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姆斯基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及其缺陷——兼论语言能力的合成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论语论文,语言学论文,缺陷论文,姆斯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理论思考是我们语言研究的薄弱环节之一。语言学理论建设需要三个条件:一是要符 合一般科学方法,二是要经得起语言事实的检验,三是要在当代语言学的大背景中思考 问题。本文是以一般的科学方法来检讨当代最有影响的语言学流派——乔姆斯基语言学 的是非曲直。本文旨在引起大家对语言学理论思考的兴趣和讨论的热情,从而提高我们 的语言学理论水平。我们的讨论是纯粹学术的考量,不针对任何个人。也欢迎其他语言 学家、特别是形式学派的学者的批评指正。
乔姆斯基的语言学说自创立至今已经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了,它代表了一次语言观的革 命。乔氏学说对语言学的影响是巨大的,超过其他任何当代语言学流派,它不仅派生出 了众多的语言学分支,而且即使与之相对立的认知语言学等也是在对这一理论的反思中 发展起来的。因此我们认为,学习研究乔氏学说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乔氏学说从总体上 看是不成功的,因为它不仅违背科学理论建设的基本逻辑原则,而且也严重脱离语言实 际。
跟其他科学的发展特点相比,乔氏学说有许多不寻常的地方。首先是它的多变性,自 从它建立至今已经几经变革,而且往往是后期的理论否定前期的。这使得很多语言学家 因无法追上乔氏的潮流而脱队,真正跟乔姆斯基“长征”下来的人寥寥无几,每个时期 紧紧围绕在乔氏周围的多是那些热血的博士生们。从这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乔氏探讨语 言奥秘的努力,而且也可以明白乔氏的每个阶段的理论多是假设性质的。其次,乔氏的 语言学说主要是建立在英语材料之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以英语为母语的一些大学者对 乔氏学派持否定的态度,认为它严重扭曲了英语现象,并不适合英语的分析。最后,也 是最重要的一点,乔氏学派自称所用的是科学中的形式化手段,依据公理化方法和演绎 来建构自己的理论。但是这只是一种科学方法的表象,是否适合语言自身的本性缺乏论 证。更重要的是,他们所应用的只是公理化方法和演绎方法的外在形式,而并不符合使 用这些方法的科学标准。这也就是为什么原来一些专门学习这些数学理论的学者一接触 到乔氏的学说就很快发现它的严重缺陷的原因。
乔氏学说在中国的遭遇也是很值得人们思考的。有不少学者把乔氏的理论介绍到国内 ,同时尝试把它应用于汉语的分析。此外,也有很多学子赴美接受乔氏学说的教育,他 们也很庆幸(或者说骄傲)自己学到了“主流语言学”,但是回到国内却发现自己成了“ 孤独的传道者”,虽然大声疾呼“形式语言学(注:“形式语言学”是乔姆斯基学说的 另一叫法,两者在本文中是同义的。)是最科学的”,但是响应者甚少。其实,这个所 谓的“主流语言学”在中国还没流淌就干涸了。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种现象归因于乔氏 的学说太科学了、太抽象了,因此国人理解不了。其实,我们中国人是很善于接受、消 化、创造高深而抽象的科学的,比如数学的尖端领域大都有中国人的名字,但是国人接 受舶来品是有前提的:一是该学科是真正符合科学精神的,二是该学科具有应用价值。 乔氏学说在中国遭到的冷遇与这两点都不无关系。
二、类比——乔氏学说建立和演化的逻辑基础
2.1 类比的逻辑性质与要求
乔姆斯基的学说自建立到后来的几次重要演化,都是建立在语言与数学、生物学等学 科之间的类比之上的,而不是基于对语言的调查研究,也缺乏心理学的实验基础。类比 是科学发现的重要手段,但是它的结论总是或然的。根据类比方法所得结论的可靠性依 赖于所比较事物之间是否具有共同的属性。乔氏学说的重要缺陷多来自把本质上很不相 同的事物拿来跟语言类比,而又对语言自身属性缺乏科学的论证,所以其很多假说跟自 然语言的性质格格不入。下面只讨论经典乔氏学说、中间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原则— 参数(principle-parameter)”和最新的发展“最简方案(minimalist program)”等三 个最具有代表的阶段。乔氏学说还经历了“扩展的标准理论(extended standard
theory)”和“管辖—约束理论(government & binding theory)”两个阶段,前者属于 其早期的经典理论,后者则与“原则—参数”的精神是相同的。因此下面的讨论普遍适 用于乔氏理论的建设过程。
2.2 与数理逻辑的类比——经典乔氏学说的逻辑基础
乔姆斯基在创立自己的学说之前,曾经潜心研读过数理逻辑,他的学说在很大程度上 是受这门基础数学的启发而创立的。他的很多学术主张和理论的表述方式,诸如句法的 自主性和追求形式化的表现方法等,并不是基于对语言的观察和分析的要求,而是根据 与数理逻辑的类比得出的(注:我们在评述Lakoff的Women,Fire,and Dangerous
