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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N0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680(2006)04-0016-04
关于“科学主义”(另一种译法是“唯科学主义”①)的探讨与争论,存在一个隐含着却又没有认真被思考的一个问题:这是谁的举证责任②。科学哲学通常被认为负有主要的举证责任。斯特马克区分三种科学主义,[1]特别是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还原到自然科学的水平上看作是学术内的科学主义之重要表现,也忽视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举证责任问题。事实上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为“科学主义”承担了一种独特而又明确的举证责任,虽然举证方式在不同的学科中方式不一,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也有前后态度不一致的。这里选择三个视角来论证这个问题:一是从社会科学的历史与发展来看,科学主义怎样在社会科学中流行;二是从社会科学的自身逻辑来看,有没有社会科学主义;三是依据社会科学的最新进展,来展望一下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中的前景。
一 科学主义怎样在社会科学中流行
自然科学相对于其他的思想、理论、学说或者学科而成为一种“主义”,是因为它拥有一些有影响力的核心论断、能够推广的概念和逻辑,以及一些成功的应用范例。当一种“主义”被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就成了形而上学,一旦成为形而上学,就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与其他科学或学科相联系:一种是本质主义(以本原和派生问题方式表现)的,另一种是形式主义(以公理和推论方式来表现)的。自然科学在社会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如何成为“主义”(叫做“科学主义”),这种“主义”有没有成为形而上学,这里以社会学和经济学这两门社会科学为例来略作说明。
1.科学主义对于社会学的影响
经验自然科学依赖其方法论(主要是归纳法和数学方法)和强实证性质,使得关于社会的研究得以脱离传统的哲学思辨和人文主义传统,从而在科学观念、方法论、科学旨趣上取得强势地位。社会学的诞生是科学成为“主义”在社会科学当中的最早的典型案例。法国的思想家们一开始就把自然科学当成主义了,圣西门、孔德和库尔诺都在设想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属于同一个科学序列,将达到天文学和数学的水平。[2]这明显包含本质主义色彩。从“社会物理学”这个名称上可以看出科学主义的蕴涵:按照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模式来理解社会现象和社会运动,这含有形式主义的成分。斯宾塞尽管看到了社会科学研究面临着客观障碍(确凿的证据、社会事实及其时空分布、因果关系等)、主观障碍(理解力和情绪)以及各种偏见(教育的、爱国精神的、阶级的、政治的、神学的),但他对社会科学要以规律和预测为根本毫不动摇,“只要仍然相信社会秩序可以不遵守自然规律,就不可能完整地将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来接受”。[3]
社会学的进一步发展,也表明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中的流行预设了社会(历史)与自然在本体论上的类似性和同构性,这也是科学主义有时被等同于自然主义的一个基本依据。社会达尔文主义也是科学主义流行的一个例证。社会进化观(尤其是动力、机制、方向的思想)显然是由于达尔文的进化论而获得流行的,斯宾塞通过广泛论及社会进化的动力(力的守恒原理)、进化机制(种族遗传)和进化方向(结构化的异质体)而做出了最彻底的努力。[4]
应该看到社会学的新近发展,逐渐离科学主义远去,明显在借鉴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解释社会学的兴起就是要否定建构一门关于社会的自然科学的可能性,把对人类行动的理解与解释作为社会学的根本任务。吉登斯指出了解释社会学主要受三个哲学传统(存在主义现象学、日常语言哲学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5])而发展起来的。
2.科学主义在经济学中流行了吗
