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对不在承包单位合同和图纸内的事项进行确认的文件,工程签证的发生往往具有临时性、无规律性等特点,如: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隐蔽工程、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设计变更、零星用工、窝工、赶工等。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现场签证并最终体现在工程结算中,现场签证处理也是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加强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签证发生的主要原因
当前经济形势下,部分建设单位盲目追求高周转,导致工程项目设计周期短、设计图纸粗糙不全面、做法不详细。同时由于建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材料型号规格多、市场价格变化快等特点,加上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周期中可能出现的所有情况做出预见,在这种环境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签证是不可避免的。在工程实践中凡是施工合同和图纸中没有的内容,一般都是以工程签证的形式进行确认,工程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它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1]。
二、工程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关于工程签证办理的相关制度、程序及要求,因此工程现场往往会出现签证随意性大,签证内容不详细,签证依据不足,如没有签证事件发生前、进行中、事件完成后的影像资料。
(二)现场人员对造价管理控制意识淡薄,有的现场管理人员抵不住利益诱惑,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字;有的管理人员故意多签,从中捞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无锡某住宅小区工程,由于拆迁问题有一栋楼延期建设,后由原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在工程开工后不久,施工单位提出由于时间间隔太久,原临时办公用房和工人宿舍已经拆除,希望本次发生的临时办公用房和工人宿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用工程签证形式予以办理,建设单位表示同意。在临时办公室及宿舍完施工成时,施工单位上报了此项签证及全套资料,施工单位上报的砖墙为实心墙体,而实际为空斗墙;上报的墙面抹灰砂浆为1∶2.5水泥砂浆,而实际为现场搅拌且水泥用量严重不合格砂浆强度很低的砂浆;上报的墙面涂料为刮腻子刷一底两面涂料,而实际为直接刷二遍涂料未曾刮腻子。上述签证能够顺利办理成功,正是因为现场监管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而给建设单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2]。
(三)现场签证人员没有认真阅读承包合同,对合同内的重要条款不够熟悉。如:重庆涪陵某饲料厂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前期设计阶段地勘报告由建設单位提供,项目开后在基础开挖时,遇到大量的岩石,此时总承包单位要求建设单位给予办理签证,由建设单位承担岩石破碎的费用,而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认为地勘报告已经提供给承包单位,承包人应该对地下的岩石做出预判,在报价时就应该考虑到可能遇到的不利条件,建设单位以此为由拒绝办理。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承包单位只好先将岩石破碎再跟建设单位进一步沟通,经过多次沟通均未能说服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此项签证直到工程竣工也没有办理成功,后来在工程结算时,才发现原来合同里有关于开挖基础遇到岩石的相关约定,合同内容为:“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实地调查,我方对可能影响该项工程实施与完成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条件,地方条件以及现场状况都已了解(不可预见的地下情况及不可预见费用除外,如遇到无法开挖到设计标高的岩石层,按实签证)。”而此时建设单位现场相关工程师早已离开项目,再找他们签字已经不可能,正是因为现场签证人员对合同内容不熟悉,而造成该项签证没有办理成功,给承包单位造成重大损失[3]。
(四)签证内容不规范,签证内容过于简单,有些签证内容只有总价,没有价格组成或者只签单价,而没有具体的工程量,这样的签证在办理时往往会遭到建设单位的拒绝。例如:某项签证内容描述为:“某项施工内容,采用吊车,费用共计20000元”。对于这种签证描述,存在的问题:①签证内容过于简单,不详细。②现场实际使用的是多大吨位的吊车未作说明。③是什么原因需要使用吊车,为何要办理签证未作说明。④现场使用吊车实际使用的台班数量是多少未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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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签证的管理方式
(一)构建完善的流程与制度
建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明确有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明确现场签证流程、签证权限以及签证的时效性。
1、签证流程
(1)签证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并做好过程施工记录及影像资料,由承包单位书面申报工程签证并将签证事件发生前、事件进行中、事件完成后的影像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三方现场审核、确认增减工程量,并在签证单上三方签字,由工程部专业主管工程师填报工程签证会签单报预算部复核。
(3)预算部审核完毕后,报项目经理及分管领导审批,并在附件上签署最终审定意见。
2、指定签证签字人员和权限
指定工程签证各方签字人员,明确规定工程签证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签字一律为无效签证。在签证过程中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规定各部门的权限,如工程部只有权确认签证发生的工程量,价格无权确认;预算部负责工程量的复核和价格的确认。
3、工程签证的时效性
工程签证严禁事后补办,承包单位必须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提交签证附件,并经相关各方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隐蔽;非隐蔽工程完成3日内提交签证附件,监理单位和工程部接到签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预算部接到签证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公司高管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若承包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签证单视为放弃签证,逾期不予办理[4]。
(二)建立责任追查和预防制度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责任追查和预防制度,对在施工中乱签证的人员,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在下一步的人员聘用中要重点考查,建立工作不诚信记录,对情节严重或出现犯罪行为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建立人员培训制度
现场签证人员往往是现场工程部经理或执行经理,他们往往不具备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这些人员要定期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使之掌握一些基本造价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等相关规定,能充分掌握一定的信息数据并进行分析和处理,把好签证内容关。
四、结语:
工程签证所出现的问题既有管理上的漏洞,也有人为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影响。现场签证管理看上去简单,其实并不容易,它需要各方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以及对合同内容、图纸、现场情况的充分了解才能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才能做到既确保承包单位的利益,也不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参考文献:
[1]罗寿亮.造价审计角度下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研究[J].江西建材,2016(11):242-242.
[2]俞洁,沈英.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研究[C]//2014年2月建筑科技与管理学术交流会.2014.
[3]唐凤兰,贾书克.造价审计角度下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27):326-326.
[4]苏勇,葛维平.加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J].工程经济,2014(7):24-27.
论文作者:陈鹏1,,张楠2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25
标签:签证论文; 工程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现场论文; 单位论文; 人员论文; 内容论文; 《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