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政策调整与发展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用外资论文,发展趋势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几年国内外的研究普遍认为,尽管“十一五”时期可能是中国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制约和内部风险较为集中的时期,但利用外资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总体仍然趋好。这为中国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继续保持利用外资较大规模创造了条件,对外资政策做出适度的调整正当其时。
因此,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加强对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近两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注重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优化结构,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
两年来,中国对外资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2006年分别通过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和《外资公司并购管理条例》,成为外资政策调整的重要转折;2007年3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则成为外资政策调整的重要里程碑;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及“万商西进”也是近期外资政策调整的重要内容。
外资政策的调整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并对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全国外资发展趋势,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本文对此加以简要介绍和分析。
一、争论的焦点
由于“两税合并”是中国外资政策调整的最重要内容,对它的争论也是最多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税合并”对中国利用外资的影响上。主流观点认为不会造成很大冲击,但也有专家和学者认为会对外资进入中国造成较大不良影响。
(一)正面观点:“两税合并”不会对中国利用外资造成很大冲击,相反还有利于外资质量的提高
官方及“主流”经济学者较多认为,“两税合并”不会对中国利用外资造成很大冲击,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税收优惠已经不是外资选择投资中国的主要因素。外国投资者最看中的是中国稳定的政治局面、发展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广阔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法制环境和政府服务等。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调查,在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20个主要因素中,宏观经济、市场容量、政局、基础设施等因素被排在前列,而税收优惠被排在倒数第5位。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中,有95%的外资企业看好目前中国的经济形势,愿意保持或继续扩大投资规模。
其二,中国税率有一定的竞争力。有学者在研究世界各国的所得税率后发现,目前世界上企业所得税的平均税率为28.6%,经合组织(OECD)国家平均税率为29.8%,中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印度30%、马来西亚28%、巴基斯坦35%、菲律宾32%、斯里兰卡35%、泰国30%、越南28%)。中国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定为25%,仍有一定的竞争力。
其三,中国给予外资企业5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外资仍享受中国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这样就减少了对外资的负面影响。另外,外资进入中国鼓励发展的产业或投资领域(如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治污项目),还能享受到政策优惠。
认为“两税合并”有利于中国引资质量提高的理由是:“两税合并”后,税收优惠不再泛泛地给予各类企业,而是给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这将更有利于吸引高新技术的外资进入中国,进而减少引进外资的盲目性,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而且,税收政策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将有利于坚定外商投资者的信心。因此“两税合并”对利用外资而言,是一个新时期的开始。
(二)反面观点:“两税合并”不利于中国外资引进
认为“两税合并”不利于中国外资引进的主要理由是:
其一,当前如何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到本国投资仍是各国的竞争焦点,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政府不断采取措施促进外国直接投资,《2007年世界投资报告》就指出,2006年全球出台了147项使东道国环境更有利于外资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主要包括降低公司所得税和扩大投资促进两方面。目前中国越来越受到来自南亚、东南亚吸引外资的挑战,如印度、越南,同时中国劳动力的成本优势也在逐步减弱。这时候不但没有降低外资企业税率,反而提高其所得税率,极有可能导致投资者选择其他税率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其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商投资的诸多优惠政策已逐渐取消,如果目前连税率的优惠也取消,势必会对已经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引起外资大量撤离。
二、对外资企业的影响
(一)对不同行业外资企业的影响
高新技术行业:“两税合并”有利于高新技术行业外资企业的发展。这主要是因为新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高新技术的外资企业仍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不涉及对高新技术行业的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行限制。
劳动密集型行业:“两税合并”对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外资企业短期内影响不大;长期来看可能有较大不利影响。这是因为,根据新的外资企业法,对现有的外资企业将给予5年过渡期的照顾,在过渡期内外资企业仍享受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因此其税率上调至25%有一个逐步递增的缓冲过程。但是,过渡期后,这类外资企业的营业成本可能会上升较大,从而造成比较大的不利影响。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不管是短期还是长期对这类外资企业的影响都不大。
而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对劳动密集型外资企业可能会有较大的不利影响,因为新增限制类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服务行业:“两税合并”将有利于服务行业外资企业的进入。这是因为旧税收优惠主要针对生产性企业,服务性的外资企业同样需要承担33%的税率,新税法出台后,税率会下降到25%,“两税合并”对这些已设立的服务型外资企业来说,不仅不会增加税负,反而还会减少5—8个百分点,是个利好消息。
而中国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战略也有利于服务业外资企业的发展。
