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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是联合国60华诞。国际社会在回顾联合国60年来所走过道路的同时,也在关注着她未来的前途与命运。联合国改革成了一个热门话题,围绕着联合国改革的纷争也沸沸扬扬,其中建立国际新秩序与联合国改革的关系问题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构建中的国际新秩序与联合国及其改革有何关联?二者将如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联合国改革及国际新秩序前景如何?本文试就上述问题作些探讨。
一、联合国与国际秩序进步
二战后到冷战结束这段时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国际秩序:以联合国为框架的秩序和冷战秩序。两者性质不同,但紧密相关,互相影响、互相作用。
联合国秩序的建立早于冷战秩序。还在二战进行期间,反法西斯阵营的主要成员就开始酝酿建立联合国。日本宣布投降即二战完全结束后仅70天,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便宣告成立。参与创建联合国的各国领袖们的初衷都是值得肯定的,即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当然不可否认各国也都有自己的盘算,比如美国就想通过联合国来建立“制度霸权”。但是不管怎样,联合国开启了一个新的国际政治秩序。这个秩序对维护世界和平意义重大。二战后,新的世界大战一直没有打起来,不能说与联合国的存在没有关系。
在维护世界和平上,联合国至少在两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实行大国一致原则,即只有五个大国拥有安理会绝对否决权。这既保证了联合国能有权威和效率,不重蹈国际联盟因每个成员都有否决权而失去权威和效率的覆辙,又可以促使五大国在重大问题上团结一致。反法西斯战争的经验表明,大国团结一致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苏联还是美国领导人,对这一点都有深刻认识。(注:王杰主编:《大国手中的权杖——联合国行使否决权纪实》,当代世界出版社1998年版,第19页。)
二是将各成员国主权平等原则作为联合国的基础。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只是在欧洲范围内确立了主权平等原则,而欧洲国家与其他地区国家,特别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在主权上是不平等的。一些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原则只适用于欧洲。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在1878年柏林会议上曾放言,只有欧洲才“有权批准独立”。这是当时国际秩序的真实写照。到20世纪初,美国和日本加入了“有权批准独立”的行列。这是绝对的强权政治时代,世界各国在主权上分成了两部分:“有权批准独立”的少数“列强”和广大任列强宰割的殖民地、半殖民国家。联合国成立时只有51个成员国,众多亚洲和非洲国家当时尚未被“批准独立”。联合国将主权平等原则扩大到全球,极大地促进了亚洲和非洲的民族解放运动,使新独立国家的主权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尊重。这对维护世界和平意义重大。两次世界大战都有列强争夺殖民地和势力范围的因素。弱小国家的主权得不到尊重,没有国际法保护,是这种争夺活动存在的重要背景。联合国成立后,以侵害弱小国家主权为特征的列强争夺活动受到了明显制约。
所以,联合国的成立,标志着一个全新的国际秩序的诞生。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创举,是国际秩序的重大进步。
二战结束不久,分别以苏联和美国为代表的东西方两大阵营便陷入意识形态和地缘政治冲突,最后形成冷战。整个世界都处在冷战阴影下,世界各国的内政、外交几乎无不受冷战的影响。就是后来声称奉行“第三条道路”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不结盟运动国家,也都难脱冷战的干系,比如印度在一段时期内实际上成了苏联的准盟友。所以,冷战时期的国际秩序又带有强烈的冷战色彩和两极色彩。特别是在两大集团内部,都各有一套关系准则,各成一个亚体系。比如在华沙条约组织中,根据勃列日涅夫的“主权有限论”,成员国的主权是有限的,苏联可以干涉匈牙利的内政,可以出兵占领捷克斯洛伐克。(注:宫达非主编:《苏联剧变新探》,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443页。) 在西方阵营,日本、西德接受别国的安全保护和驻军,实际上也是一种主权让渡。
从某种意义上说,两极格局秩序也形成于二战期间,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雅尔塔体系。(注:有的学者将联合国也算成雅尔塔体系的内容,笔者认为不妥。虽然联合国与雅尔塔会议及雅尔塔体系有很大关系,但毕竟以联合国为框架的体系和雅尔塔体系在基本精神上是相背的,所以还是将二者分开为好。前者可以称作联合国体系。) 二战后两大阵营的势力范围是在雅尔塔会议上确定的。雅尔塔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文件,西方认可了苏联在战后国际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东欧与远东的权益。(注:刘金质:《冷战史》(上),世界知识出版2003年版,第4页。) 如果联系会议前几个月斯大林同丘吉尔秘密划定的苏联同英美瓜分东欧国家的势力线,(注:1944年,丘吉尔访问苏联,丘吉尔同斯大林达成了一个划分势力范围的协议:罗马尼亚:俄国90%,其他国家10%;希腊:英国(与美国一起)90%,俄国10%;南斯拉夫:50%-50%;匈牙利:50%-50%;保加利亚:俄国75%,其他国家25%。见姜长斌、左凤荣:《读懂斯大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02-403页。) 更可以看出,雅尔塔体系是苏联同西方共同掌控世界的体系。后来的历史表明,苏联和西方基本上遵守了雅尔塔体系划定的势力范围。双方都容忍对方在各自势力范围内的所作所为,可谓井水不犯河水。这也正是冷战没有转为热战的重要原因。但是,这个体系毕竟继承了传统的强权政治本质,两大阵营最终走向了冷战对抗。
