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企间不良债权债务问题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债权债务论文,不良论文,银企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银行和企业之间巨额不良债权债务已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有关专家、学者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发表了不少论述,本文现就不良债权债务的成因及解决途径问题作一综述,以期推动研究进展。
一、不良债权债务的成因
众多的研究者一致认为,不良债权债务问题相当严重,已经成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障碍,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但是,对于不良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看法却不尽相同。归结起来,大体上有下述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1983年实行“拨改贷”后,全部企业的基本建设资金由财政拨付改为银行贷款,国有企业从此遇到了负债和还贷付息问题。沉重的利息负担,加上企业的高比例亏损,很自然造成银行对企业贷款不能按期收回,乃至形成呆帐死帐。国有企业之所以逐渐陷于过重的债务负担,并累积起高额的呆帐死帐,也与传统经济发展战略的延续有关。企业投资由过去依赖财政转变为依赖银行之后,国家仍然要求国有企业执行其发展战略的生产目标。结果就把国有企业对财政的软预算约束变成了对银行借款的软预算约束,所以即使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甚至已经存在高比例负债或高额拖欠的情况下,银行常常还要继续追加贷款,以使其生存下去。
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专业银行的不良债权的形成,既有政策性、行政干预的原因,也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的原因,还有银行信贷管理上的问题。总之,存在较深的历史渊源和体制背景:(1 )计划经济体制下资金实行供给制、无风险约束的影响。在传统的资金供给制度下,银行的放款风险意识不强,银行只是政府部门的出纳。另一方面,在计划体制下,企业经营由政府计划,产品的销售也由计划决定,企业没有压力。但自从实行改革以来,企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竞争和优胜劣汰的机制,使企业受到市场的冲击,有些负债经营的企业大量亏损,在银行的帐户上则表现为大量的不良债权,如逾期贷款和呆帐。(2)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银行替财政还帐。 国有专业银行的不良债权主要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身上,以往受计划经济财政体制的约束。国有企业只重视向国家上缴利润,忽视自身积累,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缺乏资金,现在面对市场竞争,要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难以得到上级拨款只有依靠银行大量贷款。一旦企业效益不理想,债务负担就越来越沉重。可以形象地说,传统的利润分配体制对企业的抽血,在新体制下由银行承担了补血、输血任务。(3)传统财政体制下不重视呆帐的冲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不重视对呆帐的处理,提取的呆帐准备金的比例也很低,冲销就更小,越积越多。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提高了呆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但也有限,实际上不仅无法对付过去遗留下来的呆帐(有的采取挂帐的形式)。也难以应付不断新增的呆帐。因为国有企业中仍存一大批没有转轨变型的企业,它使得不良债权还在大量出现。
第三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负债率高的主要原因是在居民成为资本积累主体后,直接融资渠道没有开通。并指出,改革在宏观经济方面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是,居民个人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持续稳定地上升,居民储蓄逐渐取代财政预算成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而政府和企业均成为净赤字部门。由于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居民储蓄除用于购买国库券存入国家银行之外,没有其它渠道流向企业,银行信贷几乎成为将居民储蓄转化为企业投资的唯一通道,导致了银行对居民的高负债和企业对银行的高负债。
第四种观点认为,造成国有企业不合理历史债务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经济建设规模超过国家的财力、物力,消费基金的增长率超过国民经济增长率所致。据统计资料表明,1984年至1993年近十年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6倍,全国财政收入增长2.33倍; 而同期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却增长8.74倍,消费基金增长4.75倍;使国民经济的总支出大过总收入而又出了窟窿,而国家为了维持高支出的局面,便千方百计的“抓钱”:一是搞财政赤字,十年间财政赤字累计1128亿元;二是国民收入超分配,十年间净超分配3194亿元;三是银行过量发票子,十年间增长的票子是1983年市场流通量的10倍;四是财政的债务增加,目前债务额已相当1994年全国财政预算收入,其每年应付的债息也与当年新增的财政收入相近。此外,还把应由财政支付的一些固定资产投资改由企业向银行贷款解决,把应由财政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改由企业向银行贷款;把应由财政拨付的国家储备物资资金改由企业向银行贷款,国有企业的政策性亏损等财政欠而不拨由企业向银行贷款垫付。就这样使国有企业以欠银行贷款的形式,背上了应由财政开支的包袱,从而使国有企业欠银行的贷款积累为企业的历史性不合理的债务了。
