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词典语义项的虚假设置_广韵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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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1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2)04-0104-06

所谓义项,就是词义的分项。字、词典的核心任务就是把字、词的概括意义分项表述出来,并提供例证证明所释义项的客观性。因此,字典释义的基础工作就是建立义项。建立义项必须有客观的依据,科学地反映字、词意义的客观实际。所谓误立义项就是字书中建立的义项是客观语言中实际并不存在的虚假义项。字典设立了虚假义项,就会给读者提供虚假信息,不仅不能为读者提供帮助,相反,还会误导读者。因此,能否消除虚假义项,是关系到字典质量的一个重要问题。

《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是一部以解释古今汉字的形、音、义为主要任务的大型语文工具书,收字总量达54678个, 所建立的义项数目粗略估计在10万以上,所使用的文献资料包括主要引用书目2659种,参考书692种, 文献资料的时间跨度从先秦文献到当代文献,文献资料的类别包括了原创文献,历代注疏和各类工具书等不同形式,其处理资料数量之庞大,内容之复杂可见一斑。处理这样浩繁复杂的文献资料,《大字典》编写组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劳动,也取得了不少超越前代字书的成绩。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误立义项的情况比较严重,其中既有《大字典》自身新出现的错误,也有前代字书已误,《大字典》未加订正,以讹传讹的情况。本文选择《大字典》为对象总结字典误立义项的主要原因,目的不在批评,主要希望总结出一些规律,为今后编写字典提供借鉴,其中有关具体字误立义项的考辨也可供修订《大字典》参考。

字典误立义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校勘不审而误立义项

字典设立义项的主要根据是古代的文献资料。古代文献一般时代久远,经过反复传写,讹衍倒脱,各种错误,在所难免。因此,编写字典时,首先要对使用的古代文献详加校勘,特别要详细考察字书传承的源流,以便恢复古书的真貌,为建立义项提供可靠的资料。如果校勘粗疏,不能探本溯源,根据误本建立义项,就有可能建立虚假义项。如:

狨,③同“绒”。细布。《广韵·东韵》:“狨,细布。绒,同狨。”[1](P1343)

按:《大字典》据《广韵》给“狨”字设立了义项“细布”,“狨”字从犬而训“细布”,形义不相切合。今考周祖谟《广韵校刊记》卷一:“元泰定本、明本作‘狨,猛也。绒,细布。’”[2](下册P17)《集韵·东韵》而融切:“绒,兽名,禺属,其毛柔长可藉。通作戎。绒,布细者曰绒。”[4](P4)《类篇》同《集韵》。 可证《大字典》所据《广韵》“绒”字后脱义训,与“绒”误合为一条,当校正。《大字典》据《广韵》误本径立“细布”为“绒”字义项,造成了误设义项的错误。

二、误解训释方法而误设义项

1.不明形训而误设义项

陆宗达、王宁先生在《训诂方法论》中曾经给形训下了明确的定义:“与字形相贴切的意义训释叫形训。形训表明依义造字的意图,一般是说明本义的。”[4 ]两位先生在《〈说文解字〉与本字本义的探求》一文中还明确区分了解释本义的形训中包含了造意和实义两种性质不同的内容,指出:“造意指字的造形意图,实义则是由造意中反映出的词的实际本义。造意仅仅是对字形加以描绘,以便从中显示实义,它有时只是实义的具体化、形象化,并非真正在语言中使用过的词义。 ”[5](P416)字典所列义项要反映客观词义,而形训中的造意不是在语言中真正使用过的词义,因此不能把解释造意的形训直接列为义项。《大字典》未能严格区分形训中造意与实义的区别,常把反映造意的形训直接列为义项,造成设立义项的错误。如:

齐,(一)①禾麦吐穗上平整。《说文·齐部》:“齐,禾麦吐穗上平也。”段玉裁注:“禾麦随地之高下为高下,似不齐而实齐,参差其上者,盖明其不齐而齐也也。引申为凡齐等之义。[1](P4783)

按:“齐”的客观词义是平齐,文献中从来没有“齐”专指“禾麦吐穗上平”的用法。《说文》的训释说解的是造意,旨在说明“齐”字的构形理据是依“禾麦吐穗上平”的具体物像来体现“平齐”的抽象意义,因此字形本身描绘的就是“禾麦吐穗上平”的形象。段玉裁误以《说文》所训为本义,以文献中使用的意义“齐等”为引申义。《大字典》受了段玉裁的误导,列“禾麦吐穗上平整”为第一义项,导致误设义项的错误。

不,(二)①鸟向上飞翔貌。《说文·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1](P12)

按:“不”的客观词义是否定词,文献中没有“不”字作“鸟飞上翔不下来”的例证。《说文》的训释为形训,谓小篆“不”的构形,上面的一划代表天,下面的部分像飞向天空的鸟,表达的是鸟飞向天空不下来的情景,这正是构形理据的解说,许慎通过形训解释的概括词义当为否定词。段玉裁注:“凡云不然者,皆于此义引申假借。”[6](P584)误同齐字说解。根据甲、金文的资料和古文字学的研究,许慎说解“不”字构形并不可靠。《大字典》据《说文》不甚可靠的形训,设义项“鸟向上飞翔貌”,于文献无徵,与《说文》亦不合。

