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研究中的两种倾向——“21世纪全国科技伦理学学术研讨会”侧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侧记论文,两种论文,伦理学论文,科技论文,伦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1年5月24-26日,武汉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湖北大学协作召开了“21世纪全国科技伦理学学术研讨会”。根据部分大会发言,可大致辨别出科技伦理研究中的两种思想倾向。
以邱仁宗为代表的一方认为,科技是一柄“双刃剑”,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科学研究的风险性越来越大,高科技的应用会导致严重的伦理道德问题,不妨称此种观点为“科技工具论”;以金吾伦和金可奚为代表的另一方认为,科学本身永远是好的,人类应永不止息地谋求科学发展,不应人为地设置任何科学研究的禁区,不妨称此种观点为“科技至善论”(金吾伦的观点应被称之为“纯科学至善论”,但为方便计,本文不特别加以区分)。这两种思想倾向各自蕴涵着不同的关于伦理学与科技之关系的看法。持“科技工具论”者既然认识到科技有危害人类社会的一面,并有对现代高科技的风险性和负面道德影响的明确意识,便主张伦理学在人类文化中应发挥相对独立的批判作用和规范作用,它不仅有权对科技的负面效应进行批判性反思,而且有权对科技本身进行批判性反思。对“科技至善论者”而言,科学既是至善的、永远“推动历史前进的革命力量”,便不能容忍非科学的伦理学说三道四、指手画脚,伦理学的本分是“为科技发展保驾护航”,也就是说伦理学应从属于科学,而决不能与科学分庭抗礼。显而易见,“科技至善论者”比较容易接受或同情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观,哲学应心甘情愿地充当科学发展道路上的“清道夫”。
海德格尔及其信徒一定既不赞同“科技至善论”,也不赞同“科技工具论”。海德格尔本人对科技多有批判,而且在他看来,说科技是中性的工具,只说出了一句无关紧要的大实话,就相当于说诗歌是语词的排列,即没有道出科技的本质。海德格尔认为,仅当把科技理解为“座架”时才把握了科技的本质。而“座架让人和存在只在技术的可用性方面相遇,双方被限定和强求,只在物质化和加工的方式中互相涉及”。([德]冈特·绍伊博尔德著,宋祖良译,《海德格尔分析新时代的科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89页)海德格尔的思想很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实际上科技在现代文化中的地位恰如宗教在西方中世纪文化中的地位。在西方中世纪,宗教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今天,科技也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西方中世纪,宗教规定着什么是实在的,什么是虚幻的;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什么为善,什么为恶;什么为美,什么为丑;什么为健康,什么为病态;什么为正常,什么为反常……在今天,科技规定着中世纪宗教所规定的一切。这大约就是海德格尔说科技是一种“座架”的意思,可海德格尔决不愿意把话说得这么明白。许多人之所以觉得连断言“科技是一柄‘双刃剑’”这样的“流行观念”(参见上书)也冤枉了无辜的科技,至少冤枉了无辜的纯科学,就因为他们的信念框架完全是由现代科学给定的,或者说他们的信念框架就镶嵌在现代科学的理论框架之内。当然,现代科学的理论框架也有其哲学预设,现代科学的哲学预设便是实证主义或科学主义。
我国学术界通常认为现代西方的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其实二者之间的对立主要是方法论上的对立。除后现代主义而外,大部分人本主义哲学与科学主义哲学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即都坚持人类中心主义立场。坚持“科技至善论”也需要设定人类中心主义,因为若持反人类中心主义立场,就会认为现代工业扩张所造成的大量物种灭绝是一种罪恶,而现代科技(包括纯科学)脱不了与这种罪恶的干系。站在人类中心主义立场,就会觉得大量物种的灭绝只是不利于人类的事,而不会觉得这是人类的罪过。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振振有辞地说,现代科技是无辜的,即使它所全力支持的现代工业社会每天都在灭绝地球上的生物物种。
科学主义有一个野心勃勃的理想:统一科学,即将一切真正有益于人类的知识统一为一个内在一致的科学体系,同时将一切非科学的话语拒斥为“无意义的胡说”。如果这一理想能够实现,哲学伦理学便也被统一于科学之中,这时,哲学伦理学便会自然而然地像“科技至善论者”所要求的那样全心全意地服务于科技进步了!然而“统一科学”的理想一直只是个梦想。在现代性的框架里,科学主义哲学也只能在科学的外围卑躬屈膝地充当“清道夫”。科技的迅猛发展和敢于与科技分庭抗礼的哲学人文学科的萎缩,使人类已具有“神灵般的力量”,却没有“神灵般的智慧”(阿尔·戈尔语),这便使人类处于极为危险的境地。人类为能安全地生活在地球上,亟需培养与自己的力量相称的大智慧。为能培养起这样的大智慧,哲学伦理学应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而不应一味充当“清道夫”。当然,哲学伦理学不应该反对科技进步,而应该倡导科技发展的转向:科学应该由一味追求征服性力量转向追求对自然的理解,技术应成为保护自然的绿色技术和叩问自然的探索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