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拓农村市场,必须调整改革和发展的思路_农民论文

要开拓农村市场,必须调整改革和发展的思路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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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开拓农村市场引出新思路

(一)中国经济进入大调整时期。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行了整整20年。现在我国经济已悄然进入大调整时期:长期困扰我们的“短缺经济”已被“买方市场”所取代;过去的“投资膨胀”“消费膨胀”为投资不振、消费意欲低下所取代;数量扩张型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控制增长被刺激增长所取代;农民“过剩”、工人“下岗”、干部“分流”;国企效益持续下滑,国有经济大重组,资本运营成为时尚;等等。

为什么在世纪之交我国经济进入大调整时期?原因有三:一是20年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改革不配套所积累的矛盾到了必须全面消化的时候;二是经济周期和中周期的“波谷”段正好在此重叠;三是遇上了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技术革命引起的产业结构升级调整。

(二)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市场是解决大调整时期矛盾的关键措施。

面对大调整时期的矛盾和困难——经济增长乏力、市场疲软、通货紧缩、失业增加、企业亏损加重和出口萎缩等,专家开出了种种“药方”:降低利率、扩大信贷、开拓大额消费(住房、汽车等)信贷品种,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支出、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的投资力度,扶持中小企业、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增加就业容量、打击走私、保护国内市场等。

所有这些措施可归结为一点:扩大内需、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和开拓国内市场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我们主要从开拓国内市场角度来讨论。

如何开拓国内市场?所谓国内市场是指国内居民、企业和政府对市场商品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包括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影响需求的因素主要有:现实收入、预期收入、消费偏好(储蓄率)、投资收益率、价格(包括资金的价格利率、汇率)等。所有这些因素又受其他许多因素的影响。从影响国内需求和国内市场的直接和间接因素入手,就可以一层一层地找到开拓国内市场的对策。

从影响因素来探讨开拓国内市场的对策是一篇大文章,本文关注的是国内市场的区域结构。国内市场从区域角度可分为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两大块。由于我国仍然是一个农村人口占近80%的“农民或农村大国”,毫无疑问,开拓农村市场是开拓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解决大调整时期矛盾和困难的主要出路。

(三)开拓农村市场是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主要出路。

目前城市消费市场的空间在未来几年内非常有限,原因在于:城市消费结构的升级正处于“空档期”,即城市居民对一般消费品的需求已基本饱和,而住房和汽车等高档消费品因收入积累不够、住房商品化难以展开、道路和车位建设滞后等原因,在短期内尚难以成为城市普通居民的消费需求。从城市投资需求来看,由于城市是预算软约束的国有企业的聚集地,刺激城市投资需求很可能导致高通胀、低效益、重复建设等后果,因此,刺激城市投资需求应极为谨慎。

与城市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市场潜力巨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中国农村市场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潜在市场。目前, 我国农村人口有9亿之多,占总人口的80%,是当今世界最庞大的社会群体。 中国农民的市场一旦启动起来,对世界任何产业和企业都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和机会。

2、与城市消费市场不同,农村消费市场并未处于“空档期”。 农村居民对一般消费品的需求远未饱和,缺乏的只是价廉物美、适销对路的产品。且农村并不存在住房商品化的问题,道路和车位对农村汽车消费的限制也相对较小。

3、从投资需求来看, 乡镇企业的预算约束比城市国有企业要硬得多,因此,刺激农村投资需求相对来说副作用要小得多。

4、开拓农村市场的最大制约因素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不过, 即使在保持农民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农村市场仍然大有潜力可挖。目前农民数额巨大的婚丧嫁娶、人情、迷信、赌博等盲目性、愚昧性消费,可通过引导转变为正常投资和消费;部分农民无目的的过度储蓄也可通过引导转化为正常投资和消费。

5、最主要的是,农村人口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新兴城镇建设和人口迁移过程中,可开辟出巨大的投资和消费空间。农民以住房为主体的存量资产,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流动也可创造出巨大的新购买力。允许部分年年往返于城乡的城市打工农民定居于城市,也可以创造更多的消费空间。