Things时曾经详细谈到这一点,有兴趣的朋友可参阅。)。在数学中,数理逻辑被看成 是一种“形式句法(formal syntax)”或者“模型理论(model theory)”;乔氏则把自 己的语言学理论称作“形式语言学(formal linguistics)”,因为他把自然语言的句法 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形式句法”。因此我们要了解形式学派的来龙去脉,必须从数学的 发展史谈起。
数理逻辑导源于对数学基础的研究。最早、最完善的数学体系是欧几里德几何,其构 造原理是公理化方法,即靠一组基本的概念和有限的几条规则,一步一步地推演出整个 理论体系。这有限的几条规则又叫“公设”。有人尝试证明,欧氏几何的公设是相互独 立的,不能由一个推出另一个。惹起麻烦的是平行线公设,它讲,两条不平行的直线必 然相交于某一点,从直线外的一点可以引一条而且只能引一条与L平行的直线。该公设 在有限的二维平面上是真的,而在球面上就有可能是假的了。可以设想两条不平行的直 线,在球面上就有可能永远不相交。由此发展出了建立在球平面上的几何——非欧几何 ,它的诞生代表着数学的又一巨大进步,同时也使得欧氏几何的公理化方法陷入危机, 欧氏几何的基本概念和公设似乎都需要重新定义。
希尔伯特用“形式化(formalism)”的方法尝试解决这场数学危机。在他看来,数学证 明是纯形式的问题,可以撇开意义不管。数学是关于无意义的符号以及由它们按照一定 的规则而构成的符号串的研究。在形式化公理几何中,公理是一些不加解释的符号,如 p,q,r等。他们在平面几何中可以理解为“点、线、面”,而在球面几何中可以理解 为“点、圈、球面”,但是这种不同的诠释并不影响定理的推演。在形式化公理体系中 ,欧氏几何和非欧几何统一起来了。公理体系是个演绎系统,由三方面构成:(1)一组 无意义的符号;(2)推演正确公式的形式规则;(3)允许符号串之间相互替代的转换规则 。这里,形式规则和转换规则被叫做句法,“语义学”是一种技术,专职怎样赋予符号 以意义。数理逻辑的主要用途在于,为数学证明提供了一种形式证明的工具,避免了因 概念定义的不同而惹起的麻烦。
乔氏理论一直坚持,自然语言的句法是“自主的形式系统”,不受语义因素的影响。 很显然,这是一种与数理逻辑比附的结果,并不是对自然语言研究的结论。也就是说, 乔氏学说中的句法独立于语义的观念,并不是一个经验考察的结果,而是把数理逻辑的 理论建构照搬到自然语言中来。乔氏学说中的“模组理论”也是模仿数理逻辑的结构而 得出的。数理逻辑由几个“模块”构成:(1)一个独立存在的“句法”;(2)独立的模型 结构; (3)把句法映射到模型结构的原则;(4)由模型结构和映射规则组成的语义。
拿数理逻辑来与自然语言简单比附是不合理的,因为两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东西。首 先,数理逻辑是数学家个人根据自己的科学理念构造的一个系统,它的结构和规则都是 人为规定的;而自然语言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任何个人都无法为其 创造或者制定规则。其次,两者的用途不同,数理逻辑是为了数学证明的方便而设立的 ,而自然语言主要是为了交际而创建的。最后,它们的复杂程度也差别悬殊,数理逻辑 自身的概念和规则是非常有限的,而且也是一个完全封闭的系统;然而自然语言的概念 和规则是十分复杂的,同时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
形式语言学与数理逻辑这种历史渊源关系,也使得我们可以从“希尔伯特方案”的破 产预测乔氏学说的命运。希尔伯特设定了一个纯粹形式化的系统,主张每一个规则都可 以在这个系统内部得到证明。但是歌德尔后来证明一个定理: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至少 有一个规则是无法在本系统内部得到证明的。至此,希尔伯特方案被证明不可行。这个 人造的、有限的封闭系统尚且不能完全是“自足的”,更不用说高度复杂的自然语言了 。尽管希尔伯特的理想失败了,但他对数学发展的巨大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同样,我们 认为乔氏理论从整体上是失败的,但是他对语言学发展的贡献是巨大的,可以作为一种 学术遗产启发着后来人继续探讨语言的奥秘。
2.3 与代数的类比——“原则-参数”理论的逻辑基础
乔氏理论的核心观念之一是人类存在一个“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它是与 生俱来的一个自主的形式系统,这个系统由一系列抽象的原则组成。一个人把这种先验 的“原则”代入具体的“参数”,就形成了具体的语言。乔姆斯基在这里又是用与数学 的类比来建立人们习得语言的模型。那么,首先让我们看一下“原则”和“参数”在数 学中的定义和应用,然后讨论乔氏学说类比失当的原因。
“参数”在数学中有两种,一是统计学的,一是代数几何学的。分别来看它们的定义 。
(一)统计学的参数——数理统计的一个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根据由观察和实验所得数 据,估计描写随机现象的某些数量指标。这些指标称为参数。
(二)代数几何学的参数——如果曲线1与方程组x = f(t)/y = g(t)满足如下条件:对 于t的每一个容许值,该方程组所确定的点P(x,y)都在曲线1上,同时曲线上的任意一点 P的坐标x,y都可以由t的某一个容许值通过该方程组得到,那么该方程组就叫做曲线1 的参数方程,变数t叫做参数。