上述两个体系和秩序互相交叉、互相作用。冷战的主要角色都是联合国的重要成员,它们都试图利用联合国来实现自己的战略利益,于是便以联合国为舞台展开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外交斗争。可以说,联合国在成立后的最初阶段,成了冷战的一个主战场——外交战场。此时的联合国秩序完全从属于冷战秩序,联合国很难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也没有独立自主的地位。当然,联合国对协调大国行动,避免大国间直接军事冲突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毕竟,通过在联合国内的外交博弈,冷战对手都能及时了解对方的战略意图,避免战略误判。帮助联合国冲破冷战秩序束缚的是民族解放运动。伴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一个又一个高潮,一批又一批国家争得了国家主权,纷纷加入联合国,其主权也就受到联合国的维护。这些后来被称作第三世界的国家,在联合国内基本上属于“第三种力量”,在许多国际事务中不追随两大阵营的任何一方,尽管许多国家会在某一段时间内受到冷战的影响。联合国开始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声言,开始走向独立自主,开始按照自己的宗旨,干自己的事。1971年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就是联合国干成了自己要干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而此举无疑又加强了联合国的独立自主性。此时,联合国秩序开始独立发挥作用,成了与冷战秩序并行的一种国际秩序。
冷战结束宣告了两极格局的解体,也标志着冷战秩序和雅尔塔体制的结束。但是联合国并未因冷战结束而瓦解,反倒是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更加突出。联合国秩序在国际政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不仅如此,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还加强了彼此间的协调,其突出表现就是安理会中的否决票大幅减少。从1946年到1990年,否决票出现193次,平均每年4次还多;而从1991年到2003年只有12次,平均每年1次。(注:宋黎磊:“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及其发展趋势”,载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形势研究报告(2004-2005年度)》,2005年6月,第2页。)
二、两种新秩序之争与联合国
冷战秩序结束后,国际社会出现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各种呼声。最具代表性的主张有两种,一种是中国提出的,另一种是美国提出的。
中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邓小平在1974年的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上代表中国政府发言,就阐述了这个问题。到了80年代末,邓小平又提出了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问题。他在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时说:“世界总的局势在变,各国都在考虑相应的新政策,建立新的国际秩序”。“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2页。) 苏东剧变开始后,(注:冷战结束和两极格局结束在含义上略有不同。一般将柏林墙倒塌作为冷战结束的标志,邓小平在1989年11月就讲到“可能是一个冷战结束了,另外两个冷战又已经开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44页),表明他认为那时冷战已结束;美国1990年出台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也认为正在出现“冷战后世界”(见梅孜编译:《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汇编》,时事出版社1996年版,第191页)。而两极格局结束的标志,通常被看成是1991年底苏联的解体。) 面对急剧动荡的国际局势,邓小平更加强调建立国际新秩序。1990年3月3日,邓小平指出:“我们的对外政策还是两条,第一条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第二条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和经济新秩序。”(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53页。) 1992年,中共十四大政治报告正式将建立国际新秩序定为中国对外政策的重要内容,而且对新秩序的内涵做了系统阐述:“建立什么样的国际新秩序,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状况,我们主张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这一新秩序包括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经济新秩序。”(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42页。) 这一政策一直被中国坚持下来。
