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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由于终身教育思想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以及经济全球化,继续教育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于1979年正式引入继续教育概念以后,经2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的继续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仍处于起步阶段。
一、继续教育的概念的界定
继续教育是对已获得一定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不断进行的,旨在更新知识和提高职业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教育形式。从这一界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继续教育的特征:第一,继续教育是初始教育之后的教育,是阶段性教育之后的职后再教育;第二,继续教育的宗旨是满足在职人员更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技能的需要。
由于继续教育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目前有不少教育工作者将继续教育与成人教育、终身教育混同起来,其实这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能混为一谈。
成人教育强调的是对“成人”的教育,是按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组织地为社会成人的一生任何阶段所提供的非传统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形式,它的教育对象特指离开了常规的学校教育、并被社会承认是成人的人,其范围包括了成人扫盲教育、成人基础教育、各种职业技术教育、各种成人中高等学历、学位教育、老年教育等。继续教育强调的是在已有受教育基础上的再次教育,是追加的教育,其教育对象是已连续不断地接受完初始教育、进入社会并且已经工作的在职人员,主要是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范围包括了高中后、中专后继续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重点是大学后继续教育,含各种高层次的岗位培训和大学后的学历、学位教育。终身教育强调的是教育要贯穿于人的一生,是“终其一生”的教育,终身教育的对象是一切生存于社会的人,其范围包括学前教育、常规的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及其一切可能存在的教育形式,涵盖了各种类型的教育。
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渐产生、发展的。继续教育是在成人教育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成人教育的发展,继续教育本身就是成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终身教育是在基础教育日趋普及化,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发展到一定基础上提出的,它是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延伸,而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则包含在终身教育中,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新型教育制度,是实现终身教育的重要途径。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形式将更加有利于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而真正保证社会的每个人在任何阶段的求学需要,真正改变“传统学校教育”、“终身一次性教育”、“少数人受教育”的状况,实现“学者有其校”。
二、继续教育在我国的实施情况
继续教育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启动快、发展慢。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开展了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提高工作,但是由于当时大多数人员的文化程度较低,我国的继续教育基本属于文化补课类。十年内乱我国的继续教育处于完全停顿状态。1979年我国派代表参加了在墨西哥举行的第一次世界继续工程教育大会。1983年6月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华罗庚等69名专家联名提出在我国开展继续教育工程教育和成立中国继续教育工程协会的提案,这一提案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1984年中国继续教育工程协会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的继续教育开始有组织的发展和研究。我国的继续教育事业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国政府将其看作是提高国民素质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措施,并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规定继续教育是我国教育结构四大板块之一;企业将其看作是提高竞争实力和履行职能的基本手段。
为了推动继续教育在我国的开展,国家有关部门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陆续颁布了若干推行继续教育的条例和规定。1990年全国第一个地方性的继续教育法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颁布实施。之后广东、北京、福建、河南、陕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先后颁布了地方性的继续教育专项法规。目前在我国的地方职工教育法涉及继续教育的有4个省市,地方科技进步法涉及继续教育的有3省市。部委继续教育行政法规有18个,省市继续教育法规有7个,这些法规为继续教育在我国的实施奠定了制度上的保障。
目前,我国继续教育管理体系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有28个省市区实行了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继续教育科目指南的编制工作也有较大幅度的进展,建材、铁路、纺织、机械以及国防科技工业系统等领域的科目指南也在推广实施。
我国继续教育的国际影响在不断地扩大。我国是国际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的发起国之一,并连续当选为国际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主席国家。1992年我国有55名代表出席了在芬兰召开的第五届世界继续工程教育大会,51篇论文入选,1995年我国有32名代表出席了在巴西召开的第六届世界继续工程教育大会,55篇论文入选。在所有与会国家中无论是代表人数,还是入选论文数都居首位。
随着我国继续教育的发展,继续教育的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初期继续教育的内容基本上是计算机的普及与应用、外语、新技术、新知识及现代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这是由我国当时的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及科技人员的素质与知识结构所决定的。近年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科技的不断进步,我国继续教育的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开始以社会需要为依据来开发继续教育的系列课程。这些课程因有明确的目标,内容来自实际的工作领域,所研究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这样的课程设计由于课程范围和课程顺序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学员学习知识不系统,学习单纯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因此,长期下去会使学员产生一种期待的心理,从而缺乏独立思考和开拓创新的能力。这方面有待加强与改进。
我国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主要有科技进修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干部学院、高校、企业、各种学会、协会等。科技进修学院是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各系统对科技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之一,一般担负着培训本地区、本系统中级以上人员和初级科技骨干的任务,课程以共同性学科和新学科为主,辅之以初级补缺课程。教育学院是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对本地区的中小学教师进行继续教育的机构,担负着本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的各种培训与进修任务。管理干部学院是各行业、系统对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基地。高校是我国组织、推行、实施继续教育很重要的力量之一,目前,高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委托办学已相当普遍,并且逐步朝着生产、科研、教学相结合的一体化方向发展。目前,许多大中型企业已把继续教育作为企业的重要工作,创建了富有特色的现代化企业教育培训体系。各种学会、协会在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具体的继续教育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继续教育的办学类型有补缺型、更新型、扩展型和学位型;办学形式有各种培训班、进修型高级研修班、学科系列讲座及国内外考察和学术会议等;教学方式主要有脱产面授、业余进修与函授、广播电视教育及部分发达地区出现了网络教学的形式。