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扩大国内市场,缓解就业压力,人们提出了如下措施: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保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植住宅产业,开拓农村市场等。相对于开拓农村市场来说,前几项措施的局限性很明显。基础设施建设和环保建设都属于公共工程,公共工程有三个局限性:一是受政府资金限制;二是很难完全进行市场运作,一般来说浪费较大,效率较低;三是容易引起投资膨胀。高新技术产业的局限性在于:一是风险较大,二是就业容量小,三是资金需求大。住宅产业的局限性在于:一是房改在短期内难以到位,住房商品化尚需时日,因此住宅产业的发展空间有限;二是住房造价一时降不下来,人们的收入又不可能在近期大幅上升,因此住房的有效需求将严重不足;三是住宅建设资金需求太大。可见,开拓农村市场具有更大的空间和意义,这是开拓国内市场的主要出路。

(四)开拓农村市场是一篇大文章。

如何开拓农村市场?一般来说有如下措施:(1 )提高农民收入水平;(2)加强农村市场建设,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3)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更新消费观念,引导农民消费;(4)建设大批新兴城镇, 开辟农村新的投资和消费空间。这些措施的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消费环境。

但是,开拓农村市场绝不仅仅如此,它还意味着其他许多丰富的内容,是一篇大文章。下面我们先概略地提出其中的思维逻辑:要开拓农村市场,就必须刺激和提高农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要刺激和提高农民的需求,就必须提高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要提高农民的可支配收入,就必须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减轻农民负担等。要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减轻农民负担,就必须大规模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面推进农村现代化(包括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和农村政治文化现代化)。要全面推进农村现代化,就必须建立公正的城乡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城乡统一大市场,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和组织化程度,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

为此,就必须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城市偏向”意识,真正从中国是“农民和农村大国”的国情出发,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遵循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的一般规律,调整改革与发展的思路,确立以农村(包括不断从农村中产生的新兴城镇)为重心的改革与发展新思路,走第二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

二、调整改革与发展思路的依据

(一)任何思路都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

探讨我国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必须从国情出发,而不是从理论逻辑和假设前提出发。

1、中国是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农村大国。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文明和包袱的、初级社会主义的、发展中的农村大国,现阶段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等多种经济形态交织并存,呈多元经济形态,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现代化还需要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简而言之,中国是一个拥有9 亿农民的农村大国。

为什么说我国在建立了较强大的工业基础和高科技基础后还是农村大国?为什么在工业产值已大大超过农业产值,甚至农村乡镇工业产值已超过农业产值后还说中国是农村(或农业)大国?这主要不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丰富农耕经验和技术的国家,也不是因为主要农副产品产量皆居世界前列,而是因为我国在实行了几十年的城市偏向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后,仍然是“12亿人口,9 亿农民”的人口格局和社会结构。也就是说,总人口中仍然有大部分人未能享受到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农村仍然是中国社会的主要基础,农业仍然是大部分国民的主要职业。我们仍然没有摆脱传统农业社会的累累包袱。20%的城市市民控制着占国民财富70%的工商业财富,80%的农村居民只控制着占国民财富30%的农业财富。国民财富配置的不合理,产业、就业、人口和社会结构的失衡,由此可见一斑。

2、中国经济是一种自然经济、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三者相交织的复合经济。

与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现阶段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多种经济形态交织并存,既有持续了几千年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在农村仍大量存在,又有建国后居于统治地位近30年的计划经济形态在改革开放20年后仍是改革的主要对象,也有改革开放以来不断产生且越来越多的市场经济形态,还有许多介乎上述三者之间的过渡经济形态。

在此仅以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为例。可以说,近十多年来,我们将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将计划经济改革成市场经济上,特别是1985年将工作重心转到城市改革后,主要精力更是放在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上。虽然改革发韧于农村,且农村改革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广大农村的自然经济已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但总的来说,我们从自然经济的全面改造角度对广大农村的关注是不够的。80年代中期以来,我们对农村的关注主要放在农产品的生产上,特别是粮食的生产和供应上,而对如何通过农村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农业现代化等手段,全面推进农村的现代化及建设可以共享现代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全面、彻底改造自然经济方面,关注不够。

