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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中国面临的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的世界政治格局,既不是苏联解体之前的“共产党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意识形态阵营的“冷战”模式,也不是中国一度强调的“三个世界”模式(即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为第一世界,日本和欧洲工业化国家为第二世界,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为第三世界)。苏联解体和东欧转型使美国居于“一家独大”的超强霸主地位;俄罗斯与中国、印度、巴西成为“金砖四国”;随着经济增速的减慢,高福利财政负担和复杂的移民问题开始困扰欧盟各国,特别是2008年以来持续的世界金融危机正在对原来的国际经济板块进行重组。因此,我们必须对国际新形势的整体格局做出判断,并深入分析今天有哪些因素影响国际政治与经济格局?哪些因素在影响着各国之间的交往、“结盟”与冲突?
如何理解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
美国学者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在1996年出版的《文明的冲突》一书中分析了冷战后国际关系的新变化,他对国家冲突的新模式给予精辟的总结。概括地说,亨廷顿认为人们(他讲的主要是以基督教文明为基础的美国)在竞争中“需要敌人”,也需要“盟友”。在冷战结束后,世界上的主要冲突将由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为主导。“以意识形态和超级大国关系确定的结盟让位于以文化和文明确定的结盟,重新划分的政治界限越来越与种族、宗教、文明等文化的界限趋于一致,文化共同体正在取代冷战阵营,文明间的断层线正在成为全球政治冲突的中心界限”。
亨廷顿的观点发表后在世界各国知识界和政界产生很大影响,但是,他的观点代表的只是以美国为首的基督教国家的基本思维定式,如果全面和客观地总结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并深入理解新世纪的国际关系,其中有些观点需要进一步讨论和商榷。
首先,他认为“不同文明集团之间的冲突成为全球政治的中心”这一观点是不全面的。文化集团之间的冲突有时确实超越了意识形态集团(如冷战时期的共产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比如他描述的发生在前南斯拉夫和中东地区基督教群体和穆斯林之间的“断层线战争”。但是在许多场合,意识形态差异依然是影响国际政治和外交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跨越民族、国家界限的“意识形态”原则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主流社会至今仍继续发挥作用,美国仍然把“共产党专制国家”视为“敌手”。由共产党执政的中国、朝鲜、越南和从这一传统中脱胎并具有回归这一传统倾向的俄罗斯,仍然是美国、西欧和日本不能信任、时刻防范并伺机加以削弱的国家。同时,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70亿人口和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使各国在能源(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自然资源(矿藏、水产品、农产品)和商品销售市场等方面都面临有史以来最激烈的竞争。中国东海、南海的领海之争,加拿大、美国和俄罗斯的北冰洋之争,非洲资源开发权益之争等,都说明在经济快速发展和激烈竞争的21世纪,经济利益成为影响各国外交关系的重要因素。因此,意识形态和经济利益等因素与文化传统一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国际关系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地过分强调“文明冲突”的作用。
第二,在全球化进程中,强国通常会凭借自己的实力在与弱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中获得利益,真正平等的外交和真正公平的贸易只是停留在外交辞令中,“弱国无外交”。例如美同在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后,基本上是“想打谁就打谁”,“想制裁谁就制裁谁”,联合国和其他的国际准则都让位于“美国国家利益”。在这种形势下,各国维护本国尊严和利益的诉求必然以“民族主义”的形式进行反弹,而西方文化在外交强权、经济实力的支持下蔓延到其他国家后,也必然引发各国知识分子和文化精英维护本土文化的“本土化”文化运动。亨廷顿看到这一趋势,但他认为这只是由于在“这一层面上的混乱和异化造成了对更有意义的认同的需要”,忽视了东西方之间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存在的不平等态势。其实,各国的本土文化运动只是面对外来文化强力冲击的被动反弹,这是各国保护本民族“文化权”的自卫行动。世界过去一直是、今后也将继续是一个文化多元化的世界,以美国文化或基督教文化来“同化”全球所有国家的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