哈耶克是在社会科学领域反科学主义的一位重要人物,他把科学主义的偏见定义为:不是指客观探索的一般精神,而是指对科学的方法和语言的奴性十足的模仿。[6]他具体批判了“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中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客观主义、集体主义和历史主义。值得一提的是,他并不是真正基于对经济学理论的反思来立论,而是主要涉及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考察科学主义是否在经济学当中流行。
否定的答案首先是由经济学的科学性质及其定义给出来的。理由有二:一是经济学的科学的性质从来就不是严格的实证科学。思诺最早区分了科学与政治经济学艺术,穆勒把经济学科分类为“思想的科学”(人的动机和行为模式对于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意义),纳威利·凯恩斯更是区分了三种: (1)“实证的科学”;(2)“规范或常规的科学”;(3)一门“艺术”。马克·布劳格认为帕累托的福利经济学是一种规范经济学,而不是实证经济学。[7]二是经济学的定义及其法则与自然科学相去甚远。从经济学发展史看,不仅经济学研究内容或对象是什么存在争议,而且在经济学研究的法则和方法论问题上存在较大差异。罗宾斯在评论经济学的“唯物主义”定义和“稀缺”定义③的基础上,提出“经济学研究的是用稀缺手段达到既定目的所引发的行为”[8]。同时提出经济学要由这些要素来构成:经济学的法则(不是方法论),经济分析的基础——价值理论,经济学的心理学假设,理性行为假设,经济人神话、静力学和动力学。
给出否定答案的第二个理由是科学哲学而不是自然科学强烈影响着经济学方法论的进展。罗宾斯还没有真正基于某种哲学来为经济学方法论辩护。逻辑实证主义的诞生彻底改变了这一格局。哈奇森最早开始把逻辑实证主义的核心概念引入经济学,来批判以穆勒为代表的演绎主义方法论。随后他又用波普尔的证伪主义评价经济学家的实践。其间贯穿着围绕萨缪尔森在为经济学寻找行为主义基础以及弗里德曼的工具主义所进行的经济学方法论争论。对拉卡托斯、库恩、费耶阿本德、罗蒂、蒯因、F·弗拉森等人的思想解读及在经济学当中的运用重新引发了经济学方法论的唯实论和唯名论之争,博伊兰和奥戈尔曼提出了因果关系整体论方法来超越唯实论和唯名论之争。[9]
二 有没有一种社会科学主义
我们反“科学主义”之道而行之,来考察一下有没有社会科学主义。社会科学一直想维护自己区别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科学性、合法性和独立性,比较一致的做法是把像观念、价值、文化等社会构成性因素、人的主体性因素以及人的活动及其模式作为社会本体的必然构成要素,以示与自然的区别。由此而来的问题就是本体论上的差别必然会导致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差异吗?首先要做的工作是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抵制“科学主义”,其次是构建本原的社会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而要使社会科学形成一种“主义”,必须要问:社会科学的这些努力能够得到社会科学之外何种学科的认可与接受,它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
1.社会科学所提供的科学观念
历史地看,社会科学是经过借助自然科学(物理学和进化论是典型)的观念和方法来摆脱哲学和神学所形成关于社会历史的观念而趋向于科学,但又必须借助于人文科学来克服由于本体论的区别所导致的不适应性(如在处理社会历史对象时,有没有规律及其普遍程度问题,可重复性及可预见性的准确程度问题)。这种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之间的紧张与妥协可以算作是社会科学比较独特的科学观念形成的基本机制。维科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维科较早想建立一种关于社会历史的“新科学”。他既要排斥自然科学方法(培根的方法论),又想在“民族世界”这个主题上达到伽利略和牛顿的自然科学高度。维科的科学观是本质主义的,与亚里士多德完全一致:“科学要研究的是普遍而又永恒的东西”。但他以人类各民族的诗性智慧和制度起源作为“新科学”的逻辑起点,提出了新科学的准则(同时就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规律):(一)天神旨意;(二)婚姻制和它带来的情欲节制;(三)埋葬和相关的人类不朽观念。[10]维科的“新科学”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社会科学”观,第一是因为本质主义,第二是因为对象的历史局限性。