综合来看,中国所倡导的国际新秩序的核心内容有两个:一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二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这一新秩序的基本精神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是相一致而不是相违背的。如果结合冷战结束以来中国对联合国的政策,则可以看出,中国要建立的新秩序,并不是要抛开联合国体系“另起炉灶”。中国明确提出:中国重视联合国的作用,并且要积极参与联合国事务,支持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等国际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第43页。) 中国所要建立的国际新秩序是以加强联合国的作用、提高联合国的地位与权威为前提的。
中国的新秩序主张得到了一些大国的积极响应。1997年4月23日,中国与俄罗斯签署了《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阐述了建立多极世界和国际新秩序的主张。2005年7月1日,中俄签署了《关于21世纪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根据新的国际形势进一步阐述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注:《新华月报》,2005年第8期,第27-28页。) 欧盟、印度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虽然没有像中俄那样旗帜鲜明地阐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但从外交实践以及对外政策宣示看,它们赞同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并提高联合国的地位。比如已经逐步成为联合国内一支相对独立的政治力量的欧盟,就主张通过改革来加强而不是削弱联合国的地位与作用,联合国“不应沦为少数国家谋求国家利益的工具”。(注:扈大威:“走向‘有效的多边主义’——试析欧盟与联合国的伙伴关系”,《国际问题研究》,2005年第5期,第46页。)
美国在冷战结束后也提出了新秩序问题。苏东剧变后,特别是海湾战争后,美国看到苏联不仅已发生“质变”,而且实力明显下降,既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挑战美国的世界地位,于是力图构建美国领导下的世界新秩序。美国1991年发表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将“世界新秩序”作为绪言的标题。报告提出:“世界新秩序还没有成为事实;这是一种强烈的愿望——也是一种机会。我们已经抓住了几代人几乎没有经历过的非同寻常的机遇——由于我们周围的旧的模式和稳定性已经崩溃,我们可以按照我们自己的价值观和理想建立一种新国际体系了。”(注:梅孜编译:《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汇编》,时事出版社1996年版,第188页。) 显而易见,美国正以冷战胜利者的姿态来考虑世界的未来,认为冷战结束使美国终于有了按自己的价值观和理想来构建国际秩序的机会。
在这一“新秩序”战略中,美国非常重视联合国。在1991年美《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联盟、联合和一个新的联合国”被置于“90年代的政治日程”部分之首,其中对当时的联合国作了如下描述:“40多年来的政治分歧、集团政治和煽动性的言词,使联合国未能发挥其创建者们所说的全部潜力。现在我们看到联合国已开始按照它原定的目标行事了。它不再受到经常阻碍意见一致的超级大国对抗的影响,也不太受到经常削弱其信誉的形式主义的反美主义的阻碍了”。可见,美国对联合国一度是非常不满的,认为她未能发挥潜力,其原因就是超级大国的对抗和“反美主义”的影响。而现在这些阻碍因素都不存在了。当然,美国看好联合国,也与当时联合国在大部分问题上的立场都与美国相一致有很大关系。在海湾战争中,联合国采取了同美国一致的立场,双方进行了很好的合作。美国盛赞“联合国对伊拉克无缘无故地侵略一个成员国所作出的反应,完全证明了这个机构的作用,并恢复了它的活力”。并且肯定联合国此前“在促进纳米比亚和尼加拉瓜的民主变革中起了杰出的作用”。(注:梅孜编译:《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汇编》,第209页。) 一位学者对当时联合国与美国立场相契合的情况做了更具体的描述:“在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仅11个小时,安理会便通过了660号决议。该决议谴责了伊拉克的侵略行径并要求伊‘立即无条件地撤出’它的武装力量。”“在伊拉克未遵守决议后,安理会又连续通过了12项相关决议,谴责伊拉克的侵略,宣布它对科威特的吞并无效,并表明要采取措施,包括经济制裁。”其中“第678号决议授权‘成员国同科威特政府合作……采用一切必要的手段,维护并执行安理会第660号及其他所有相关决议,恢复该地区和国际和平与安全’”。该决议“还设定了伊拉克从科威特撤军的最后截止日期,即1991年1月15日”。(注:Angela Knippenberg," The Future of the United Nations," in Katharine Tehranian and Majid Tehranian,eds.,Restructuring for World Peace:on the Threshold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Hampton Press,INC,Cresskill,New Jersey,1992,pp.79-80.)
