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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时间是人的生命尺度”既是马克思关于时间理论的重要命题,也是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条件的重要命题。马克思首次提出“时间是人的生命尺度”这一思想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地把这一思想概括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① 马克思这里所说的“生命的尺度”不同于传统哲学所说的生命的“长度”,而是一个人本的、意义性的概念。更重要的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时间概念是同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以及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密切相关、融为一体的。
二
在古代哲学中,时间被理解为均匀流逝、可以测量的实体。按照赫拉克利特的观点,时间是“第一个有形体的本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时间是由无数“刹那”延续的集合。“时间离开了刹那就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想象,而刹那乃是一个中点,事实上是在自身里面结合着一个起点和终点,即未来时间的起点和过去时间的终点,所以可以断定,时间必定是永远有的:因为随便我们取哪一段过去的时间,它的末端也必定是一个刹那,因为对于我们来说,时间除了包含刹那之外,并不包含别的接触点。”② 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时间既是运动的尺度又是静止的尺度,因为一切静止都凝聚着时间。亚里士多德对时间的看法,体现了古希腊哲学对时间客观性的认识。
在近代科学中,时间被理解为一种客观存在,与外部事物无关,均匀流逝,并具有固定的方向。牛顿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中指出:“绝对的、真实的、数学的时间,由于它自身的特性,与任何外界事物无关地、均匀地流逝。”在牛顿力学体系中,时间具有独立性,并且不依赖具体事物而自身运动着。牛顿认为,所有的运动可能都是加速或减速的,但绝对时间的流逝却不会有所改变;不管其运动是快是慢,或者根本不运动,一切存在物的延续性或持久性总是相同的。
在近代哲学中,针对近代科学的时间观,康德从人出发来认识和理解时间,强调人对时间的主体地位,但康德对时间属人性质的研究集中在如何使时间为人认识世界提供方便。在建构先验认识论体系时,康德把时间范畴引入认识论,认为时间并不是什么客观的和实在的东西,不是实体,不是属性,不是关系,而是人类理性按照一定的规律整理感性的东西所必须的主观条件,是纯粹的直观。所谓“纯粹的直观”,就是指先天存在人心中的纯感性形式,并为一切表象所共有的。正因为时间是先天地存在于人的心中的纯感性形式,为一切表象所共有,所以,一切表象都在时间中发生和存在,知性的范畴只有在时间中才能获得感性的材料。这样,人类就通过时间这种“先验的图式”获得对现象界的认识。显然,这是一种认识论框架内的时间概念。这种认识论框架把人当作一面反射时间的“镜子”,本质上是把人当作物去理解。从形式上看,在这种认识论框架中,时间似乎是离人更近了,实际上是离人更远了。
与近代科学、近代哲学以及古代哲学都不同,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出发去理解时间,强调“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即时间对人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这就使时间由对人的“反射逻辑”转变为意义逻辑,由既成逻辑转变为生成逻辑,由客体逻辑转变为主体逻辑,从而实现了对时间理解的革命。
三
马克思的博士论文,即《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集中体现了马克思早期关于时间问题的哲学观点。德谟克利特哲学与伊壁鸠鲁哲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德谟克利特从原子的概念中排除了时间,伊壁鸠鲁则把时间看作“现象的绝对形式”,而马克思则认为,“人的感性就是形体化了的时间,就是感性世界自身之存在着的反映”。③ 这里,马克思的思路是,人的感性犹如一个媒介,通过这个媒介,自然的种种过程得到反映;时间就发生在人的这种感性知觉的过程中,或者说感性知觉是时间的源泉;“感性”是显现着的世界自身的反映,因而“是它的形体化了的时间”。④ 这样,马克思就把时间和“人的感性”联系起来了,实际上提出了时间问题就是感性问题,即人的问题,从而凸显出时间的主体尺度。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全面而深入地阐述了时间与人的生命和发展的关系问题,明确提出了“时间是人的生命尺度”这一重要命题。从根本上说,时间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的生命尺度,是因为时间能够体现人的生命特点和生命价值,人在时间面前具有选择性、自主性。具体地说,人能够按照自身的标准来减少不能体现自己生命本性的活动时间,增加能够体现自己生命本性的活动时间,从而为实现自己的全面本质、创造自己的生命意义创造条件。
四
时间是人的生命尺度的前提在于,人是按照两个尺度,即“物种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去改造、创造世界的。“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都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⑤ “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是人高于动物之所在。动物与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并不具有“自我”意识。只有人才形成了“自我”,具有自我意识,能够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识的对象,从而支配自己的生命活动。在一定意义上说,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对自然生命的这种超越。人是自己生命活动的支配者。因此,马克思认为,动物的生存活动只遵循种的尺度,人的活动则可以运用任何种的尺度,从而在时间中超越了这种自然生命的尺度,使人成为一种“积极存在”。
时间是人的生命尺度,表现为人类生命价值的生成。生命的概念在人们的日常理解中往往指称一个具体、实在的对象,也就是说,生命是活动着的特定有机体。在生物学中,人与动物往往被作为“同类”的生命现象进行考察。但实际上,人的生命现象与动物的生命现象有着本质的不同。“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⑥ 动物的生命活动体现的是“种”的本质,人的生命活动体现的是“类”的本质。动物的本质与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它们在获得了生命的同时就具备了它们的本质。动物的种的特性是自然赋予的前定性质和先天规定,同动物个体的后天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人“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⑦ “类”作为人的存在特性,是人之为人的本质所在,凸显的是人的本质的后天生成性、自我否定性及其价值。马克思曾用一句话概括了人的类特性,即“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⑧