(二)20年改革的经验教训是确立新思路的重要依据。

中国20年改革给世人留下了许多丰富的研究和总结素材,也给我们思考和规划未来提供了宝贵的启示。探索中国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不能不总结20年改革的经验和教训。

1、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遗产不仅是计划经济体制。

人们在谈到改革时,一般很自然地想到改革的对象——计划经济体制。其实,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给我们留下的遗产不仅是“计划经济体制”,还有与之相交织的城市偏向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和以户籍制度为主要标志的“城乡隔离体制”。这三者互为依托,共同构成我国改革前的体制构架和社会结构图景。

计划经济体制、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和城乡隔离体制共同构成了中国改革的对象。中国的改革是“内生”的,是由广大农民首先自发发动的,而不是外部强加的,也非政府有计划的推动。我们不难发现:由农民发动的改革同时冲击了上述三大改革对象,既冲破了计划经济体制,又反叛了城市偏向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也冲击了城乡隔离体制。

但是,很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改革理论和政策取向主要着眼于计划体制的改革,对后两项——发展战略的调整和城乡隔离体制的改革重视不够。

2、中国改革的主要经验。

与苏联、东欧等国改革失败或举步维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那么,中国改革为什么取得了成功?中国改革的主要经验是什么?我们认为,中国改革的实质是“平民改革”:是平民,特别是受传统体制压抑最深的农民是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而非政府、精英和外国专家。中国改革的主要经验是“相机改革”:从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从现实需要出发,发挥比较优势,稳定、协调、灵活、策略地推进改革。不难看出,中国改革的相对成功离不开一个“农”字。

3、中国改革的缺陷。

中国改革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由于我们将改革的对象基本只定位于计划经济体制,而对赶超型工业化战略反思不够,对城乡隔离体制改革不够。因此,改革在策略上尚存在如下可改进之处:

(1)农村改革中途而缓, 没有在战略和政策导向上将农村改革引向深入。

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我们过早过快地将改革重心转到城市,农村改革此后基本处于一种“放羊”的状态之中。如果我们当初借农村变革的东风,在农村改革上乘胜前进,对土地制度、农产品流通制度、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新兴城镇建设的各项制度及城乡各种隔离制度等进行进一步改革,与此同时,配套地进行计划、财税、金融、投资、外贸、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则我们的改革进程很可能更顺利一些。 事实上, 1984年以来以国有企业为重心的城市改革一直举步维艰,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农村改革倒是在农民的自发推动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成果。

(2)没有将“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很好地结合起来。

“体制转轨”是指从计划体制转为市场体制;“社会转型”是指从传统农业社会转为现代工业和信息社会。二者反映着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我们在改革与经济增长,甚至改革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关系的协调上,做得是基本成功的;但在改革与社会转型或社会发展(城市化、城乡一体)或现代化(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文明升级)关系的协调上,做得并不理想。这表现在:对农民权益重视不足、对城乡隔离体制改革滞后、对农村人口城市化推动非常不够、对利用从农村中产生的新兴城镇作为新体制“根据地”的多方面意义认识不足、对将沿海特区政策推广到所有新兴城镇的意义没有认识到等。

其实,改革完全可以和社会转型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大农民的改革积极性,利用新兴城镇计划体制包袱较轻的有利条件,在所有新兴城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根据地”,不仅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将大大加快“体制转轨”的进程。

(3)在国企改革上花费了太多的精力,机会成本很大。

进行了近20年的国企改革,可以说什么“招”都试过了,而且耗费了我们大量的人、财、物力以及心血和精力,但效果很不理想。成本高,特别是机会成本巨大,在我国有限的人、财、物力中,用在国企上的大比例意味着用在非国企上的小比例。事实证明,我国传统的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部分在市场经济中站稳了脚跟的国有企业都是因为它们适应新的形势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随着国有企业亏损面的扩大,我们不得不将改革思路从“就国有企业而进行国有企业改革”转变到“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抓大放小”上来。

总而言之,中国改革在取得初步进展后,又陷入到“城市偏向”和“赶超意识”的历史误区中,忽视了农村改革的深化和新兴城镇的新体制构造。

三、调整改革与发展思路的内容

(一)改革思路的调整。

1、从“突破口”改革到整体协调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寻找改革的突破口成为许多同志的习惯思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产品流通体制、承包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现代企业制度、资本经营等,都被视为改革的突破口。

