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六大与非公有制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大突破论文,非公有制经济论文,中共论文,理论论文,十六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05X(2003)02-0026-02
一、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对我党现阶段“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目标联系起来,强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长期性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在中共十六大通过的报告及新党章中,再次强调“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而“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需要上百年的时间”。“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是制定一系列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也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实现创新并取得突破的重要依托。由于我国现在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相对滞后以及区域经济差异等因素的制约,注定了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多层次性,成为多种所有制形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对中国国情的客观估价和准确定位,要求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性相适应的各种所有制形式。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长期性,自然也是不言而喻的。不仅如此,中共十六大还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以本世纪头二十年为期限,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基本实现工业化,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需要多元竞争主体,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健全的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本保证。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我们保持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连续性,以促进其健康发展。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再次强调“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这样一来,就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予以充分肯定,坚持和维护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连续性。这既是对以往实践经验的继承,又是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这一政策进行深入探索的必然结果。
二、克服了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理论误区,强调应该将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各种所有制形式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一定要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批评了那种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要求全党一定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1]。事实证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对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造成冲击,反而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需要多元竞争主体,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打破了原来国营企业一统天下的格局,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的引入,加快了国企与市场接轨的步伐。目前,国企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不少企业在下岗分流之后,原有的从业人员大部分转入非国有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和社会承受的就业压力。不能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对立起来,而应使它们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保护私人财产及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都应该受到鼓励。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无疑是对新型社会阶层经济地位的认同,对今后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无疑会产生重大影响。与此同时,中共十六大还强调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1],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这既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扩大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对新型社会阶层社会政治地位的认同,有利于在全社会为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此外,这次会议还提出要逐步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同时,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样一来,就使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法规逐步系统化、规范化,从而为其健康发展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
四、提出要适应实践的发展,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的必然选择,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大胆探索,进行理论创新。因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往往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所有制问题上,虽然也曾有过一些重要论述,但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深入,要求我们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不能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某些论断作出扭曲的、片面的和教条式的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在突破苏联模式,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理论,将发展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胆进行理论创新的可贵品质。
中共十六大提出要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在未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因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经验证明,非公有制经济的每次发展高峰,总是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或是与思想解放相伴随的。不仅要充分尊重群众在改革中的首创精神,更重要的是需要理论上的不断创新与突破。一味固守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只能导致我们用片面的眼光看待改革。而一旦把马克思主义当做僵死的教条,就会使我们逐渐落伍于时代并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失去生机与活力。应该看到,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经济社会步入转型期,社会整合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新的经济形式、经营方式及相应的社会群体和阶层必然会应运而生。传统的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以及相对单一的收入分配关系已经很难与之相适应。只有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才能使我们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传统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也才能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