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与对策_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

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与对策_区域经济一体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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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经济圈为代表,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先发地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进程迅速,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并推动区域一体化不断向前发展,基本形成了区域互动的良性循环。相对于长三角和珠三角而言,京津冀经济圈虽然提出概念的时间较早,但发展进程十分缓慢,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如何确定京津冀经济圈重点合作领域,如何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京津冀经济圈区域经济合作,本文将就此进行探讨。

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合作领域

北京经济实力雄厚,科技、智力资源丰富;天津工业基础比较完备,人才、科技竞争力较强;河北具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并拥有低成本的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所以,京津冀三地比较优势明显,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合作潜力很大。

1.扩展和深化第一、三产业的合作空间。京津冀经济圈在第一、三产业上区域合作的潜力很大、障碍较小,取得“双赢”的几率很大。在这两大产业方面的合作,不仅可以提高京津冀区域发展的整体水平,对进一步开展在第二产业方面的合作也是一种战略式的促进。可以说,这是京津冀发展区域经济、赶超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特殊道路和模式。京津冀经济圈在第一产业上已有一定程度的合作,但合作的空间仍然很大。通过农业的高新技术化与产业化以及制度创新,将可以使都市型现代农业成为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发展的一大增长极。从第三产业的发展看,北京第三产业的发展处于较高阶段,第三产业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超过60%,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而在津冀,第三产业还处于相对较低的发展阶段。以新兴第三产业为支柱的北京第三产业对经济圈内其他城市的影响将越来越强。因此,应将第三产业的区域协调发展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上加以考虑。

2.调整结构,合理分工,促进第二产业的合作。根据谬尔达尔的循环积累因果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有三种效应在同时起作用,即极化效应、扩散效应和回程效应。京津冀三地都还处在以极化效应为主的阶段,扩散效应同时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京津冀三地第二产业的发展更要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角度考虑如何进行区域工业的战略整合、产业配套与产业链的延伸、转移。京津冀在第二产业的跨区域合作中以下几点尤为值得关注:第一,京津冀三地都在极化自己的主导产业群的情况下,工业的区域合作,近期的重点领域仍将是成熟的传统制造业。在北京工业比较优势分析中,比较优势不足或缺乏的第二、三类传统工业行业多数都应当向其他地区转移。应当说,这个空间还是相当大的。第二,都市工业虽然是北京要大力发展的行业,但是“十一五”时期,与第一产业的区域整合相配套,将是区域经济整合的核心领域。比如食品加工,在强化与河北农业的产后区域经济合作之后,河北农业将会通过深、精加工的产业链条与北京的食品、饮料工业相衔接,并以大发展的姿态,走上全国乃至世界市场。第三,正处在极化期的现代制造业,要以区域性配套协作促进其集聚。比如汽车工业配套的区域性布局优化实际上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高新技术产业也可以用区域性配套体系促进其快速发展。比如建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合作联盟、高新技术产品孵化器的连锁化等。这种区域配套或产业链延伸不仅不与这些产业的极化效应相矛盾,反而加速了集聚。

3.加快基础设施等各个领域的实质性合作。基础设施建设是区域合作的基础和前提。京津冀经济圈迫切需要在基础设施、交通、水资源、能源、旅游、生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实质性的区域合作。应该说,目前这些方面的区域合作明显多于工业等产业。应该看到,随着这些公益性事业的逐步产业化,很有可能成长为经济圈集聚性最好的产业群。进行这方面的引导大有可为。

4.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方面的区域合作大有可为。除了产业整合,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方面,京津冀经济圈跨行政区的合作主要在以下五大领域: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防灾减灾;应对事故等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科研和教育。社会事业合作与经济合作携手共进,是建立区域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

京津冀地区同属一个经济圈,地缘、人缘、业缘具有天然联系,在产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已有一定程度的合作,但离区域一体化还有相当漫长的路程。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进程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长期受计划经济和行政区划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意识淡薄,区域合作意识不强。第二,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合作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区域一体化体制、机制尚未建立。第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仍然限制在行政区范围内,缺乏区域层面的审视,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争资源等矛盾突出。如在机场、港口建设方面相互竞争,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导致区域整体发展相对缓慢。第四,产业合作十分有限,区域之间没有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产业价值链残缺。京津塘高速公路沿线从空间上形成了一条高新技术产业带,但园区之间上下游产业联系很少,尚未构成有效的产业价值链。第五,与长三角和珠三角相比,京津冀区域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私营、民营经济薄弱,行政干预经济发展的力量较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力量相对较弱。第六,城市体系不健全。京津冀区域尚未形成城市相互连接、空间布局与功能结构协调发展的城镇网络体系,京津两个核心城市周边缺乏具有一定发展水平的中小城市作为区域依托。第七,相对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且城市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一方面,尽管北京和天津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仍处于以极化效应为主的阶段,辐射和扩散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由于京津周边缺乏具有一定发展水平的中小城市区域依托,京津的资金、技术出现跳跃式转移。第八,尚未形成区域统一市场,影响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跨区域流动,能够为企业提供配套的服务不多,企业生态环境较差。

