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跨国企业内部交易中的转移价格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企业内部论文,试论论文,策略论文,价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今国际市场中,跨国企业是其中最活跃的因素。从1865年德国拜尔化学公司在纽约开设苯胺工厂而成为第一家跨国公司开始,至1994年,全世界已有3.73万家跨国企业,其附属企业约有20多万家,拥有资产3.7万亿美元。1990年跨国企业投资总额就已达16000亿美元,约占当年全球直接投资总额的95%。现在,全球约30%的私营投资、30%的国际技术贸易和40%的世界生产也由跨国企业支配。可以说,现代跨国企业支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
跨国企业,也称跨国公司,是指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设立独资分公司或合资子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标准企业。它们由分跨各国的许多独立经营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构成,在国际营销活动中往往处于有利地位。
跨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跨国经济,通过海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利用当地资源和廉价劳动力进行生产经营,以实现其“全球性战略”的目标,亦即使整个企业在世界市场中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和长远利益。为此,跨国公司一般实行以母公司为中心的一体化原则,把遍布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统一为一整体。在作经营决策中,它们多从全球角度考虑整个企业的发展,而不是孤立地考虑某个子公司的发展。
一、跨国企业内部交易及转移价格策略
跨国企业经营全球性和特殊性导致了其内部交易和转移价格策略的形成。
一般来说,跨国企业的贸易活动分为企业外贸易活动和企业内贸易活动,即向企业集团外顾客出售产品和向企业集团内部其他公司转让产品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活动。其中后一种活动就形成了企业内部交易,而企业内部交易通常采用“转移价格”。转移价格,不同于企业外部贸易所采用的国际市场价格,是指在跨国企业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约定出口,采购商品和劳务时所规定的价格。而转移价格策略就是跨国企业经营者在进行内部交易时,通过制订适宜的转移价格以完成交易过程的方法与措施。
内部交易的特征是内部商品调拨,这也是转移价格策略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在内部交易中,商品所有权只是在企业内部各系统之间移动。从企业整体角度看,商品的价格并不重要,由于转移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市场供求的影响,而是根据子公司所在国的具体情况和母公司在全球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需要而人为制定的。跨国企业的决策者可在很大程度上随意给企业系统内部的商品定价。所以,转移价格策略就不仅成为企业内部交易和偿付的方法,而且成为企业调节内部经济关系,避开公开市场缺陷,扩大企业总体利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手段。也就是说,实际上,转移价格策略只是跨国企业内部的一种会计手段,其目的在于使整个公司的长期利益最大化。一个跨国企业由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子公司和附属机构构成内部交易体系,将公开市场上的交易转化为公司内部交易,就可能避免由于各国环境的差异,造成企业面临不完全竞争或有缺陷公开市场而难以通过公开市场交易实现其全球利益最大化的情况。内部交易和转移策略为跨国企业克服贸易障碍,减轻税收负担,降低交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了合法的有效手段,使跨国公司在市场中获得竞争优势。
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跨国企业内部交易及其转移价格策略的地位愈来愈重要。据统计,当代国际贸易中,跨国企业内部交易已占世界贸易的30%以上,另外,80%的国际技术贸易也是在同一企业内部发生的内部交易。以美国为例,1984年美国出口的43%是在跨国企业内部有关公司之间进行的。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商品进出口也有1/3是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而这些内部交易的完成都运用了转移价格策略。
二、转移价格策略实施
针对不同的情况,转移价格策略的实施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措施:
1、减轻所得税负担措施
按利润大小,东道国政府要向跨国企业的子公司征收所得税。因此,在对生产课以较高所得税的国家,跨国公司以偏高的转移价格将产品转让给在这些国家的所属子公司,使其在该国的子公司获利水平大幅度降低而尽量减少应交纳的所得税。在美国,由于所得税较高,所以大多数美国公司都是试图将其产品以较低的产品价格销至比美国税率低的国家,降低企业在美国本土的盈利额而免于交纳过高的所得税。美国国家税务局为此还专门设立机构,检查美国公司的转移价格,以防其订得过低而影响国家税收。也就是说,增加在高所得税国家子公司的成本,降低其利润;减少在低所得税国家子公司的成本,提高其利润,这样就可使跨国企业在总体上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2、减少关税应付措施
对进口产品课税的国家,跨国企业主动降低其产品的转移价格,降低关税起点,减少交纳关税。某些国家对产成品征收较高关税,而对半成品或原材料征收较低关税、跨国企业则以较低价格向子公司提供产成品,而以较高转移价格向子公司提供半成品或原材料,从而灵活地绕开了关税壁垒,节约了关税支出。
3、返还利润与资金措施
某些东道国家,由于资金短缺,会通过征收利润返回税,实行外汇管制等来限制子公司向母公司返回利润和资金。通常跨国企业以较高转移价格向子公司提供零部件、专利技术、管理服务等,巧立名目向子公司分摊各种费用,将子公司应返回的利润打入成本,转化为应向母公司支付的各种费用,从而通过取得更多的无形收入来取代有形的红利收入。
4、遏制产品竞争措施
某些跨国企业具有雄厚综合生产营销实力,在产品生产的初级阶段制订一个较高转移价格,不仅可从初级产品的生产中获得高额利润,还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产品后阶段生产营销过程中的激烈竞争。如从事金属矿产、能源的开采、冶炼、加工的综合性跨国企业提高原油、矿石的转移价格,使这类初级产品的市场价格保持较高水平,进而又阻止了其他企业与其争夺冶炼、加工产品的市场。
