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批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生学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主义论文,基本原理论文,市民论文,发生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4]12-0020-09 “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虽然经历了思维的抽象,是由高度严密的逻辑体系所构成的整体,然而它同样是对时代课题的回答。 近代市民社会的产生与发展,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理论出场的时代背景。在对近代市民社会的遭遇与批判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断磨砺他们思维的武器,发展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市民社会批判思想,有利于我们回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产生和发展的历程,从发生学的角度完整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彰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理论与现实、科学性与革命性高度统一的理论魅力。 一、市民社会的消失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抽象化 市民社会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产生的现实土壤,然而长期以来,这个概念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被忽略,几近消失。由于脱离了出场语境与批判对象,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被抽象化,变成一种脱离现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条,这一点在唯物史观上表现尤为明显。 (一)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与抽象 长期以来,人们广为接受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框架来自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② 根据这篇“序言”,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被确定,经历拉布里奥拉、普列汉诺夫、列宁的宣传与发展,以及斯大林的体系化,唯物史观的理论内涵被概括为: 唯物史观对历史基本问题,即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的回答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其中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 社会历史表现为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是社会历史运动的一般过程和一般规律。 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抽象与简化,高度凝练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有利于人们把握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核心的原理,并以这种原理为指导来观察和分析社会历史问题。 在肯定思维抽象的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有必要清楚地意识到它的限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是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和公式。”③理论是思维把握现实的一种方式,但它并不能等同于现实本身,忽略这种差别,最终的理论结局是陷入被马克思恩格斯所批判的黑格尔主义逻辑中。“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绝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④ 就唯物史观而言,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基础,也是历史观的现实土壤,是唯物史观经典表述得以抽象出来的生动具体。市民社会的被忽略,导致唯物史观的抽象化,以及一定程度上对唯物史观精神实质的背离。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强调了这点。如果谁“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但是我要请他原谅。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⑤。马克思不仅指出历史是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而且还强调历史的特定性。他在给安年科夫的复信中,用了八个“一定”强调历史不同于自然、历史事件是必然性和偶然性共同作用的产物,指出唯物史观“决不是像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⑥。 (二)市民社会批判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基 要避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新陷入意识形态,恢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实质,就需要回到它出场的背景之中。 市民社会批判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场的背景。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清楚地交代了这点。“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⑦ 由这段话我们不难推断出,市民社会解剖学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生成的原始土壤。然而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市民社会却是一个消失的概念。这种局面的造成有着多重的原因。