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突破口改革模式”越来越显示其局限性。因此必须从突破口改革走向整体协调改革。

整体协调改革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育,新兴新体制城镇、城区、特区或地区的建立和发育,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改组,城乡国民经济的重组,产品和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发育(含流通体制改革),市场机制(主要是价格机制)、市场组织和市场规则的发育和形成,城乡藩篱和“诸侯经济”的消除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计划、财税、金融、投资、外贸等宏观调控体制的改革及城乡公正宏观调控政策环境的形成,政府机构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城市养老、医疗、住房、劳动等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及城乡一体的新福利保障制度的形成,文化、教育等体制的改革等。

“国有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制改革”的模式是不全面的,不能代表整体协调改革。如果我们的改革不能兼顾城乡,并逐步消除城乡隔离制度和城乡不平等的体制环境,则就不能说是整体协调的。

2、从国有经济改组到城乡或整个国民经济重组。

以国企改革为主线的经济体制改革经历了行政性分权、放权让利(含承包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含股份制)三个大的阶段。近年来,人们逐步认识到:单就国有企业本身进行改革,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而必须“三改一加强”,特别是要进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这无疑大大开阔了思路,但还开阔得不够。

仅仅在国有经济内部进行改组或仅仅就国有经济进行改组还不够。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或国有经济的问题,必须对城乡或整个国民经济进行重组。

城乡或整个国民经济重组包括:国有经济内部的重组,非国有经济内部的重组,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的重组,城市经济内部的重组,农村经济内部的重组,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之间的重组,企业的重组,资产的重组,产业的重组,城镇的重组等。

通过各种重组,可以将原有的大中城市分化出的新体制力量组合到新体制区域(包括沿海特区、内地新兴新体制城镇等)和非国有企业等新体制阵营中来,以优化资源配置。

3、从“抓大放小”到“抓大扶小”。

国有企业改革的步履艰难和国有企业持续大范围的亏损,终于使人们认识到:继续维持国有企业的庞大“盘子”是没有必要的,就国有企业进行国有企业改革是没有出路的。只有进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抓大放小”,并将国有企业彻底“改制、改造”,推向公平竞争的市场,才能使部分适应能力强的国企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不过,我们仍然必须十分清醒:计划体制环境中产生的国有企业从本质上是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的,不要对国有企业的新生寄过大希望,而应将主要希望寄托在国有企业数量缩小、新体制力量(包括人、企业、市场、区域——城镇和农村)特别是非国有企业的壮大上。

因此,仅仅“抓大放小”是不够的,更不能“一放了之”或“一卖了之”,而必须“抓大扶小”,既要扶尚未“放”的国有小企业,又要扶已“放”的国有小企业,更要扶广大的“非国有小企业”,同时不要疏忽了数量庞大的“国有和非国有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刺激内需、增加供给、活跃市场等方面具有国有大企业不可取代的优势。

在中小企业的阵容中,尤其要扶持其主体——乡镇企业。

4、从个别市场和城乡分割市场到所有市场和城乡统一市场。

市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两大类;要素市场又包括资金和资本市场(含产权市场)、劳动力或劳务市场(含企业家市场)、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技术和信息市场等。

从我国的市场体系建设来看,产品市场已基本形成;要素市场发育不平衡:资金市场因利率尚不能由市场自由调节而没有形成,资本市场最近几年发育较快,劳动力市场基本处于自发形成之中,企业家市场尚在萌芽之中,房地产市场还在艰难形成之中,土地市场(在我国只能表现为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发育严重滞后,技术和信息市场正在初步形成之中。

从政策倾向来看,我们对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比较重视,对劳动力市场、企业家市场、土地市场和技术市场的发展重视不够。

