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出生人口的逐步下滑,老龄化的进一步加深。中国未富先老的问题逐渐严重。多个省份已出现养老资金的亏空。在于如此巨大的养老负担下,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难以承担养老的任务。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东莞逐步构建以机构为主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本文通过对东莞养老机构服务评价的研究,提出相关的建议及对策,对改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养老服务;质量评价;
一、东莞养老质量面临的难题
2017年东莞有404103名60岁以上的老人。其中,60-69岁的老人约有22.2万;70-79岁的老人有80922人,80-89岁的老人有93968人,90-99岁的老人则有7008人。其中,农村人口中,90-99岁的老人最多的是厚街,有407名,其次是常平,有279名;社区人口中,90-99岁的老人最多的是莞城,有534名,其次是虎门有472名。东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整个广东省来说属于比较靠前的地位,并且老龄化形势严峻,老龄化增速比较快。
截止2018年底,东莞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32.97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4.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莞的人口结构已进入老龄化阶段。
从东莞是逐年递增的老年人口来看,东莞市老龄化在逐步加深。在面对如此严峻的老龄化状态下,东莞市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的供给侧改革,为市民提供更优质,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二、东莞市养老服务质量不足之处
1.护理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在东莞市老龄化逐渐严峻的今天,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十分匮乏。养老服务机构的大部分护工缺乏专业的训练,绝大多数胡护工并非出自于相关专业,同时也缺乏在职的相关培训。在养老服务中心工作的相关人员,学历大部分为高中以下,因此,文化素质偏低。在缺乏培训的情况下,极少护理人员掌握养老服务本应具备的相关医学、护理学、社会学、心理学、老龄保健学等知识。护理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总体偏下。尽管在东莞市为老年人服务的护理人员的数量在逐年增长,但是服务的质量却没有随之提升上来。
2.养老基础设施依然缺乏
东莞市敬老院数量最近几年来一直保持稳定波动状态,2018年甚至比2017年有所下降,如下图:
东莞市敬老院的数量一直处于较少状态,从2013年到2018年,数量一直保持在30个左右。这些敬老院的供养人数从2013年到2018年没有大幅的增加,供养人数较少,到2018年只有1459人,较少的供养人数与东莞市较多的老年人口形成了鲜明对比。一方面说明东莞市的老年人主要靠居家养老,另一方面说明东莞市在养老基础建设上,缺乏较大的投入,官方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质量上还存在着巨大的问题与挑战。老百姓不太愿意进敬老院。因此,东莞市在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的设置上,还需要加大力度,一方面提升敬老院数量,另一方面提高敬老院服务。
3.养老缺乏个性化服务
东莞市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个问题--个性化服务不足。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收入的老人有自己独特的需求。在清洁卫生方面,护理人员统一在同一时间进行清理工作,但是没有考虑到不同老人不同的作息习惯;在助残服务方面,养老服务机构都是统一的饭菜标准和价格,并没有针对老人们不同的饮食偏好和身体情况来制定营养餐饮;在医疗服务方面,养老服务机构还不能依据老人各自的身体状况提供个性化服务,对于全程看护服务也有所欠缺。
三、东莞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的不足
1.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信息没有对外公开
尽管东莞政府已经开展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促进了养老机构改进自身养老服务水平,但是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的信息却没有对大众公开。相关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数据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公开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信息,有利于社会大众选择更加适于自己的养老服务机构。公开好于不公开。
2.缺乏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机构和专业人员
当前东莞市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价专业化程度还不强,既没有一个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单独公证的评价,也缺乏专业评价人员。如今东莞市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是由利益相关方进行调查评价,其调查结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难以完全得到保证。专业评价人员的缺乏,更是直接影响到了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的最终结果,需要对评价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使得评价人员具有达到统一的标准基本的评价能力。
3.缺乏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统一的准则
目前,东莞市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没有统一的准则,评价标准没有达成一致,各个机构的评价结果难以达到可比性。养老质量服务评价结果没有可比性,那么在各个机构之间就无法公正的评价出优劣。
东莞市养老服务质量评价,还应考虑更周全的评价指标,并且对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分类评价,保证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的公平性,并建立起及时的修正和反馈机制,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
四、东莞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对策
1.公开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信息
东莞市政府应建立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制度。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的信息公开制度的搭建需要以政府为主导,进行顶层设计,带领利益相关各方建立一个公平的信息公开平台。
政府还应制定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信息的相关规范,使得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公开化,并且将信息公开平台构建为东莞市老人信息数据库,可供东莞市管理者和研究者及能随时查阅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必须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和检查信息公开,不是在网上简单公示了事,而是必须要进行充分的宣传,由于老年人不擅长电脑的局限性,政府更应承担起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信息的宣传工作,通过手册报纸等手段,使得评价结果为东莞市老年人所熟知,方便老人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机构。
2.规范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机构和培训专业人员
政府应以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的主体,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相对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作为主体,以政府评价作为辅,构建完善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面对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执行人员不专业现象较普遍的情况。政府要加强对培训人员的统一培训,实现评价人员的专业化。政府应引领构建常态化的培训机制,使得评价人员能不断的加深自己的能力素养,及时提升评价技能。
3.构建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统一的准则
政府部门应加强顶层设计,从顶层设计好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统一准则,制定具有统一性和可比性,真实性的评价准则。这对于不同养老机构的评价结果的相对可比具有重大意义。只有评价结果的真实可比,老人们才能从不同的养老服务机构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机构。
对于城市与农村的养老服务机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进行评估。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背景对评估的分类,进行相对应的调整,使得养老服务质量评价更具实际操作性。
五、结论
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对于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具有重大影响,本文对东莞市养老服务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可行的建议。认为建立公开公正的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信息公开平台,能够有效的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政府进行良好的顶层设计,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准则,培养专业的评价人才,会进一步的提升东莞养老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张雷,韩永乐.当前我国智慧养老的主要模式、存在问题与对策[J].社会保障研究,2017( 2) : 30-37.
[2]李彩宁,毕新华.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及平台构建研究[J].电子政务,2018( 6) : 105 -115.
论文作者:许文达,周丹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7
标签:评价论文; 服务质量论文; 东莞市论文; 东莞论文; 机构论文; 老人论文; 信息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1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