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也可以作为二难推理的大前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假言论文,大前提论文,必要条件论文,为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二难推理的大前提,大部分逻辑著作认为只有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才能充当。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形式逻辑》在谈到二难推理的规则时认为:“前提中的假言判断必须是正确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一些逻辑著作虽然没有这样明显的观点,但在例举二难推理的形式时,都毫无例外地使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作为二难推理的大前提。只有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才能作为二难推理的大前提是目前较为流行的看法,而对必要条件假言判断能否作为二难推理的大前提是持否定观点的。
其实,二难推理的特点是辩论一方常常提出一个断定两种可能性的选言前提,再由这两种可能性都引伸出对方难于接受的结论,使对方陷入“两难”的境地。二难推理正是由于具有这样一个特点而得名。所以,人们在辩论过程中运用二难推理,关键在于使论敌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当人们使用正确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作二难推理的大前提时,能达到这个目的;同样,使用正确的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作为二难推理的大前提也能达到这个目的。试举例如下:
例(1):如果你是合格的共产党员,那么,你应遵纪守法;
如果你是合格的普通公民,那么,你也应遵纪守法;
你是合格的共产党员或者是合格的普通公民;
所以,你都应遵纪守法。
例(2):只有遵纪守法,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
只有遵纪守法,才是合格的普通公民;
你是合格的共产党员或者是合格的普通公民
所以,你应遵纪守法。
例(1)是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大前提的二难推理,例(2)是两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为大前提的二难推理,它们的结论是一样的,毫无疑问,它们实现的目的也是一样的。
例(2)是否同例(1)一样是一个有效的推理?我们可以借用数理逻辑的方法,先将这两个推理符号化,然后用真值表方法检查。
如果我们以p、q、r分别表示合格的共产党员、合格的普通公民和遵纪守法,例(1)和例(2)可以分别表述为下面的蕴涵式:
(1){[(p→r)Λ(q→r)]Λ(p∨q)}→r
(2){[(r←p)Λ(r←q)]Λ(p∨q)}→r
这两个蕴涵式的真值表如下:
从上面的真值表可以看出例(1)和例(2)都是恒真式,是有效的推理。这就说明: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同样可以作为二难理的大前提。
那么,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为什么能作为二难推理的大前提呢?这主要由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后件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后件的内在逻辑联系决定的。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是后件的充分条件,则后件是前件的必要条件;而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前件是后件的必要条件,则它的后件是前件的充分条件。这种内在的逻辑联系,使我们可以把任意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p-q)置换为一个相应的必要条件假言判断(q←p);把任意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p←q)置换为一个相应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q→p);同理,我们可以把一个以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大前提的二难推理,置换为一个以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为大前提的相应的二难推理;也可以把一个以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为大前提的二难推理置换为一个以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为大前提的相应的二难推理。例如:
(3)如果是老实人,那么应说老实话;
如果是老实人,那么应做老实事;
××不说老实话或不做老实事;
所以:××不是老实人。
(4)只有说老实话,才是老实人
只有做老实事,才是老实人
××不说老实话或不做老实事
所以,××不是老实人。
例(3)和例(4)可以互相置换。正是由于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之间存在的这种互相置换关系,使我们在实际思维中运用二难推理时,既可以选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作大前提,也可运用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作大前提。
二难推理是人们思维活动和辩证过程常运用的推理形式。它既具有强大的认识、表述作用,又是论辩揭谬的战斗武器。正确地把握二难推理的前提,懂得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和充分条件假言判断一样,都可以作为二难推理的前提,进而全面掌握二难推理的多种形式,对于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拓宽思路,灵活地运用各种形式的二难推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