市场应是统一的、没有“界”的、平等竞争的,分割市场必定会降低效率、扭曲资源配置。我国的市场一方面存在地方割据,另一方面存在严重的城乡分割。由于要维护城市的既得权益,我们一直没有对造成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城乡严重不平等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革,因此,农民进城要受到诸多限制,即使进入城市劳务市场,也不能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乡镇企业不能在资金和资本市场上与城市国有企业平等竞争;农民精心养护的土地一旦进入房地产市场,土地的增值收益绝大部分被各级政府和开发商拿走。

因此,今后的市场体系建设应重点放在发育滞后的部分要素市场及建立城乡统一的大市场上。

5、从小城镇建设到新兴新体制城镇构造。

迫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压力和扩大内需的要求,农民自发进行的小城镇建设一再引起人们的关注。建设小城镇,意义重大而深远,效应是多方面的。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仅仅“建设”小城镇还远远不够,而必须构造新兴新体制城镇,理由如下:

一是小城镇的兴起不仅具有发展(即“建设”)的意义,而且具有改革的意义。

新兴的小城镇传统计划体制包袱较轻,极有利于建立全新的市场经济新体制,完全可以将广大的新兴小城镇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根据地”,可以突破现有城市难以进行综合改革的局限性。随着新体制城镇群的壮大,全国的新体制将逐步形成。

二是强调发展“小城镇”不如强调发展“新兴新体制城镇”。

由于我国的小城镇基本依托于各级政府所在地而兴起,它们的产生往往不是因为区域经济发展规律作用的结果,而是行政区划作用的结果,因此小城镇发展存在数量过多、密度过大、规模过小、布局不合理、耕地浪费等问题。这一点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如我们还不尽快进行引导,将犯历史性的错误,因为城镇一旦建立起来,要改变它成本巨大。明智的选择应是:提高建制镇的进入标准,限制小城镇发展的数量: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强化区域城镇网络布局;对现有过多的小城镇进行重组,将部分有潜力的小城镇尽快发展成为小城市或中等城市等。

小城镇应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阶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应发展成为小城市、中等城市,乃至大城市。而且,小城镇只是城镇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只是新兴城镇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现代化和农村发展具有意义的概念应是“新兴城镇的兴起”或“中小城镇的发展”或“农村人口城市化”。

新兴城镇这个概念可以将小城镇、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的卫星城镇甚至新起的大城市(如深圳等)都包括在内,因此强调发展“新兴新体制城镇”比仅强调发展“小城镇”,意义要大得多。

为了加快“体制转轨”,我们应将沿海特区政策扩大到所有新兴城镇,在所有新兴城镇进行全方位体制重建。不仅小城镇可以以农民为主体进行开发建设,而且所有新兴新体制城镇都可以以农民为主体进行开发建设,以农民为“新市民”的主要来源。

6、从开发区建设到新体制城区构造。

开发区建设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引起了不少问题。各地兴办开发区的出发点基本上都是为了招商引资,手段是各种优惠政策。

其实,开发区还可以发挥更大的功能:建成新体制城区。大中城市的开发区不仅可以对外(指国外)招商引资,而且可以对内(国内其他城市和农村以及本城市内)招商引资;不仅要建新的工业区,而且要建新的商贸区、住宅区、旅游区等;不仅要在招商引资上采取优惠政策,更要在城镇建设体制、政府管理体制、户籍制度、企业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制度、劳动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探索全新的体制;不仅要向高档看齐,而且要容纳中低档的人流、财流和物流;不仅要建经济特区,而且要建社会特区。尤其要成为城市化主要是农村人口城市化的主要基地,要将开发区建成敞开胸怀吸收进城农民的“新市民城”或“农民特区”或“卫星城”等。

中小城镇的开发区更应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成为农村人口城市化的主力军和促进派,广泛吸纳农民和乡镇企业进区。人流来,则事业兴。

如果我们的开发区能建成实施全方位新体制、又主要面向农民的新体制城区,则必将大大加快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进程。

7、从城市偏向改革到城乡公正改革。

我国的改革发韧于农村,取得成效在农村,做出贡献在农民,但改革的政策导向特别是利益导向大多是城市偏向的:通过财政补贴和投入、金融支持和农村存款转移、价格“双轨制”“剪刀差”和各种权益的“寻租”、新兴行业进入的特许权和对农民进城的限制、土地增值收益的转移等手段重新配置了国民收入和财富,一再引起农民收入的相对下降、农民负担的加重和农村市场的萎缩。1997年居住有80%国民的农村消费品零售额仅占全社会消费零售额的39%(见《金融时报》,1993.3.5),城乡生活水平的差距由此可见一斑。