形式学派是不关心统计规律的,所讲的“参数”是属于代数几何类的。乔氏这里的类 比也是不妥当的。首先,数学中的“参数”是相对“公式”而言的,而该公式是对可观 察到的几何图形的抽象符号描写。然而,乔氏理论中的“参数”是对应于先天的无法观 察到的所谓普遍语法的原则,缺乏现实基础。其次,在数学中把参数代入有关公式,所 得的结果总是相同的几何图形的不同点,不同的参数只决定同一几何图形的不同位置。 然而不同语言代表的是不同的离散个体,语言和语言之间并不构成一个连续的“语言图 景”,而且不同语言的语法系统的结构不同,类型不同,语法范畴的多少也不一,也就 是说不同语言的语法属于不同的“图形”,显然语法不是由什么“原则”代入“参数” 得出的结果。最后,数学中的“参数”是就某个特定代数式而言的,把不同的代数式代 入同一组参数,会得出性质极不相同的几何图形。然而自然语言无法归结为一个或者少 数几个类似于代数方程的“原则”,也不可能发现可以“导出”各种具体语言的“参数 ”。也就是说,乔氏的“原则—参数”理论只不过是根据与数学的类比而得出的一个解 释语言差异的模型而已,而且这种解释模型与现实语言性质是不相符的。
“原则—参数”的语言观带来两个与现实语言有关的逻辑结论,它们都是严重背离事 实的。第一个逻辑结论是一个人就有一种语言,形式学派的不少人就是明确持这一观点 的。因为根据乔氏学说,每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参数”,将其代入自己先天的“普遍 语法原则”,从而形成一种具体语言。这与语言事实严重不符,虽然个人之间存在着语 言能力的差别,但是差别主要表现在词汇量和应用能力上,而在语法上是高度一致的。 在一个共时时期,一种语言的语法是高度稳定的、一致的,根本不存在明显的个人差别 。第二个逻辑结果是语法的发展是随机的、缺乏系统的,因为不同时期的人们可以按照 自己的意志来选择参数。但是,语言发展史却是高度有系统的、有规律的,它们决定了 个人的语言使用和整个语言的发展方向。
乔氏的语言观也直接影响到了形式学派研究语言的具体方法和成果。形式学派的学者 大都不做直接调查工作,多依赖自己的语感,通过内省来发现规律。因为他们认为每个 人都有一种天生的普遍语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的语言,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语言 现象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归纳。另外,形式学派的研究兴趣主要在如何通过现实语言现象 来揭示所谓的“普遍语法”,所以他们往往忽略了现实语言语法自身的系统性。拿形式 学派在汉语中的研究情况来看,研究者的兴趣主要集中在极个别的现象之上,比如关于 反身代词“自己”和总括副词“都”的论文就有几百篇之多,而其他大量重要得多的问 题却无人问津。迄今为止,我们没有见到过利用乔氏学说写的关于任何语言的系统语法 。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很多所谓的普遍语法原则别说可以推广到不同的语言,连一个 语言内部的情况还左支右绌。形式学派一些所谓的普遍语法的原则,能够有些说服力的 ,其实都是从语言类型学中借用过来的。
2.4 与自然规律的类比——“最简方案”提出的逻辑基础
“最简方案”是乔氏理论过去十几年来的最新发展。该理论强调关于语言的陈述尽可 能简单而具有普遍性。所有的表现形式和生成过程应该尽可能地经济,解释语言现象的 工具应该尽可能地少。该理论把“管辖—约束(government & binding)”的4个层面简 化为两个,即由原来的“深层结构(D-structure)”、“表层结构(S-structure)”、“ 逻辑形式(logical form)”、“语音形式(phonetic form)”缩减为“逻辑形式”和“ 语音形式”。语法只包括一个含有一定量词条的计算系统(computational system),只 有“位移(move)”和“结合(merge)”两种演算来生成结构表述。
乔氏提出这种理论,也是与自然科学类比的结果,而不是基于对语言的观察分析之上 的。直接启发乔氏这一最新发展的是伽利略的科学信念:“自然是完美的。”这一科学 信念对自然科学的发展具有很深的影响,启发人们去探讨科学规律,诸如运动规律、雪 花的结构、花朵的生长和构造,以及像人类自身这些极度复杂的系统。
这种类比的失当之处也是很明显的。首先,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着的,是永恒不变的 ,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然而语言规律是由具备意志和目的的人创造的,它的规律具 有可变性,没有一种语言是停留在一种状态不变的。其次,自然科学的规律都是根据观 察和试验得出来的,它们具有经验基础和可验证性,而且随现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具体 规律。然而,关于语言“最简性”的信念只是一种科学假设,缺乏经验基础和可验证性 ,也不是一种具体语言规律。最后,语言不同于其他自然现象,它是用于交际的符号系 统,人们为了交际的明晰性,常常需要赘余的信息,或者说牺牲经济原则。更重要的是 经济性应为语言规律自身的属性,并不是人为规定的,也不应是为了理论建构的方便。
2.5 类比的逻辑特性和要求
乔氏理论的建立和发展主要是依赖类比的逻辑手段,但是并不符合逻辑学对“类比” 的使用要求。现将普通逻辑中关于“类比”的定义和要求简述如下(注:本部分是参考 吴家国主编的《普通逻辑原理》。)。
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其他属 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形式。