第五种观点认为,少数企业经营者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心差,也是企业形成大量不良债务的原因,甚至是根本原因。持此观点者认为,占相当比重的不良债务不是在改革开放前形成的,而是在改革多年两权相对分离、企业成为相对法人的大背景下形成的。持类似看法的论者认为,由于企业经营管理差,长期按照产品经济机制运转,企业水平低,没有挖掘资金潜力,增加自有资金和盈利的积极性,以致把一部分用银行贷款购进的物资价值损失掉,无法归还银行贷款,形成大量不良债务。
第六种认为,银企之间大量不良债权债务的产生,银行自身也负有一定责任。因为:(1 )银行对不良债权的产生缺乏一个健全的预警系统。对长期以来信用放款制度的风险,对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后果,对短期贷款被长期占用的风险等防范不足,形成了不良债权。(2 )价值规律和信贷原则在银行实际工作中利用和贯彻不充分,以致引起贷款投向不准。约束乏力,风险形成后,又推卸责任,出现“踢皮球”的现象。(3)银行对已出现的不良债权处理不当,措施无力, 以致不良债权越积越多。
第七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高负债经营产生的历史根源有五个:一是注资严重不足;二是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不足;三是国有企业社会负担重;四是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五是政府部门行政干部造成的损失,要由企业承担。持此观点者认为,企业的大量不良债务已在企业改革与银行改革之间形成死结。研究国有企业的债务重组问题,寻找一种可行的方式解开这个死结,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二、化解银企间不良债权债务的思路
如何化解银企之间不良债权债务,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建议与对策,现将几种较具代表性的思路分述于下:
第一种思路认为,由财政出资化解,就是由财政直接拨款给银行或财政拨款给企业,再由企业还给银行,实质都是财政替企业还债。具体操作方法:(1)由财政用一笔特殊的专项基金向企业注资, 企业再用这笔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 )由财政把企业欠银行的贷款转记为银行持有的等额国债,并按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支付国债利息。(3 )通过冲减专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再冲减财政在中央银行存款的办法核销企业的贷款。(4 )财政通过发行特种债券筹集资金向企业注册,企业再用这笔资金归还银行贷款。(5)财政出资拨给专业银行增加资本金,专业银行再核销企业贷款。
第二种思路认为,由银行自己核销,对于一些由银行自身的原因形成的不良债权,对于借款人已不存在、或无人负责归还的贷款,应核实数额,由银行豁免核销。对于原来国家投资,中途改为建设银行基建贷款的,完全有理由改回去,由银行豁免核销。
第三种思路认为,把银行债权变股权。就是说把企业无力偿还的债务转换成银行对企业投资。其好处是:(1 )有助于建立新的银企关系。债权变股权,银行势必要过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参与管理。银行和企业目标和利益趋于一致,命运与共,就可避免或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摩擦和不信任,有利于建立新的、真诚的银企关系。(2 )对那些包袱沉重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将其一部分贷款转为股权,无异于给了它们一个喘息的机会,促进它们进一步发展和转制,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了一定的条件。(3 )使银行能将债权管理和股权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产权硬约束,避免了以往信贷约束软化对贷款安全监督乏力的问题。
第四种思路认为,贷款转债券。银行将企业不能归还的贷款转为对企业发行债券的等额持有,即把贷款转为债券投资。持此观点者认为对现有尚不具备还贷条件,但有前途,将来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可以考虑把这部分贷款转为可转换债券。等股份制改造之后,再转换成股票,并最终收回这笔资金。而对不可能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可将这部分贷款转为低息、分期偿还的企业债券,由企业每年从利润中抽出一部分资金,或采取其它办法筹集资金归还。
第五种思路认为,建立投资中介。建立“国有企业转换机制特种投资基金”或“企业银行重建基金”等投资中介,由投资中介买入银行债权,并负责对负债企业进行经营,直至扭亏为盈,这种“基金”由财政、银行和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设置,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银行呆帐准备金、社会投资及外资等。