(二)对不同区域外资企业的影响
区域协调发展一直是中国努力的目标,近期外资政策的调整也体现了这一精神,它鼓励外资进入中西部,鼓励东部地区外资结构升级。
东部地区:“两税合并”可能对东部地区的外资企业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因为国家除了对五个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继续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做出规定外,没有对东部其他地区的外资企业给出特殊优惠。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将主要影响广东、福建、江苏等加工贸易发达沿海省份的加工贸易类外资企业。因为新的加工贸易政策规定:海关分类为A、B类的东部地区企业,均需按应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50%缴纳台账保证金。有分析认为保证金调整可能导致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成本上升30%。长三角地区产业升级较快,存在大量成规模企业,并从2004年起就开始向东北、东南亚等地区转移,受此次政策影响相对较小;而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较慢,目前仍以来料加工的小规模企业为主,受政策调整冲击较大。
中西部地区:“两税合并”对中部地区没有做出特殊优惠的规定,因此中部地区的外资企业也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对西部地区的外资企业影响不大,因为新税法规定,将继续执行西部大开发地区鼓励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工贸易政策的重大调整,应该对中西部地区的外资企业影响较小,并有利于加工贸易从沿海向中西部的梯度转移。新加工贸易政策会引起沿海地区的外资企业成本大幅上升,因此他们将面临转移或转型两种选择,转型所需资金投入大,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做到;而转移到中西部地区对大多数企业就相对容易。
“万商西进”工程的实施完全是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因此最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外资企业的发展。
(三)对不同国别外资企业的影响
中国外资政策调整并不针对具体国家的外资企业进行限制,但是,由于不同国别的外资投资动机有差异,如香港地区外资的进入主要是看中内地的廉价劳动力,欧美地区进入的外资主要是看中中国的市场,从而导致政策的调整对他们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亚洲地区:亚洲地区来华投资以中小企业为主,主要是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在中国生产产品,再返销回国或转销世界其他地方,因此此轮中国外资政策调整可能对他们更多的是负面影响。但具体到不同的地区或国家来说,影响会有差异。
下面以亚洲地区对华投资最多的港澳台地区、日本和韩国(2006年这三大来源地对华实际投资金额占亚洲地区的89.5%)为例加以分析:
港澳台资本对中国内地的投资主要是出口导向型投资,以利用大陆廉价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以及优惠的税收政策为主,其投资技术层次较低,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且以加工贸易方式为主。显然,从长期看,中国外资政策的调整对这些地区的外资企业的负面影响会比较大。
日本和韩国对华投资都经历过两个明显的阶段,其中日本企业在90年代末、韩国企业在2002以前,主要把中国作为组装加工基地。他们最初对华投资主要都是看中中国廉价的自然资源、劳动力、地价以及政策要素等,投向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以出口为主。随着中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国内市场竞争的加强,日本从90年代末开始、韩国在2002年以后对华的投资就从仅注重生产的低成本到生产成本和市场并重,对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投资不断加大。因此,中国外资政策的调整对来自日本和韩国的不同类型的外资企业的影响不同,对主要是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和政策要素的企业来说,负面影响比较大;而对主要是看中中国潜在的巨大市场、所处行业技术水平比较高的企业来说,有利因素会更多一些。
欧美地区:欧美企业来华投资主要是看中中国巨大的市场和发展前景,属市场寻求型投资,技术层次较高,而中国外资政策调整也正是想提升外资质量,因此,从长期看,对来自欧美的外资企业是有利的。
部分自由港:此次外资政策的调整应该会引起自由群岛外资的撤离和减少来自自由港的新外资进入。中国目前还存在不少“假外资”,它们主要是通过自由港进入的,而外资政策的调整对假外资进行了限制。新《并购规定》就引入了“实际控制”原则来控制假外资的流入;新税法的发布也会将假外资挤出中国市场。这是由于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比内资企业享有更多优惠,现行税制的不平等使越来越多的内资走上“假外资”之路,而内外资企业统一税率就减少了假外资政策性的套利。
三、对利用外资发展趋势的影响
(一)总体趋势
自2005年开始,中国利用外资已经结束了快速增长的阶段,进入了平稳、低速增长阶段。未来几年内,由于外资政策的调整,中国利用外资很可能呈现低速增长或者略有下降的趋势,但是以适应性技术为主的研发项目投资会加快增长,外商直接投资的结构将趋于优化、合理,利用外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行业引资趋势
从投资行业看,随着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将继续保持强劲增长,重点集中于运输业、计算机应用服务、分销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建筑业及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的发展则会受到抑制。而制造业领域的投资额可能进一步下降。广义农业领域实际利用外资可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中西部引资趋势
从投资区域看,东中西部利用外资的总体格局尚不会有根本变化,但差距将会有所缩小。因为受成本、东部产业结构升级、国家进一步实施“万商西进”工程鼓励外资进入中西部以及中西部投资环境改善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劳动密集型投资将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四)外资来源地趋势
从投资国别看,外资来源地预计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即亚洲地区仍是最主要的来源地。虽然发达国家的对外投资占到全球跨国投资的80%以上,但目前中国还没有形成欧美投资的稳定发展势头,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在一些关键领域上,如金融、电信领域,市场准入限制了这部分外资的进入。随着服务业的进一步开放,欧盟、美国对华投资比重将会有所上升。根据中国美国商会对美国在华企业的一项调查,90%以上的美国企业对今后5年在华业务持乐观态度。由于所得税优惠的取消,来自自由港的投资相信将趋于减少。
(五)投资形式发展趋势
就投资形式而言,从全球跨国投资趋势看,资本流动的构成正在发生变化,在新建项目中使用的外国直接投资越来越少,采取合并与收购方式更加普遍,证券资本在国际资本流入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也日趋增加。由于国家关于外资并购的法规逐渐完善,外资对中国长期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增强,一些重要产业中的骨干企业的投资价值充分显现,并购投资方式将继续增加,尤其是东部地区以节约土地资源为主要目的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以国有企业战略重组为目的的并购投资将会有明显增加,所涉及的行业不仅包括电子、家电、机械、钢铁等制造业,还将包括零售业、金融、保险等服务领域。
与此同时,外商独资企业的主流地位将会继续提升,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加工贸易的比重势必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