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图书版权贸易的喜与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版权论文,我国论文,贸易论文,图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版权贸易是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出版业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1992年10月15日和30日,我国相继加入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版权贸易应运而生。经过短短7年的时间, 我国版权贸易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出版业的一个经济增长点。
但是,由于我国的版权贸易起步较晚,加之有些关系尚未理顺、缺乏版权贸易人才等原因,我国的版权贸易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版权输出能力弱,贸易逆差大
我国版权贸易中的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输出能力弱,存在较大的贸易逆差。据统计,1998年我国通过出版社开展的版权贸易涉及的图书为6057种,其中引进版权5469种,输出版权588种。1997年和1998 年两年的版权引进与输出的比例大约均为10∶1,存在较大的逆差。
(二)地区之间的版权贸易发展不平衡
我国的版权贸易虽然在近几年发展较快,但地区之间的发展极其不平衡,主要表现在比较发达的省市和地区版权贸易额远远高于欠发达地区。不论是版权引进还是版权输出,地区之间均存在极大差异,地区之间版权贸易发展极不平衡。版权贸易主要发生在北京、江苏、上海、广西、吉林、陕西、广东、浙江、湖北、四川等地,特别是北京地区,其版权贸易量占全国版权贸易量的50%~60%。
(三)引进品种结构不合理
综观近年来我国的版权情况,引进的版权多集中在社会科学(主要是经济科学)、生活类图书、儿童读物等,而对自然科学,特别是高科技的图书版权引进极少,往往仅限于计算机类图书版权的引进,未能对反映发达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的图书版权的引进给予足够重视。引进版权的图书品种结构不甚合理。
(四)无序竞争现象严重
由于我国版权贸易工作起步较晚,尚未建立有效的行业规范,致使引进版权工作的无序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现象严重,导致引进版权的版税相互攀比,不断升高,不少图书的版权税率增加到10%,甚至达到12%。
发展我国的版权贸易,应针对我国版权贸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在注重引进的同时更要注重版权的输出,并且建立行业规范,增强版权贸易的活力,使我国版权贸易再上新台阶。
首先,了解国外市场需求,加强出口型选题的策划,增强版权输出能力。我国版权贸易输出能力弱有着多种内在的原因。一是不了解国外市场需求情况和外国出版与版权贸易动态,因而不能针对性地策划版权输出型选题;二是国外出版商对汉语语言比较陌生,不能很好地了解图书的内容,仅仅通过一些简单的宣传材料难以使外国出版商作出购买的决策;三是缺乏精通版权贸易方面的人才,缺少宣传和营销策略。因此,必须加强对国外出版和版权贸易动态以及市场需求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有针对性地策划出版版权输出型选题,增加版权输出,缩小版权贸易逆差。除了加强输出性选题策划以外,还须注意解决语言障碍,有目的地出版外文版特别是英文版图书,并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增加版权输出,尽快扭转版权引进远大于输出的逆差局面。
其次,制定行业规范,克服无序竞争状态。目前,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版权保护工作委员会已经制定了《图书出版社版权工作暂行规则》。该《规则》规定,在版权引进工作中,要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反对不公正的竞争,并根据国际版权贸易的惯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开展版权贸易工作。还规定,引进版权支付版税不超过10%。这将为规范我国的版权引进发挥重要作用。但是,此《规则》是部分出版机构签订的自律规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版权引进的管理,应当制定相应的法规,使版权贸易进入法治轨道,依法管理版权贸易。
第三,调整版权引进品种结构。针对目前我国版权贸易中存在的引进品种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在版权引进中一定要注意产品结构的调整,防止重复引进和低水平引进,在注意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的需求的同时,应注意从发达国家引进那些高技术出版物的版权。
第四,加强版权贸易人才培养。拥有版权贸易人才是开展版权贸易的重要条件。我国由于版权贸易起步晚,基础差,缺乏版权贸易人才,大大制约了我国版权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应加速培养精通版权贸易和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人才,为开展版权贸易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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