一是马克思用词上的多样性。马克思在有生之年不仅用多种语言进行写作,而且对所研究对象,在用词上也具有多样性。如市民社会(英文的civil society,法文的sociétécivile,德文的die bürgerlicheGesellschaft)、资产阶级社会(bourgeois society),以及资本主义社会(die kapitalistischeGesellschaft)。其次,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具有多义性,理论内涵随着他不同时期认识的变化而改变。这使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缺乏自明性。学术界多将市民社会等同于马克思理论不成熟时期所用的概念,认为一旦理论成熟,马克思就不再使用市民社会概念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马克思不同时期的著作中,不仅存在市民社会相关的内容,而且在术语上,马克思明确使用市民社会。见下表: 根据上表,马克思在不同时期虽然对市民社会概念使用的频率有所变化,然而即使到了晚年,他依然坚持使用了市民社会概念(die bürgerlicheGesellschaft),不存在所谓的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概念弃之不用这种情况。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厘清马克思所使用的市民社会概念的内涵。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市民社会具有抽象和具体两层含义。抽象层面的市民社会指的是物质交往关系。“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出现的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⑧根据这些论述,马克思主要将市民社会规定为以生产和交往这两个基本要素为核心的社会联系和交往体系。 然而马克思没有满足于发现市民社会的一般,而是结合现实生产方式,对市民社会进行了历史的规定。他在1846年致安年科夫的信中说:“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和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⑨市民社会具有阶级内涵,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市民社会发展为资产阶级社会。恩格斯后来也指出:“资产阶级社会(die bürgerlicheGesellschaft)被译成‘中等阶级社会’,这从语法和逻辑的角度严格说来是不对的,就好像把‘封建社会’译成‘贵族社会’一样。有教养的英国人不这么说。应当说:‘资产阶级社会’(bourgeois society)。”⑩为了强调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又将他们所研究的现实社会称为资本主义社会。(11) 由市民社会抽象具体的关系入手,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批判包含三层内涵。第一层是对本来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即同权市民通过商品货币的交换关系生成的市民社会的批判。市民社会解放了个人,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但这种交往以商品和货币为中介,最终造成了商品成为交往主体,人与人的交往被物所支配,并成为物与物交往的工具和手段。这是交往的异化。 第二层是对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标志着近代市民社会发展的完成,但同时也加剧了简单商品交换中的交往异化。资本变为总体,取得自因的存在结构,商品和货币成为它的表现形式。所谓的物支配人实质是资本支配人。(12)马克思在肯定资本主义市民社会的历史进步性时,又批判地分析了它必然消亡的趋势。 第三层是对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的批判。市民社会作为现实存在,它在意识形态领域也有回声。在政治领域,市民社会被近代社会契约论视为自由、平等、人权得以实现的领域;在经济领域,古典经济学为市民社会合理性提供经济学论证。马克思以唯物史观取代自然法,解蔽了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迷雾,并以政治经济学批判揭示了市民社会意识形态产生的根源。 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逐步深入的过程,既是他逐渐发现现实,深入到“历史的本质性的一度中去了”(13)的过程,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逐渐发展完善的过程。如果脱离市民社会批判来把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会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就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丰富的内涵、多重的规定简化为几条公式,并由此产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危机。 二、市民社会批判与唯物史观的初步表述 在社会历史观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强调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性作用,突出物质生产方式在社会存在中的基础性地位,强调经济生活的重要性。英国史学派将这种历史观称为自下而上的历史观,强调面包比帝王将相的活动更加重要。然而《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却用“下流”来形容物质利益关系。当时支配他思想的是黑格尔主义的国家观,认为国家是合乎理性的存在。正是借助于市民社会批判,马克思才得以摆脱唯心史观,确立科学的唯物史观。 第一步,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发现了市民社会。根据黑格尔的观点,家庭和市民社会是伦理理念发展的低级阶段,是国家的概念领域,它们存在的根据在于国家,国家的意志对家庭和市民社会是一种必然性,当它们相矛盾时,家庭和市民社会必须服从国家的利益和法律。然而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的这种观点是头足倒置,实际上,家庭和市民社会构成了国家的基础,是它们产生了国家。