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浅谈“复关”对我国交通运输的影响及我们的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浅谈论文,抓住机遇论文,对策论文,交通运输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复关”,即恢复我国《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创始缔约国的地位。鉴于从1995年1月1日起关贸总协定已改为“世界贸易组织”,故“复关”似应相应地改为“接纳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使之成为其创始成员国”。为叙述方便,本文仍采用“关贸总协定”和“复关”等提法。
一、关贸总协定的创建和我国复关问题的由来
二次大战后,世界从战争转入和平与经济建设时期。为推进国际间的贸易,建立新的国际金融和贸易秩序,美国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议召开民界贸易和就业会议,开展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但1946年在伦敦开始的有关成立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和于1947年在古巴达成的《哈瓦那国际贸易组织大宪章》,却因美国的坚决反对而宣告失败。但是“哈瓦那宪章”中有关贸易改革的内容和多国在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期间通过谈判达成的关税减让,导致了1947年10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签订。这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应邀派代表出席了在日内瓦召开的贸易与就业会议第二届筹委会并参与了有关减让税谈判和关贸总协定的拟定工作,随后又作为创始成员国之一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该协定于194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同年4月,中国政论又成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的最后文字签字国之一。至此,中国和美、英、法、加、澳、巴西、古巴等23个国家一起,成为关贸总协定的创始缔约国。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败退台湾的蒋家王朝担心新中国继承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地位而享受关税减让优惠,于是为了破坏新中国的国际贸易,从而损害我国的国际地位并为国内经济建设制造困难,于1950年3月6日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别有用心地提出退出关贸总协定的申请。联合国秘书长致函关贸总协定秘书长后,该申请于当年5月5日正式生效。台湾当局不顾当时已非中国合法政府的政治现实,违背新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意愿和利益,非法退出了关贸总协定。
关贸总协定,作为一个极有影响的多边贸易组织,在国际自由贸易中对维护各成员国的合法权益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为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更好地参与国际大家庭的社会经济活动,特别是争取享受在国际贸易方面的优惠待遇,我国政府在时隔36年后于1986年正式提出恢复我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国地位的申请。这就是所谓“复关”问题的由来。时至今日,历时近十年,关贸总协定中国问题中心组与我国政府代表已进行了十数轮谈判,并取得了一些进展。必须指出的是,我国政府积极参与了关贸总协定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该谈判于1993年底结束并达成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约束服务业的多边协议《服务贸易总协议》。我国政府代表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各项协议上签了字。由于西方极个别经济大国出于政治目的,提出了许多使中国难以接受的过高的要价,例如要求我国履行发达国家的权利和义务等,致使这一本不复杂的问题久拖未决。
二、我国复关的利弊得失
复关,对我国来说,不仅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更有极为重要的经济意义。
我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理应在国际事务中享有与之适应的地位,发挥与之相适应的作用。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亦不例外。因此,在国际贸易方面,只有参加国际多边经济组织,才能取得这方面的发言权。
此外,台湾当局虽已于1950年声明退出了关贸总协定,但出于政治目的,不久前又提出了以台湾名义申请单独加入,并企图抢先入关继续占据我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地位。如果我国不争取早日复关,一旦台湾当局阴谋得逞,造成“一中一台”的既成事实,两岸统一的难度势必加大,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形象将严重受损。我们并不反对台湾以一个独立的关税地区的名义加入关贸总协定,但时间必须在我复关之后,而且只能以我国台湾地区的名义加入。