类比推理的结论是或然的。要提高类比推理的可靠程度,必须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前提所提供的类比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属性愈多,那么,结论的可靠性就愈 高。
第二、前提中所提供的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联系愈密切,则结论的可靠程度愈 高。
上面的讨论显示,乔氏在把数学或者其他自然科学的属性推及语言时,并没有考虑到 它们与语言之间的属性是否一致或者相似,也不是根据数学和语言已经确立的共同属性 推及其他未知的属性。乔氏学说中所使用的类比并不符合有关的逻辑要求,只能说是一 种摹仿。靠这种简单的比拟所建构的语言学理论的可靠程度根本无法保证。
三、形式主义的科学表象
3.1 形式主义语言学的内涵
中国语言学界存在着一种相当普遍的误解,认为“形式主义”语言学是研究语言的结 构形式的,而“功能主义”语言学是研究语言的使用功能的。请看国内最有影响的形式 语言学倡导者之一徐烈炯先生[4]的定义:
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基本区别如下:形式主义认为语言学的中心任务是研究语法成 分之间的形式关系,并不需要涉及这些成分的语义性质和语用性质。功能主义反对这样 做,理由是形式必受意义影响,两者无法分开。
其实,“形式主义”代表的是一种具有特殊语言哲学观的理论,他们所关心的形式并 不是“语法成分之间的形式关系”,这也是结构主义语言学、认知功能语言学所关心的 ,而形式学派所关心的形式是与生俱来的所谓的“普遍语法”的形式系统和追求表现手 段的形式化,因此他们才有“形式语义学(formal semantics)”等叫法。曾在美国接受 形式语言学训练的宁春岩先生[2]对形式主义语言学的研究目标和特征的描述比较准确 :
以形式派的典型代表生成语言学为例,从它产生发展到今天,一直把自己的研究目标 规定为人脑的语言系统、人类的语言能力或人类赖以获得语言能力的“语言习得机制” 和反映语言生物学遗传属性的“普遍语法”。
所谓形式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的最主要差别表现在三个“自治性”问题上,即:句法 自治性(autonomy of syntax);语言知识能力自治性(autonomy of knowledge);语法 自治性(autonomy of grammar)。
宁春岩进而认为,“形式语言学的元语言不只是用来作为描写、表述的符号系统,更 重要的是一种用来推理、推论的形式符号系统,因而具有公理性和演绎性,具有科学理 论应该具有的理论预测性和可证伪性。”其实,这只是对形式语言学的表面观察的结果 。形式语言学并不符合公理化方法和演绎系统的科学要求,因为其理论高度脱离语言实 际,因此既缺乏可预测性,又没有可证伪性。
3.2 形式化手段的实质和局限性
乔姆斯基从创立其学说开始就对形式化的方法情有独钟。他认为[6:5],对语言现象 的精确的形式描写甚至有利于发现新的规律。从消极的方面看,形式化的描写有助于确 定导致错误结论的原因;从积极方面看,形式化理论自身就可以提供很多问题的答案。
Langacker[10:42-45]对语言研究中的“形式化主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现评述如 下。形式化手段和语言规律的发现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形式化只是表达所发现的 规律的一种手段,但形式自身并不能保证科学发现的正确性。科学发现是一种高度复杂 的思维过程,需要想象、类比、猜测等,其过程往往是非形式的,甚至可以打破正常的 逻辑规则。形式化自身并不是一种研究的目的,而只是一种描写语言现象的工具,只有 在它正确揭示语言规则时才是有意义的。形式语言学中的“普遍语法”高度抽象,严重 脱离语言实际,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更没有可预测性。形式语言学所借用来的数 学手段并不是根据描写语言现象的实际要求而选择的,而是具有很大随意性,其选择什 么样的数学工具多取决于当时数学研究的状况。
形式主义语言学也与科学抽象的要求不相符。科学的抽象必须依据可靠的观察资料, 符合对事实问题进行评价的逻辑方法。比如物理学是利用各种符号和公式来描写各种事 物之间的本质联系。很多高度形式化的现代科学,都是从对日常生活的实际关注中发展 出来的,比如几何学源于土地的测量,生物学起源于家畜的饲养,等等。然而乔氏学说 的各种形式表达,不是来自可靠的语言事实而是来自抽象的理论类比,也没有一套对语 言事实评价的逻辑方法,多依赖研究者自己的语感。他们把语言分为“语言能力(
competence)”和“语言行为(performance)”,多从看不见的“语言能力”出发构造自 己的理论,而相对忽略了对丰富多彩的语言应用现象的研究。形式学派的很多人的研究 过程与一般的科学研究程序正好相反:科学研究一般是从具体的现象出发,一步步抽象 ,最后发展成一个系统,抽象的方式是由现实规律决定的;然而形式学派者是先有一套 与数学等学科类比来的抽象系统,让现实语言来迁就自己事先设定的形式规则,所以常 常有削足适履的现象发生。他们对待现实语言的态度也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比如,当 别人提出其形式规则与现实语言情况不符时,他们则常答以“我们关心的是高层次的理 论问题,而你的只是语言应用中的现象”。
3.3 形式学派的有关方法不符合公理化的要求
形式学派认为其理论是一个“公理化系统”,使用“演绎”的方法,因此最具有科学 性。这里暂且不管把自然语言的语法系统比拟为一个“公理化系统”是否合适,形式学 派所设定的公理化系统根本就不符合科学的有关要求。