“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14)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不仅颠倒了黑格尔有关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而且进一步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进行了批判。黑格尔认为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国家形式,如君主专制、贵族专制、民主制都有缺陷,不合乎理性,唯有君主立宪制才是最理想的国家制度。马克思分别就黑格尔立宪君主制的三个要素:王权、行政权和立法权进行了批判。黑格尔主张君主世袭制,认为君主“通过自然肉体的出生而注定享有君主的尊严的”(15)。马克思指出君主并非是由肉体出生所取得的,当个人与国家的职能和活动相联系时,是与人的社会特质有关系。黑格尔认为君主主权和人民主权能够统一起来,君主主权是人民主权的代表和象征。然而马克思指出君主主权并不能与人民主权统一起来,两者是对立的关系,是人民赋予君主权力,而不是相反。对于行政权,马克思则重复了《莱茵报》时期的观点,认为官僚等级并不具有黑格尔所赋予的普遍性,相反,官僚等级由于他们的特殊利益,将国家变为个人利益的工具。对于黑格尔有关立法权的观点,马克思着重批判地分析了立法权的参与主体和参与方式。立法权既然处理的是人民的事务,就应该由人民参与,然而黑格尔却对人民持不信任态度,最终使等级要素成为奢侈的摆设。在参与方式上,马克思也指出关键不在于数量的多少,而在于参与者要以普遍性利益为重,以社会成员的身份参与。黑格尔虽然强调是以等级的形式参与,但实际等级代表要实现的却是市民社会的私利。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确立了市民社会对于政治国家的基础性地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此时马克思已经发现了唯物史观。一方面,他此时并没有完全破除对政治理性的迷信,他所提倡的是用民主制取代黑格尔的立宪君主制。另一方面,马克思还缺乏足够的学识涵养来分析市民社会,从他所说的“关于这一点要在《市民社会》这一章中作进一步阐述”(16)这一点我们可以推断,他试图进一步研究市民社会理论,然而在存留下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他并没有实现这一点。 对于政治理性的迷信,马克思是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彻底克服的。这主要表现在他对民主制度的批判上。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最高成就是摆脱了宗教对政治的束缚,实现了民主共和。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称为完成的国家。然而即使是完成的国家,也并不能实现人的解放。一方面,民主共和制的存在,并没有废除市民社会的存在,人依然处于公民与市民二重身份之中。另一方面,民主共和制的参与者是追求自己利益的私人,而不是卢梭意义上的公民,这使他们对政治的参与不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而是将政治视为实现私利的工具,因此马克思指出民主共和制仅仅是实现了基督教徒脱离世界、追求自己利益的理想。 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存在,是西方近代社会的成就。破除了对政治国家的迷信,并不意味着跳入对市民社会的迷信,相反,它意味着马克思市民社会批判之旅的开启。恩格斯后来概括了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思想收获:“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出发,得出这样一种见解:要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的钥匙,不应当到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黑格尔所那样蔑视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17) 第二步,对市民社会的批判分析使马克思认识到经济生活的重要性。在近代西方,市民社会获得经济社会的内涵,古典经济学是它的科学。斯密将市民社会称为商业社会,以解剖学的方法对现代市民社会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探讨,他从互通有无、物物交易、互相交换的人性倾向出发分析了市民社会的生成。分工是社会劳动的分割,通过分工和交换,追逐自我利益,实现自我保存的特殊利益生成为社会的普遍利益,市民社会就存在于这种个人利益和普遍利益的张力之中,靠“看不见的手”得以维持。 经济学同样构成了黑格尔通达市民社会的理论路径。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高度评价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使思想感到荣幸,因为它替一大堆的偶然性找到了规律。”(18)由于资料的丢失,对于黑格尔何时对经济学产生兴趣,已无从考查。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黑格尔至少在伯尔尼时就开始了对经济学的兴趣。在伯尔尼,他发展出了对伯尔尼寡头执政团财政政策的兴趣,关注英国济贫法的争论,研究了斯图亚特的政治经济学著作,甚至还学习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而在耶拿时期,他的著作中则充斥着经济学的术语。黑格尔对英国经济学的关注和学习,使他形成了市民社会的理念,认为市民社会是由需要的体系、司法对所有权的保护以及警察和同业公会三个环节构成的。其中需要的体系是其核心,它实现了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向普遍性的转化。 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使马克思把握到市民社会的经济内涵,并进一步通过对黑格尔等级、同业公会、立法权的批判,净化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中还残留的中世纪政治残迹。“政治革命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它把市民社会分割为简单的组成部分:一方面是个体,另一方面是构成这些个体的生活内容和市民地位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国家的唯心主义的完成同时就是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的完成。”(19)在《论犹太人问题》第二部分,马克思不仅指出犹太人所代表的市民社会精神实质是实际需要和利己主义,而且分析了市民社会中所存在的货币拜物教。虽然马克思当时对货币的理解还不深刻,但却开启了他后来理论研究的重要主题,即对货币及其本质的分析。