5、避免政治风险影响措施
转移价格策略使跨国经营富于弹性,适应东道国政治因素的变化,减少政治风险的不利影响。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府扶持民族工业,予以其优惠政策,使跨国企业子公司处于竞争劣势,跨国企业就以较低转移价格向其子公司提供支持,帮助其挽回劣势。采用转移价格策略,跨国企业还降低转移价格用其子公司的名义利润,掩盖其获利的真实水平,以免除因利润过高,引起东道国反感及劳工组织不满,而招致重新谈判甚至被征收资产的风险。此外,转移价格策略还使跨国企业在因政治因素发生变化而不得不改变原材料供应地的时候,进行内部调整,保证对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价格不变,而避免其在他国的生产企业因政治风险而受到利益损失。70年代末,美国与印度的政治关系恶化,一家印度跨国企业将原由美国购入的零部件改为从英国购买,以保证其在第三国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为防止这一改变会影响削弱其第三国子公司的竞争能力,这家公司以较低的转移价格将从英国购买的零部件转让调拨给子公司,从而将政治风险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6、调整利益关系措施
某些跨国企业不顾他人利益,往往以较高价格把产品销售给海外合资者,而以较低价格把产品转移给国外子公司,这样企业就不会因以低价格将产品销售给合资公司或授权者而将利润白白送人。但这一转移价格策略的应用是不得人心的,会挫伤合营伙伴的积极性,应注意控制。
三、转移价格策略控制
虽然转移价格策略仅是跨国企业进行内部交易时的方法手段,但如果过度运用或不合理运用则会带来不良影响。对转移价格策略的控制可分为两方面:
1、外部控制
跨国企业转移价格策略会减少东道国的税收收入,各国政府出于自身的利益,都会对跨国企业转移价格进行干预和限制。1982年,美国设立了联邦税务局,专门研究和监察跨国企业的转移价格。西欧和日本也相继成立了类似的专门机构。我国涉外税务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我国的“反避税法”,作为对付用转移价格策略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方法。
2、内部控制
对跨国企业内部而言,转移价格策略意味着在企业内部进行利益调整,若转移价格影响到某一单位的利益,就会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甚而引起有关部门的纠纷。因此,跨国企业也会在内部加强控制与协调,使转移价格能使各部门、各系统在内部交易中对彼此之间的利益水平保持平衡,以免影响各部门经营绩效的提高。
同时,由于若采用的转移价格过于不合理,将影响跨国企业在东道国的形象。为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跨国企业也往往会做出让步,按合理的交易标准运用转移价格策略,使转移价格兼顾东道国的利益。
四、转移价格策略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1、对我国合资企业的影响
我国的合资企业是世界跨国企业体系的一部分,为外国跨国企业的子公司。现在,合资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自我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于1980年建立以来至1995年4月底,我国已建成投产的外商投资企业达10万多家。总的来说,多数合资企业运行良好,但也有一部分合资企业的经营却很不理想。除了资金短缺,管理不善,市场变化等因素外,外资企业利用转移价格策略造成帐面亏损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随着国际合作的不断发展,一些跨国企业利用各国经济政策的差异,通过转移价格策略谋以不正当盈利。我国某些合资企业的外商,利用合资企业年度亏损可不缴纳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再加上我国合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国际市场价格信息闭塞,不了解国际行情,且出口渠道又过于依赖合资外方,甚至供与销皆由外方控制,使一些外商得以采用转移价格策略高价向在华子公司出售原材料,低价收购在华子公司的外销产品,将工业利润转至商业环节,而将合资企业本应获得的利润转至其国外的母公司或分公司,而造成合资企业亏损而外商赢利的现象。使得大量利润外流,而国家和境内合资企业遭受到损失。1996年4月29日的《报刊文摘》就报道了由中、港、德三方投资的洛阳耐火材料厂在1995年2月正式投产时,中方就发现在合资过程中,港方引进合同价虚报481万元,比实际市场价格高报40%。仅此一项,港方就收回了其全部投资,还赚了一笔。
2、对我国跨国企业的影响
跨国企业是我国进行海外投资,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主体,也是我国现代企业发展的方向。近些年来,我国跨国企业发展迅速,1994年6月底已在境外134个国家建立了企业,拥有海外独资、合资企业4571家,投资总额达51.74亿美元。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在海外投资了30家子公司,北京信托投资公司已有海外10多家企业。但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时间尚短,故而我国多数的跨国企业在海外的投资规模小,营业额不大,活动范围有限,缺乏市场占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仍嫌单薄,且在投资形式上,因资金不足,经验不足而多以合资企业形式为主。
由于对海外合资子公司的控制相对于海外独资分公司的控制来说要难,再加上我企业进行跨国经营时间较短,对投资国的市场情况,销售渠道都不尽熟悉,因而在供销方面及转移价格的制定方面也有依赖于东道国合营方的趋向。这就给合作外方利用制定不合理的转移价格损害我方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我国跨国企业应认真考虑对待海外合资子公司的转移价格,制定出合理的价格标准,弥补初次跨国经营经验不足的劣势。
3、积极控制与利用转移价格策略
为避免合资外方利用转移价格策略损害我方利益,我国合资企业及跨国企业必须先摆脱供销受制于人的局面。首先,应要全面了解产品的价格信息,积极参与产品定价。其次,要努力开拓新的出口营销渠道,拥有了不依赖与合营方销售渠道,就可以减少或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
在进行自我保护的同时,我国跨国企业也应充分利用海外企业网络,合理运用转移价格策略这一合法手段避开所在国对我国进口商品的关税限制,进口限制,合法避税,减少竞争风险,争取产品保持其竞争优势,并使海外子公司在所在国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实力,向国际标准的跨国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