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学会93分会第九次学术会议暨年会纪要_农垦改革论文

黑龙江省农业管理学会93分会第九次学术会议暨年会纪要_农垦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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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龙江省农场管理学会九三分会第九次学术研讨会暨1995年年会上,参与交流的论文达208篇,这些论文涉猎了垦区政治、经济、 文化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现综述如下:

一、农垦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和复杂的经济环境,农垦企业如何生存、怎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紧迫的问题。

有的代表提出:抓住机遇、强化管理、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走企业集团化道路,以改革求生存,图发展。同时,按市场化要求,重组国有资产,使资产达到优化配置状态,从而加速垦区产业化的进程,这是垦区经济发展战略的正确抉择。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目前,局场两级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把各家庭农场、小独户较为分散的经营统一组织协调起来,确定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合理布局,规模推进,实现与市场对接。通过扶壮龙头,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格局。

对发展问题,部分代表认为应重点考虑下述几个因素:第一,必须有一个切合企业实际的、明晰的、能够指导大局的经济工作思路,并在具体工作中,将其贯穿于企业发展始终;第二,必须大力发展有垦区特点的主导产业,并依靠其强大的牵动力,带动相关业体共同发展;第三,各发展业体必须以规模经营为前提,产生规模效应,实现自身的优势与价值;第四,必须抓好流通工作,实现与国内外大市场的对接。

有的代表提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重点抓好个体、私营经济,因地制宜搞好垦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是发展农垦经济的重要途径。

通过认真讨论,与会代表达成了共识:

一是解放思想,从“换脑筋”入手,做好农垦企业快速向发展的文章。九三局应在认真抓好粮豆经济的基础上,尽快促进大农业向以牧业为主的牧、林、副、渔业延伸,进而快速工、商、运、建、服各业扩展。通过对传统农业的彻底改革和改造,重塑农垦企业的形象;

二是大胆实践,挖掘潜力,发挥优势,迅速壮大自己。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推进:

——在种植业上全面推行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坚定不移地搞好“三田制、“三粮制”、“三到户”和“两费”自理的完善、提高工作;

——在工、商、运、建、服企业上,依照“产业多结构、经营多层次、流通多渠道、市场大范围”的模式,本着“办好大的,转制小的,解体或破产不行的,考察论证新的”发展原则,在改革、调整上做大力度的推进;

——在发展自营经济上,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以“两牛一猪”为主体的养殖业和以劳动、技术、资金密集型的玉米、甜菜种植业为突破口,采取基地化举措,实现技术、管理、服务整体推进,使规模化经营不断完善与发展。

二、关于农业经济体制改革

代表们对目前推行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则、检验标准和目标达成了一致意见:

1.原则:坚持有利于人力、资源、设备的最佳配置,充分发挥劳动、规模、技术效益以及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

2.检验标准:生产要素是否合理配置和利用,经济活动过程是否做到良性循环和是否有一定的应变能力、能够独立承担风险等。

3.目标:根据实际情况,规模经营生产队经营耕地应在2000公顷至3000公顷。承包麦豆的家庭农场,应按职均300至600亩耕地配备,在推进速度上,必须在三至四年内实现这一目标。

在讨论中,针对目前推行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代表们认为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稳定、完善、提高”的六字方针。

一是稳定“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特别是稳定目前以有机户家庭农场为主体,无机户、兼营户并存的经营形式。

二是完善“三田制”、“三粮制”和“三到户”。“三田制”:以农场为单位的规模田必须占耕地总面积的70%以上,以80%左右为宜;生活田由各农场依据本场情况自定;市场田不得超过本场总耕地面积的10%。“三粮制”:任务粮下达给家庭农场的指标必须合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加码;利费税粮一律实行实物上缴办法,由农场统一处理,不记入家庭农场收入,且上缴指标一定要合理;市场“兑现”粮可采取农场买断销售或个人销售相结合的办法。“三到户”:土地数量必须到户,规模达到职均600亩的,可以搞土地固定试点, 小独户家庭农场有条件的也可搞土地固定试点,以便增加职工投入的积极性;机车到户,农机设备除大型的搞租赁经营外,其它原则要求1996年全部转让给家庭农场和职工个人;核算、盈亏到户,强调各单位必须做到土地、投入、收入、支出、盈亏五个清楚,同时完善分配办法与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进一步提高“两费”自理、土地规模经营和家庭农场积累水平。生活费必须100%自理,生产费自理基数每亩投入按1995 年实际发生数提高20%计算,除个别农场可以达到90%以外,其余的必须达到95%以上。1996年全局“两费”综合自理率一定达到98%以上。1996年规模经营家庭农场职均耕地应达到300至400亩之间,有条件的可达400 亩以上。同时,家庭农场要正确处理好积累与规模、积累与农机具更新的关系。

三、关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代表们对农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运作方式与需解决的难点发表了各自观点。

有的代表客观地分析了农垦企业的现状,指出农垦企业同其它国有大中型工、商企业相比,有自己的特殊性,农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应避难趋易,不可好高骛远;部分代表认为:抓住机遇,从农场切入,借资源的“二次”开发,自下而上着手启动;大部分代表主张:依据多年来农垦企业深化改革的实践,农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把突破口选择在局直、场直工商运建服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上,以其实质性的突破,渐次带动整个企业制度的创新。

对具体运作方式,代表认为:应本着“先试点、后规范、再推开”的原则,将现企业全部改造成各种形式的股份制——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代表提出:在具体运作方式上,企业应用那种经营方式可由企业自定,切忌“一刀切”,搞形式主义。根据农垦企业的情况,必须推行“大”企业集团公司化,“小”企业私营(民营)化,“新”企业现代企业化。

对如何解决好农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难点问题,代表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交流,一致感到:农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虽然面临重重困难。仍需知难而进,抓住重点,力求突破。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1.债务问题。在债务问题处理上,宜采用下述办法。一是对资大于债的企业,实行新制度的,企业主管部门将债权、债务同时上收,统一处理,实行新企新制;二是资债相抵或资略小于债的企业,实行产权转让,以零价出售,将债权、债务转嫁给新企业;三是严重资不抵债、且扭亏无望的企业,彻底实行剥离分立或依法破产,以解脱债务。2.离退休、工伤、遗属人员的安置问题。对这些曾对企业做过贡献的人员,可采用全局统筹方式安置。没有条件的,可用两条途径进行安置:一是有经济实力的上级主管部门,设立退管办,实行统一管理,费用内部统筹;二是不具备统筹条件的宜采用从产权制度改革企业中砍出一块资产确保这些人费用的办法,具体标准由企业自定。3.富余人员的安置一定要坚持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社会调节为辅的原则,进行认真处理。处理时,可采用两种办法;一是企业必须承担富余人员的安置工作,注意在企业发展中开辟新的就业空间;二是由企业主管部门成立企业内部劳务市场,进行统一培训,统一安置,也可通过发展新项目、发展庭院经济安置富余人员。同时要加快养老保险统筹步伐,以解职工后顾之忧。4.强化企业管理问题。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尤其是转制企业更须强化管理。如农机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不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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