正是通过对价值形式的分析,马克思才真正破除了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把握到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 第三步,通过对交换的分析,马克思实现了社会关系的现实转向。强调社会关系的重要性,这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具有普遍性。例如,费希特就认为自我之间的相互承认生成了社会。黑格尔更是强调人通过参与伦理生活,摆脱自然任性成为人。德国古典哲学中对社会关系的这种强调,被费尔巴哈以类概念得以总结。他所谓的类,除了人能够过一种与自我对话的内在生活之外,还指人生来就必须与他人处于共同存在之中,过一种共同体的生活。 马克思曾对费尔巴哈推崇备至,认为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之一是“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20)。在给费尔巴哈的信中,他热情洋溢地说:“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概念,——如果不是社会的概念,那是什么呢!”(21)马克思此时并没有意识到费尔巴哈作为类本质的社会是人的一种本性和自然,它是对人的一种先验规定。这导致了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劳动异化”前三个规定和第四个规定之间的矛盾。在前三个规定上,马克思都是在抽象的种属意义上谈论人同劳动产品、生命活动以及类本质的异化,并没有出现个体的概念,然而在第四个规定却突然冒出了人同他人之间的对立,类是如何向个体飞跃的,马克思当时并没有解决。 然而在《穆勒评注》中,马克思通过对穆勒货币思想的摘录与分析,实现了社会关系的现实转向。他高度评价穆勒的货币思想:“穆勒把货币称为交换的中介,这就非常成功地用一个概念表达了事情的本质。货币的本质,首先不在于财产通过它转让,而在于人的产品赖以互相补充的中介活动或中介运动,人的、社会的行动异化了并成为在人之外的物质东西的属性,成为货币的属性。”(22)货币以物的形式对象化了人的社会性,同时又通过货币的流通,实现了人的社会性,生成了现实的社会关系。因此马克思认为穆勒非常成功。“上面提到的真正的社会联系并不是由反思产生的,它是由于有了个人的需要和利己主义才出现的,也就是个人在积极实现其存在时的直接产物。”(23)社会关系不是随肉体出生就携带来的种属特性,而是在现实的商品交换关系中生成的。马克思由此实现了社会关系的现实转向,为后来发现科学的生产关系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步,通过对市民社会内部构成机制的剖析,马克思初步发现了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在《穆勒评注》中,马克思不仅发现了以商品货币为中介生成的交换关系,而且进一步分析了交换关系发生的客观前提,进入到生产劳动分析。“交换关系的前提是劳动成为直接谋生的劳动”(24)。谋生的劳动(Erwerbsarbeit)是个值得注意的概念,根据马克思上下文的论述,它指的是商业社会中处于分工网络中的私人劳动。这种劳动的目的在于盈利,获得交换价值,由此换得生活资料。分工越发达,生产也就越是多方面的,劳动者的劳动也就越是变为谋生劳动,成为需要体系中的一个环节,社会的交往体系也就越发达。分工体现了劳动的社会性。市民社会不仅仅生成于市场交换关系中,而且是由现代分工体系所决定的。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清晰地指出,生产劳动本身包含双重的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前者表现为一定的生产力,后者表现为一定的交往形式。一切历史的冲突都是根源于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由此提出了崭新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25)马克思恩格斯的这段表述至少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市民社会被生产方式所决定,它在马克思恩格斯完整表述社会基本矛盾之前,一定意义上具有生产关系的涵义。第二,市民社会构成了宗教、哲学、道德等意识形态的基础。“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26)市民社会又取得了类似于经济基础的地位。正是通过市民社会,马克思恩格斯以不太准确的语言表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 三、市民社会的定在与剩余价值理论 市民社会在马克思时代具有两种形象:一种是被古典经济学家所建构起来的市民社会,其实质是简单商品经济社会;另外一种则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市民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在由前一种市民社会理论转向后一种市民社会理论的过程中,发展完善了剩余价值理论。 在1844年,马克思初步遭遇经济学语境中的市民社会。他对此进行了大量的摘抄。“德斯杜特·德·特拉西说:‘社会是一系列的相互交换……它恰好也是这个相互结合的运动。’亚当·斯密说:‘社会是一个商业社会。它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商人。’”(27)“在国民经济学家看来,社会是市民社会,在这里任何个人都是各种需要的整体,并且就人人互为手段而言,个人只为别人而存在,别人也只为他而存在。”(28)古典经济学家所建构的市民社会包含四个基本要素:(1)由自己劳动获得的私有财产,(2)私有财产所有者拥有平等地位,(3)需要的满足依赖于市场交换,交换的目的在于满足需要,(4)需要体系的复杂性使分工细化。 由于经济学知识的不足,马克思当时并没有深入分析古典经济学家市民社会理论的缺陷与不足。相反,正是通过古典经济学的市民社会理论,马克思把握住了分析现实社会至关重要的几个范畴:私有财产、个体、分工、交换。这成为他后来理论事业的重要的生发点。 然而,马克思并没有停留于国民经济学家的市民社会理论,而是逐渐深入到现实生产方式内部,把握现实市民社会定在的资本主义性质,发现了剩余价值理论。在《神圣家族》中,生产方式作为一种广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被提出来,还没有和具体的经济社会形态相关联。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则第一次提出了“市民的生产方式”(die bürgerlicheProduktionsweise)(29)这个范畴。这个范畴虽然并不准确,但它是对《神圣家族》中的生产方式这个一般的抽象概念的具体化,其指涉对象是现代市民社会的生产方式,即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的特点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对立。