不过,同联合国创建时一样,美国重视联合国,希望她发挥作用,并不是出于“利他主义”的动机,而是从美国自身利益出发的。对此,美国战略家有很清楚的表白:“在海湾危机期间,联合国对以美国为首的反伊联盟提供了巨大的政治支持。这一点对于美国国会和人民来说很重要。”(注:[美]理查德·哈斯著,殷雄等译:《新干涉主义》,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44页。) 美国要建立的世界新秩序是美国领导下的秩序,并谋求把联合国的作用纳入这个框架内。美国历来重视国际组织和制度的作用,将其对国际制度的影响力看成是重要的“软实力”和实现美国战略意图的重要途径。在“实力霸权”和“制度霸权”两者之间,美国通常更喜欢后者,因为实现、维护“制度霸权”遇到的阻力相对要小,需要付出的成本相对也低。美国试图将联合国重新改造成其实行“制度霸权”的工具。
可见,中国所倡导的国际新秩序与美国所要建立的国际新秩序以及双方对联合国的态度有本质区别。一个是坚持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思维,试图建立一个以美国霸权为基础的新秩序,将联合国变成“制度霸权”的工具;一个是要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新秩序,提升联合国在新秩序中的地位,加强其作用,使之成为新秩序的核心机制。两种秩序都需要对联合国进行改革,但是改革的目标截然不同。中国的新秩序实际上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愿望。美国的新秩序是从美国利益出发,在某些方面代表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能够得到发达国家的拥护,而某些方面则也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利益相悖。
三、联合国改革与国际新秩序前景
联合国成立后的60年来,国际社会和联合国本身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单就联合国会员国来说,已由联合国成立时的51个发展到今天的191个。很显然,60年前设计的联合国的各方面机制,已经很难适应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的需要。而且联合国自身也存在着机构重叠、效率低下以及腐败等问题。联合国改革势在必行。
早在联合国成立不久,联合国改革问题就已提出,而且1965年和1973年分别有过两次较重要的改革。(注:1965年的宪章修正案将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由6个增加到10个,将经社理事会成员国由18个增加到27个;1973年的修正案将经社理事会的成员国由27个增加到54个。) 但是,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联合国改革问题才真正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这同冷战秩序结束、联合国秩序成为居主导地位的国际秩序有关,世界各国都更加关心联合国的前途与命运。1992年第47届联大通过了联合国改革的决议。随后各种改革方案相继出台,特别是1999年第54届联大通过的秘书长安南提出的名为《革新联合国》的“一揽子改革方案”几乎涉及了除安理会以外的联合国所有领域,其中的一些内容,比如秘书处的机构设置,已付诸实施。(注:李铁城主编:《世纪之交的联合国》,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47-249页。)
2005年是推进联合国改革的一个重要契机。然而,在联合国改革问题上,国际社会却充满了纷争,联合国改革举步维艰。联合国改革既牵涉到许多国家的重大利益,更影响到国际秩序的走向。纵观2005年有关联合国改革的纷争,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个是制定向9月份举行的联合国首脑会议提交的反映联合国改革内容的《成果文件草案》,一个是安理会改革方案。前者更明显地体现了对国际秩序主导权的争夺;后者涉及到不同方案提出国之间的利益纠纷,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国际秩序的主导权。
《成果文件草案》出台一波三折,几易其稿,险些流产,直到最后一刻才敲定。之所以如此,就是由于有关各方立场差别太大。主要分歧表现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之间。在某些问题上,分歧也表现在大国与中小国家之间以及不同地区国家之间。就问题看,各方分歧主要集中在发展、反恐、建设和平委员会、人权理事会、“保护的责任”、裁军及防扩散、联合国秘书处管理改革等七个方面。在发展问题上,主要是美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分歧。美国先是要求删除“千年发展目标”这一提法,后虽被迫接受,但仍拒绝承担在2015年前将其官方发展援助增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0.7%(2004年美国的对外援助仅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0.16%)。在反恐问题上,主要是欧盟与伊斯兰国家之间的分歧。欧盟要求就恐怖主义拟定一个政治定义,伊斯兰国家则反对这种主张并要求承认反抗外国占领和争取民族自决斗争的合法性。在建设和平委员会问题上,主要是大国与中小国家的分歧。大国希望将该委员会附属于安理会,中小国家则希望该委员会直接向联大负责。在人权理事会问题上,主要是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分歧。西方国家主张将其成员总数控制在30个以内,发展中国家则主张其规模不得小于人权委员会的53个。在“保护的责任”问题上,主要是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以欧盟为首的西方国家主张将“人道主义干预”合法化,而俄罗斯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则表示反对。在裁军与防扩散问题上,主要是美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美国要求强调防扩散,不同意成果文件中写进有核国家履行裁军承诺及无核国家有权和平利用核能的措辞,而发展中国家则反对美国的立场。在联合国秘书处管理改革问题上,主要是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西方国家要求给予秘书长更大权限和灵活性,而发展中国家则强调维护联大的权威性。(注:陈向阳:“联合国栉风沐雨再出发“,《瞭望新闻周刊》,2005年9月19日。) 可见,在制定《成果文件草案》问题上,美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分歧比较突出。正因为这样,在临近召开联合国首脑会议时,美国在8月下旬突然对已经得到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认可的草案提出500多条修改意见,大有将草案推倒重来之势。后经讨价还价,美国虽然做出了一些妥协,但在很多问题上仍与世界多数国家有分歧。