康德曾揭示人具有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的二重性,认为“生命是一个存在者依照欲望官能的法则来行事的一种能力”,⑨ 而人的理性则是人按照理智官能的法则来行事的一种能力,欲望官能关涉自然生命,理智官能关涉精神生命。但是,在人的自然生命与精神理性如何统一问题上,康德陷于二律背反之中而不能自拔。黑格尔则认为,生命的个体只是个体,至多也只是“自在的类”,而不是“自为的类”,只有把自己实在化为普遍性的个体,才能成为“自为的类”。⑩ 马克思超越了康德和黑格尔,直接把人的本质规定为人的实践本性,认为使人之所以为人,不在于他单纯的自然生命,也不是其单纯的精神生命,而是人本身的“感性活动”。人的生命活动不是动物式的“生存”活动,而是人所独有的“生活”活动,是人“把自己的生活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的活动。正是在这种活动中,产生了生命尺度的问题,即人的生命活动是有价值的还是无价值的问题。马克思之所以强调,“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建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用自身的内在尺度来衡量对象,就是为了说明,人只有获得“价值生命”,超越自然生命,才能称其为“人”。把时间理解为人的生命“长度”观点的根本缺陷,就在于没有意识到人的生命与一般生命的本质区别,只是从物的本性去理解人,从前定的、给予的、绝对不变的方面去理解人,实际上是把人理解为“物”。
五
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理论为基础,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时间的异化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工人的剩余劳动生产出剩余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但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自由时间仅仅为不劳动阶级所占有和支配。“在资本方面表现为剩余价值的东西,正好在工人方面表现为超过他作为工人的需要,即超过他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而形成的剩余劳动。”“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了这种剩余劳动,即从单纯使用价值的观点,从单纯的生存的观点来看的多余劳动”。(11) “剩余产品把时间游离出来,给不劳动阶级提供了发展其他能力的自由支配的时间。因此,在一方产生剩余劳动时间,同时在另一方产生自由时间。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12)
通过对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分析,马克思又阐述了这两种时间与人的本质实现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表明财富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之上的;当自由时间成为财富增长的决定性因素的时候,“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劳动的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13) 那时,衡量财富的尺度将由劳动时间转变为自由时间。这是因为,“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而个人的充分发展又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从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来看,节约劳动时间可以看作生产固定成本,这种固定资本就是人本身”。(14) 问题在于,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发展牺牲在必要劳动时间内。“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面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资产阶级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时期中,人的内在本质的这种充分发挥表现为完全的空虚,这种普遍的物化过程,表现为全面的异化,而一切既定的片面目的废弃,则表现为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的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15)
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不能占有和支配自由时间,其时间主要体现为迫于生计而进行的必要劳动时间;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在一定程度上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前提。“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了这种剩余劳动,即从单纯使用价值的观点,从单纯生存的观点来看的多余劳动,而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即一方面,需要发展到这种程度,以致超过必要劳动的剩余劳动本身成了从个人需要本身产生的普遍需要,另一方面,普遍的勤劳,由于世世代代所经历的资本的严格纪律,发展成为新的一代的普遍财产,最后,这种普遍的勤劳,由于资本的无止境的致富愿望及其唯一能实现这种愿望的条件不断地驱使劳动生产力向前发展,而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一方面整个社会只需用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财富,另一方面劳动的社会将科学地对待自己的不断发展的再生产过程,对待自己的越来越丰富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资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16) 这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劳动基本上都是必要劳动,即劳动及其产品基本上是用来维持人的生存必需;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使劳动在必要劳动之外产生了剩余劳动,即劳动产品在维持人生存必需之外还有剩余。资本不断缩减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剩余劳动时间的本性,使自由时间不断增加,从而为剩余劳动产品不断满足人们的普遍需要,为人们普遍占有和支配自由时间,实现自由发展提供了物质前提。
六
时间是人的生命尺度,最终实现的是人类解放。从哲学史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能造成一场革命性变革,首先就在于,它使哲学的理论主题从“世界何以可能”转向“人类解放何以可能”。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关注的就是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并认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17)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解放的实质和目标就是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而要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使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和支配自由时间。
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就要缩短劳动时间,增加人的自由时间。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和支配自由时间是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根本条件。“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8) 在马克思看来,如果劳动不能作为本己的活动来享受,那么,劳动就成为人的单纯“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此时,劳动就表现为人的“外在目的”。如果人的全部时间用于生产性支出而没有自由时间的话,那么,就不会有人类的发展,因为“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所有自由时间都是供自由发展的时间”,而人的自由发展就是“超出对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即“超过他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的发展。这种支撑自由发展的“自由活动”不再是维持“单纯生存”、体现人的生存“自然的必然性”的外在活动,而是人占有自己全面本质的活动,是为了发展人的能力本身的活动。“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19)