马克思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现代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产生,但他并没有深入到这种生产方式的内部剖析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立的根源。马克思此时概念的不准确反映了他经济学思想的不成熟。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资本的生产方式来取代市民的生产方式。市民的生产方式这个概念仅仅出现过1次,而资本的生产方式则以不同的表述形式遍布在文本之中。“资本的生产方式”(Produktionsweise des Kapitals)出现了7次,“以资本为实体的生产方式”出现了9次,“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出现了2次,“资本引导的生产方式”出现了4次,“以资本为根据的生产方式”出现1次,还有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方式,资本主导的生产方式等等表述。在《剩余价值学说史》中,马克思以科学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die kapitalistischeProduktionsweise)概念取代了“资本的生产方式”以及“市民的生产方式”概念。 术语的变化,表明马克思已经自觉地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市民的生产方式区分开,进入到了现实市民社会的深层内部结构之中,把握住了现代市民社会的根本,理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同于其他生产关系的独特性。货币流通公式与资本流通公式的差异体现了这点。 货币流通的公式是:W-G-W。在这个公式中,货币形式作为商品价值的独立化,只是商品交换的中介,运动一结束就消失了。但在资本流通公式G-W-G'中,货币形式并没有随着流通过程而消失,相反,货币G通过投入到流通之中,它将自身实现为一个更大的G'。在这个流通过程中,价值没有消失,反而给自己产了金蛋。其中的奥秘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力成为商品,它的价值在于通过劳动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个超出自身价值的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市民社会具有了特殊的规定性。 首先表现在私有财产性质的特殊性。在简单商品经济关系中,私有财产主要是劳动者劳动的成果,是劳动者本质的对象化。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作为生产者,却并不占有他自己的劳动产品,劳动表现为对所有权的否定,资产阶级不劳动,却占有了私有财产。 其次,资本主义社会的交换并不具有实质的内容。劳动与资本的交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所发生的最为重要的交换行为,然而马克思指出:“资本和劳动之间的交换——其结果是劳动价格——尽管从工人方面来说是简单交换,但从资本家方面来说,必须是非交换。资本家得到的价值必须大于他付出的价值。从资本方面来看,交换必须只是一种表面的交换。”(30)在简单商品经济关系中,交换的目的在于获得使用价值,满足人多方面的需要,实现人自身的全面发展。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交换仅仅具有工具价值,资本家的交换目的在于为资本增殖获得必要条件,实质性的在于生产,而不是交换。 第三,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是劳动者运用生产工具,改造劳动对象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劳动者生产出使用价值。但同时它也是价值增殖的过程,劳动者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再生产出劳动力的价值,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无偿地为资本家生产出剩余价值。 第四,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存在真正独立的个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31)。生产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能否实现资本的增殖,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万物存在的根据。只有有利于资本的增殖,才具有正面价值;而不利于资本的增殖,则是负面价值,其存在价值值得质疑。工人之所以能够成为经济学家关注的对象,不是因为他是人,而是因为他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他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增殖服务,是生产工人。资本目中无人,而只有“工人”,即资本“活的劳动工具”,“人手”。资本的增殖也决定了资本家的存在价值。“我绝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32)。作为经济关系人格化的资本家,他们惟有胜任资本增殖这个使命时,才是资本家,一旦破产,他们就会遭到资本的无情否定与抛弃。正如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指出的,有产者和无产者同是人的异化。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存在的只是“非人”。 通过上述四点,马克思揭示市民社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特殊规定性,发展完善了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古典经济学家市民社会的理论错误。一是仅仅从流通领域来观察和建构市民社会,二是错误的资本理论,即没有认识到资本是一种关系和运动,资本在流通领域所购买的并非是劳动,而是劳动力商品。这使他们的市民社会理论没有深入到现实历史,而是通过将复杂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归结为简单的商品生产关系,将资本为了增殖而进行的生产归结为简单商品生产中为了满足需要而进行的生产,掩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本质。 四、市民社会的异化辩证法与人类解放 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它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蕴含的人文价值。