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开展现状及成效分析论文_许何也

“多规合一”开展现状及成效分析论文_许何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摘要:目前我国“多规合一”工作处于试点阶段,尚无明确的方法指引。文章从“多规合一”产生的背景与提出,通过一些地方探索与实践的案例,介绍了“多规合一”在工作开展方面的经验。

关键词:多规合一;内涵;现状;成效

1“多规合一”发展历程

1.1“多规合一”产生的背景

目前,我们国家由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台的各类规划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大致近百种,其中属于法定规划的亦有20多种。这些规划中涉及空间统筹的规划大致可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类、城乡规划类、国土资源利用类、生态环境管控类、基础设施建设类等五种类型。这些规划与实施,在各自领域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这些类型繁复的多种规划,由于各自实施的政府以及主管部门不同,表现为规划各成体系的状态,具体来说,那就是部门不同、管理不同、机制不同、依据不同、标准不同、期限不同、空间不同、目标不同、内容不同、重点不同等等,致使多种规划中涉及空间资源统筹利用的内容不协调、表述不一致、监管不同步,故出现问题与矛盾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多规”缺乏统筹与衔接,其各成体系、存在差异的问题,不能达成“合一”的矛盾,导致了法定规划的严肃性受到影响,审批效率受到影响,实施监管受到影响,建设开发与保护受到影响,削弱了政府对空间的统筹管控能力,也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在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现阶段,这种状况愈来愈受到党和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专家学者和从业技术管理人员的高度关注。

1.2“多规合一”发展历程

2012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推进新型城镇化研讨班座谈会的讲话中要求:“在市县层面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三规合一’”。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在县市通过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推动有条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标志着规划的融合从“两规合一”、“三规合一”正式走向“多规合一”。同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971号),厦门等28个市县作为试点开展空间规划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两次提到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要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在市县试点工作基础上,选取海南、河南、福建等9个省份作为试点,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统一的省级空间规划,旨在为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2“多规”冲突的现状

我国规划体系复杂交错,其中,主要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规划等,各个规划的内容、重点、期限、编制和实施部门都不同,而现实中存在的诸如土地资源错配、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城市发展的边界无序扩张、生态环境退化等问题,都与规划协调衔接等方面关系密切。组建自然资源部之前,我国空间规划由多个部门编制、审批和管理导致一个区域有多个规划,规划之间在空间和内容上相互重叠和矛盾,造成了各规划管理部门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统筹规划和经济建设。

3“多规合一”的优化方法探讨

3.1统一规划期限

为了提高“多规合一”编制的科学性,实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必须统一各规划的期限,在充分了解各规划内容和特点上,制定统一的时间节点。比如考虑规划的延续性和协调性,可设置5年的近期规划,10年的中期规划,20年的远期规划。综合考虑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利用现状,以现统一的时间节点作为规划制定的时间起点。各类规划的融合时间点尽量统一,最大限度地保证各规划的起点数据一致。同时可设置规划中期实施效果评估,反馈信息、整完善规划内容,提高规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2统一技术方法与标准的常态化

在进行空间规划整合与差异图斑整理之前,首先对各空间规划的范围、基础数据、统计口径、用地分类体系与标准等进行了对接,是进行“多规合一”改革的工作基础。但是,在现行的规划体制下,“各部门依据各自领域内的技术标准编制规划”的现实状况短期内不会改变,当下一轮以及今后各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开展之时,“多规”技术方法与标准的再统一难以保证,“多规”回归到“非合一”状态的可能性很大。

3.3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

各类规划主要是涉及空间资源的规划,建议“多规合一”建立以GIS地理信息系统为支撑的规划管理信息平台,运用信息化规划管理手段,实现规划基础数据共享,形成“多规合一”编制新机制,降低数据转换融合的难度,减少规划空间重叠冲突和规划项目无法落地实施的现象。建立统一的规划信息管理平台,有利于编制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优化用地布局,实现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4“多规合一”取得的成效

4.1构建信息平台,现实成果共享

通过“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横向辅助构建透明、高效的服务在线政府,横向打通各政府部门空间管控要求,将建设项目用地信息与税收、经济等信息进行关联,量化土地开发使用与经济产出、税收贡献、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社会发展指标的关系,辅助项目选址和政府决策。全社会共享规划知识,推动全社会主动遵守空间规划,让非专业人士看懂规划、使用规划;让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自发按规划去做,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

4.2一张蓝图”解决规划打架

“多规合一”通过差异图斑对比、分析、处理,形成无缝对接的“一张蓝图”,消除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在用地上的冲突;通过制定“一个规划”“一套标准”,消除了各类规划在实施期限、审批流程、基础标准上的矛盾;通过制度体系的建立,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结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应用,进行了审批流程再造,消除了各部门各自为政、职权交叉重叠、审批互为前置的乱象。

结语

综上所诉,可以得知,“多规合一”这项工作,在操作、形式、内容、目标、实施、管理等等方面,全国各个地方均在如火如荼地探索、实践、检验。但“多规合一”工作是一项系统庞大、内容繁复的综合性工作,目前在我国尚处于试点阶段期,尚无明确的方法指引。笔者虽对此多有关注与参与,但囿于能力,只能点滴一二,权作浅谈,希冀对好者有所裨益,并期盼识者不吝垂教。

参考文献

[1]金龙新,朱红梅,刘英.空间规划的“多规合一”实践与研究进展[J].湖南农业科学,2016(3):100-103.

[2]秋缬滢.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定位及“多规合一”的落实[J].环境保护,2013(13):48-52.

[3]谢英挺,王伟.从“多规合一”到空间规划体系重构[J].城市规划学刊,2015(3).

[4]张捷,赵民 . 从“多规合一”视角谈我国城市规划总体改革 [J]. 上海城市规划,2015(6):8-13.

论文作者:许何也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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