在数学中,一个公理系统由三部分构成:(1)一组不证自明的概念和判断;(2)一组特 定的演绎规则,推导一系列的定理;(3)对抽象演算的解释和模型。
现在分别考察乔氏理论是否具备这三个组成部分。首先,形式学派中缺乏这种不证自 明的初始概念和判断。比如,形式派学者不加论证地拿名词[±N]、动词[±V]和形容词 [±A]等特征来刻画各种语法现象,似乎这些都是不证自明的概念。而实际上,什么是 名词、动词或者形容词并不清楚,一个词类内部的情况也十分复杂,没有一个语法性质 是同一词类所有成员所共有的,而且各个词类之间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叉的 。因此在没有把这些假定的“初始概念”搞清楚之前,就从它们出发来描写其他语言现 象,其分析很可能是无的放矢或者不着边际的。
其次,公理系统的演绎规则要求,q形式逻辑地隐含r式,前者必然而且唯一地确定后 者。然而,形式学派所运用的各种形式变换式之间并不存在这种逻辑隐含关系,而只是 同一对象的不同表达式而已。下面看乔氏理论的经典文献Syntactic Structures的几个 变换式:
(1)S→NP VP(2)VP→V NP
(3)AUX→C(M)(have-eh)(be-ing)(be-en)
每一组的左右两个格式只是“概括式”和“分析式”的关系,其间并没有逻辑隐含关 系。比如,就拿英语来说,一个句子形式并不一定是NP + VP,作主语的还可以是动词 不定式、从句等,也可以省略主语;反过来看,NP + VP也不一定是句子,它们可以是 从句或者句子中的其他成分。不同语言的句子形式又不相同,所以式(1)也不一定能推 广到其他语言中去。
形式理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抽象演算,因此也就谈不上什么解释或者模型。
3.4 科学解释的多样性与形式学派的误区
形式学派的一些学者认为自己依据的是“演绎法”,是解释性的学科,因而最具科学 性,而其他“非演绎”语言学科则是描写性的,不科学的。上面已经说过,形式学派所 应用的方法并不是真正科学意义上的演绎法。这些观点表明形式学派对“科学解释”的 理解是片面的,演绎解释只是众多科学解释中的一种。内格尔的《科学的结构》把科学 的解释分为以下四类:(1)演绎模型;(2)或然性说明;(3)功能说明或目的论说明;(4) 发生学说明。
形式学派所追求的只是第一种解释。语言现象是复杂的,规律的类型也是多样化的, 因此解释的方式也不能简单划一。且不管形式学派对语言规则“演绎的解释”到底有多 少是可靠的,它忽略了其余三种解释就大大限制了自己的研究视野。而其余三种解释正 是功能认知语言学所关注的。很多语言规律属于统计性质的,它们是通过大量的使用而 表现出来的,所以很多功能主义语言学者利用数理统计的办法揭示了很多这方面的规律 。语言是一种交际工具,语言形式都具有一定的表达功能,语言的创立也是为了交际这 一目的,所以功能主义语言学多注重从功能和交际这两个方面来说明语言使用的规律。 同时,语言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不断有新结构的出现,属于功能学派的语法化理论就 是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明语法结构规律的。
总之,形式语言学派所追求的只是科学中的四类解释之一,功能认知学派则除了探讨 科学解释的其余三种外,也不排斥局部语言规律之间的演绎关系。根据我们的研究经验 ,语言从整体上讲并不是一个演绎系统,演绎关系只存在于局部规律之间,语言规律更 多地表现为统计性的、功能性的或者发生学性质的。最符合语言性质的研究路线也最容 易取得丰硕的成果,由此而得出的规律也最容易得到经验事实的支持。认知功能语言学 在中国的迅速发展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3.5 所谓“top-down”的研究路线及其缺陷
形式学派的研究误区还表现在其研究程序上。他们提倡“top-down”的研究路线,即 先对语言有一个高的理论假设,然后推及到具体的语言事实。他们所谓的自身的演绎性 多指的是这个,自认为只有这种研究才是语言学理论,所以一些形式主义者把自己的语 言学冠以“理论语言学”,而认为其他以归纳为主的“bottom-up”的语言学研究路线 只是材料的收集和积累,需要向他们所谓的“理论语言学”提升。我们先用一个比喻来 看形式学派的研究路线是否行得通,然后再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一说法是否合理。
提倡top-down的研究路线,就好像是主张盖房子要从房顶往下盖。他们先设立一个房 顶,自我感觉良好:看,我的起点比你们都高。他们往下盖时,不管其下是否为万丈深 渊或者大海沙滩,他们的空的理论构想一般落不到实处。然而,虽然古今中外的各种楼 房具体结构和材料各不相同,但是毫无例外的是,没有一栋房子是从上往下盖成的。这 也就是为什么迄今为止没有见到一个语言的语法是根据形式学派的理论建立起来的。从 茅草屋到高楼大厦,虽然材料不同、结构不同,但是有一点是相同的:都是先打好地基 然后再往上盖。这给我们一个启示:要盖起任何语言学的殿堂,必须把基础打好,必须 走“bottom-up”的路线。
其实很多经典的科学理论都是从对具体现象的观察出发而建立起来的。比如牛顿所创 立的经典力学,是受苹果为什么总是向地面掉的启发而创建的。遗传学的创立是从魏德 尔种豌豆的经验中开始的。没有一种现代科学是单纯从抽象的观念出发而建立起来的。 形式学派总是迷恋于基础数学中的纯形式推演系统,然而纯数学的形式推演系统要具有 意义,最终还要找到它们的现实模型和使用价值。
四、语言能力合成说的认知观
