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民族理论及其历史地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地位论文,民族论文,理论论文,历史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是全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领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设计师,也是邓小平理论的创立者。邓小平民族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正确认识和解决好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指南。在邓小平诞辰100周年之际,我们重温他的民族理论,既是对他的深切缅怀,也是进一步发挥这一理论对解决好我国新世纪新阶段民族问题的现实需要。
一、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形成
邓小平民族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背景下,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民族问题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一)邓小平早期关于民族问题的思想是毛泽东民族理论的一部分
邓小平作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直接参与和领导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民族工作,为毛泽东民族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就有在广西左右江少数民族地区建设苏维埃政权、在陕北回族聚居区建设回族自治政权的领导民族工作的实践经验。
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在担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期间,以成效巨大的工作充分显示了他处理民族问题的卓越见解和杰出才能。1950年7月21日,邓小平在欢迎中央民族访问团慰问西南各民族人民大会上所做的《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集中反映了他早期关于民族问题的观点。
第一,邓小平强调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他指出:“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因此从西南的情况来说,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1页。)第二,邓小平指出,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处理民族问题。他说:“在世界上,马列主义是能够解决民族问题的。在中国,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也是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的。”(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3页。)第三,中国历史上造成的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必须要消除,但这要经过长期地做工作。他指出:“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2页。)第四,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必须慎重,“所有少数民族内部的改革,都要由少数民族内部的力量来进行。改革是需要的,不搞改革,少数民族的贫困就不能消灭,不消灭贫困,就不能消灭落后,但是这个改革必须等到少数民族内部的条件具备了以后才能进行”。(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4页。)同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改革还要采取特殊政策,不能简单照搬汉族地区的做法,尤其要特别重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意见。第五,要反对两种民族主义,主要是反对大民族主义。“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不能首先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3页。)第六,发展经济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础。他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少数民族是想在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一系列经济问题不解决,就会出乱子。”(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67页。)可以说,邓小平丰富的民族工作经验和上述关于民族问题的观点,是他能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民族理论,形成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历史基础。
(二)新时期邓小平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全面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成为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他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领导我国各民族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在总结国内外处理民族问题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承、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民族理论,形成了邓小平民族理论。
新时期,邓小平对民族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可以说是他继《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讲话时隔30多年后,关于民族问题言论最为集中的时期。他的许多讲话、谈话都论及了民族问题,反映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立足民族平等,加快西藏发展》、《振兴中华民族》、《共同努力,实现祖国统一》、《善于利用时机解决发展问题》等基本文献中。主要阐明了以下观点:
1.我们的民族政策是真正的民族平等。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卡特时,充分肯定了我国的民族平等政策。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民族歧视,我们对西藏的政策是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中国有几十个民族,少数民族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六,汉族占百分之九十四,但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行政机构中少数民族干部所占的比例大大超过百分之六。”(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6、247页。)1990年,他再次明确指出:“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我们十分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中国的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没有大的民族纠纷。”(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2页。)
2.加强民族团结,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邓小平非常重视民族团结,他强调:“在实现四个现代化进程中,各民族的社会主义一致性将更加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将更加巩固。”(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6页。)1981年10月,邓小平在与新疆领导同志谈话时,说大汉族主义要不得,地方民族主义也要不得,两个都要不得。他还对当时中央书记处讨论新疆工作形成的纪要中提出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的观点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个观点很正确、很好,大家都这样想问题、处理问题就好了。
3.要坚持并真正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邓小平就指出,宣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就要兑现,只给人家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空头支票是不行的。1980年他又强调:“要使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9页。)他还提出,要从法律上解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问题,要制订民族区域自治法。1987年10月,邓小平再次指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7页。)
4.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邓小平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问题。他指出:“中国的资源很多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包括西藏和新疆。如果这些地区开发起来,前景是很好的。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在谈到西藏问题时,他强调说:“如果以在西藏有多少汉人来判断中国的民族政策和西藏问题,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关键是看怎样对西藏人民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很快发展起来”,“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6页。)1988年11月,他又在祝贺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时题词:“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07页,注94。)
5.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81年8月,邓小平在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要树立一个选拔民族干部的标准,注意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他强调,干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能不能搞好,关键是干部问题。他明确指示,对思想作风正派,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又有突出工作表现和一定资历的同志,要大胆提上来,甚至要放到很高的领导位置上。但是,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提升、培训等都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个人主观因素的干扰。(注:参见《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99页。)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关文献中关于民族问题的观点
除了邓小平个人的论述外,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基本思想也体现在新时期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相关文献中以及民族理论工作者的研究成果中。通过对这些基本文献和研究成果的梳理,可以进一步对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形成轨迹有一个完整的把握。