至,(一)①鸟从高处飞到地上。《说文·至部》:“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1](P2814)

按:此亦为构形理据训释。许慎释“不”、“至”两字相反为意,谓小篆“至”的构形,下面的一划代表地,上面的部分像飞落地上的鸟,取鸟从高处飞至地之意,其概括词义当是“到达”。段注:“凡云来至者,皆于此义引申假借。”[6](P584 )亦以许慎说解的造意为实义。《大字典》据《说文》形训立义项“鸟从高处飞到地上”,亦承段氏之误。

2.不明声训而误设义项

声训是一种特殊的训释方式,它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同源词来显示词义特点即词源意义”。[7](P106 )声训与以表述词的使用意义为目的的义训有本质区别。一般说来,义训的训释词是解释被训释词的客观词义的,一个完整的或常态的义训,训释词与被训释词之间具有同义关系。而声训的训释词是解释被训释词的音义来源的,与被训释词不具同义关系。因此,以解释客观词义为目的的字典在运用声训资料作为设立义项的依据时,不能把声训的训释词与被训释词理解为同义关系。《大字典》在运用声训资料时有相当一部分直接根据训释词设立义项,造成设立义项的错误。如:

丑,③纽。《释名·释天》:“丑,纽也,寒气自屈纽也。”《说文·丑部》:“丑,纽也。”段玉裁注:“《系(引者按:当作糸)部》曰:‘纽,系也。一曰结可解。’十二月阴气之固结已渐解,故曰纽也。”[1](P13)

按:《释名·释天》“丑”与天干地支为一组,其词义即“地支的第二位”。[8]《释名》、《说文》以“纽”释“丑”皆声训。 古代以十二地支代表一年的十二个月,《释名》释十二地支得名之由,皆以其所代表月份的气候与物候特点为说,如“子,孳也,阳气始萌孳生于下也。寅,演也,演生物也。卯,冒也,载冒土而出也。……”[8 ](P33—34)“丑”代表阴历十二月,十二月天气已寒, 故《释名》以“纽”释之,“纽”取“扭结”义,谓“丑”为寒气扭结的季节,非谓“丑”有“纽”义。《大字典》误声训为义训,以为“丑”与“纽”同义,错误地设“纽”为义项。

退,⑩坠。《释名·释言语》:“退,坠也。”[1](P3835)

按:《释名·释言语》:“进,引也,引而前也。退,坠也。”[8](P184)《释名》“退”与“进”相对,“退”即“后退”义。 《易·乾》:“知进而不知退”[9]是其义。 《释名》以“坠”释“退”,为声训。《释名》未解训释词取义,或有脱文,但其立说之意尚可推断。刘熙谓“退”源于“坠”,“坠”取“坠落”义,“退”即坠落而回。“进”与“上升”通,“退”与“坠下”通。非谓“退”即有“坠”义。《大字典》误声训为义训,以为“退”与“坠”同义,错误地设“坠”为义项。

3.因不明义训而误设义项

“义训的目的是对巩固在词里的客观内容加以揭示。”[7](P60)“训释的总规律是利用词际和义际的异同关系,使被训词和训释词语达到尽可能严密的对当和统一。”[7](P99)因此,一般来讲,训释词所释应该是被训词使用过的义项,根据训释词的意义来确定被训词的意义,也是通常确定词义的办法。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由于汉语汉字之间的复杂关系与训释方式的多样性,造成古代训释中义与训的复杂关系,一般说来,训并不等于义,同训不一定同义,训释词的意义也不一定等同于被训释词的意义。特别是《尔雅》、《广雅》一类的“雅类”训诂专书,有自身的训释体例,相当一批雅书训释词着重揭示被训释词的词义特点,训释词的意义并不完全等同于被训释词的词义。利用这样的材料确定义项时要对训释词与被训释词的意义关系进行核证,确实有同义关系的才能作为确立义项的依据。如果不加核证,简单地根据训释词的意义给被训词确立义项,就有可能造成错误。《大字典》由于没有注意到“雅书”的特点,犯了不少错误。如:

州,⑦官舍。《广雅·释官(引按:当作宫)》:“州,官也。”王念孙疏证:“谓官舍也。”[1](P46)郡,②官;郡守。《广雅·释宫》:“郡,官也。”王念孙疏证:“谓官舍也。”《汉书·董仲舒传》:“故广延四方之豪俊,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修洁博习之士,欲闻大道之要,至论之极。”颜师古注:“郡,郡守也。”[1](P3775)县,(二)①国。《广雅·释诂四》:“县,国也。”②官府。《广雅·释宫》:“县,官也。”王念孙疏证:“皆谓官舍也。”[1](P3436)