现在我国的继续教育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000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非学历继续教育已达252.12万人次,继续教育网络趋于完善,全国形成了六大地区协作体系,社会受益面不断扩大,每年约有30%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但是目前我国继续教育仍处在初创阶段,继续教育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还存在一些不足:
1.岗位培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不少部门和办学单位存在片面追求学历教育的倾向,忽视对在岗职工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与我国的经济建设结合不够,无法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2.农村的继续教育较落后。继续教育在农村还很薄弱,一是师资少、质量低,二是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少。
3.管理体制不顺。各个办学单位的不同所有制限制了继续教育社会化的发展,也造成了专业设置的重复或短缺,继续教育办学活力和潜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4.教学形式单一和教学手段滞后。在教学中许多教师不注意教学方法,或是照本宣科,搞“填鸭”,或是放任自流搞“自学”;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忽视教学对象,不能因材施教,不是根据培训对象的“口味”来确定教学内容,而是“一锅烩”;教学手段落后,模拟实验、计算机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落后,很难满足继续教育对象增新补缺的要求。
产生这些不足的主要的原因是,我国专业人员技术人员队伍数量不足,知识老化、分布不合理、专业知识无法适应新形势;国家颁布的继续教育的条例、规定因缺乏具体的配套措施,检查督促不利;一般的管理学院、职工大学垄断了本行业、本系统的继续教育任务,却又缺乏质量保证体系,缺乏高质量的师资和高质量的教材;高等院校的继续教育资源没有被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
三、我国继续教育的未来走向
(一)继续教育法制化
我国政府为了大力发展继续教育曾经发布了一系列的相关的法规与规定,如1987年底,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科协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大学后的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制定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八·五”规划》,以农业和工业企业为重点服务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1993年11月我国正式颁布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使继续教育开始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的道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于1999年3月颁布。这些条例和规定在计划经济时代曾对中国的继续教育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部门的权力下放,靠行政命令手段来管理、发展继续教育已经行不通了,迫切需要对继续教育进行立法。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区继续教育发展也极其不平衡,制定一部全国性的继续教育法规时机还不成熟,可借鉴国外的经验,先对某些特殊行业的继续教育,如医生、建筑工程师、律师等专门立法,规定一年或几年必须进修若干天,并进行考核,未合格者不发营业或从业执照。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国性的继续教育法。立法后还要强化执法力度,对违反继续教育法规的行为要根据法律予以惩罚,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虽然继续教育的法制化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我们相信未来中国的继续教育必须要有法律的约束和规范,否则继续教育的发展无法保证。
(二)继续教育承办社会化
现在我国的继续教育基本是由政府来承办,其优势是有利于国家的整体协调与管理;不利之处是投入低、资金短缺、师资力量薄弱、课程过于统一、缺乏针对性。并且随着时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的各行各业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人们对继续教育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也会投入到继续教育事业中;而且中国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对教育做出了承诺,外资也会介入中国的继续教育市场。因此,未来中国继续教育的承办将出现社会化的局面,不但国家和企业会参与,地区与外资也会参与,这样可以充分地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我国继续教育的发展。
(三)办学模式多样化和教学内容先进化
继续教育的教育对象是已接受过一定教育、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的知识水平较高,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很强,而且他们参加继续教育的目的在于补充、更新科学知识和发展、提高生产水平和技巧,从而进一步提高社会生产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所以继续教育的办学模式要多样化。可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在教学内容上以世界科技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为主,并具有应用性、科学性和超前性;在课程设计上要以工具性课程为基础,开发综合化课程,并且使课程的设计有利于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更适合成年人的学习;在教学手段上应灵活多样,如请进来走出去,结合工作实际边学边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在职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局限性,应多渠道、多种形式办学,以保证继续教育的效益。此外,可以通过教育网络开设高质量的网络课程,在我国教育资源短缺的条件下,组织全国一流水平的师资进行教学。实现跨越时空的继续教育资源共享,为各地各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多种继续教育课程,有利提高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
(四)继续教育产业化
教育应该产业化,这是许多教育先行者的共识。所谓教育产业化,是指把教育当作一种产业来经营,通过教育自身的造血功能来维持自身的发展。这样就可以在政府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中国的继续教育的市场是巨大的,这是无可置疑的,中国政府如何支撑这庞大的继续教育市场,建立科学的并符合中国国情的继续教育体系,其难度是不言而喻的,中国继续教育的产业化在这样的条件下出现是必然的,也是有利于其发展的。
(五)继续教育的理论研究系统化
目前我国的继续教育的理论研究滞于表象,少有理性之光;功利色彩严重,热衷于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而周期长、见效慢甚至可能失败的项目,如继续教育经济效益研究、继续教育技术研究、宏观综合性实验研究、长期性的跟踪性的评估无人间津。研究者基本上属于散兵游勇,缺乏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于缺乏完整的、科学的理论的指导,致使我国的继续教育始终没有摆脱普通高等教育和一般成人高等教育的模式;我国继续教育没有自己鲜明独特的办学特色的根本症结就在于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因此,随着我国继续教育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继续教育理论也会得到相应的发展,并将形成中国的继续教育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