邓小平民族理论的产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民族工作领域清除“左”倾错误路线影响,拨乱反正的必然结果。所以,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转折也是邓小平民族理论形成的起点。但民族工作领域拨乱反正的具体进行,却是以邓小平1979年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为标志的。他在开幕词中代表党和国家,充分肯定了我国务兄弟民族已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根本上否定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这个曾经误导了全国民族工作的错误理论,揭开了我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历史篇章。
1980年4月7日,中共中央《关于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进一步指出:“在我国各民族都已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今天,各民族间的关系都是劳动人民间的关系。因此,所谓‘民族问题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说法是错误的。”(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从而彻底澄清和纠正了长期指导我国民族工作的错误理论。
1980年1月,《红旗》杂志首次公开发表1957年周恩来的《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的重要讲话。
1981年出版了李维汉《统一战线与民族问题》。同年,在邓小平的指导下,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了要重视民族问题,并且重申了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新时期党和国家对民族工作的任务,集中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全面恢复。这为邓小平民族理论在新时期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前提和理论基础。
1982年,随着全国拨乱反正工作的基本结束,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共十二大制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的宏伟纲领。十二大报告关于民族问题提出了两个鲜明的新观点。一是提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把民族问题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二是把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涵义确定为“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注:参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175页。)上述观点载入了同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宪法》和1984年通过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之中。
1987年1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的《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族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明确指出经济建设是全党的中心任务,也是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强调要注意克服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逐步扩大的问题;搞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该报告还将如何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等问题也突出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同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这个报告,充分肯定新时期民族工作从理论到实践都有了新的发展。党中央在批语中还明确提出:“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基本国策,紧密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实际,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相互学习、共同致富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不断巩固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303-304页。)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提出并系统阐明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关于民族问题,党中央强调:要充分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方面的国情,无论制定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还是实施各项重大政策措施,都必须体现多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占一定比重这一基本国情,要研究民族特殊性和地区特殊性,要照顾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民族政策要长期稳定,政策不稳定,不利于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和国家的发展。(注:参见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第374、439页。)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评价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民族工作的成就,强调要继续高度重视民族问题,要把经过实践检验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巩固民族团结的、得到各族人民拥护的民族政策坚定不移地贯彻下去,并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实践经验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1992年1月,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对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科学总结和系统概括。同年10月,中共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并对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从九个方面做出了系统的概括,其中就包括民族理论。这不仅标志着邓小平理论的形成,也标志着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形成。
二、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基本内容和内在逻辑
邓小平民族理论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历史条件和时代特征,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赋予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以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丰富的社会内容,是解决好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理论基础,以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作为主线,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民族国情出发,将民族问题的解决纳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当中,提出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四个现代化,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最终实现中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根据将邓小平个人的思想与党和国家文献中概括的内容相结合的原则,现对邓小平民族理论体系的内容及逻辑关系做出以下简要概括和说明:
1.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具有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的基本特点。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逐步走向共同繁荣的时期,但是民族之间的差异、矛盾将继续长期存在。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仍然十分复杂,能否处理好这一问题关系到国家的命运。
2.要真正立足于民族平等。不仅要在法律上保障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平等权利,更重要的是要致力于民族平等的原则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特别是经济生活方面的真正实现。
3.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要着眼于并坚定不移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其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强调改革开放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必由之路。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要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在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要切实尊重和保障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权利。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巩固祖国统一,增强民族团结,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要树立“两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的观念。各民族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把中华民族大团结置于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两个范围的联盟的基础上,维护和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国家的大统一。
6.稳定是维护中国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前提。要正确处理好民族方面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决反对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的图谋。坚决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罪恶活动。
7.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好民族问题的关键。要注意培养选拔、大胆任用思想作风正派、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又有突出工作表现和一定资历的同志。
8.正确处理好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关系。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要正确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使宗教活动纳入法律规范的范围。