在经济上的好处更是显而易见,主要有:
1)复关后,我国可以享受关贸总协定所规定的、多边的、无条件的贸易最惠国待遇,避免一些非经济因素对贸易环境的影响,从而摆脱某些发达国家对我国经济、贸易的制约,为我国企业打入国际市场创造平等竞争的机会,有利于扩大我国商品出口。如果我国复关问题解决了,就可享受缔约国之间相互给予的贸易最惠国待遇,某些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各种歧视性限制就没有存在的任何理由了,而且可以享受到来自所有给惠国给予的普惠制待遇,从而为我国产品出口提供更为有利的地位。因此,从总体和长远的观点出发,复关将为我国发展经济,扩大外贸,创造必要的条件。
2)通过开放市场和互惠贸易,可以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 发展高科技产品,调整国内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通过国际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可以全面了解关贸总协定各成员国之间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规,以及经贸统计资料,掌握国际经贸信息和发展动态,以便及时研究、调整和制订我国的外贸政策,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的发展形势。
4)通过参加关贸总协定的各种活动,特别是各类会议和关税谈判,可以享受参与关贸总协定有关规则的修改和制定的权利,从而在维护总协定的各项职能方面赢得充分的发言权。这样不仅可以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方面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提高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
当然,凡事都一分为二,复关亦然。复关对我国的不利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贸总协定既规定了各缔约国应享受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它们应尽的义务。义务之一就是必须开放国内市场,即所谓“市场准人”。为此就要逐步取消对进口商品的各种贸易限制措施,并将产品进口关税降至总协定所规定的标准。在此情况下,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技术落后,大部分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较高,因此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强。如果国内市场完全对外开放,各缔约国之间平等竞争,那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就会受到外国同类企业的重大压力而处于困难境地,甚至有被挤垮的危险。最典型的就是汽车工业。以往我国汽车工业受到国内政策的保护,未感到多大压力,可谓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而如果我国复了关,开放了国内汽车市场且关税大幅度降低,则国外价廉物美的汽车将大量涌入我国市场。这样,我国质次价高的国产汽车还有多少人买呢?
2)我国复关后,除要履行开放市场这项义务外, 还必须大幅度削减进口商品关税。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规定,各缔约国之间必须相互给予贸易最惠国待遇,进口商品关税一般应在5—15%之间。这样, 各缔约国之间除不得有贸易歧视外,就是不得搞贸易保护主义,不得设置关税壁垒,即不得通过提高关税来限制国外商品进入国内市场。关税大幅度降低后,不仅国外商品大量进入国内市场,严重冲击民族工业,而且也使海关税收有所减少。
3)复关后,各国之间的贸易政策、规章、原则、 制度等必须接轨,因此必须彼此增大透明度,以便相互了解,并相互监督。这样,以优惠政策为主要手段来保护国内有关企业的措施就失去了过去的作用。这个公平竞争的要求,对我国亦不例外。
综上所述,权衡我国复关后的利弊,还是利大于弊。因此,我国政府在复关问题上的态度是坚决的。但是,我们又必须坚持原则,决不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而换取复关。
复关对我国各行各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复关后,为了增强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我国各行各业就不得不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力提高产品质量,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象过去那样依靠国家政策保护,对自己产品的质量、价格漠然处之的态度,再也吃不开了。因此,复关对我国各企业造成的压力将成为动力,对我国企业在技术设备上进行更新改造,在经营管理上向科学化现代化转变,无疑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复关对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交通运输人称“第四产业”,实为服务业的重要部门和组成部分,是“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议》中涉及到的一大领域。为此,运输市场亦在对外开放之列。
交通部是全国公路、水路运输的主管部门,从1990年便参与了与服务贸易有关的谈判工作。根据关贸总协定的原则,特别是乌拉圭回合协议的要求,我国交通业亦须对外开放,承担相应的义务。主要有:
1)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将通过合营形式建立海运公司, 并视需要开辟班轮航线;通过合营形式从事集装箱装卸和仓储业务;外轮可在我国对外开放的港口从事国际货物运输;根据对等原则和国际惯例,允许外国轮船公司在我国境内开办独资或合资船务公司,为自有船舶办理我国外贸进出口物资的揽货、签单、结汇、签订业务合同,但不允许经营我国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
2)鼓励中外合资建设并经营公用码头泊位, 允许合营企业经营装卸业务,经营货物堆存、拆装、包装,以及相关的国内公路客货运输;允许中外合资租凭码头;允许外商独资建设货主专用码头和专用航道;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时,可在地块范围内建设和经营专用港区和码头。
3)鼓励中外合资、合作、 外商独资修建公路和公路运输客货场站;欢迎国外设计、咨询、施工、监理企业参与利用外资承建的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根据运输市场需求,在有利于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装备和科学管理方法的条件下,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发展中外合资、合作的公路运输企业和汽车保修企业,从事我国境内的公路运输和出入境运输。
有鉴于上述交通领域对外开放的格局,复关对我国公路、水路运输必将起到相当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1)复关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公路、水运业的发展。 复关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个动力,而国民经济的发展又将增大对交通运输的需求,从而促进我国交通运输这个最大的服务部门的进一步发展,以适应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满足国民经济对交通运输的需求。
2)复关将为我国公路、 水路运输企业创造在国际市场上平等竞争的条件,亦即提供占有和扩大国际运输市场的机会。根据关贸总协定规定的公平竞争和各缔约国之间对等的原则,复关后外资、外商可“打入”我国市场,同时我国交通企业亦可进入他国运输市场,且这种权利将可进一步得到保障,这样就为我国公路、水路运输业特别是海运和多式联运承运人提供了占有并扩大国际运输市场的有利机会。
3)复关将加快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港口等现代化的进程。复关有利于我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经济发达、技术先进的国家在我国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公路、场站、港口、码头,以及参与运输活动,必将加速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注入先进技术、科学的经营机制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从而加快我国交通现代化的步伐。
4)复关后,我国将大幅度削减关税,放宽进口限制,大规模开放港口,这将给我国港口带来生机,促使港口吞吐量增加,并使船舶引航、停靠、装卸、理货、中转等非关税性收入增加;仓库储存、堆场存放等管理费收入增加;商品商业性加工费、场地租赁费,以及通电、通信、水电、办公设施等供应的费用收入和关税外的其他各种税费收入都会有所增加。
5)复关将促进我国交通运输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复关后外国运输企业进入我国运输市场,势必对我国国内运输业带来很大的压力,这就迫使我国运输部门致力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以上是复关对我国交通运输业较为有利的影响。但复关对我国交通运输业亦有不利影响。我国复关后,进口关税必须大幅度降低,进口限制减少乃至取消,市场准入度扩大,这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肯定对国内运输市场肯定造成严重冲击;内外贸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组合,以及产品价格变动、税制变化、国家外汇汇率与国际市场接轨后的波动风险和由此产生的进出口货物种类、流向、流量、运价等的变化,对我国交通运输业将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1)我国运输企业面临严峻挑战和生存压力。以航运业为例, 我国历来对航运业采取保护政策,如享受国货承揽优先权、近海航运专营权、营运差额补贴、造船买船贷款优惠或补贴、一定时期内减免税收、关税和有关规费较外轮优惠、国家对运价优惠定价、国内沿海港口专营权等等。我国一旦复关,由于受乌拉圭回合多边服务贸易总协议的制约,服务贸易将转入世界性市场竞争时期。我国航运企业可进入我国市场,参与国际航运分工,从事跨国经营;外国航运企业亦可进入国际市场,与我国航运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在此情况下,我国上述许多优惠和保护政策将大为弱化,一些对国内航运企业所实行的政策性保护措施将不复采取。国内外航运企业将被“一视同仁”。这样,原有的整个航运格局将被打破,一些原来享受“优待”的航运企业将处境艰难,有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这种情况对地方的一些中小型航运企业威胁更大,由于实力不如人,难免不被别人吃掉或在经营过程中倒闭。
总之,我国航运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技术落后,素质不高,资金不足,负担较重,原材料和燃料短缺,而这在国家政策性保护下矛盾尚不突出;一旦复关,保护措施不复存在,那我国航运业在国际航运市场上所面临的挑战,恐怕将是十分严峻的。