第三,亨廷顿归纳了七种基本的“文明”形态,他把各种“文明”看作是边界清晰、彼此对立的不同板块,这是把“文化”绝对化的形而上学的僵化思维。我们不应把各国文化看成是彼此隔离和固定不变的东西,因为各民族、各国文化的形成与发展都是适应环境变化、结合本土自发产生和族际交往两个方面的一个动态和辨证的历史进程。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都起源于中东地区,在形成过程中彼此影响,经典故事和训诫中充满了彼此借鉴的内容,后逐步传播到世界各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发展过程中不但产生了春秋战国时期经过诸子百家竞争形成的儒家学说、道家、法家等世界观和伦理观,又先后吸收了来自印度的佛教、西方的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欧亚大陆各方的多种文化因素。随着科学技术和交通传播工具的发展,各民族、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开始渗透到社会上每一个角落。仔细剖析各种文化与文明,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发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学习与交融。也正是这些融汇在不同文明中的共同文化元素,构成了不同文明相互对话与和谐共处的文化基础。
第四,亨廷顿揭示出基督教国家在与非基督教国家交往时持一个“双重标准”的态度,这倒是一个值得赞许的诚实态度。他特地举出华人的例子,“中国人对待华裔的外国人与对待非华裔的外国人的方式大不一样……整个东亚的华人都认为他们的利益与中国大陆的利益一致”。当然,客观事实并不完全如此,如台湾地区有相当比例的华人并不认同这一点,这在近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展示得非常清楚。我们一直明确反对西方国家在对外关系中采用“双重标准”,但是同时,亨廷顿指出的现象也值得中国人加以警惕。在现代国家,公民身份是最核心、最重要的政治认同,中国政府和民众在与华裔外籍公民交往中,切记不要忘记这一点,不要以为某人具有华裔血统,他就必然认同或者应该认同中华和中国的利益,这是大错特错,不但会误导自己的判断,还会引发其他国家对华裔的排斥和对中华文化的反感。
第五,亨廷顿认为“讨论和妥协的方式”可以用来解决马列主义和自由民主之间的世俗的意识形态分歧和物质利益的分歧,但是“这种方式却无法解决文化问题”。这一观点需要商榷,意识形态本身即是一种文化形式和内涵,如果不同的意识形态之间可以讨论,那么不同的文化之间也应当可以对话,也可以在交流中相互理解和妥协。否则,文明间的冲突就会成为“死结”而只能诉诸流血和相互毁灭了,这不应当是人类文明的未来。西方文化是以一种意识形态原则为主导的排斥型文化,而人类社会还有其他文化形态,在处理不同的文化群体之间的关系上采用不同于西方的策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主张中庸之道、尊重并且重视借鉴其他文化、反对将一种意识形态的原则应用极端化的儒家传统,和将各种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异己收容进自己的体系并赋予它们恰当地位以求得社会和文化和谐的藏传佛教传统。亨廷顿的这一观点恰恰反映出西方文明的局限性。
第六,亨廷顿认为在精神层面“人们需要敌人”。但是,这并不是世界的普遍规律,而仅是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所具有的共性。相比之下,佛教和中国传统的儒家学说似乎没有这种“寻找和树立敌人”的处世逻辑。为什么这两种宗教需要在世界上树立“敌人”?亨廷顿的解释是因为这两种宗教“都是一神教,与多神教不同……它们都用二元的、非我即彼的眼光看待世界;它们又都是普世主义的,声称自己是全人类都应追随的唯一真正信仰;它们都是负有使命感的宗教,认为其教徒有义务说服非教徒皈依这唯一的真正信仰”。这一解释有助于我们理解美国人在全世界推广基督教和“民主、自由”价值观的宗教热情。中国人几千年来对周边民族和国家有一定的文化影响,但是似乎从来没有这种传教般的热情,通常是周边群体派人(如日本“遣唐使”)来中原学习中华文化。中国向日本和朝鲜半岛传播过佛教,但是佛教不是中国本土宗教。由于佛教和中国道教都不是一神教,所以它们的传教热情有限,也绝对没有把非信众和其他宗教信众视为“异端”而拒斥。儒家思想在严格意义上讲并不能算作是宗教,只是一种世界观和伦理学说。儒家学说几千年占据着中国社会主流文化的地位,这即是各种本土信仰和外来宗教都能够在中华大地上和平共存的文化环境。
我们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用中国传统的方式来比较亨廷顿的观点,很容易看到他的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背景,实际上,他的这种局限性也是我们认识自身文化局限性的一面镜子。由于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在国际上有很大影响,他对文化因素在新时期国家关系中重要性的强调也有一定道理,我们应当批判地借鉴他的这些观点,认真思考如何在新世纪建设中华文化并在国际外交中发挥文化交往的作用。
为中国国际交往寻求共同的文化基础
在21世纪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国家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影响因素中,既有自“冷战”遗留下来的意识形态因素,有各国本土民族主义因素,有资源争夺和贸易方面经济利益的因素,也有不同文化传统造成的“我们”和“他们”的认同差别所带来的感情因素。亨廷顿提醒我们要高度关注在新世界政治格局中“文化”因素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为此中国确实有必要制定长期的文化发展战略。
我们这些年来主张在国际交往中建设一种“和而不同”的和谐局面,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也在刻意突出一个“和”字。但是这一模式的前提还是“不同”。对于各国之间存在的“不同”,我们主张通过平等协商、互让互谅来促成一种和谐共处的国际关系。可是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指的是同在一个文化系统内部,人们在求道(君子)和逐利(小人)的取舍不同导致人际关系的差异。我们当然也可以把这一思路延伸到不同文化体系的交往中,但是必须关注各自文化基础的差异性。可能其他文化会以逐利的方式来求他们文化中的“道”,而不会把“求道”与“逐利”对立起来,所以会善于理解和把握“不和”,而不善于理解和把握“不同”,甚至不能理解和承认“不同”却能“和”这样一种关系现象。正是由于不同文化体系具有深层次的不同的文化基础,各自的基本价值观不同,那么这个“不同”就很可能使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变得遥不可及,中国人提倡的国家之间、文明之间的“和而不同”可能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为了真正推动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而不同”,我们可能首先需要把功夫下在如何消解这个“不同”上,而不是一味地强调“和”。