4.1 乔氏的语言能力和普遍语法的假设
乔氏理论的核心内容是每个人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语言器官”和“普遍语法”。请 看黄正德[1]对乔氏这一思想的表述:
生成语法学的一个核心支柱,就是乔姆斯基对语言的看法——每个人都有一套与生俱 来的“语言器官”。这“语言器官”就如我们天生有一颗心、两只手、两条腿一样,都 是进化的产物。它跟其他器官的主要分别在于它并不是一种有形状的“硬件”,而是一 种无形的“软件”。
具体而言,人类天生具有一套专司语言的“基因型”(一般称为“普遍语法”),这个 基因型随着小孩的发育逐渐成为语言的“表现型”(亦即“个别语法”)。
普遍语法这套软件包含一组运算系统以及一组原则系统。运算系统使语言得以生成, 原则系统则确保语言的生成受到规范。
乔姆斯基认为人类拥有“语言器官(faculty of language)”的证据为,小孩可以学会 一种语言,而其他动物如狗、猫等则不能。这种推论是很危险的,比如人们还能学会数 理逻辑、量子力学等无数的学科和技能,能说人们也具有数理逻辑、量子力学等诸如此 类的“器官”吗?更重要的是,假如乔姆斯基的假设是正确的,那将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个脱离现实语言环境的孩子可以自发地产生一种语言,而且不同的孩子在隔离的情 况下所产生的语言应该是完全一致的,因为他们天生的共同“普遍语法”尚无代入任何 “参数”。显然这是完全与事实相悖的,一个狼孩根本无法独立发展出一种语言,每个 人的语言能力都是后天习得的,这跟任何其他知识的习得一样。假如我们无法证实人类 有一个先天的“量子力学器官”,也无法证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语言器官”,因此 “普遍语法”就成了一个子虚乌有的东西。
这里有一个看似矛盾的结论:人类具有掌握语言的能力,但人类并没有独立的语言器 官。下面提出的人类语言能力合成说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
4.2 人类语言能力的合成说
人类语言之间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这是各种语言学理论尝试解释的一个重要问题。 最有影响的解释就是Chomsky的形式学派所提出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 他们认为人的大脑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抽象的、自主的形式系统(句法规则),在后天的语 言环境中代入“参数(parameter)”得以实现。不同语言的个性是由于“参数”的设置 的不同造成的。形式学派所谓的普遍语法现象,遭到功能主义阵营的激烈批评,认为他 们没有任何心理学实验基础,所谓的普遍语法现象只不过是有意无意来自对不同几种语 言结构比较的结果,或者借用类型学的研究成果,即实际上使用的也是归纳法,只是自 己不愿意承认罢了,并没有什么独立的心理基础。
功能主义学派的学者则采取另外一条路线。认为句法规则主要是在人们的语言使用中 形成的。人们因为交际的需要而使用语言,那些经常出现的组合,因为使用频率高,最 后固定下来成为一种语法格式或者语法规律。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解释能力,可是也很 有限,只能说明语言在形成以后的历史时期所经历的种种变化。但是这种功能主义的解 释没有回答一个根本的问题:人如何能够创造、使用语言?语言为什么是这个样子而不 是别的?
我们不相信关于语言系统的先天说,也不认为人们的交际方式是形成语言的关键因素 。根据我们自己长期的研究和思考,同时借鉴有关学科的研究成果,特别是认知心理学 的新发展,提出这样一个假说:人的语言能力是各种更基本的认知能力协同作用的结果 (注:本理论假说从我读研究生起多次跟我的好友李宇明讨论过,深受启发,特此感谢 。),称之为“语言能力合成说”。这种基本认知能力可以概括如下:
(一)第二信号系统的认知能力
在心理学领域,巴甫洛夫首先把信号分为两类: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第一 信号系统是指光、热、味道、声音等的刺激,这些特征与有关事物之间具有天然的联系 ,比如闪电跟打雷常常结合在一起,气温的变化跟四季的更替联系在一起,味道跟食物 的类别联系在一起,某种特定的声音跟某种特定的事物的发生联系在一起,如此等等。 第一类信号与所代替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不是随意的。人和很多动物都有感知这些信号的 能力。
第二信号系统与所代替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是人为的、约定俗成的,它们的关系具有任 意性和社会性。语言符号的本质特性就是任意的、具有社会性的,因此人类只有具备了 第二信号系统能力才能创造、学习和应用语言。从意义和语音之间的关系来看,对于同 样一种东西,不同的语言或者同一语言的不同历史时期会用不同的语音形式来表示。只 有人类才有对于第二信号系统的创造、习得和使用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语言是人类特 有的一种能力。
除了人以外的所有动物都没有第二信号系统感知的能力,所以其他动物都无法创造或 者学习人类这种语言。
(二)对量的认知能力