“工作日的缩短”,自由时间的充裕,最终使人们的劳动由谋生的手段转变为生活的目的,从而实现劳动意义的革命性变化。这一革命性变化消灭了旧式劳动分工所带来的人的片面发展,把人的劳动与志趣结合起来,使劳动与教育协调起来,从而消除异化劳动,并实现以每个人自由发展为条件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20)
七
从根本上说,时间是人的生命尺度,就在于时间可以通过人的活动形式的改变而扩展人们的活动空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和发展的空间。时间作为“人的积极存在”,是在实践活动中获得现实性的。“劳动时间本身只是作为主体存在着,只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着。”(21) 时间之所以能够作为人的积极存在,其根源就在于人的实践活动,首先是劳动。正是劳动使人的生命活动的时空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使时间的因素具有了能动的意义;正是劳动构成了人的生命价值的本体,赋予时间以生命和活力,使时间成为人的积极存在,即能动的存在、主体性的存在。所以,时间作为人的积极存在与实践作为人的积极存在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正因为时间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着,所以,伴随着实践活动的发展和分化,必然是人的活动空间的扩大。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活动逐渐产生分化,从生产活动中分化出交往活动,从物质交往中分化出精神交往……每一种活动不断分化出新的活动领域;这种活动的不断分化和活动的领域不断扩大又必然造成人的活动空间和发展空间的不断扩展;每一次活动的分化和交往的扩大又意味着人的新的需要的产生,新的生产力即人与自然关系的形成,新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建立,一句话,新的空间的建立。
八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自由时间的多少直接决定着人的发展空间的大小,而自由时间在量上又直接取决于剩余劳动时间,“剩余劳动一方面是社会的自由时间的基础,从而另一方面是整个社会发展和全部文化的物质基础”。(22) 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实际上就是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增加自由时间,扩大个人的发展空间。对个人来说,自由时间的扩大实际上是提供了一个新的自由发展的舞台,舞台越大,发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所以每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就人类而言,整个人类的发展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有了更多的自由时间,才有人类能力的全面发展,才有整个社会的更大进步。人的发展空间的大小取决于人的各种活动在时间上所占的比重。“正像单个人的情况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23) 因此,时间节约的规律便成为调节社会生活的“首要的经济规律”。这个规律不会因为社会制度的改变而被推翻,能够改变的只是这一规律实现的社会形式。“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24) 时间因素在人的发展中的首要意义,正是由这种规律的首要性决定的。这就是说,时间节约的规律也是人的发展的首要规律。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节约劳动时间,实际上就是创造了人的发展的空间。
九
在阶级社会中,自由时间的创造与占有并不是统一的,相反,二者却是背离的。“社会的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非自由时间的产生,是靠工人超出维持他们本身的生存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产生。同一方的自由时间相应的是另一方的被奴役的时间”。(25) 旧式分工使劳动者被迫承担整个社会的劳动重负,他们创造了自由时间,却不能占有和支配自由时间,没有获得相应的发展空间,而不从事劳动的社会成员却凭借占有生产资料的地位,通过侵占剩余劳动而占有和支配着自由时间,由此获得了相应的发展空间。这就是说,在阶级社会中,少数人的发展空间是以掠夺众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为基础的,少数人的发展是以多数人的不发展或片面发展为代价的。这种自由时间创造与占有上的分离,在资本主义社会达到了极端程度。资本的自由就是建立在劳动不自由的基础上的。“在资产阶级社会里,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26) 要消除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对立,确立“有个性的个人”,实现“自主活动”与“自由个性”的统一,就必须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27)
十
由此可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时间不是一个与现实的人及其活动无关的抽象的范畴,而是一个直接关涉到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以及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理论。我们应该也必须重释马克思的时间理论。
注释:
①(12)(22)(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32、216、257、216-217页。
② 《古希腊罗马哲学》,北京:三联书店,1957年,第280页。
③④ 马克思:《博士论文》,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38、39页。
⑤⑥⑦⑧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7、96、96、96页。
⑨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年,第7页。
⑩ 黑格尔:《逻辑学》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457页。
(11)(15)(16)(21)(23)(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87、486、287、118、120、120页。
(13)(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18、225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443页。
(18)(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6、927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18页。
(26)(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87、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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