这种权益格局不能长久维持下去,必须进行城乡公正改革,主要包括:

一是通过取消户籍制度、建立公平的福利保障制度等措施,为广大农民争取平等的公民地位,同时,为农民兴办的各类企业争取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

二是通过改革流通体制、消除城乡藩蓠等措施,培育和建立城乡公平竞争的产品和要素(包括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和信息等)市场。

三是通过改革城市偏向的计划、财政、税收、金融、价格、收入、就业、教育、保险、保障等体制,建立公正的城乡宏观政策环境。

四是通过土地制度改革,使农民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产权,能够分享部分土地流转和增值收益。

五是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将城乡分割管理体制转为城乡协调管理体制,将单一的农业管理体制(农业部)改为综合的农村管理体制(农工部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同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农民自我保护组织,恢复农会。

(二)发展思路的调整。

1、从经济增长到经济发展。

许多人一般将经济发展理解为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或人均产值和收入的增长,其实这只是经济增长的内容。经济发展除了包括经济增长外,还包括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技术进步和经济组织的发育等。

对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技术进步和经济组织的发育,我们大部分人并没有忽视。真正忽视的是社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即社会转型或城市化)。建国以来,我们对推进工业化和技术进步可以说费了不少精力,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在促进社会转型即改造传统农业社会、推进城市化、扩大现代社会的比重方面可以说不仅做得不够,而且还用种种制度阻碍了这一进程,造成了严重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农村相对贫困,广大农民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

为了一些非经济的外部原因,我们在建国后执行了一个城市偏向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盲目、过度追求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国民产值的增长。这个战略是以破坏内生协调型现代化机制、抑制社会转型或社会结构升级或城市化水平提高,牺牲“三农”为代价的。改革开放后,这个战略有所改变,但没有根本扭转。

因此,我们应尽快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城市工业化)”的误区中走出来,走到“经济发展=经济增长+经济结构升级+社会结构升级+技术进步+经济组织的发育”的正确轨道上来,这其实也是经济现代化的核心内容。通过全面促进经济发展,尽快实现我国由二元经济社会向现代一元经济社会的转变。

2、从农业产量增长到农村现代化。

对作为“农民或农村大国”的中国来说,农村全面发展或农村现代化是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或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但长期以来,我们总是以静止的“城市工业、农村农业”的二元观点,来理解、规划城市和农村的经济布局,一谈到农村和农民,我们就想到农业生产和粮食产量。即使在乡镇企业已占据“半壁江山”和小城镇蓬勃兴起的今天,我们也没有将农村工业化和农村人口城市化放在与农业现代化或农业产业化同样重要的位置上,而最多是在强调农业重要性的同时,顺便提一下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发展。这实际上反映了一种“见物不见人”的观点,即只见农产品或粮食这个“物”,而不见或少见农民这个“人”。

当然,在80年代后期以来,我们在强调农业增产的同时,也开始强调农民“增收减负”,在强调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开始强调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但始终没有将农村的全面现代化特别是农村人口城市化放在应有的位置上,也就是说没有将农民命运的改善、生存环境的改善或生活质量的提高及共享现代城市文明等方面,放在应有的地位上。

“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农村现代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一个封闭的概念,主要指在农村范围内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和多种产业;而后者则是一个开放和动态的概念,是指农村生产率不断提高、产业和人口不断分化、人口不断迁移、环境不断改善、文明不断升级、城乡不断融合的过程,主要包括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和农村政治文化现代化等方面。

通过推进农村现代化,一方面要将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转为城镇居民,使他们与城市居民一样直接享受现代文明;另一方面要将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农村建设成“现代化新农村”,实现农业的现代化经营,即通过推进以现代科技、规模经营和产业化为特征的农业现代化,使部分必须留在农村的农民能够进行现代化农业耕作,能够在具有与城市基本相当的文明水准的“现代化新农村”生息。