社会科学的科学观念既要摆脱亚里士多德的实质主义定义,又要否定自然科学的客体定义,并且要根据社会科学自身的概念、逻辑和理论来定义。伴随着社会科学的进一步发展,用非自然科学的范式和逻辑(即区别于孔德和斯宾塞)来对人类社会和历史进行科学研究逐渐形成了两个基本的范式:一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不是历史主义),另一个是迪尔凯姆的社会学。从这两个范式中后来引申出“经济学主义”(economism)和“社会学主义”(sociologism)两个观念。[11]它们都是由于对社会历史在本体论上与自然的区别来立论,前者是基于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基本概念来确立社会发展的经济动力和结构,后者是通过对社会事实及其构成要素的分析来阐明精神和价值要素的重要意义。这两个范式深刻影响了社会科学的发展,并且通过知识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科学技术研究(STS)等来切入自然科学领域,从而改变着对自然科学本质的看法。
2.社会科学是否形成了自己的方法论
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当中的流行,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具有较强的信用程度。在19世纪社会科学逐步形成和发展之际,正如沃勒斯坦所指出的:“社会科学没有自己独立的认识论立场,而被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两大巨人的争斗所撕裂”,倾向于人文学科的,使用所谓的描述性认识论,倾向于自然科学的使用规范性认识论。[12]纽拉特为规范性认识论给出了一个最极端的图景:社会科学是统一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统一科学的基础是“统一的物理主义语言”[13],这也是社会行为主义④做出预言的基础。因此社会科学要摆脱科学主义的纠缠,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摆脱科学及其哲学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规范。
弄清楚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性质对于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破除科学主义迷信十分重要。对于社会科学而言,帕森斯就认为:方法论“它既不是一种严格的科学学科,也不是一种严格的哲学学科,……哲学有着科学方面的蕴涵,而科学也同样有着哲学方面的蕴涵”[14]。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自我建构似乎都要“先破后立”,例如社会学主义所倡导的方法论在科学方面反心理主义、反还原主义、反进化论、反实证主义的形而上学,但赞同自然主义,即社会事实服从恒定的规律。在哲学方面反实证主义的形而上学、反个人主义,反社会主义(与个人主义相对立意义上的),才形成了社会学主义的基本内涵:它既是一种社会学理论,又是一种哲学信条。[15]但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和多大范围内能够推广于社会科学或其他科学领域有待进一步观察。
3.STS能否算作社会科学主义的一个案例
科学技术研究(STS)是科学哲学关于自然科学的说明和辩护,尤其是本质主义、形式主义、基础主义和实证主义也都遭到反对和反驳以后,随着知识社会学、科学知识社会学、科学社会学的兴起而出现的新领域。科学社会学首次明确地把自己作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但说不上是反科学主义,它主要是说明科学除逻辑和方法之外的精神特质。“科学的精神特质是指约束科学家的有情感色彩的价值观和规范综合体”[16]。科学知识社会学把迪尔凯姆、马克思、曼海姆和斯塔克作为把自然科学纳入社会学分析的重要人物,后两人还把一些关于社会的哲学概念和假定加以扩展,从而“构成了认为科学是异类特殊的社会学问题这种倾向的基础”[17]。二者都表明社会学作为一种基本观念和分析方法渗透进关于科学和技术的分析与解构之中,避免了直接从科学的历史和哲学出发来立论的传统做法。STS还进一步吸收了人类学方法。典型案例是拉图尔的《实验室生活》和《行动中的科学》。
STS不能完全算作社会科学主义的一个主要理由是: STS在哲学方面主要是借助于相对主义和建构主义来反对科学实在论而发展起来的。[18]而作为科学实在论对立面的相对主义和建构主义本身是由于关于社会和文化的研究(文化人类学、合理性问题等)所激发的。
三 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中的前景