前任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在接受采访时,特别指出“未来中美关系的发展,取决于我们在多大程度上扩大我们的对话,使其不仅仅包括政治、经济、安全等眼前的利益,而更多地包括共享价值观。……(由于)历史文化不同,政治体制不同,地理环境不同,这使得我们有着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所以我们很难拥有共享的价值观,这并不令人意外。……但是随着我们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必然要找到我们两国价值观当中的共同点。在找到共同的价值观之前,我们双边关系必然还是面临一个上限,很难飞得更高。……怎么样识别出共同的价值观,怎么样用它们来巩固两国的关系,怎么用它们在一些问题上找到共同点,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希望我们能够在寻求共同价值观方面有更大的进展”。他的这段话点出了中美外交中最基础的核心命题:找到共同的价值观。如果在各国精英与民众心目中缺乏相同或相近的价值观认同,那么彼此的戒心和防范之心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通过外交途径宣布建立的所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战略互惠关系”也只能是形式上的外交辞令和彼此的敷衍,不可能出现真正的政治互信和对他方利益的关注。所以我们现在需要思考的,就是如何能够在中国和我们的重要战略伙伴关系国家(美国、俄罗斯、印度、日本、欧洲等)之间逐步增加和构建彼此在基本价值观方面的“同”,在找到文化(价值观)共同点的基础上推动互动中的“求同存异”,以“和”为主线和基调来协调其他方面的“异”。为此,我们首先需要承认中国与其他各国(如美国)在文化方面客观上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而不应过于强调彼此的“不同”,从而自己在理论上把这条沟通文化和建立互信的渠道封死。
不同文明之间存在一定共性是客观的现实
“普世价值”这一概念曾经在国内引起一些讨论。“普世价值”实际上是指全世界大多数人具有的基本共识、共享的文化价值观。如果我们简单地否认“普世价值”的存在,实际上也就认定“跨文明对话”不可能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基础,那么,“跨文明对话”也就必然成为缺乏共识基础上的意识形态对立和实际利益的博弈,这样的对话将徒具“对话”的形式,不可能形成真正的良性互动。所以,我们不要简单地否认“普世价值”的存在,而应当关注如何确定“普世价值”的具体内容和不同文明对此的理解。
人类社会中的各个文明,都是在相互交往中发展起来的,只是各自的交往时间和程度有所不同,各个文明既存在各自的特性,也在交往中必然产生和培育出共享的共性即“普世性”。任何社会为了自身的稳定和有序地运行,它的主流文明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提倡的社会基本道德和伦理必然具有一定的共性,如诚信、勇敢、慷慨、尊重他人合法财产(反对盗窃)等,如果缺乏这些基本道德伦理,任何社会都不可能维持有序地运行。在这些基本伦理方面,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圣经》、伊斯兰教的《古兰经》、佛教的戒律、儒家经典中的《论语》等,都在劝谕民众要尊崇这些基本的伦理道德原则。其实,这些基本的社会伦理就是各种文明共享的基础价值观念。
目前西方国家倡导的“普世价值”,包括的内容有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这些观念出现于西方工业化前的文艺复兴年代,是针对当时欧洲各国世袭、割据的封建专制统治体制的。其中许多内容随后已经被马克思主义所吸收,成为马克思和恩格斯赞同的价值观①。同时,他们也揭露其中部分概念被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其剥削制度而歪曲,成为迷惑工人和被剥削民众的理论工具,马克思曾对此进行揭露和批判,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完全否认这些基本价值目标的进步意义。需要指出的是,有些概念后来被曲解,在残酷的革命斗争中被简单地批判和摈弃(如对“人道主义”、“人性论”的批判),被贴上“资产阶级”的标签,反映出来的恰恰是当时国际大环境造成的“冷战”思维,这种简单的做法导致了政治运动中的“极左”思潮(如“文化大革命”中的“大民主”),损害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在广大民众中的威信和感召力,这些历史教训需要在基础价值观的层面上加以总结和反思。在今天,我们更不能简单地把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启蒙运动中具有进步意义并吸收进马克思主义的理念和原则与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对立起来,这不仅违背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和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也会使背离这些基本理念的价值体系脱离广大的中国民众。