推进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京津冀经济圈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以区域制度创新为保障,建立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机制、体制;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在道路、交通、港口、机场建设上实现对接与资源整合;以一体化市场建设为基础,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以产业合作为核心,进一步明确城市的职能定位,通过各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空间重组,加强产业联系,打造产业内部纵向与产业之间横向联系的产业价值链,将京津冀经济圈建成为以京津为核心,以周边城市为依托的城市经济职能互补、分工合理、协调发展的区域,并向更广泛的区域扩展,带动北方地区的经济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质上是一个政府推动的过程,通过政府制订的政策和措施,创造有利于各方合作的环境,引导并促进区域的合作。因此,根据以上思路,当前应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1.制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在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进程中,应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作用。中央政府应着眼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制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并用这些战略和规划来引导社会或民间力量参与区域发展,发挥他们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地方政府在制订本地发展规划时应具有区域视角,符合区域总体规划的要求。

2.按照有利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方向调整现行制度安排。推进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京津作为经济圈中处于核心地位的行政区主动、积极地参与区域合作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这主要取决于市场机制下的制度安排,使京津认识到参与区域合作的好处,进而产生参与区域合作的意愿。为此,应该按照有利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方向调整现行制度安排。第一,在目前以行政区为被考核单位考核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增加由中央政府为考核主体、以经济圈为被考核单位的考核制度。第二,在目前各个行政区划各自财政预算基础上,增加经济圈统筹安排公用基础设施投资的制度。考虑到首都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内,为了既能够确保履行“服务首都”的重要职能,又能够促使北京市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应该借鉴类似“华盛顿特区”模式(即:不承担经济功能,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保证首都功能的发挥),建立有别于普通地方财政的“首都财政”。第三,在各行政区制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经济圈区域中长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合作规划,等等。第四,将目前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将有利于消除地方保护主义,鼓励投资,促进企业跨行政区发展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3.改革现行的区域发展协调机制,提高推进区域合作的效率。在现行制度安排下,现有的松散型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发展协调机制只能形成原则性的“共识”,很难有效地推进经济圈内具体领域的协调发展。因此,必须加快这方面的改革。一方面,在现有的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高层论坛基础上,尽快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国家发改委牵头、各行政区行政长官参加的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联席会,专门负责研究、编制经济圈区域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一体化的战略决策。另一方面,根据影响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或突破点(如主要工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公路与港口等公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水资源和能源、旅游等方面),分领域或方面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专业发展协调与合作委员会(如京津冀经济圈交通运输协调与合作委员会),就跨行政区的重大项目和具体问题的协调与合作举行三方会谈,寻找三方都能够互利互惠的合作切入点。近期,重点加强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的合作协调工作,同时把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作为远期协调的重点,逐步加以引导控制。

4.大力倡导制度创新,推动国有经济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加快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能否提高由市场来支配企业的程度是关键。一方面,对于产权结构中国有企业比重较大的京津地区来讲,地方政府应当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步伐,通过产权变革和组织创新使国有企业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赋予国有企业在市场配置下的自主决策权,为国有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进行跨行政区划布局调整(如生产加工基地)和梯度转移奠定有利的体制基础。另一方面,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要求,完善、加强扶持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引导和扶持,促进民营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加大市场配置资源的力度。

5.积极加强市场建设,促进商品、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一般来说,产业转移以资本(包括设备等实物资本)、技术、劳动力、信息等生产要素转移为基础,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自由流动是产业转移的基本和必要手段。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角度来说,商品流动只是区域经济合作的初级阶段,而高级阶段的经济合作不仅包括商品流动,还包括生产要素的流动。无论是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跨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还是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等跨省经济区都是如此。因此,京津冀经济圈不仅应加强商品市场的建设,取消地方保护,促进商品自由流动,更应重点加强生产要素市场建设,采取各种措施推动生产要素的跨行政区自由流动,提高生产要素在行政间、产业间的配置效率,实现经济圈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6.加快城市网络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网络体系是区域经济及一体化发展的空间载体。京津冀经济圈应重点培育和发展京津周边次级城市的建设,形成与核心城市相互衔接,空间布局与功能协调发展的城市网络体系。新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东部发展带,不仅是带动京津冀经济圈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而且也是提高经济圈区域城市化水平的组团式集合。这条发展带的形成,既有利于统筹京津冀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也有利于加快北京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因此,北京作为区域核心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按照“优化布局、强化功能、改善环境、提高品位”的总体要求,加快北京东部发展带次中心城市(新城)组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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