安理会的改革被认为是联合国改革中最为核心与敏感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联合国相当一部分会员国的权益,关系到联合国的权威与效率,特别是关系到未来国际秩序的走向。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该问题上存在着明显分歧。西方发达国家试图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它们在安理会中的优势,特别是美国,想通过安理会改革使联合国成为美国主导下的国际新秩序的工具;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希望通过改革扩大自己在联合国的权益,特别是在安理会中的发言权,使国际关系更加民主化,使以联合国为框架的国际秩序更加公正、合理。当然,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各国之间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利益关系,发达国家内部与发展中国家内部也存在着深刻分歧。比如在增加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问题上,发达国家中,意大利、西班牙就与德国明显对立,美国倾向于支持对其言听计从的亚洲盟友日本“入常”,反对越来越不顺从的欧洲盟友德国“入常”。在发展中国家中,巴基斯坦与印度对立,墨西哥、阿根廷与巴西对立。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四国一度结成“四国联盟”,在“争常”上协调行动。而以韩国、意大利、巴基斯坦和墨西哥为代表的“团结谋共识”集团坚决反对“增常”,并采取积极行动阻击以“增常”为主要内容的“四国集团”方案的通过。(注:参见吴妙发:“世界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联合国“,《国际问题研究》,2005年第5期。)“四国联盟”方案的确存在着明显弊端。其一,新增“常任”拥有否决权会降低安理会的决策效率。“五常”的否决权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它们都是反法西斯战争的主要战胜国,为战争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表现出了负责任大国的精神。实践表明,否决权的拥有者不宜过多,否则会影响安理会的工作效率。其二,“常任”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上负有特殊的责任和义务,而日本对历史问题的态度,表明其很难胜任这样的责任和义务。其三,安理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发展中国家的席位过少,特别是“常任”,只有中国一个发展中国家。所以,安理会改革应着重解决扩大发展中国家席位问题。虽然该方案将6个新增“常任”中的4个给了发展中国家,但是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四,增加“常任”会导致会员国间产生新的矛盾。“团结谋共识”集团的出现就反映出了这个问题。如果联合国大会强行表决该提案,无疑会破坏联合国的团结,甚至造成分裂。因此,“四国联盟”方案遭到很多国家的反对,其中包括中国、美国和俄罗斯这些安理会常任事理国。在这种形势下,日本等国只好改变策略,放弃四国联合提案的计划。但是,日本等国争当“常任”的活动并未停止,围绕安理会改革的纷争并未结束。
当然,联合国改革也并非毫无进展。《成果文件草案》的通过就是一个重大成就。《成果文件草案》就发展、安全、人权三大领域以及联合国自身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比如:重视发展问题,敦促国际社会按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呼吁发达国家增加发展援助,进一步减免穷国债务;确立“新的集体安全共识”,强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强化国际人权机制,促使“人道主义干预”合法化;决定成立建设和平委员会,以人权理事会取代人权委员会,设立联合国民主基金。这些举措将对联合国发展和国际秩序进步产生重大影响。《成果文件草案》的最终达成,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既斗争又妥协的结果,虽然反映出双方的利益差别与立场分歧,但也表明双方愿意在联合国这个大家庭内共存、合作,双方的分歧可以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当然,在《成果文件草案》上的博弈,也反映出双方的实力对比。
从发展态势看,在当前的国际格局和实力对比下,联合国改革不可能顺利进行,更不可能完全满足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意愿。但是不管怎样,通过发展中国家的不懈努力,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得以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集体安全机制和国际秩序得到加强。同时这也表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力量在增强,在联合国内的影响在扩大。有理由相信,随着国际格局和实力对比的变化,有利于公正、合理国际新秩序建立的联合国改革的推进势在必行。从人类进步的大方向看,国际社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联合国。正如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中所强调,联合国的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应该通过合理、必要的改革,维护联合国权威,提高联合国效率,更好地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增强联合国应对新威胁新挑战的能力”。(注:胡锦涛:“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在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年9月16日。) 这应该是联合国改革的大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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