站在国际视野来看,一些具有进步意义的基础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是可以被称为人类社会“普世价值”的。在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中,真正要讨论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存在“普世价值”,而是:首先,我们所理解的“普世价值”的概念定义和内涵究竟与其他国家是否相同;其次,我们和其他国家对“普世价值”的解读存在着哪些具体差异,这些差异的文化根源是什么,是否反映出各国处在社会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社会环境;最后,各国是否有权利把自己解读的“普世价值”原则通过武力或外交手段强加给其他国家。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如果这个世界完全不存在“普世价值”,那么各国之间的交流合作、“和而不同”也就失去了文化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根植于中国的文化土壤,同时吸收一切先进的人类文化
在确定不同文化所具共性的同时,我们需要梳理、归纳中华民族的文化特性。在一个文化多元的世界,没有共性就无法与其他国家开展对话与和平共处,而失去特性就失去自尊和自我,为此中国必须梳理和明确“中华文化”的特点,建设新世纪的中国文化体系。
我们今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然冠之以“社会主义”,这一体系当然应以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为理论基础。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任何文化都是在与其他文化的相互交往和彼此融汇的过程中形成的,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并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而是20世纪初中国进步知识分子从西方文明中引进和吸收的,是诞生在西方工业化国家的意识形态和理论体系,其在中国国土落地生根,经历了曲折的“本土化”过程。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本土化”的实践者,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地位,是领导全国人民在90年的艰苦奋斗和曲折实践中树立的。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能够保持中国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符合中国现阶段的社会发展特点和现实国情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这些理念的传播与实现需要在这样一个政治框架下逐步推进,中国民众也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认识这些理念的真谛并使之融入中华文化。
那么,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国几千年的“中华文化传统”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既是中华优秀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又是中国先进文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发展者”。有几千年发展历史并一度辉煌的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国13亿各族人民的宝贵文化遗产,我们不能也不应割断历史,新世纪中国的文化发展必须根植于中华土壤,才能根深叶茂。因此,在建设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的过程中,我们要努力发掘中华各族共同具有的道德伦理基础,梳理和弘扬这些维护社会有序发展的基础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这不但在族群层面将会促进和巩固中华民族内部凝聚力,在国家层面有利于加强全体国民对祖国的政治与文化认同,在国际层面也可以中国为例提出更有说服力的观点来促进各国对“普世价值”的共识并建立各国间彼此尊重、平等交流的国际交往新准则。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工业化和现代科技发展的后进者,必须虚心向西方社会创建的现代文明学习。当年清朝就是过于保守和自满,自认“天朝大国”,拒绝学习,其结果是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使中华民族经历了百年屈辱。而在中国被迫开始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也始终存在“体”“用”之争,将技术因素和文化制度因素割裂开来,使我们的现代化进程经历许多波折。因此,中国在与其他文化进行交流与对话时需要以开放的心态认真、虚心地向其他文明学习。向其他文明的学习和借鉴必须结合本国国情,中国共产党在早期革命活动中一度教条地照搬苏联经验,使中国革命走过不少弯路。今天我们也不能照搬美国或其他工业化国家的制度和发展经验,而只能在学习借鉴的过程中积极实践和摸索。在21世纪,我们仍然需要把“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国际文化交流和学习他国经验的基本原则,逐步探索一条既符合人类社会发展大方向同时又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
注释:
①《共产党宣言》提出的目标是:“工人阶级的第一步就是无产阶级变成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代替那存在着各种阶级以及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一个以各个人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从法国资产阶级自大革命开始把公民的平等提到首位以来,法国无产阶级就针锋相对地提出社会的、经济的平等的要求,这种平等成了法国无产阶级所特有的战斗口号。……它从这种平等要求中吸取了或多或少正确的、可以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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