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必须在推进农村经济现代化的同时,推进农村政治和文化现代化。通过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促进农村政治民主化进程,提高农民的政治参与度和社会政治地位。通过加强农村的文化教育、文明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整顿农村社会秩序,治理“农村病”,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3、从城市独立工业化到城乡一体工业化。

前面说过,建国后我们实施了一个以重工业为主要内容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除了一些“三线”企业外,这个工业化战略是以现有城市为基地的,是明显城市偏向的,即使是“三线”企业也与当地农村不发生内在联系,是“两张皮”。完全可以说,这个工业化战略实质是“城市独立工业化”,广大农村和农民基本被排除在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之外。至于农村少数的社队企业不过是农村的“副业”,根本就没有纳入国家工业化的框架之内。

必须明了,我国的农村与西方发达国家现在的农村是不一样的:西方发达国家现在的农村是农村人口城市化基本完成或已“分化”后的农村,农村基本上就是“农业基地”;而我国的农村则是尚未“分化”的农村,农村绝不仅仅是“农业基地”,而是中国现代化的“母体”,除农业以外的各种产业和新兴城镇都要从这里源源不断地产生。因此,中国的工业化只局限在现有城市而将广大农村排除在工业化进程之外,是不符合中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或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的。

中国的工业化应该是城乡一体工业化,既包括城市工业化,又包括农村工业化。农村工业化不是权宜之计,也不是城市工业化“拾遗补缺”式的补充,而是中国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考虑到农村人口是中国人口的主体,则农村工业化应是中国工业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乡镇企业不是“异军突起”,而是在被解除了制度束缚后“主军突起”。

因此,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应成为基本国策,至少应将其放在与城市工业化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4、从大城市化到农村人口城市化。

在城市偏向的赶超型工业化战略的驱动下,我们通过高度集中的集权计划体制,形成了城市“高积累、高福利、高投资、低工资、低利率”、农村“低收入、低积累、低福利、高奉献”的城乡利益分配格局。由于城乡利益差距较大,农民都想进城,而农民进城,则意味着政府投资、福利负担的加重和城市居民利益的相对减少,因此为了维护城乡利益格局和市民既得利益,我们通过人民公社和户籍制度,将农民禁锢在土地上,由此形成了城乡分割体制。

正是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城乡分割体制,与计划经济体制和赶超型工业化战略一道,形成了中国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屏障和严重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在这种体制和结构下,城市化就只能靠现有城市的自然发展来推动,农村小城镇和新兴城镇不可能大量产生,大部分中等城市只能维持现状或趋于萎缩,只有条件优越的大城市才能得到发展,由此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大城市化”。

这种不合理的城市化机制在改革开放前作用非常强烈,改革开放后虽有很大改变,但至今尚未根本扭转。

只要我们将城乡分割制度稍微开一个口子,农民在强大的生存压力下,就会形成农村人口城市化的潮流,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规律也会顽强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改革开放后“民工潮”的涌动和大批小城镇的崛起(许多农民实在挤不进现有城市,就只有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新的城镇),就是真实的写照。

作为学者和政府应该从眼前发生的事情明白:“大城市化”是畸型体制的产物,“农村人口城市化”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应顺应之,引导之,保护之,加强之。所谓城市化其实就是农村人口城市化,因为城市化就是一国农村人口不断缩小、城市人口不断扩大的过程。所以,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也就是推进城市化。

很遗憾的是,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一直没有成为我们的大政方针,对拆除户籍制度等城乡隔离制度总是考虑到城市的既得权益而犹豫再三,对农民进城也总是一再限制和歧视。但令人高兴的是,在扩大内需和开拓农村市场的压力下,最近我们终于开始重视建设小城镇了。不过,必须明了,小城镇只是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出路之一,全面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推进农村人口城市化包括建设小城镇、建设其他新兴城镇、扩建现有大中城市或在现有城市旁建“新市民城”或“农民城”或“农民特区”或北京最近强调的“外来人口集居区”及直接吸收部分农民进现有城市等方面,使城乡二元格局变为原有城市、新兴城镇和农村三元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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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开拓农村市场,必须调整改革和发展的思路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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