人类具有对量的认知能力,不仅一切科学特别是数学都是建立在这种能力之上的,而 且语言的创建和习得也离不开这种能力。小孩在不会说话的时候就开始形成初步的数量 认知能力,主要表现在对量的多少的分辨上。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哪种动物具有明确 的数量辨别能力。
很多语法范畴和规律都与数量的认知有关。比如各个词类最重要的语法特征都与它们 所代表的事物的数量表达有关。举例来说,名词有单复数、可数不可数、跟数量词搭配 等重要语法特征,它们都与表达事物的量有关;形容词有比较级、加程度词、重叠、用 于比较格式等现象,它们都是表达性质的量的;动词有时、体、态等语法范畴,它们都 是表达运动变化的量的;如此等等。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现象以外,数量表达与语法的 关系还表现在许多别的方面。比如汉语最常见的两个否定标记的分工分别为,“不”是 否定连续量的概念的,“没”是否定离散量的概念的。不仅如此,数量的表达还与其他 语法范畴之间存在着制约关系,比如定量化的词语不再能自由地被肯定或者否定,动词 或者形容词一旦定量化就会限制它们的名词化能力。又如,汉语和不少语言中,只有有 定性的名词才具有单复数的区别,无定性的名词则没有这种数的标记。数的表达还影响 到语法结构中,比如俄语的偏正结构中,修饰语要和中心名词在单复数上保持一致,主 谓结构中主语名词要和谓语动词在数上保持一致,等等。
总之,人类语言的设计原理之一就是如何表达数量以及数量的表达与其他范畴之间的 相互关系。
(三)概括、分类能力
人们不仅能够感知外在世界,还能够对其进行概括分析,把具有共同特征的事物归为 一类,以区别于其他不同类型的事物。这种能力就是“范畴化”和“概念化”的认知活 动,反映在语言中就是一个个的词,主要是实词。认知语言学认为,概念化与语法是密 切相关的,语法实际上是词语概念内容的结构化。不同民族的概念化方式不一样,由此 而带来不同语言的语法差异。比如“借”的概念,汉语是把物体“从甲到乙”和“从乙 到甲”看作一回事,用一个概念“借”来表示,那么在具体的语言表达中就需要用介词 “给”或者“从”来区别动作的方向。然而英语用两个不同的词来概念化这种行为的, 分别是用borrow和lend表示,那么英语就自然不需要相应的介词短语了。由此而带来了 两种语言的有关词语的语法结构的差异。
人类如果没有这种概括、分类的能力,就不可能有词汇这种语言的建筑材料,缺了这 种建筑材料,也就无所谓语言系统了。
(四)记忆、预见能力
很多动物不同程度地都有记忆能力,但是远无法跟人类的记忆能力相比。不论从记忆 的容量大小,持续的时间长短,还是从记忆内容复杂程度来看,人类都远胜于其他任何 动物。人不仅能够记忆过去经历的事,而且还能够根据经验预见未来要发生的事。动物 一般缺乏对未来事件的预见能力。
记忆能力是语言习得必不可少的能力。人的语言能力必须后天习得,语言中的词汇、 语音、语法都必须通过记忆才能掌握。语言表达也离不开记忆能力,我们说话的内容大 多是我们已经经历过的事情,或者对未来事件的预测。一个人记忆能力的高低可以直接 影响到他(她)学习语言速度的快慢,也会决定他(她)一生语言能力的高低。记忆能力和 预见能力也直接反映在语法范畴上,那就是人类语言常见的“时(tense)”范畴上。
(五)联想、推理能力
人类还具有联想能力和抽象的逻辑推理能力。在词语意义的引申和语言的表达中大量 存在着“比喻”或者“隐喻”的现象,这都与人们的联想和推理能力有关。每一种语言 都有丰富的连词,它们都是为了表达各种逻辑关系的,常用于篇章的组织。
推理能力可以解释人类使用语言的重要特性之一——创新。人们说话或者写作,绝大 部分的具体句子都是别人没有用过的,同时人们听到或者看到的具体句子也是第一次接 触,他们能够相互理解的背后是遵循共同的规律。人们学习语言、使用语言,显然不是 简单的记忆和重复,他们从接触到的具体用例中推导出其背后的规律,并根据这些规律 创造新的句子,理解别人创造的句子。
这些能力还跟语言的演化密切相关。词语的意义会不断地发展变化,很多是通过比喻 或者隐喻实现的。语言变化的最重要的机制之一就是类推,很多语音、词汇、语法的变 化都是由类推引起的。
(六)声音、形状的辨别能力
人类语言能力的获得也离不开对声音、形状、距离等的辨别能力。有些动物也具有这 种能力,但是在复杂程度和精确程度上也同样无法跟人相比。人可以清晰地辨认各种音 素,然后利用有限的音素组成音节,合成句子,表达丰富多彩的思想感情。具有这种能 力,人们才能学会说话。语音是语言的第一物质载体,其第二物质载体是书写系统。人 们创造了书写系统以后,才能把前人的经验记录下来,才能逐渐积累知识,人类的知识 才能不断进步,也才能形成各种学科。没有书写系统,也就谈不上今天的任何文明了。 我们的祖先之所以能够创立这个书写系统,我们今天每个正常的人都能够学会一种书写 系统,都是来自人对形状的辨识、记忆能力。
上面只是讨论了跟人的语言创立和习得关系最密切的6种重要的认知能力,当然有关的 认知能力还不止这些。我们提出上述认知能力,目的是说明我们对语言的一个基本哲学 观点:人的语言能力是第二位的,它是很多种更基本的认知能力协同工作的结果;因此 语言知识不是先天的,它是后天人们依赖这种认知能力一步一步习得的。
这些认知能力是人类创造、习得和使用语言的先天条件,它们是与生俱来的,但是需 要在后天环境中得以实现和发展。但是从语言发生学的角度看,这些能力又不能自发地 创造出一种语言来。语言系统的特点还跟人类的感知对象有关,即语言所表达的现实世 界。语言中的很多现象和规则,都是客观现实世界的现象和规律通过人的大脑在语言中 的投影。从历史的长河中看,语言系统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这种变化当然离不开 语言的使用。一个死的、没有人用的语言就根本不会有任何发展变化。人类使用语言的 动机来自于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具有内在交际的要求。这些方面是功能认知语言学 的研究重点问题之一。
