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几点认识与思考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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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点认识和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鲜明地阐述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制度体系,涉及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各个方面。包括明确企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行为方式,规范企业与出资者、企业与债权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市场、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与职工等方面的基本关系。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是面向市场、参与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是独立、自主、具有平等权利的经济实体,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政府附属物的企业有原则的区别。一是企业要有明确的法人财产权,才能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独立支配权。国有产权运营机构与企业法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只有产权纽带关系,对企业不行使任何政府管理职能。二是企业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出资者按投入的资本享有股东权益,承担有限责任。三是企业行为受市场支配,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在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四是建立一套相互制衡的严密的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使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形成互相激励和约束的机制。

由此可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呼唤着产权改革和制度创新。世界各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证明,没有现代产权制度,就没有市场经济的运行。现代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决定》的颁布施行,标志着国有企业经营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因此,我们必须把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新一轮改革的突破口和根本所在。但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经济的总体改革,除产权制度改革之外,宏观方面还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及其行为方式规范化,涉及到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和法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市场体系的发育和完善等;微观方面还涉及到企业历史债务、社会包袱和潜在失业等问题的妥善解决。

基于以上认识,结合广州市粮食企业的实际情况,在零售门店已全面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各级企业全面铺开放开经营和总公司机关加速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笔者认为必须加快企业改革步伐,以改革产权制度为突破口,把工作重点放在着力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一是改传统的国有国营为国家所有、企业家经营,在保持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的前提下,让企业获得独立资产的法人所有权,同时建立科学的企业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改传统的国有资产实物量管理为价值量动态管理,使之能够流动,优化调整,乃至国有企业的产权转让,为国有企业进入市场经济轨道创造条件,建立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实现商业化经营。

为实现上述产权制度改革,当前必须做好打基础,舞龙头,抓试点三项具体工作。

一、搞好清产核资工作,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为国有企业体制转换奠定基础。

进行清产核资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搞什么形式的公司制,都先要明确产权主体,广州市粮食系统共有企业451户,其中独立核算176户,非独立核算275户,也不可能都由企业雇请评估公司去做。作为企业主管部门的广州市粮食局必须有步骤地组织属下企业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进行国有产权登记。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改革产权制度,理顺产权关系,进而建立公司制为组织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把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改革为混合经济,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经营贴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机制,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清产核资包括清查资产、负债,界定资产所有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定国家资本金总额和登记国有资产产权等各项工作程序。当中应重点解决企业债务的对策,各类资产盈亏处理的政策和权威性的认可产权归属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摸清国有资产的“家底”,不然企业仍然背着一个历史包袱,产权制度改革难以推行。清产核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十分细致的工作,必须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才能逐步推进。

为确保广州市粮食系统清产核资试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顺利进行,市粮食局已决定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已列入广州市今年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的有5户企业,包括富国、富民、利国、利民粮油食品贸易公司和白云米面制品厂,都需要相应成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均统一按照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制定的1994年《清产核资办法》和市清产核资办公室制定的《广州市1994年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规定执行,才能确保广州市粮食系统的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严谨、有序、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通过今年试点,明年全面铺开,从而建立起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不仅摸清了国有资产的“家底”,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存在问题,而且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用量,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包袱,为国有企业体制转换奠定基础。

二、建立广州市粮食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对国有资产实行价值管理,管理的内容和目标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广州市粮油食品总公司是市确定由国资委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试点单位之一。因此,总公司要抓紧设立广州市粮食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并逐步创造条件向控股公司过渡。广州市粮食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是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从事资产经营,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不行使政府的行政职能,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严格的政资分开,所属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变。广州市粮食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受市国资委委托,在持有所属企业股权的基础上,向企业派出董事,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直接向国资委负责,在行政上归口总公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受市国资委的授权,行使国有资产代表权,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2)向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或董事,并对产权代表或董事进行考核和奖惩。(3)以国家股股东身份收缴国有资产的收益和依法确定全资企业资产收益的分配。(4)负责将国有资产的收益用于国有资产的再投资,保障国有资产的运营。

改革产权制度,理顺产权关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任务,组建广州市粮食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是龙头,也是对国有资产实行价值管理,使能进入市场创造条件的起步阶段,必须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建议由总公司成立方案小组,及时研究解决组建广州市粮食企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具体事宜。一是通过考察学习解决操作性问题,例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的组织架构,对上对下各方面关系的处理,管理体制的确立和国有资产使用、收益、转让权的界定和分配等。二是组织可行性论证。三是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审批。时间安排务求与市批复粮食局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贯彻实施同步衔接。

三、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使企业“四自”得到保证。

公司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组织制度的主要法律形式。对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就是把国有企业和国家参股、控股的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对企业国有资产和其他出资者的资产享有依法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同时负有保值增值责任。使企业要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和财产责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和企业财产权的主体。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必须遵循以下几项主要原则:一是企业独立于出资人的法人地位,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是经营权与法人制度的结合。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独立支配权。二是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享受股东权益,同时对企业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企业经营获得利润,企业所拥有的财产得到保值、增值和收益;企业经营亏损或欠下债务,必须以企业拥有的财产弥补或清偿,以至破产。三是出资人以信任为基础选举或派出董事,产生董事会,并全权委托董事经营公司的财产,与此相适应,董事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唯一的行为准则。在公司制中,法人财产权就是投资者通过委托的方式,把所投入的资产授予企业全权经营,企业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而最终所有权则是投资者对企业的资产所拥有的实质性的所有权,主要表现为收益权,即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

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可以有多种形式,应由企业根据自己实际去选择,但从政策条件来看,结合广州市粮食系统的情况,必须要有个引导。笔者认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按条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有较严格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大力推广;国有独资公司要有所限制;股份合作制可以大力推广;企业集团和连锁店应积极鼓励;企业间合资、合作以及中外合营等也应积极鼓励。

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目的是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同时需要各方面的配套改革,力求避免一哄而起,换汤不换药。必须经过试点,积累经验,然后铺开。今年纳入市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的5户企业(富国、富民、利国、利民粮油食品贸易公司和白云米面制品厂)都应作为市粮食局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单位。此外,南方面粉股份有限公司已是股份制企业,也应纳入市粮食局试点单位之一。

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要从两个方面突破,一是建立法人产权制度,二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是一项制度创新的工作,主要阻力来自思想障碍,要强调更新观念,打破常规,才能创建现代企业新制度,最根本的还是要从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我们就要干。公司制的前提是政资分离,政企分开,但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只能由政府操作,也就是要先管然后不管,而且,企业改制、改组和改革,必然涉及企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等权力利益的再分配,这应该是客观要求。因此,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市粮食局(总公司),行使决策权是所有者职能的体现,不属企业自主权不能让企业爱怎搞就怎搞,也不能让企业说搞就搞,说不搞就不搞。只有上下同心协力,各方支持配合,重点突破难点,才能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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