第六种提出转化、防范、解决银行不良债权的思路是:(1 )在转化方面,实行债权变股权,化解银行不良债权,不良债权变股权,银行转让股权收回资金,企业出售股权归还贷款;(2)在防范方面, 建立信贷风险管理机制,防范银行不良债权的产生。确定企业风险等级,测定贷款方式和贷款形态的风险,实行审贷分离增加制约环节;(3 )在补偿方面,建立信贷风险保障机制,补偿银行不良债权的损失,一是要增补企业和银行的自有资金,二是要开展信用保险,三是要提取风险基金。
第七种思路认为,国家、银行、企业、社会投资者共同承担,将银行不良债权和企业过重债务的转移,与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家投资制度的改革以及引进外资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治理,即要寻求化解现有不良债权债务的基本方法,只要寻求避免新增不良债权债务的基本措施,才能使不良债权债务问题得以根本解决。
第八种思路认为,由于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需要,中国目前不能采取大规模的清盘形式的破产,解决债务问题主要靠重组。并提出解决债务问题应遵循三条基本原则:(1)优先解决银行的财务重组, 因为银行数目少,管理集中,便于操作。)(2)区别存量与流量, 因为不制止新的坏债的出现,即使解决了旧的坏债也没有用。(3 )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和银行表明,清理坏债的做法只此一次,以防止他们的不良行为。
第九种思路提出,为了解决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可采取三项配套的财税政策:(1)国家财政拿出一定数额的破产基金, 用于冲销破产企业资产无法偿还的部分债务。这部分基金可由中央统一调配给地方,具体使用由地方政府灵活掌握;(2)对破产企业整体收购者, 国家应给予一定的税收扶持政策,如给予一定期限内的所得税减免,以利于收购者迅速消化破产企业;(3)对破产企业实行重组的, 可用债权换股权办法将一些企业改组为公司制,国家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银行用债权换股权后,保留获得股权收益的权力,但不参与企业经营,而是在一定期间内寻求或委托有关中介机构通过公开的产权交易市场将股权转让给收购方。
第十种思路认为,优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应当体现以下几个原则:(1)要在全面清理资产负债状况,摸清家底的基础上进行。(2)要把单个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与国有资产整体存量优化配置的目标统一起来,根据实际情况,分类重点解决。(3 )要区别债务的成因和性质,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即不能一揽子搞债务转换,更不能全面废债。但要允许一些特殊问题采取合理的探索和试点。(4 )整个资产负债的优化都要紧密结合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强化科学管理,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第十一种思路认为,银行的重组比企业的重组更为重要。因为国有银行的数量很少,仍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银行内部的组织和核算也相当集权。其次,银行部门是一个扩张性的经济部门,银行重组不大可能牵涉到任何关闭或清算。其三,在重组后,银行的激励可得到增强,这样,就能有效地利用银行来代表国家监督银行重组。其四,与企业相比,国有银行的资产组合是多元化的,风险较小,持此观点者主张分四个步骤对银行进行重组:第一步,按市场价格评估银行资产与负债;第二步,向公众发行优先股,把银行重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步,确定重新注资的形式。资本注入将要采取三种形式:重新估价资产、国家提供的非转让性无息票政府债券及向国家发行普通股,向公众发行优先股。第四步,重新注资的顺序是:Ⅰ用政府债券换取普通股和呆帐的50%的权益;Ⅱ确定普通股股票价值;Ⅲ发行优先股。重新注资之后,银行将只根据商业原则运转,不再提供“政策性贷款”。“政策性贷款”由专门设立的一种政府信托基金——企业银行重建基金承担。
第十二种思路强调,解决银行债权恶化的根本办法是要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1 )制度创新:实施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根本前提是按巴塞尔协议监管银行业的基本保障。制度创新的要点是要建立一个相对独立并能有效管理的中央银行;一个具有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担风险和约束的商业银行体系和专业银行体系。(2 )多元互补是提高资本充足比率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措施。(3 )资产流动是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和提高补资能力的主要对策。(4 )规范竞争是保证资产适度扩张,业务合理创新和风险最小的重要条件。(5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效益,降低资产风险的中心环节。(6 )弹性调控是有效监管银行业,保障宏观金融有序稳定和微观经济活而不乱的支撑点。(7)完善同业拆借市场,开拓债券市场,适当发行股票筹资,搞活信贷市场,实现信贷资产负债多元,是扩充自有资本和分散风险的基本途径。(8)配套进行财政改革、企业改革、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完善法律制度,是加强信贷资本风险管理的必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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