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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11月,全省地税部门共征收社会保险费入库133.17亿元,增长36.4%。
广东省从今年1月1日起启动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全省的社保费,使覆盖全社会的社保费征缴这个“大难题”取得突破并获得丰硕成果。截至11月底,广东全省地税部门共征收社会保险费入库133.17亿元(不含深圳市本级),增收35.53亿元,增长36.4%;社会养老、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7.12%。实践证明,通过地税部门征缴社保费效果显著。
通过地税部门统一征缴社保费是一项新的尝试,广东省各级地税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其主要是:充分发挥地方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税务管理的经验规范社保费征缴办法,健全社保基金的管理,更有效地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降低社保费缴交成本、提高社保费征缴率,为建立覆盖全社会发达稳固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建立起严密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打破过去基金由一个部门统管的局面,形成“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使用”的管理模式,规范基金的收支,增加社保基金管理透明度,社会反映良好,广大投保人放心;有利于促进税收的征管,目前,地税部门比照税款征收社保费,操作上有一定的规范性,部分措施既能保证社保费的收入,同时又能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的征管,取得相互促进的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是做好社保费征收工作的重要条件,社保费的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紧密依靠各级政府、财政、劳动、社保、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齐抓共管,才能更好地完成社保费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