虽然已经很难看到要求恢复和捍卫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当中的地位的强辩护,但如果社会科学主义目前还不能成气候,就有必要讨论科学主义在社会科学当中的前景。科学主义不论怎样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的一极,那么它的前景就与另一极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1.综合科学主义还是消解科学主义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和预期目标都是不断发展的,在这个过程中是综合科学主义还是消解科学主义,以及如何综合或消解成为一个艰难的选择。就综合科学主义的倾向而言,早期的社会人类学有综合科学主义的倾向。布朗认为,社会人类学的任务是阐述和证实社会体系存在的条件(社会静力学的法则)和在社会变迁中可观察到的规律(社会动力学的法则)的理论。[19]帕森斯以社会行动为研究对象而区分三种分析性社会科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社会学,[20]也含有综合科学主义的意味。就消解科学主义的倾向而言,解释社会学无疑是一个重要代表。另外那些追随后现代主义的社会科学家都会消解科学主义。
2.社会科学的措辞学
社会科学的措辞学是社会科学通过借鉴语言学和语言哲学来自我反思以克服科学主义的一种选择。麦克洛斯基以经济学为例指出了社会科学措辞的基本内容:“事实和逻辑,加上比喻和故事,堪称为措辞四纲要”。[21]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实际上都包含措辞,这不仅是因为“科学在其最核心处也需要人文主义(譬如文学方法);同样,人文学科也需要事实和逻辑”[22],还因为在人类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中并不存在着普遍的、实质的、超时空的、无人称的、无对象、非地域的真理或判断。
麦克洛斯基对社会科学开展措辞学研究的意欲何在?一种说法是“令经济学抛开与现代主义和实证主义的纠缠,转而和某种形式的实用主义扣连上”[23]。我们认为开展措辞学研究的后果将是,社会科学将不是单纯的理论活动,也是语言(或措辞)实践,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因素共同参与科学知识的建构、生产、评价、流通和分配。科学主义通过认识论和方法论所取得的逻辑强势在措辞中没有地盘。
3.人类学提出的挑战
人类学日益成为人文社会科学进行自我反思所依据的一个重要理论平台。由于人文学科的表述危机(例如不论使用任何一种语言或理论框架对于异域文化的理解和说明都存在这个问题),人类学独特的民族志方法已经成为文化批判的一个重要来源。“新的探讨倾向于着眼于当代社会。并在当代社会中发现人类学中早已提出的旧问题”。[24]
人类学已经发展成为研究各种社会现象一个日益得到重视的视角和方法。人类学对于科学主义所提出的挑战来自于两个方面:第一是反科学主义的科学之路,人类学最近所取得的巨大进展,不正是在于摆脱了自然科学、因果解释、预言、应用等?[25]第二是弥补科学主义的缺失,作为基础社会科学的人类学的发展是与(经典)科学及总的现代意识形态形成反方向的补充,即将已被分离、区分、分解的东西重新结合、理解、复原。[26]
事实上很难设想,离开了社会科学及其历史发展,科学主义还能在哪里找到自己的地盘,从对科学主义起源的考察也提供了这样的证据。[27]因此似乎更应该关注和分析具体的社会科学为科学主义所承担的举证责任。没有与法律典型相违背的典型案例,法律不会被修改,法律实践也不会改变方向。
【收稿日期】2005-12-13
注释:
①Scientism不应当翻译成“唯科学主义”,这种译法明显仿效把materialism和idealism翻译成“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通过 -ism的构词法所具有的含义与后来在发展和翻译过程中所引申的含义要区别开来。在中文翻译当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把通过-ism的构词都翻成“唯……主义”,那样似乎更容易引起歧义,“科学主义”也不应当是个例外。
②借用这个法律术语是基于英文burden of evidence的含义:按照某种程序要求,不得不为某种目的提供证据。
③“唯物主义”定义是指:“经济学研究的是物质福利的原因”(《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第10页),这种定义的支持者主要有坎南、马歇尔、帕累托、克拉克等。“稀缺”定义主张“经济科学研究的是人类行为在配置资源手段时所表现的形式”(第19页),主要支持者有门格尔、米塞斯、费特、施特里格尔。此外,罗宾斯还反对阿蒙的基于社会行为的定义,达文波特基于价格现象的定义,庇古着眼于“货币衡量尺度”的定义,兰德里和熊彼特着眼于“交换科学”的定义(参见第一章)。
④社会行为主义是纽拉特对社会学成为科学的一个基本看法,他明确指出:“社会学不是‘精神科学’,也不是‘心灵科学’,与其他某些科学相比较而言,从某些基本的方面看,它属于自然科学,但是作为社会行为主义社会学,它又是统一科学的组成部分”。(《社会科学基础》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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