老年人保护法规的有效性,以及维护老年人身心健康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对象与方法
方法《老年人特殊生活事件应对问卷》的编制
1.内容构成:(1)个人基本资料,包括年龄、性别、 受教育程度、经济条件、健康状况自评、对现今有关老年人法规的了解程度; (2)特殊生活事件调查:过去一年内是否遭遇合法权益受侵事件,严重程度如何。根据《上海市老年人保护条例》,侵权事件主要涉及人格尊严和人自身由权;受赡养权;房屋使用权;财产权;婚姻自主权诸方面六类事件,共六项,凡经历一类或几类事件者计分为1; 未经历事件者计分为0。(3)老年人特殊生活事件应对测评。
2.应对条目的选取和量表构建主要依据Lazarus 的应激理论和Scheier与Carver的行为自我调控理论两个模型[2,10], 并参考他们分别所制定的应对方式问卷(Ways of Coping Questionnair)和COPE 问卷,同时结合个案分析,收集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老年人应对反应样例,设计编写应对条目。然后经专家评议、试测、筛选。根据老年人一般生理心理特点,适当使量表条目精简化。并使其语义表达易于理解,最后确定18项,混合编排在特殊生活事件调查项目之后,其间插入指导语:“发生了上述不良事件,或者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你是如何对待和处理的?请对以下每题作出判断,选择每种处理方式是否与您的相符合”。备选回答分四种,从“不符合”到“很符合”, 分别对应评分1—4分。
实地调查由经培训、具有调研经验的人员实施完成。问卷一般由被调查者自评,如有疑问则由主试当场作解答,对于因文化、疾病等原因而无法自评者,则有主试按问卷内容作定式询问,并逐项记录其回答。
对象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对上海市各社区居住的离退休老人进行调研,共418人,其中男性208人,占总人数的49.8%;女性210 人,占总人数的50.2%。
结果
一、应对测量的因素分析
对418名老年人的各应对条目测量结果进行主成分分析, 采用碎石检验(Scree test),抽取特征值(Eigen value)大于1 的公共因子5个,累计可解释总方差的62.8%,经Varimax旋转后获得表1所示的因素负荷矩阵。
因子1(C2,C3,C6,C12,C14), 反映的是针对侵权事件不作退让,不认为自己无能为力,反对能忍则忍,采取解决问题的直接行动,包括据理力争,坚决制止,申诉求助,以及诉诸法律。因此该因子命名为“直接应对”(Direct coping)。因子2(C8,C11,C15),反映的是面临侵权事件采用思想超脱的做法,寻找理由以求心理平衡,缓解情绪,如“人有好坏之分,故不要太计较”等。因此该因子命名为“合理化”(Rationalization)。因子3(C1,C5,C10), 反映的是个体尽量使自己避免想起事件的存在,试图从事其它活动而将注意力从问题移开,如更换环境,做一些积极有益的事情以摆脱不好的心情等。因此该因子命名为“心理摆脱”(Mental disengagement)。因子4(C13, C16,C17,C18),反映的是适应不良性的情绪发泄,即以不适当、不理智的方式发泄负性情绪,诸如怨怒转嫁,大吵大闹,烟酒依赖等。此因子命名为“情绪发泄”(Venting of emotion)。因子 5(C4,C7,C9),反映的是压抑,陷入回忆和幻想、自责。此因子命名为“自抑”(Self-inhibition)。
表1 应对测量的因素分析结果(N=418)
应 对 因子负荷
条 目 F1 F2 F3 F4 F5
C6 0.81076
C120.80869
C140.77176
C2 0.77045
C3 0.75073
C8
0.80853
C11 0.80261
C15 0.78076
C5 0.76011
C100.68487
C1 0.66388
C18 0.84383
C16 0.68050
C13 0.65432
C17 0.43052
C7 0.80610
C9 0.74813
C4 0.66380
特征值
3.93164
2.94946
1.92616
1.324401.18099
贡献率 21.8% 16.4% 10.7% 7.4%