我国内河航运和公路运输在资金、设备、服务质量、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外国先进企业相比,都有较大差距,外企、外商、外资一旦“打入”我国运输企业的运输市场,必将给这些企业造成生存危机,安安稳稳、太太平平过日子的岁月已经过去了。
2)我国交通运输企业将失去部分运输市场,流失一些人才。 复关后运输市场进一步放开,拥有先进管理经验、灵活经营手段和良好技术装备的外国运输企业进入我国,将占去我国部分运输市场,抢走我国国内部分运输企业的“饭饭碗”。外国企业在我国建立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将利用它们的强大经济实力,采用高薪待遇等优厚条件招聘雇用我国部分管理和技术人才,使我国部分优秀人才流入“三资”企业,从而给国内运输企业造成人才上的困难,使这些企业“雪上加霜”,导致其本来就不强的竞争能力更加削弱。
四、交通运输业面临复关拟采取的对策
复关对我国交通运输业既会产生有利影响,也会带来不利因素,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压力和动力同在”。我国交通运输业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将面临考验;只有面对现实,采取相应对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才能处变不惊,应付自如,并求得更大的发展,开辟我国交通运输业的新局面。
1)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各级主管部门对交通运输企业只进行政策指导和宏观调控,而将经营管理权交给企业本身。各企业从现在起就要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加快整体经营管理机制的转换和全体员工观念的更新,即从以往的计划经济迅速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否则就难以适应复关所形成的新形势,其结果就可能在竞争大潮中遭到“灭顶之灾”。
2)组建大型化企业,走集团化发展之路,形成规模经济。我国运输企业,大型的较少,中小型的居多,形不成拳头,不象国外大公司、大集团那样强大有力。为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必须走大型化、集团化的路子,即以一个部门、一个地区的骨干企业为核心,联合运输、港口、场站、货主、贸易、旅游、科研,乃至工业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组成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多层次、多功能的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就是以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为核心企业,由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中国船舶燃料总公司、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等大型企业加入组成的,以国际航运为中心,集多种业务为一体,跨国家、跨地区经营的特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中远在国际上之所以有较强的竞争能力,这是其因之一。与此相反的是汽车工业。 我国目前有120多家汽车厂,几乎为世界其他各国汽车厂家之总和。这种小而弱的企业之产品质低价高,全无竞争能力。过去由于国家对汽车工业采取政策性保护措施,这些企业才得以生存;一旦我国复关,这些企业就难有作为了。我国拟将这些厂家联合成立几大集团即一汽集团、二汽集团、南汽集团和重汽集团,每个集团都有年产几十万辆车的能力,并大大提高其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使之有能力参与国际汽车竞争。这就是汽车工业部门为迎接复关而采取的重要对策之一。
3)加速设备更新,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我国运输企业设备老化,技术状况不良,职工素质不高,劳动生产率低下,管理手段落后,缺乏竞争能力,因此必须加速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提高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包括配备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尽快改变落后面貌,缩短与国外先进企业之间的差距,迎接复关挑战。就服务质量而言,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可靠性和舒适性,行驶是否准班正点,职工素质高低及服务态度是否良好,都关系到企业参与竞争的成败,因此从现在起就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常抓紧抓不放。
从我国政府提出复关申请至今,时间已过去近十年,现在该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了。1995年10月25日,我国主席江泽民在纽约亲自宣布,从1996年起,我国将大幅度削减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总水平,减税幅度将不低于30%。这一决策对我国复关进程将起重要影响。我们相信,在复关道路上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障碍,但任何力量终究挡不住世界第六贸易大国重新迈入世界贸易组织大门的坚定步伐。中国成为这个最大国际经济组织的日子迟早要到来。让我们做好充分准备,勇敢地去迎接复关的挑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