按:《广雅·释宫》:“州、郡、县、府、廷……官也。”王念孙疏证:“皆谓官舍也。”[10](P548)“官舍”即“官署”,指官员办公的处所。《礼记·玉藻》:“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在官不俟屦,在外不俟车。”郑玄注:“官,谓朝廷治事处也。”[9](P1482)《广雅》以“官”释“州”等,非谓“州”等即是“官舍”义,而是说明他们同属同一义类,谓“州”有“州之官署”,“郡”有“郡之官署”“县”有“县之官署”之义。《大字典》误解《广雅》训释及王念孙疏证,释“州”为“官舍”,释“郡”为“官;郡守”,释“县”为“官府”,皆误。“州”无“官舍”义,“郡”无“官”义,“县”无“官府”义,皆因《大字典》误读《广雅》而误立义项。《大字典》又据《汉书》释“郡”为“郡守”,“郡守”即郡的行政长官,不当与作“官署”解的“官”列为同一义项。《大字典》又据《广雅》给“县”字设义项“国”,亦误。《广雅·释诂四》:“州、郡、县、道、都、鄙、邦、域、邑,国也。”[10](P464)此条训释词“国”泛指行政区划或地域的意义,作被训释词的类名使用,与被训释词无同义关系。《大字典》“县”(二)③“行政区划单位名”,已释此义,不当再列“国”为义项。

三、据讹形臆推字义而误立义项

汉字在书写过程中会不断发生形体变异,一般说来,汉字的书写变异应该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但是,大量的渐变不断积累,就会使经过多次变化的字形和原初字形产生较大的形体差别,甚至形体发生讹变,给字的认同造成障碍。对这样的字,编写字典时应该详细考察字形的流变过程,沟通讹形与原初字形的关系,这样才能保证训释的准确。但是,在编写字书时,编写者常常不能遵循这个原则,在未能沟通字形关系,没有文献根据的情况下,主观地根据讹变的形体臆推字义,也是造成误立义项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如:

虑,(一)bi4《玉篇》房七切。愁貌。《玉篇·虍部》:“虑, 愁貌。”[1](P2290)

按:此字疑点甚多。其一,就形音义关系而言,形体与读音不相切合。字从虍从心,据《玉篇》所释音义,似以心为意符。但是,若以心为意符,则虍为声符,而声旁虍与“房七切”的读音不相切合。其二,就归部而言,此字训“愁貌”,而归入虍部,亦与《玉篇》的归部原则不合。其三,此字位于《宋本玉篇·虍部》部末最后一字,又不见于《篆隶万象名义》,为后增字,《玉篇》的后增字误字较多。其四,时代相近的字书如《切韵》系韵书、《类篇》、《龙龛手鉴》等均未收此字。可断定此字为增补《玉篇》者误增字。今考“虑”即“虙”字之讹,因形讹而误增义训。《说文·虍部》:“虙,虎貌。从虍,必声。”[11](P103)《广韵·屋韵》房六切:“虙,古虙羲字。《说文》云:‘虎貌。’又姓,虙子贱是也。”[12](P433)“虙”字从必得声,《玉篇》的“房七切”正“必”旁的读音。盖《玉篇》的增字者不知“虑”即“虙”字之讹,误以讹误的声旁为义旁,并据此误推义训。字入《虍部》而义训“愁貌”,《正字通·虍部》:“虑,虙字之讹。旧注:‘音弼。愁貌。’误。”[13](P1055 )张自烈已知“虑”为“虙”之讹,《大字典》未加详考,以讹传讹。

四、误解古训而误设义项

古代训释是字典确立义项的主要依据之一,字典根据古代训释确立义项时,要准确把握古训的意义。误解古训,也会造成误设义项。如:

按:“链”为铅矿石,本借“连”字,后加金旁造“链”字。《说文·金部》:“链,铜属。从金,连声。”[11](P293)系传:“臣锴按:《史记》曰:‘长沙出连锡。’即此也。”[19](P267)段玉裁注:“应劭曰:‘链似铜。’与许说合。”[6](P702 )《广雅·释器》:“铅矿谓之链。”王念孙疏证:“链,通作连。《史记·货殖传》:‘江南出楠梓姜桂金锡连。’徐广音义云:‘连,铅之未炼者。’《汉书·食货志》:‘殽以连锡。’李奇注云:‘铅锡朴曰连。’”[10](P590)《说文》释“铜属”,《广雅》释“铅矿”,训虽异,义无别。《大字典》分作两个义项,误。又训释词直接抄《广雅》、《玉篇》的“铅矿”,亦欠妥。现代汉语中“矿”虽亦有矿石义,但是由于金矿、银矿、铁矿等说法非常常用,铅矿亦容易理解成开采铅矿的场所,不如释作“铅矿石”意义更明确。《大字典》据《集韵》立”一义,亦误。《集韵·仙韵》抽延切:“链、,铜属。一曰也。或从石。”[3](P48)即矿字,此训当据《广雅》而脱“铅”字,链无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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