9.坚持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民主、平等、合理、公正的新型国际关系,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10.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上述内容,从逻辑关系看,包含着民族问题的特性,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解决民族问题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制度及政策保证,如何处理好民族矛盾以促进民族大团结,中国民族问题的最终解决要依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最后的成功等各方面。由此,可以充分说明,邓小平民族理论已经形成了一个科学而又严密的理论体系。
三、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历史地位
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历史地位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在邓小平理论体系中的地位,另一方面是它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上的地位。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总的来说,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贯通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领域,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这就肯定了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在实践中的成败直接关系到邓小平理论整体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它既服从于邓小平理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总理论的最根本的核心思想,同时又是这个核心思想在民族问题领域中的深化、展开和具体化。这在邓小平民族理论中又具体表现为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方针,和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民族问题以及如何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民族问题这个最为核心的基本问题的论述等。与之相应,邓小平理论对民族工作的指导,也大体上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邓小平理论的基本思想,如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及祖国统一等,都完全适用于民族工作;二是邓小平民族理论对民族工作更具有特殊的具体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了邓小平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地位:“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这也适用于邓小平民族理论。正如江泽民在1994年9月29日的《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邓小平同志对新时期民族工作做过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民族理论。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来看,邓小平民族理论也可以当之无愧地被誉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邓小平民族理论的意义,不仅体现在它全面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和毛泽东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全面推进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阶段,而且体现在它以开放、发展的理论体系,为新时期党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能够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如果说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的民族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那么这个“相结合”的过程却是通过三次历史性的飞跃实现的。其中第一次飞跃产生了毛泽东民族理论,第二次飞跃产生了邓小平民族理论,第三次飞跃产生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民族理论。这三次飞跃所产生的三个理论成果既是一脉相承的,又是发展创新的。其一脉相承性体现在它们“相结合”的一致性上,其发展创新性则体现在它们都是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国民族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产物。而在这三次飞跃中,邓小平民族理论以其上承毛泽东民族理论、下启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民族理论而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性的历史意义。它彻底清除“左”倾错误路线对马列主义民族理论、毛泽东民族理论的歪曲,全面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民族理论中符合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国情和时代要求的理论原则,并结合新时期的民族工作实践对其进行了全面的创新,赋予其新的社会发展内容和任务、方针及政策。它开创了新时期社会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和民族工作的新阶段,也奠定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这一理论进而形成第三代领导集体民族理论的坚实基础。它为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我国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发展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提供了基本的体系框架和方针战略等基本的理论要素。
四、邓小平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继续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世纪之交的民族问题方面,又有了新的建树。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族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民族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族理论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注:以下内容参见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54-365页;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民族工作文献选编(1990-2002年)》中江泽民的文章,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1.民族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存亡。国际政治错综复杂、风云变幻,往往与民族问题有关,要高度重视世界民族问题对我国的影响。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还是长期的和复杂的,必须高度重视。
2.科学地阐明了民族问题的内涵。解决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发展。不发展就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发展就不能体现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正确性。以往的民族问题概念,主要突出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江泽民指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方面的关系。这个阐述,把发展引入民族问题概念,充实了民族问题概念的内涵。
3.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实施西部大开发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措施。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4.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巩固和发展。
5.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就必须坚决同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做斗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实施“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是西方敌对势力的一贯手段。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维护祖国统一是全国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
6.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政治优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任何时候都要正确把握维护国家统一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国家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健全民族工作方面的法制,以利于维护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7.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专门人才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关键。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既要重视中高级干部的培养,也要注意基层干部的培养。各民族干部之间要加强团结。
8.全面准确地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即:(1)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阶段,各民族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2)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3)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5)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和睦相处,不断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6)各民族要加强互助合作,努力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7)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是我国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其他各种问题的基础。(8)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9)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10)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要注意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综上所述,从毛泽东民族理论,经过邓小平民族理论,发展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族理论,表明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成熟的理论体系。这是一笔十分宝贵的财富,必将指导中国今后的民族问题逐步得到更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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