6.6%
注:小于0.35的因子负荷值不列入表中
二、因子内部一致性和重测信度检验
每个因子的高负荷值条目构成因子条目组,组中各条目评分之和为该因子得分,因子得分除以所含条目数即为因子项目分。采用Cronbach α系数作为指标,检验各因子的内部一致性;62 名老人间隔三周的两次测量的各因子得分的相关,结果见表2。
表2 五个应对因子的内部一致性和重测信度
因子 Cronbach α系数重测相关系数
(N=418) (N=62,间隔时间:3周)
直接应对 0.8516
0.6558
合 理 化 0.7827
0.7723
心理摆脱 0.7601
0.6451
情绪发泄 0.6192
0.7656
自抑 0.6450
0.7977
三、因子得分、因子项目分的均值及标准差
对418名老人不同方式的应对进行测评,整体结果以各因子得分、因子项目分的均值及标准差为指标,表3 所列因子序位按各因子项目分均值大小先后排列。以因子项目分为指标,检验不同应对方式使用程度的差异性。表中所示,“合理化”因子与其后位因子项目分均值之间差异显著;“自抑”因子、“情绪发泄”因子与其前位各因子项目分均值之间的差异达到非常显著的水平。
表3 各因子分、因子项目分的均值与标准差
因子因子分均值 SD 因子项目分均值 SD
合 理 化 8.3636 2.098 2.78790.699
心理摆脱 7.9976 2.030 2.6659* * 0.677
直接应对 13.2488 3.450 2.64980.690
自抑 6.2536 1.945 2.0845* * *
0.648
情绪发泄 7.3158 2.269 1.8289* * *
0.567
* * P〈0.01, * * * P〈0.001
四、各因子之间及其与健康状况的相关分析
表4 示五个应对因子得分彼此间的相关及它们与健康状况评分的相关计算结果。
表4 各因子之间及其与健康状况间的多元相关系数(N=418)
合理化 心理摆脱自 抑 情绪发泄 健康状况
直接应对 -0.0377 0.1175*
-0.2374*** -0.2555*** 0.1113*
合 理 化 0.3876*** 0.0344 -0.1169*
-0.0184
心理摆脱-0.0667 -0.2482*** 0.0778
自抑 0.3710*** -0.1450**
情绪发泄
-0.1323**
* P〈0.05, * * P〈0.01, * * * P〈0.001
五、二阶因素分析
考察表4所示的各因子间相关关系,发现存在一定的聚类趋向, 由“合理化”与“心理摆脱”构成一类;“自抑”与“情绪发泄”组成第二类,而且此类因子均与“直接应对”负相关。为此,对五个因子的得分进行二阶因素分析,产生特征值大于1的两个因子,经Varimax旋转,得到表5所示的因素负荷矩阵。
从表5可见,二阶因子1在“合理化”、“心理摆脱”因子上具有显著意义的高负荷。“自抑”、“情绪发泄”因子在二阶因子2 上具有高负荷值,而“直接应对”在此因子上的负荷是负性的,这与表4 中所示的相应的相关结果相一致。对以上结果进行分析, 可以发现二阶因子1代表的是针对情绪的应对类型;而二阶因子2 所反映的是具有两极性的应对维度,即针对问题的积极应对对适应不良性应对,后者的应对行为均无助于改变应激源和消解由应激导致的不良情绪反应。
表5 各应对方式二阶因素分析的因子负荷矩阵
一阶因子负荷
因子 二阶因子1 二阶因子2
合 理 化 0.840750.10487
心理摆脱 0.80414
-0.18283
自抑 0.063080.76394
情绪发泄 -0.283660.72324
直接应对 -0.02671
-0.66656
特 征 值 1.304071.72998
贡 献 率 26.1% 34.6%
六、三种应对基本类型的个体差异分析
根据表4、表5的分析结果,将五种应对方式划分为三种应对基本类型:一是针对问题的应对(Problem—oriented Coping,POC)即直接应对。二是针对情绪的应对(Emotion—oriented Coping,EOC),包括合理化和心理摆脱两种应对方式。第三种应对类型称为欠适应性应对(Less Adaptive Coping,LAC),由自抑和情绪发泄两种应对方式构成。分别以直接应对因子得分、合理化与心理摆脱两因子得分之和及自抑与情绪发泄两因子得分之和作为POC、EOC和LAC的评分, 比较老年人在这三者上的个体差异,方差分析结果见表6。