以上的关于“人类语言能力合成说”的假说具有以下优点:
(一)这些认知能力都有扎实的心理学研究基础。我们以上讨论的六种基本的认知能力 ,都是为大量的心理学所证实的,已经成为心理学教材的经典内容。我们每一个正常的 人在日常思维活动中都可以感受到这些能力的存在和作用。它们与语言学习之间的关系 也是显而易见的。
(二)可以说明语言必须通过后天才能习得的现象。语言能力既然是由多种更基本的认 知能力合成的,所以就不能自发产生语言,必须在这些更基本认知能力成熟之后,才有 可能通过后天的学习而习得一种语言。这可以通过简单的反证法来说明这一点。假定人 的语言知识是先天的,那么一个从出生就离开人类社会的狼孩,一定会自发地产生一种 跟语言类似的东西。可是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三)可以成功地解释不同语言的共性和个性。我们关于语言的哲学观还可以解释不同 语言之间存在的共性和个性。不同民族的人具有相同的认知能力和认知对象,这是形成 语言共性的基础。但是不同的民族在如何应用这些认知能力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比如 不同民族概念化动作行为的方式是不同的,有的语言把动作行为和其结果用一个概念来 表示,那么同一个动作行为的不同结果就用不同的词语来表示,这样动词的数目增大了 ,但是句子结构相对地简单了,日语、罗曼语属于这一类。有的语言则把动作和结果分 开来概念化,汉语和英语等则属于这一类,与此同时它们的谓语结构相对复杂。
(四)可以解释个人使用语言能力的高低。我们的假设还可以成功地解释个人语言能力 的差别。在一个语言社团里,不同的人的语言能力是有明显差别的,包括语音的清晰流 畅、词汇量的大小、语法格式的驾驭能力等。这些差别都跟个人的先天的认知能力的差 异有关。不同的人由于遗传因素和后天的智力开发等方面的影响,在记忆能力、概括能 力等以上诸认知能力方面都会有所差别,结果就造成语言习得水平的差别。这种现象也 不支持语法系统的天赋说,因为如果语法系统是先天性的,那么每个人的语言能力和知 识应该是一致的。
(五)还可以解释年龄对语言习得的影响。语言能力是由更基本的认知能力派生出来的 ,这种论断还可以从小孩的语言能力与这几种认知能力具有平行发展的关系上看出来。 以上所罗列的几种基本认知能力,都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随着年龄达到一定阶 段之后,还会走向衰退。小孩有一个最佳的语言学习时期,一般是在5—8岁之间,这跟 他们的各种认知能力发展成熟有关。那么语言学习能力也有一个最佳的时期,当过了这 一时期以后,学习效果往往不理想。人到了六、七十岁以后,再学习语言就困难了,这 跟他们认知能力衰退有关。这也充分说明语言能力是建立在其他能力之上的。
不仅语言能力是合成的,一切学习其他知识的能力也是由这些基本的认知能力协同工 作的结果。诸如数理逻辑能力、量子力学能力都是这些基本的能力派生出来的。不同的 能力之间也是有结构层次的,有些是基本的,有些则是更高层次的。人们只有习得了基 本能力之后才能掌握高层次的能力。语言能力一方面是由更基本的认知能力构成的,另 一方面也是学习其他知识系统的基本认知能力。
4.3 语言的二元观和三元观
乔氏学说的语言观是二元的,即“语言能力”和“语言行为”,或者说“人的大脑” 和“现实语言”。我们认为语言是由三种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3]:
现实规则—认知能力—语言系统
语言中的很多规律都是现实规则在语言中的投影,二元论的语言观无法解释这种现象 。哪些语言规则可以进入到语言、怎样进入到语言,要受到人类认知能力和认知方式的 制约。现实规则和认知能力在语言中的表现,还受到语言系统的调节。一个语言系统一 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中的语法标记和结构处于一个和谐的有机整体之中。
五、结语
本文的分析表明,乔姆斯基的语言学的创见和发展的逻辑基础都是类比,并不是建立 在对语言现象的观察分析之上。因为其类比项都是与语言极不相同的事物,所以有关理 论假设与自然语言本性出入很大。乔氏学说所提倡的“形式化”手段只具有科学的表象 ,而缺乏科学的实质。乔氏的二元语言观无法解释很多语言现象背后的理据。根据我们 的研究经验,语言是在“现实规则—认知能力—语言系统”三种元素相互作用中形成的 ,这种语言观可以对各种语言形式背后的理据做出合理的解释。
我们也提出了自己的“语言能力合成说”,认为语言能力不是单一的或者独立的,而 是由多种更基本的认知能力协同合作的结果。这一假说不仅可以成功地解释各种各样与 人类语言习得有关的问题,而且大大开拓了我们的研究视野,启发人们从不同的认知角 度来探讨语言问题。
形式语言学的逻辑基础是脆弱的,整个理论也不成功,并不适合自然语言的性质,但 是它对人类语言学发展的贡献是巨大的,可以启发人们去寻找更适合语言的理论解释。 虽然在形式主义语言学的理论框架下做出的研究成果普遍存在着扭曲语言的现象,但是 我们并不否认其中也有真知灼见的分析。虽然我们从整体上不认同形式语言学的方法, 但是仍然提倡学习和研究好这门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学科,因为它是掌握当代语言学的关 键,也是理解其他语言学说的必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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