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与空想社会主义者、形形色色的人道主义学派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发现了市民社会的异化辩证法,找到了人类解放的切实途径,使共产主义理想不是乌托邦。 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市民社会的定在,是市民社会的异化,然而这种异化并非是纯粹的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全盘抛弃资本主义社会,而且采取了辩证分析的态度,指出了资本主义的异化具有消极和积极两个向度。 资本主义的消极性首先奠定了人类解放理想的合法性。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结合美国的现实,分析了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在实现人类解放上的限度。资产阶级政治革命虽然解放了市民社会,然而它并没有废除市民社会以及现实存在的私有财产,没有将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完全还给人,因此,马克思提出了比资产阶级政治解放更高的解放要求,即人类解放。然而由于缺乏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分析,马克思此时的人类解放理想并不成熟。 真正实现对人类解放理想合法性论证的是《共产党宣言》。在其中,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存在的诸多问题。首先是资产阶级在增殖本性的推动下,不顾生产关系限制,盲目地扩大生产力,结果造成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以破坏性的方式强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合。其次是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资本主义社会激烈的竞争,使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私人手中。在经济危机中,大批的工人失业,流离失所,资产阶级甚至连他的奴隶都不能养活。第三是由于机器的推广,劳动变得越来越简单,劳动者获得的工资越来越少,枯燥的劳动、恶劣的工作环境让人难以忍受。不符合社会化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由此给人类所造成的种种苦难,奠定了人类解放理想的合法性基础。 不仅如此,资本主义的消极性还为自己生产了掘墓人。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以自由、平等、人权、财产权等口号,启蒙民智,凝聚人心,联合无产阶级推翻了封建贵族的统治,然而现实社会中,无产阶级并没有获得这些权利,他们被资本主义市民社会所排斥,成为一个“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33)。由此马克思以生存论的立场认为无产阶级的这种存在使他们天然就具有普遍性,因此是人类解放的历史主体。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和资本拜物教的批判,从科学上论证了劳动者的历史主体地位。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真正主体,它不仅通过创造总和的生产力和普遍的交往关系,从而创造了资本总体本身,而且还为自身创造了解放的条件。无产阶级不仅是资本的他者,而且也是资本总体的裂缝,是突破资本帝国的可能性。 资本主义社会所具有的积极性则使人类解放得以可能。在客观方面,资本主义社会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在前市民社会漫长的历史中,对自然的征服是生产力得以发展的关键因素,但在资本对利润的无穷追逐中,资本实现了生产力(Produktivkraft)向生产诸力(Produktivkrfte)的转换,“它产生了大工业——把自然力用于工业目的,采用机器生产以及实行最广泛的分工”,“它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34)。科学技术、交往、分工都成为生产性的因素,由于全面地开发和利用这些生产性的因素,它使“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5)。这种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人类解放奠定了物质基础,人类生产能力的极大发展,则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是它使人类的必要劳动时间减少,从而创造出大量的自由劳动时间。“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越多。……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约”(36)。必要劳动时间越少,自由劳动时间越多,人类也就越自由,利用这种自由,生产者能够多方面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个性。 二是它通过分工的细化,交换体系的普遍扩展,造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37),这些要素为共产主义社会中全面发展的个人创造了前提。 现代化大生产还锻炼了无产阶级,“随着资产阶级即资本的发展,无产阶级即现代工人阶级也在同一程度上得到发展”(38)。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第1卷中都对这点进行了分析。资本将分散的工人集合起来,共同的劳动环境和生活处境,使工人阶级逐渐形成了他们的阶级意识,而无产阶级政党的不断被组织,引导了工人阶级从自在走向自为。此外,由于资本的竞争,工业的进步,统治阶级的整批成员被抛到了无产阶级队伍里去,特别是随着阶级斗争的发展,统治阶级中一部分自觉地脱离他所属的阶级,归附于革命的阶级。“这给无产阶级带来了大量的教育因素”(39)。要言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无产阶级提供了不断发展成长的机会和条件。 资本主义社会以物遮蔽了人的交往和社会联系,以抽象统治人。然而它所蕴涵的种种文明因素,使人类解放具有了现实可能性,惟有通过异化之炼狱,资本主义社会的否定才能实现。“如果说一方面资产阶级前的阶段表现为仅仅是历史的,即已经被扬弃的前提,那么,现在的生产条件就表现为正在扬弃自身,从而正在为新社会制度创造历史前提的生产条件。”(40)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0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2-413页。 ③《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8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6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9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12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0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32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139页。 (11)这实际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马克思而言,资产阶级社会是否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二是马克思是否使用过资本主义社会的概念。对于第一个问题,马克思最初是在阶级层面把握他所研究的现实社会,因此将现实社会称为资产阶级社会,然而当时他并没有弄清楚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为何对立,资产阶级的统治权缘何而来。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深入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现了劳动力成为商品,资本对劳动的权力关系,由此解决了上述问题,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资本主义社会包括两面,即古典经济学家所理解的市民社会以及资产阶级社会。关于这个问题的分析,参见王代月:《抽象具体关系视野中的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现代哲学》2011年第11期。对于第二个问题,根据考证,马克思确实较少使用资本主义的概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使用。例如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明确地指出:“‘现代社会’就是存在于一切文明国度中的资本主义社会(die kapitalistischeGesellschaft)。”《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页。 (12)王代月:《市民社会批判:马克思理论研究的新视域》,《兰州学刊》2011年第9期。 (13)《海德格尔选集》上卷,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383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3-44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02页。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09页。 (18)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05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7页。 (20)《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6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50页。 (22)《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4-165页。 (23)《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0-171页。 (24)《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4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页。 (27)《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71页。 (28)《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34页。 (29)中文第4卷中将“die bürgerlicheProduktionsweise”翻译为“资产阶级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56页)。本文将其改译为“市民的生产方式”。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2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7页。 (32)《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13页。 (34)《德意志意识形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8页。 (3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7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3页。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页。 (3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9页。 (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2页。 (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3页。标签:市民社会论文;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论文; 黑格尔哲学论文;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论文;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论文; 社会资本理论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抽象劳动论文;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论文; 社会经济学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历史唯物主义论文; 经济学论文; 哲学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