表6 基本应对类型个体差异的方差分析(N=418)
注:*P〈0.05* *P〈0.01;
* * *P〈0.001。
讨论
一、本研究对老年人特殊生活事件的应对进行了多维度的测量,通过因素分析鉴别出五个应对因子。各因子条目在本因子上的负荷值均超过0.40而在其它因子上的负荷值均低于0.35,表明良好的量表结构效度;反映因子内部一致性的Cronbach α系数在0.65—0.85之间, 各因子重测相关系数在0.65—0.80之间,也符合测量信度要求。
二、本研究所测评的应对模式具有其本身的特点。应对的应激源是比较特殊的合法权益受损事件,其中一些直接关系到生存状况,对老年人身心产生的不良影响较为严重;应对者是老年人,身心机能老龄化以及经验、文化背景的差异,使得老年人的应对行为倾向在某些方面同年轻人有所区别。因此,建立老年人应对的专门测评手段是一个符合实际要求的研究目标。
因素分析所抽取出的直接应对因子,在性质上类同于其它研究中的针对问题的应对, 其条目组成在内容上涉及COPE 问卷中的主动应对(Active coping )和寻求问题解决手段的社会支持(Seeking scoialsuppport for instrumental reasons ),此外,本研究中加入了寻求法律帮助的内容。旨在改变应激源、直接解决问题的应对被认为是一种积极的、具有较好适应性、反映成熟人格特征而有助于维护身心健康的应对方式[5,11]。
研究结果表明, 心理摆脱与合理化同属于针对情绪的应对(见表4、表5),前者类同于Carver等人所测评的同名分量表的内容, 而后者则更符合心理动力学的相应理论概念。这两种应对的性质是个体自身在主观上缓解应激情绪反应而不直接改变与应激源的关系,它们具有一定的正面效应,均与情绪发泄呈负相关,而心理摆脱与直接应对具有低度的正相关,这说明个体为控制应激情绪先将注意力从应激源移开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回头采取解决问题的理性举措,但假如仅止于长期采用削弱不适情绪的应对方式,则可能防碍采取解决问题的积极行动,会产生削弱适应机能的负面效应,因此不难理解,针对情绪的应对与身心健康水平的关系无明确相关关系。
本研究结果也鉴别出在理论上具有适应不良性的应对类型,命名为“欠适应性应对”,包括自抑和情绪发泄,两者与直接应对呈负相关,实际上也与健康水平呈负性相关。自抑是本研究发现的一个比较特别的应对因子,反映出一些抑郁倾向的行为特征,已有研究发现,负性生活事件的发生和缺少社会支持,可诱发老年抑郁[12]。情绪发泄因子反映不成熟的防御机制,组成条目中纳入烟酒依赖,国外研究发现,情绪发泄正相关于酒精一药物依赖,此外也与特质焦虑、A型性格相关[5],说明发生此类应对行为的个体面临应激事件时主观情绪不适水平增高,继而通过不恰当、不理智的途径发泄,实际上往往导致心理不适的加剧,并对健康造成损害,本研究结果对此也提供一些佐证。
三、从本研究调查现状看,针对特殊生活事件,老年人对各应对方式的选择使用程度在总体上表现为针对情绪的应对即合理化和心理摆脱的倾向性最高;直接应对居次;而负适应性应对最低。除直接应对与心理摆脱的差异不显著外,其余各应对方式间的使用程度差异均显著(见表3)。 这样的结果反映了现今老年人面临侵权事件时更多采取的是针对自身的心理调适,而为消除应激源采取直接行动则仍不是主导性的应对方式。同时也应看到适应不良的应对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被老年人采用。
四、 造成老年人对不同应对方式使用程度差异的因素的分析见表6,结果表明,年龄、文化程度、对有关老年法规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经历特殊生活事件是影响POC的显著因素,表现为相对低年龄、 文化程度较高、未经历事件、以及对法规了解较多的老年人采用针对问题的直接应对的倾向性较强;此外,年龄因素、法规了解程度以及遭遇事件因素分别对LAC和EOC产生影响,表现为年龄相对越高而遭遇特殊生活事件者采用欠适应性应对的可能性越大;而对法规的了解程度越低且未经历事件者,则越可能采用针对情绪的应对。由此可见,加强法规普及教育措施、提高老年人文化水平,确实对老年人预见事件的潜在威胁,加强防备,形成针对特殊生活事件的成功应对方式、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